生產企業質量承諾書
為了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業特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本著對社會和公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誠信守法生產經營。
二、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規定組織生產,保證持續滿足食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和相應的衛生條件。
三、嚴格執行原輔材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容器的進貨驗收制度,核對每批原輔材料檢驗合格證明,建立原輔材料采購進貨臺帳,嚴格進貨檢驗制度。
四、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產品生產記錄、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完整齊全,產品批批檢驗、批批留樣,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銷售,售出的產品要具有可追溯性,發生問題要及時召回。
五、不違反國家規定使用或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添加劑或其它添加物質全部到企業所在地區縣質監局申報,并要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的要求在產品標簽標識中明示添加劑使用情況。
六、嚴格執行食品標簽標識規定。認真執行食品標簽和說明書的有關法定要求,保證食品標簽標識清楚、真實。
七、不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不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
八、嚴格執行食品生產加工臺帳制度。建立健全生產加工臺帳,保證相關記錄真實、完整、準確。
九、不使用應獲證而未獲證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或食品包裝容器進行生產加工活動。
十、不超出許可范圍生產加工食品。
十一、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倡導行業自律,切實履行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
以上各項承諾,懇請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消費者、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進行監督。
承諾企業::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家具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了保障消費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產品質量,我單位鄭重承諾:
一、生產加工環境、生產條件、從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二、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和標準組織生產,實行原、輔材料進貨驗收制度,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原輔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不使用應獲證而未獲證產品或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膠粘劑、木器涂料等原輔材料進行生產。
三、不生產加工假冒偽劣產品、不偷工減料、不摻雜使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不利用產品標識進行質量欺詐,不虛假標注。
四、生產的家具產品甲醛釋放量、鉛鎘等可溶性重金屬含量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全部產品經檢驗合格后出廠銷售。
五、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害的產品及時召回。
承諾企業名稱(蓋章):
承諾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承諾書范文
企業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做到:
(一)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食品衛生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規定》、《產品標識標注規定》、《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生產和加工食品時,確保在取得生產許可資質的前提下組織生產和銷售,并保證不制假售假。
(二)保證企業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員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對食品質量安全重要意義的認識,不斷強化企業法人是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保證具有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和質量工作人員。保證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人員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體系,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保證在生產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從原材料采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實施有效的過程質量管理。
(四)保證按照合法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產品質量符合相應的強制性標準,對無強制性標準規定的,明示企業所采用的標準,并按明示的標準組織生產。
(五)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環境條件,保證具備持續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工藝設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貯存等設施。
(六)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對生產關鍵點進行嚴格控制。
(七)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嚴格進貨驗貨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無毒無害,符合有關的衛生要求,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九)保證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企業的計量器具、檢驗和檢測儀器定期通過計量檢定。
(十)保證產品出廠前經過嚴格檢驗、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合格。
(十一)保證產品標識標注及食品市場準入標志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十二)保證當出廠銷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險時,能及時召回已經出廠銷售的食品。對生產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出口食品加工企業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全面貫徹落國家質檢總局和山東檢驗檢疫局關于進出口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和加強監督管理的工作部署,切實抓好本企業出口食品質量,我企業本著誠信原則,對出口食品質量與管理要求承諾如下: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檢驗檢疫機構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對我企業生產的出口食品質量負總責,保證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從事生產。建立符合要求的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并有效運行,強化質量意識,建立健全企業質量自檢自控體系,確保企業出口產品不出現質量、安全等方面的問題。
三、生產的出口產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輔料等符合輸入國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我國強制性標準。建立原材料、輔料進廠檢驗驗收制度,建立實施合格供應商制度和供方評估記錄。
四、要按要求組織生產、加工和出口,保證食品符合進口國(地區)的'標準要求。配備掌握進口國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安全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負責工廠和原料基地的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做好出口食品生產加工質量管理,增強企業是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保證出口報檢貨物與生產實際相符,保證符合進口國要求的合格產品報檢出口。
五、一旦出現安全質量問題,立即實施追溯、召回等應急措施,并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后續處理、承擔并落實相應的法律主體責任。對不符合相關規定,造成出口產品質量事故影響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本企業自愿接受檢驗檢疫等機構的處理與處罰。
法定代表人(簽字):
生產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保障食品質量安全,我廠現承諾:
一、嚴格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計量法》、《標準化法》、《食品衛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
二、保證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后出廠,未經檢驗及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決不出廠。
三、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對生產關鍵工序進行嚴格控制。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四、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五、保證產品標識標注及食品質量安全標志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六、保證不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不偽造或冒用廠名廠址,不短斤缺兩、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七、積極配合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以上承諾請社會各界監督。
承諾單位(簽字蓋章):年月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企業留存一份、質量監督部門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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