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誠信服務承諾書
各位領導,旅游界的同仁們:
為樹立天臺山旅游良好形象,助力國家5a級旅游景區創建,我謹代表天臺所有導游員,在此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導游人員管理條例》和《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旅行社條例》、《導游服務質量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服務行為,抵制不正之風,自覺維護旅游市場秩序,樹立導游的良好形象。
二、率先垂范、文明待客,爭做旅游優質服務的標兵。在導游服務過程中,圍繞“讓游客滿意,玩得開心、游得安心、消費放心”的宗旨,認真接待好每一個旅游團,貼心服務,照顧好每一位旅游者,一切為旅游者著想,讓游客滿意放心。
三、倡導文明旅游,傳播文明之風,積極宣傳天臺山,做“愛我天臺、宣傳天臺”的文明使者。以良好的文化內涵、優美的語言、優質的服務,向海內外游客宣傳天臺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變化以及名勝古跡、悠久的歷史,不做有損天臺人形象的任何事情,自尊、自愛,向游客奉獻誠心和愛心,當好旅游“形象大使”。
四、認真執行《導游服務質量》等國家和行業標準,誠信待客,履行合同義務,保證旅游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導游工作程序,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不向游客索要小費,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自費項目;不擅自改變行程,不隨意增加、減少或者中止旅游項目,決不欺客宰客。
以上承諾,請廣大游客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我們將自我約束,樹立良好的導游隊伍形象,打造導游優質服務品牌,為天臺山的.5a創建做出貢獻。
昆明市導游人員服務承諾書
為貫徹落實國家旅游局、省旅游局關于提升服務質量、維護市場秩序和行業穩定的工作要求,努力構建和諧、健康、誠信的旅游市場,切實維護好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強化質量意識,提升服務品質,樹立旅游-行業的良好形象,促進旅游業科學發展,昆明市導游協會代表全市導游人員面向社會做出如下服務承諾:
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認真執行《云南省導游服務質量》標準和行業相關要求。
二、信守承諾、規范服務,不激化、轉化矛盾,認真負責地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與化解工作,切實履行行業維護穩定的社會責任。
三、接團時儀表整齊,按規定佩戴導游證,攜帶《旅游團隊運行計劃表》(電子行程單)上崗。
四、熱情服務,不因消費問題區別對待游客,杜絕出現刁難游客或對游客有侮辱等不文明言行。
五、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漏接游客。
六、帶團過程中,進行詳細的講解,景區游覽時進行全程陪同。
七、嚴格遵守團隊計劃,不擅自增減旅游項目或終止導游活動。
八、不強行推薦自費項目或欺騙、脅迫游客消費。
九、不私自倒團或帶無關人員隨團行動。
十、不可抗力需更改行程時,征求所有游客意見并報告旅行社。
十一、送團時協助游客辦理相關手續,送入機場安檢或火車站候車廳。
以上承諾,我們在經營管理和服務中堅決做到,并自覺接受行業協會的監督和指導。如有違反,愿意接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依法處罰。
2012年1月12日
昆明市導游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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