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用車情況工作匯報材料范文
公務用車,是指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通過國家財政配備的,用于公務活動需求、提高辦事效率的各種車輛的總稱。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公務用車情況匯報,僅供參考。
公務用車情況匯報【篇一】
為確保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自查工作取得實效,竹溪采取多種措施,嚴格清理程序,狠抓督辦落實,全面完成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專項治理自查上報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一是方案制定到位。縣紀委監察局、縣國資局結合省、市文件精神要求,研究和制定下發了《竹溪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和《竹溪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范圍、治理工作內容、治理的工作步驟和方法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專項治理工作共分四個階段,即:動員部署(5月底)、清理糾正(6月至9月)、重點檢查(10月至11月)和建章立制(截止12月底)。同時,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抽調專人進行集中辦公,辦公室設在縣國資局。
二是組織發動到位。5月18日,召開了全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動員會,全縣15個鄉鎮、80多個縣直單位的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參加了會議,縣委棠委、縣紀委書記賀德斌出席會議并專題安排部署。會后,各單位積極行動,對照省市文件政策精神,主動開展登記自查和上報工作。
三是清理登記到位。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則,全縣黨政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按照縣公車辦要求對不同經費來源、不同車輛類型公車配備情況進行摸底,逐一登記公車的排氣量、購買價格、車輛品牌型號等情況,統一填報《一般公務用車配備使用情況登記表》和《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情況登記表》,并將單位公車配置、使用情況在本單位公示,截止目前,全縣92個黨政事業單位已按要求自行申報,申報率達到100%。按照市里要求,我縣于6月22日將公務用車登記自查匯總后上報到市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據市里反饋的情況,全市公務用車清理登記自查階段僅竹溪和丹江得到了市里充分肯定,認為上報的情況清、底子明、實事求是,其他縣區均打回重新上報。同時,根據市公務用車辦的要求,我縣對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進行公務用車登記,并于7月19日上報市公務用車辦。目前,已完成了動員部署和登記自查兩個階段的工作任務。
四是嚴查數據到位。縣公車辦加強對單位自查申報的公車信息進行了核實甄別,重點加強了對自查“零申報”、群眾有反映單位的檢查,聯合縣交警大隊、公務用車主管等部門,調查公車車輛檔案信息,逐車核實比對,確保了自查申報資料的真實性。五是強化監管到位。在各單位自查摸底階段,縣公車辦及時公布了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廣泛動員各方面的力量,對公車亂報、故意隱匿等行為進行舉報,接受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截止目前,對極個別單位漏報、錯報的公車信息進行了糾錯,使公務用車自查上報階段工作得以高質量的完成。
公務用車情況匯報【篇二】
根據省紀委《關于重申領導干部嚴格遵守駕駛公務用車規定的緊急通知》精神,我局再次組織領導干部進行了相關的學習,并根據自查情況進一步加強了對公務車的規范管理,以保證落實省紀委關于公務車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教育
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規范領導干部用車行為,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的需要,也是維護黨和政府形象和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迫切要求。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組織領導干部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和有關廉潔自律要求的基礎上,對照通知重申的有關規定,逐一排查在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加強公車管理、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的重要性,在切實抓好我辦公車管理的同時,帶頭執行好領導干部公務用車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動,為干部職工做好榜樣。
二、加強管理,嚴格紀律
我局現有公車17臺,其中小車9臺,面包車7臺,中巴車1臺。按編委的核定,有專職司機11名。由于我局的公務活動和接待任務較重,11名專職司機一直處于滿負荷工作狀態。為了管理到位,我局進一步完善了“用車審批制度”和“公車管理制度”;設立了汽車隊長一職,以加強對司機和車輛的管理。根據工作和實際的特殊性,經報請省紀委同意,我局領導一般都自己架車。為了保證安全、嚴格紀律,我局要求領導干部做到“四禁止兩定期”。“四禁止”為禁止用公-款和單位車輛學習駕駛技術、禁止公車私用、禁止酒后駕車、禁止跑長途和載運來賓。對違反規定的,除補交相關費用外,視情節輕重,還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和外事紀律處分;“兩定期”為車輛要定期維護、要定期參加駕駛技術的再學習和再培訓。
我局的公務用車管理工作由于領導重視、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目前為止未發生任何紕漏。今后,我們將按照有關規定,繼續加強對公務用車管理。
祿豐縣從四個方面規范公務用車管理
為加強公務用車管理,促進廉政和節約型社會建設,祿豐縣委于20**年4月制定出臺了《祿豐縣公務用車管理暫行辦法》,從四個方面規范公務用車管理。
一是規范公務用車編制管理。全縣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由州公務用車管理辦公室下達核定,縣、鄉(鎮)公務用車編制只核定到科級單位,非常設機構、縣、鄉(鎮)股所級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不核定公務用車編制。公務用車編制實行動態管理,核定后不得隨意調整,需要增減公務用車編制的,必須按程序報批。
二是規范公務用車購置管理。所有單位購買公務用車必須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實行統一招標采購,審批購置公務用車以空編為前提,但車輛空編不作為財政安排購車資金的依據,各單位配備公務用車只能視財力情況和工作需要在公務用車編制內逐步配備,全縣實行定編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嚴禁超編配車,公務用車編制核定后現有車輛超編的,由縣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調配到空編急需配車的單位使用,不核定公務用車編制的行政事業單位確需配備工作用車的,按程序報經批準,適當配備單價在6萬元及以下的非標準車。同時,規定縣、鄉(鎮)科級及以上行政事業單位配備轎車的,只能配備排氣量不超過2.0升及價格不超過25萬元的國產轎車;購買越野車的.,價格必須控制在35萬元以內。
三是規范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管理。全縣各級配置的公務用車一律由單位統一管理和使用,不準將公務用車分配到內設機構管理使用。公務用車購買保險和維護必須實行政府統一招標集中保險、定點維修,由縣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監察局、縣財政局制定具體辦法。行政事業單位原有公務用車超編和因上級直接購置配發、贈送造成超編及用車超編或單位認為車輛過多的,不得善自處理車輛,一律由縣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處理。公務用車報廢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條件或經公安車管部門檢測認定不能再使用要作報廢處理的車輛即作報廢處理。
四是規范公務用車管理紀律及責任追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監督《祿豐縣公務用車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縣公務用車管理部門、公安車管部門、交通規費征稽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協同做好《暫行辦法》的監督落實工作。對違規購置的車輛一律由縣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沒收處理。對違反《暫行辦法》之規定的由紀檢監察部門和公務用車管理領導小組嚴肅處理。
公務用車情況匯報【篇三】
按照盟紀委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活動的安排,我局對本單位公務用車情況進了自查自糾,并對全體干部職工嚴明了紀律要求,進一步規范了公務用車行為。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實效
本次自查自糾專項治理工作時間緊、要求高,為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國平任組長,副局長苗鐵吉同志為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落實專人,對私駕公車和公車私用等問題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和專項治理,切實做到在公務用車方面認真執行上級文件規定,嚴守紀律、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杜絕違紀違規行為發生。
二、強化思想教育,增強法紀意識
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傳達、學習了《盟委辦公廳、行署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管理意見》和《盟委辦公廳、行署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配備管理意見》等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黨員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強黨員干部的法紀意識,充分認識到領導干部違規駕駛公車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切實做到從領導
做起,從自身做起,杜絕違規駕駛公車行為。
三、強化日常監管,扎實開展治理
為進一步規范我局公務用車,專門出臺了《興安盟文化局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按照領導相對固定公務車輛,公務車輛固定駕駛員的原則,對公務車輛的使用范圍、出車原則、有關紀律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并強化日常監管,建立了規范公務用車的管控機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加大監管力度,采取對外公布舉報電話,加強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形成防治領導干部違規駕駛公車的監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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