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會計工作
、目前農村財務會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隨著農村經濟及社會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鄉(xiāng)村會計工作在農村經濟發(fā)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作用也越來越大。但是目前一些地方村級財務賬目及管理異;靵y,集中表現(xiàn)為“五不清”,即會計賬冊混亂不清;專項收支不清;村與鄉(xiāng)里上交訂購不清;村級集體收入算不清;村與隊、戶,賬不清。“五不清”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會計基礎工作差。具體而言,一是賬簿設置不規(guī)范,糊涂賬、流水賬、包包賬較多,核算亂;二是原始憑證不規(guī)范,白條抵庫現(xiàn)象嚴重,簽字手續(xù)不全,自批自報、自買自報等現(xiàn)象時常存在;三是報表不齊,有相當部分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有年報無季報或有月報無年報,有的報表數字采取“統(tǒng)計加估計”的方式上報,結果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四是會計檔案不全,有些憑證、賬簿、報表沒有及時分類歸檔保留,一兩年就遺失了。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認識上有問題。部分基層干部對財務會計工作認識不清,不明確自身應負的法律責任。一是受自身文化素質、參政時間及經驗的限制,對農村財務會計工作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和認識;二是政府沒有認識到農村財務對地方經濟的影響程度,沒有注重對村干部財務會計法規(guī)常識的培訓;三是因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接軌,會計政策變更大,農村接受新知識與政策的速度相對滯后。
2、農村會計人員隊伍不穩(wěn)定,人員素質不高。一是三年一屆的村委會換屆選舉,不能保證會計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二是有的會計人員自身文化素質不高,雖然政府主管部門加大了對從業(yè)資格的審查,但村委會屬于自治組織,村委會成員由村民民主選舉產生,村財務人員的使用由村委會確定,因而在會計資格認定上無法得到保證;三是農村財務人員有的身兼數職,忙于應付事務,從事會計工作業(yè)務的時間無法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財務會計工作和財務人員自身業(yè)務水平的提高。
3、財務收支無計劃,預算管理難執(zhí)行。預算管理在有的村還是盲區(qū),財務收支無計劃,更無控制措施,隨意性大,由此造成村財務遺留問題多,家底不清。
以上這些問題的存在,大多都是未嚴格遵守《會計法》造成的。財務會計工作相對滯后,使得民主理財、財務公開成為走過場,農村老百姓不放心村干部,特別是處于城鄉(xiāng)結合部的農村,因經濟發(fā)展快、村級經濟活躍,而村級財務沒有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財務會計工作跟不上發(fā)展的形勢,使得會計信息失真,反映的經濟情況不真實、不完整,甚至導致干群矛盾,嚴重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wěn)定,影響了地方經濟的有序發(fā)展。
二、《會計法》強化依法理財,為農村會計工作奠定了基礎
1、以法律形式規(guī)范了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確保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是做好農村財務公開的必要條件!稌嫹ā繁局“規(guī)范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立法宗旨,針對會計信息失真、會計秩序混亂的情況,加大了會計工作者的法律責任。一是要求依法設置會計賬簿;二是依法進行會計核算,不允許不按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及受理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隨意更改會計憑證的不合法會計行為;三是依法出具財務會計報告,即“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其編制依據應當一致”,這將制約農村財務會計報告的`隨意性、虛假性。
2、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單位負責人的法律責任,維護了農村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是制約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有效手段。一是《會計法》規(guī)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這從法律上界定了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責任,明確了村負責人的領導責任,這是保障會計信息真實性的舉措;二是“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這從法律上保障了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過去的“長官意志”將不再左右村會計履行職責。
3、以法律形式確定會計人員的從業(yè)資格,為會計職能作用的履行提供了重要保障,是提供真實、準確會計資料的有效措施!稌嫹ā芬(guī)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的除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這樣的規(guī)定一方面促使農村財務人員自覺鉆研業(yè)務,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業(yè)務水平,也從某種程度上抑制了“人情”、 “裙帶”現(xiàn)象。同時對會計人員違法作假、違規(guī)行為加重了處罰規(guī)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利于促使村會計人員自覺依法從業(yè),履行會計職責。
以上這些法律規(guī)定是做好農村財務會計工作的有效保證,更是促進農村基層組織依法、民主理財的前提條件,是促進農村村民自治的重要工作。
三、促進農村財務會計工作法制化、規(guī)范化的有效措施
1、各級各部門應重視農村財務會計工作。一是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要把農村財務會計工作當作農村工作的大事來抓,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二是各級職能部門要配備得力的農村財務會計業(yè)務專干,指導做好農村財務會計工作,當前應特別注重做好新、老制度轉換的業(yè)務指導工作,同時應重視從事農村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者,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三是要加大《會計法》在農村財務工作中的普及性,通過宣傳和培訓學習,提高基層干部對《會計法》的認識,強化依法理財觀念;四是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辦法,將村級財務管理納入各級目標管理考核,督促村委會做好財務會計工作;五是對村級財務人員定期組織專門的培訓學習,多開展一些諸如賽賬式的業(yè)務交流活動,以此提高財務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農村會計工作】相關文章:
會計工作11-28
會計工作內容07-14
會計工作建議09-17
材料會計工作09-17
會計工作的內容09-11
應聘會計工作09-07
會計工作 總結09-08
會計工作的現(xiàn)狀09-08
會計工作 事跡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