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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合理化建議制度
員工在崗位工作的時候,在遇到問題時,可以適當提倡合理化建議。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員工合理化建議制度,歡迎大家前來參閱。
1.0目 的
為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鼓勵全體員工參與公司的管理,充分發揮全體員工的創新能力,匯聚集體智慧與經驗,促進公司管理持續改善和效率提升,提高公司經營效益。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0職 責
3.1總經理
3.1.1批準《員工合理化建議管理制度》
3.1.2批準員工合理化建議方案
3.1.3批準員工合理化建議獎勵方案;
3.2部門經理
3.2.1審核員工合理化建議方案;
3.2.2主持評審員工合理化建議實施效果;
3.2.3負責員工合理化建議方案的完善和推廣;
3.2.4審核員工合理化建議獎勵方案。
3.3行政部
3.3.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解釋本管理制度;
3.3.2負責員工合理化建議的收集、提交、登記、歸檔;
3.3.3負責員工合理化建議方案實施的反饋、跟蹤。
3.4各部門負責人
3.4.1負責在本部門進行宣導、落實、執行本制度;
3.4.2制定合理化建議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4.0合理化建議范圍
4.1受理范圍
4.1.1合理化建議主要歸納為業務市場開拓提升和公司經營管理制度兩個大類別。
4.1.2員工對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制訂、業務開發、市場拓展、工作技巧提升、客戶關系維護及各項經營決策等各方面提出的改進意見、建議、方案、設想、措施、辦法等都屬于合理化建議受理范圍。
4.1.3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進事項。
4.2不予受理的范圍
4.2.1屬于職能職責范圍內的,目前正在從事的本職工作;
4.2.2未署申報人姓名或提案只有建議、無具體改進措施與步驟的;
4.2.3侵犯專利及其它知識產權或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
4.2.4純粹的牢騷發泄、個人矛盾、或言語沖突;
4.2.5重復申報或已有其他員工提出改善建議后獲獎的項目和正在改進的項目;
4.2.6為完成合理化建議的任務而無新意的;
4.2.7針對個人及私生活的。
5.0實施流程
5.1合理化建議的申報
5.1.1合理化建議申報形式:合理化建議可以以個人名義提出,也可以小組名義提出。
5.1.2申報人到行政部領取并填寫《合理化建議申報表》,將建議事項內容詳細
填寫,申報人也可請他人協助填寫。每份表格僅填寫一項合理化建議,多項合理化建議分別提交。
5.1.3《合理化建議申報表》主要項目填寫說明;
5.1.3.1申報主題:簡要說明申報的中心內容;
5.1.3.2現狀及問題描述:說明在建議未提出前,原有實際情形及存在問題;
5.1.3.3申報改善的內容:說明建議改善的具體辦法、程序、實施方案等;
5.1.3.4預計可以達成的效益:說明該建議方案經采用后,可能收獲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提升服務質量、節約成本、簡化作業、降低風險、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
5.1.4《合理化建議申報表》填寫后,可以直接將申報表交給行政部;
5.1.5行政部負責在《合理化建議登記表》上對各建議申報進行登記、匯總。
5.2合理化建議的評審
5.2.1各部門負責人收到員工合理化建議后,應于3個工作日內提出對建議的可
行性意見后交由部門經理審核后,交總經理審批,行政部于收到建議后的3個工作日內公布審批結果。
5.2.2行政部直接收到的員工合理化建議,應于3個工作日內轉交部門經理審核后交總經理審批,并于上報審批3個工作日后公布審批結果。
5.3合理化建議的采納與實施
5.3.1對于各類合理化建議,由行政部按總經理審批意見反饋到相關部門,相關
部門應在收到合理化建議后3個工作日內就如何實施合理化建議提出實施方案并回復行政部。
5.3.2對于可立即實施改善的合理化建議以及能直接應用于工作效能提升的合理化建議,執行部門應當在最遲在一個月內安排實施,行政部予以配合、督促、跟蹤,對不按要求執行的提出稽核處罰。
5.4合理化建議方案的完善和推廣
5.4.1部門經理/副總經理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實施后具有成效的合理化建議方案進行修訂、完善并標準化。
5.4.2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已經過完善并標準化的員工合理化建議進行推廣實施、對推廣實施的情況進行跟進,對不按要求執行的提出稽核處罰。
5.5獎勵
5.5.1所有員工合理化建議均應受到公司的感謝、鼓勵和表彰。
5.5.行政部在收到總經理對合理化建議審批意見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合理化
建議申報人回復感謝函。
5.5.3公司對員工合理化建議進行評獎
5.5.3.1成立評獎小組對合理化建議進行評獎,評獎小組由總經理、副總經理、
行政部、市場部、拓展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組成。
5.5.3.2評獎小組必要時可向合理化建議申報人和執行實施合理化建議的部門
詳細了解合理化建議實施成效情況,對合理化建議實施效果進行分析、討論、評估、獎勵;
5.5.3.3評獎后報請總經理批準,由部門經理進行對合理化建議申報人發放“合理化建議成效獎”。
5.5.4獎勵金額(詳見5.2.3)
5.5.4.1總經理認為有必要可以調整以上獎勵金額,具體獎勵情況由公司另行公告。
5.5.2對于提出A1類和A2類合理化建議的員工,行政部將在企業內部通報表揚、
并記錄存檔,作為當年年終評優、及年終獎評級的重要依據。
6.0相關表單:
6.1《合理化建議申報表》
員工合理化建議制度篇二
1.目的
1.1.規范提案管理制度,增強員工的主人翁意識,進一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
1.2.有效挖掘資源潛力,增強企業競爭能力。
2.提案內容:
2.1.對生產、產品質量、技術、業務、設備、工藝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2.對企劃、行政、后勤、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3.對財務、物控、儲運、采購等方面的合理化改善提案。
2.4.其它有利于公司發展的提案。
3.提案及改善程序
3.1.提案改善委員會對提案進行分析,根據提案的價值與可行性確定處理方案。
3.1.1.有實施、改善價值、且具備相關條件的提案,由相關部門組織推廣性實施。
3.1.2.具備相關條件,改善價值有待驗證的提案,由相關部門組織試驗性實施,待驗證確認后予以推廣性實施。
3.1.3.對有實施、改善價值、但暫時不具備相關條件,或有一定參考價值的提案,先予以存檔備用,待條件成熟后組織實施。
3.2.由提案改善小組根據提案實施效果,按規定確定獎勵形式。
4.提案改善小組
4.1.組長:***
4.2.組員:*** *** *** *** *** *** *** *** *** *** ***
5.提案獎勵分類
5.1.鼓勵獎——通報表揚,獎勵現金20元。
5.2.三等獎——通報嘉獎,獎勵現金50元人民幣。
5.3.二等獎——發給榮譽證書,獎勵現金100元人民幣。
5.4.一等獎——發給榮譽證書,獎勵現金300元人民幣。
5.5.貢獻獎——特別嘉獎,發給榮譽證書,獎勵現金1000至3000萬元。
5.6.特別貢獻獎——授予榮譽稱號,發給榮譽證書,通令嘉獎,予以1萬元以上巨額獎金。
6.提案獎勵細則
6.1.員工有下列行為表現之一者,應當予以鼓勵獎:
6.1.1.提出一般性問題提案,或反映一般性問題,有一定參考作用或價值的。
6.1.2.具一定的創造性,雖暫時未被采納,但有對今后工作有一定啟發性的提案。
6.1.3.以積極、負責的態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問題或不足的。
6.1.4.其它應適當予以鼓勵的提案。
6.2.員工有下列行為表現之一者,應當予以三等獎:
6.2.1.合理化提案對工作有一定積極推動作用的。
6.2.2.以積極、負責的態度指出公司經營管理其它方面存在被忽視的問題或不足的。
6.2.3.其它經營管理方面具有較大參考與實用價值的提案。
6.3.員工有下列行為表現之一者,應當予以二等獎:
6.3.1.企劃或行政人事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納后,取到良好效應的。
6.3.2.生產、品質、技術、業務、采購方面被采納后具有一定效果的提案。
6.3.3.以積極、負責的態度指出公司其它方面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具有較大改善空間的。
6.3.4.提出財務或物流管理提案,對完善財務或物流管理起到積極作用的。
6.3.5.制止不合理建設項目,為公司減少直接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提案。
6.3.6.其它為公司節約資金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
6.4.員工有下列行為表現之一者,應當予以一等獎:
6.4.1.經營管理方面的提案被采納后,對全面公司管理起到積極的推進與指導作用的。
6.4.2.生產、品質、技術、等方面的提案被采納后,對保證生產安全或促進產品質量提高等方面有明顯改善的。
6.4.3.提出的合理化提案被采納后,對降低生產或管理成本取得顯著效果的。
6.4.4.合理化提案可減少資源浪費,對提高工作效率或經濟效益起到明顯作用的'。
6.4.5.檢舉、揭發嚴重違紀行為,使公司避免、減少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6.4.6.其它為公司節約資金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合理化提案。
6.5.員工有下列行為表現之一者,應當予以貢獻獎:
6.5.1.合理化提案被采納后,在生產中得到廣泛的應用與推廣,并持續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
6.5.2.合理化提案被采納后,對管理制度的完善起著極大指導意義的。
6.5.3.其它為企業帶來極大經濟效益或管理效應,應當授予效益獎的。
6.6.特別貢獻獎(予以巨額獎金并享受全方位優厚待遇)
6.6.1.合理化提案實施后,對公司帶來巨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應的。
6.6.2.合理化提案具有很高的發明、創造性,對企業發展起著巨大而深遠的指導意義。
7.獎勵的實施
7.1.對鼓勵獎的認定權限屬提案改善小組,獎金的發放的審批權限為行政財務部經理。
7.2.對一、二、三等獎的認定權限屬提案改善小組,獎金的發放的審批權限為總經理。
7.3.對貢獻獎的認定權限屬提案改善小組,獎金的發放的審批權限為總經理。
7.4.對特別貢獻獎的認定權限屬公司股東大會,獎金的發放的審批權限為全體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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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合理化建議制度篇三
一、總則
為調動員工參與公司管理的積極性,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實踐經驗進行總結思考,發掘廣大員工的聰明才智,增強員工的在企業價值觀和榮譽感,在公司內部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為了建成立長效的激勵機制,以使公司 的合理化建議活動健康、有序、持久地發展下去,成為公司在生產、管理、科技、后勤等領域持續改理的強大動力。為了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創建學習型企業,推動公司的全面發展和建設,規范員工全理化建議管理行為,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1.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2.管理范圍:
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的內容是相對于公司目前技術水平、經營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設有所提高和改進而言,所提意見和建議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均屬于本范圍。管理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善于總結本單位的成功經驗,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與本身職責雖有直接聯系,但在公司內部值得全面推廣,富有創新性,采用后能帶來其它單位管理和技術水平的提升,也屬于本范圍。意見是指僅提出存在的問題,建議則包括了解決問題的思路。
3.以下范圍的建議不予受理:
(1)夸夸其談而無實質內容的
(2)與事實或正在改善的內容相同
(3)已被采用或前已有的重復建議
(4)在正常工作程序中被指令執行的
(5)針對個人及私生活的
(6)對事務的懷疑和猜測而無依據的
三、管理職責
1. 人力資源部是合理化建議的管理部門,負責建議和意見的收集、呈報、初審、組織評議、跟蹤、反饋、總結、存檔等,并對已采納的合理化建議的實施情況進行記錄及獎勵的組織工作。
2.公司設立“合理化建議審核評議委員會”(以下稱審委會),對合理化建議進行正確評估、合理授獎。其成員由公司副總經理和各部門部長組成,其工作職責如下:
(1)提出和修訂公司合理化建議活動的方針和規劃;
(2)對重大事項進行評議,決定是否采納;
(3)對已采納的建議實施過程跟蹤,以防決策失誤,并及時予以調整;
(4)對實施后的合理化建議理行效益評估;
(5)制定獎勵政策,審核各項建議的獎勵。
3.各部門(車間)主管均負責動員本部門(車間)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合理化建議活動,并做好各項建議的傳遞審報工作。
四、管理程序
(一).合理化建議的申報
1.所有合理化建議均采用書面的形式提出,填寫公司統一的《合理化建議申報表》
2.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可直接交人事部,也可投放公司“意見箱“,也可交與部門主管后再轉交人事部。
3.各部門主管可以直接收集員工的合理化建議,然后統一用書面形式交人事部。
4.公司可以結合經營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布一些重點攻關項目,通過各種形式征集措施、方案和合理化建議。
5.各部門(車間)可以采用各種形式,組織各種活動小組來參與活動。
(二)人事部受理與初審
1.人事部在接到書面建議書后,首先要進行初步審查把關,對沒有實質意義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者一個書面的答復;對有意義但內容不完整或表達不清,要找提出者進一步完善。
2.收到的建議書內容偏于批評,或不簽具真實姓名,或無改進內容,不作為合理化建議進行處理,作為其它情形處理。
3.人事部收到建議書后,認為內容完全,建議提案明顯合理,不存在實施風險,投入成本較低的方案,將填寫了初步處理意見的建議書及相關資料,發至建議書內容所屬部門的主管領導,征求并填寫意見,然后報請副總審批后實施。
4.建議提案涉及內容復雜,或方案重大,或投入時間長,或專業性強很難識別,應報公司審委會審定。
5.人事部每周對收到的建議書進行登記、編號、匯總,并在次周的部長例會上進行通報。
6.人事部要根據收到建議書的情況,組織和安排審委會召開會議評審。
(三)審委會評議
1.如果評議認為該提案的設計不科學,采納價值不在,或不具備實施條件,投入風險太大,則應給予否決,但給提議人要有一定的獎勵。
2.如果建議的提案很好,從評議上總體上給予了肯定,只是某些方面不完善,需要做調整修改,可由建議人按審委會意見去完善,或直接由審委會組織討論定稿后去實施。
3.在對建議評議時認為構思很好,但建議人缺乏可靠的論證,又無條件和能力調研,可由公司進行這項工作,待論證結果出來后再決定是否采納。
4.提案依其重要性分為四級:A級,重要的,多為創新性的;B級,較重要的,多為改良性的;C級,一般性的;D級,反映在個別問題點上的。
5.每項建議實施完畢后,實施部門寫出總結報告,審委會根據該建議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評定獎勵等級,報總經理審批后給予建議人獎勵。
(四)實施過程管理
1.經審委會評議通過、總經理批準實施的提案,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禁止不執行或行事拖拉,否則公司對主要負責人嚴懲。
2.實施部門在接到批準生的提案后,須與提議人進行溝通,共同商量實施的具體方法和步驟。
3.方案的實施要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和資源狀況,要做出詳細,合理的安排,并應列出實施進度表。
4.人事部必須對合理化建議的實施過程和效果進行跟蹤,及時將信息反饋給審委會和總經理。
5.建議在實施過程中,若出現不佳狀況應及時加以分析,是工作中的問題,要加強管理的力度,若是建議本身缺陷,要及時停止,避免發生更大的損失。
6.合理化建議是進行創新的活動,萬一出現實施失敗,不應對提議人進行處罰,而應當從中總結經驗,特別要從審議的管理工作中找出不足。
員工合理化建議制度篇四
1. 目的
為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充分發揮廣大員工的創造性和聰明才智,切實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主人翁意識,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益。
2.建議的內容
本公司員工對本公司的生產經營、技術創新、制度建設、內部管理等方面均可提出合理化建議。
3.建議的申報
公司員工個人或集體有某項建議提出時,以書面形式或郵件形式報公司企劃部。企劃部根據建議的內容,將建議呈送相關部門、公司領導和建議審議委員會的成員。
4.建議書的內容
建議書內應列的主要內容:
4.1 建議事由:簡要說明建議改進的具體事項。
4.2 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在建議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盡妥善處以及應予興革意見。
4.3 改進意見或辦法:詳細說明建議改善之具體辦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驟等項。
4.4 預期效果:應詳細說明該建議案經采納后,可能獲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工作、增加市場份額、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
5.建議委員會的成員及職責
5.1 為保證員工的建議得到合理、公正的評價,公司成立“員工建議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公司領導、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公司黨總支書記擔任委員會主任。
5.2 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5.2.1 員工建議的評議;
5.2.2 員工建議獎金金額的評定;
5.2.3 員工建議實施成果的判定;
5.2.4 其他有關建議制度的研究改進事項等。
6.建議的評議
企劃部在收到員工建議書后,認為完全者,應在收件后3日內將建議送達相關人員,10日內 1
由召集人召集委員會成員對建議書進行評議。如因建議特殊,由委員會主任確定評議時間和評議方式。
7.建議的內容
7.1本公司員工所提建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物質獎勵:
7.1.1 對公司組織提出調整意見,能收精簡或強化組織功能效果者。
7.1.2 對公司產品銷售或售后服務,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具有重大價值或增進效益者。
7.1.3 對生產技術、工藝、設備,提出改進方法,能提高效益的。
7.1.4 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提供具體改善建議,有助于經營效能提高的。
7.1.5 對公司各項作業方法、程序、報表等,提供改善意見,具有降低成本、簡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
7.1.6 對于公司未來經營、技術創新,提出研究報告,具有采納價值或效果者。
7.1.7企業文化建議、團隊精神和凝聚力的培養和建議。
7.1.8公司組織機構的崗位設置,人員配備的建議。
7.1.9激勵機制的建立,績效評估與考核的建議。
7.1.10員工培訓方面的建議。
7.1.11人才吸納、選用、晉升及個人職業生涯設計的建議。
7.1.12市場開發、網絡建設及客戶管理和銷售政策的'改進建議。
7.1.13信息管理方面的建議。
7.1.14管理方法、手段創新的建議。
7.1.15新產品開發與改進的建議。
7.1.16企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7.1.17生活后勤的改進建議。
7.1.18財務管理方面的改進建議。
7.1.19改進工作提高效率、質量方面的建議。
7.1.20各種預防危害、減少損失或節省費用方面的建議。
7.1.21能為公司帶來收益的其他各種改進工作的建議。
7.1.22 對集團管理及經營各方面改進的建議。
7.1.23委員會同意的其它獎勵事項。
7.2對前項所列的內容,由委員會進行評議,確定獎勵等級,給建議人員進行獎勵,獎金在工資中兌現,紀念品由綜合部負責采購發放。
8.評議紀律 8.1 企劃部在呈送員工建議時,應去掉建議人的姓名,不得向委員會成員透露建議人姓名。
8.2 企劃部在匯總評議結果時,不得隨意涂改評議結果,統計結束后,將統計結果呈委員會主任批準。
9.下列建議不予獎勵
9.1 各級人員對其本職工作范圍內的事項所作的建議;
9.2 被指派或聘用為專門研究工作而提出與該工作有關的建議方案的;
9.3 由主管指定為業務、管理、技術的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等作業,而獲得的改進建議的;
9.4同一建議事項經他人提出并已獲得獎勵的。
10.附則
10.1 建議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時,其所得的獎金,按人數平均發給。
10.2本公司各部門遇到問題或困難,需要解決或改進時,經總經理核準后公開向員工征求意見的,所得建議的審議與獎勵,依本制度辦理。
10.3 員工所提建議,不論采納與否,企劃部應及時通知原建議人,并將建議整理歸檔。經批準給予獎勵的建議,在公司公告欄內通報表彰。
10.4公司每年8月中旬組織征集員工的合理化建議,并進行評議。
10.5 本辦法由企劃部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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