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煙草技能鑒定考試題
發布部門: 國家煙草專賣局
發布文號:
第一條為保障煙草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對職業技能鑒定試題資源的保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國家煙草專賣局(以下簡稱國家局)負責試題資源的組織和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國家局鑒定中心)負責試題資源開發的實施和維護。
第三條行業內從事職業技能鑒定工作以及與試題開發有關的所有人員都有保守試題資源秘密的義務。同時,具有對泄漏試題資源的行為、現象進行監督和檢舉的權利。
第四條承擔試題開發工作的省級煙草專賣局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以下簡稱省級鑒定站)的所有人員以及與試題開發有關的其他人員,只對國家局和國家局鑒定中心負責,在試題開發的整個過程中不得將試題擅自用電郵、復制、口述等方式外傳。同時任何與試題開發無關的人員不得對試題開發工作進行干涉,不得探詢、復制試題內容。
第五條審稿所用的試題樣本,由國家局鑒定中心進行復制,審稿完畢后試題樣本由國家局鑒定中心進行回收,并將專家的修改意見匯總后交開發單位進行修改。在審稿過程中,任何人員不得將試題樣本擅自進行收藏和復制。
第六條試題通過終審并完成修改后,由國家局鑒定中心指導有關省級鑒定站將試題錄入到題庫資源錄入器內。負責試題錄入工作的人員必須事先接受保密培訓和錄入技術培訓,國家局鑒定中心須對所有錄入的試題進行檢查。
第七條試題開發結束后所有試題歸入煙草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國家題庫,試題原始底稿由國家局鑒定中心收回后封存或銷毀。
第八條國家局鑒定中心、省級鑒定站應加強對試題開發人員的'保密教育,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對發現試題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國家局及國家局鑒定中心。
第九條凡發現鑒定試卷泄密的,國家局鑒定中心有權取消本批次鑒定結果。
第十條試題資源保密工作列入省級鑒定站年度考核內容,對出現試題泄漏事件的省級鑒定站進行通報批評,取消3年內參加優秀鑒定站評選資格,并追究省級鑒定站負責人及當事人責任,并由國家局通知省級局給予其相應處分。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國家局鑒定中心負責解釋。
國家煙草專賣局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發布部門: 國家煙草專賣局
發布文號:
第一條為保障煙草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對職業技能鑒定試題資源的保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國家煙草專賣局(以下簡稱國家局)負責試題資源的組織和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國家局鑒定中心)負責試題資源開發的實施和維護。
第三條行業內從事職業技能鑒定工作以及與試題開發有關的所有人員都有保守試題資源秘密的義務。同時,具有對泄漏試題資源的行為、現象進行監督和檢舉的權利。
第四條承擔試題開發工作的省級煙草專賣局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以下簡稱省級鑒定站)的所有人員以及與試題開發有關的其他人員,只對國家局和國家局鑒定中心負責,在試題開發的整個過程中不得將試題擅自用電郵、復制、口述等方式外傳。同時任何與試題開發無關的人員不得對試題開發工作進行干涉,不得探詢、復制試題內容。
第五條審稿所用的試題樣本,由國家局鑒定中心進行復制,審稿完畢后試題樣本由國家局鑒定中心進行回收,并將專家的修改意見匯總后交開發單位進行修改。在審稿過程中,任何人員不得將試題樣本擅自進行收藏和復制。
第六條試題通過終審并完成修改后,由國家局鑒定中心指導有關省級鑒定站將試題錄入到題庫資源錄入器內。負責試題錄入工作的人員必須事先接受保密培訓和錄入技術培訓,國家局鑒定中心須對所有錄入的試題進行檢查。
第七條試題開發結束后所有試題歸入煙草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國家題庫,試題原始底稿由國家局鑒定中心收回后封存或銷毀。
第八條國家局鑒定中心、省級鑒定站應加強對試題開發人員的保密教育,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對發現試題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國家局及國家局鑒定中心。
第九條凡發現鑒定試卷泄密的,國家局鑒定中心有權取消本批次鑒定結果。
第十條試題資源保密工作列入省級鑒定站年度考核內容,對出現試題泄漏事件的省級鑒定站進行通報批評,取消3年內參加優秀鑒定站評選資格,并追究省級鑒定站負責人及當事人責任,并由國家局通知省級局給予其相應處分。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國家局鑒定中心負責解釋。
國家煙草專賣局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煙草技能鑒定考試題】相關文章:
煙草技能鑒定07-27
煙草技能鑒定意見07-02
煙草技能鑒定試題06-26
煙草專賣技能鑒定07-13
煙草職業技能鑒定07-13
煙草職業技能鑒定試卷07-08
駕駛員技能鑒定考試題07-29
2015新技能鑒定采掘電鉗工考試題庫09-08
班主任技能培訓考試題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