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購房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的法律知識
購房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嗎
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是否一回事?這還得區分不同的合同進行說明,有的合同由于其性質的原因,成立與生效并不是一回事,而對于有的合同而言,成立即生效。那么購房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嗎?小編馬上為您解答。
合同的效力與合同的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合同是當事人的合意,只要當事人意思達到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與否是一事實問題,其意義在于識別某一合同是否已經存在。而合同的效力是法律價值判斷問題,其意義在于識別某一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規定。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居間人是為委托人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其行為本身不一定導致發生法律效果,因此,《合同法》規定居間報酬的支付是以合同成立為條件,而不是以合同生效為條件。
合同是否已經履行不影響居間報酬的支付。居間合同的居間人只作為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簽訂合同的介紹人,自己一般不直接參與訂立合同,居間人既不是代理人,又非當事人和保證人,他不能保證合同雙方一定履行合同。居間行為所介紹的當事人之間合同一經成立,居間人的作用即結束,因此,不能要求把合同履行作為支付居間報酬的條件。
看完上文的介紹后,相信你已經知道,購房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并不是一回事,意味著購房合同并非成立即生效。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合同登記才是購房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沒有經過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只能是已經成立,但尚不具有法律效力。
【購房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的法律知識】相關文章:
租賃合同成立與生效的條件03-24
勞動合同的生效條件03-12
勞動合同生效09-08
購房合同07-24
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08-17
房屋購房合同10-11
私人購房合同09-27
2022購房合同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