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1
一、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三、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四、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五、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發展。
六、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人力資源規劃
七、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八、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提出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最終審定。
第三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九、根據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十、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干部管理規定
十一、加強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十二、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人數。
十三、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制度
十四、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十五、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十六、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十七、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十八、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十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二十、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二十一、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員工的培訓
二十二、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員工的調整與流動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二十三、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合理要求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二十四、員工在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二十五、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從事危險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二十六、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十七、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薪酬管理
二十八、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二十九、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
三十、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經營者年薪制度
高級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
三十一、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二)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三十二、津(補)貼的管理
三十三、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十四、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員工的社會保障
三十五、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三十六、所屬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2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僵化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競爭力。靈活的人力資源管理能吸引優秀人才,激發員工潛力,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企業文化建設,進而推動企業的持續發展。反之,僵化的`制度可能導致人才流失,降低員工積極性,影響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市場適應性。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醫院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加強醫院人力資源管理,促進醫院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及地方
相關勞動人事管理的規定,參照國內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醫院人力資源管理突出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
化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員工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系,推動醫院事業穩步發展。
第二章編制與定編
第一條醫院各部門用人實行定崗定員。
第二條醫院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撤消,由各部門提出方案報醫院董事會及院長批準后,在
人力資源部備案后實施。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和更新各部門崗位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檔案。第三條各部門根據醫院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臨時業務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計劃,經董事會和院
長批準后,在人力資源部備案。第四條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增加員工時,原則上應不超出本部門的用工計劃。
第三章醫院員工招聘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適應醫院不斷發展壯大的需要,及時為醫院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
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醫院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第二條醫院的招聘形式分為社會公開招聘及內部招聘兩種。招聘人才既看學歷、資歷,更注重個人品格、
實際經驗和工作成績。在不影響其他部門工作的前提下,應優先考慮錄用內部應聘人員。第三條招聘程序
1、申請:各用人科室、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經部門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人力資源部。
2、審核:人力資源部核查申請部門的編制情況及用工計劃,如不屬于計劃內招聘,應在一個工作日內退回《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申請部門須向董事會進行特批。批準后再提交給人力資源部。
3、發布信息: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要求,著手招聘。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醫院內部員工和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并負責收集和整理應聘資料。
4、內部應聘:內部員工應聘時,應填寫《內部應聘申請及審核表》并上交人力資源部。
5、面試: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對獲得的簡歷進行初選,將初選合格的簡歷轉交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挑選適合的簡歷,通知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面試日程,通知用人部門,并對應聘者進行儀表、求職動機與期望工資、所學專業及業績、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初試。然后由用人科室、部門主管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面試,必要時通過現場操作考察其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人力資源部、用人部門經理在《面試記錄表》中填寫面試意見。如屬于內部招聘,用人部門還應與應聘者的`科室、部門主管進行協商,以免影響其他部門正常工作。
6、錄用:用人部門決定錄用后,由人力資源部向應聘者發出《錄用通知》,并填寫《員工登記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7、員工入職:新員工到人力資源部報到,應提供相關證件及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執業
證、職稱證等)。
7.1新員工入職當天簽署《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發放《員工手冊》及相關工作、生活用品。
7.2新員工入職當天填寫《到職通知單》,將新員工介紹給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
7.3新員工入職一周內必須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結果上交人力資源部。體檢不合格的,原則上不予試用。
7.4新員工入職后一個工作日內,更新員工通訊錄及部門編制、組織結構圖等。
7.5每周根據新員工入職情況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
8、試用:新員工試用期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發試用工資,不足一星期者不發工資。內部招聘的員工免試用期。
9、轉正:
9.1人力資源部在員工試用期結束前一周,通知待轉正員工所屬部門主管填寫《轉正考核表》,并通知其本人上交個人試用期總結。
9.2人力資源部將待轉正員工的試用期總結和《轉正考核表》交至院部和董事會審核。
9.3經院部和董事會批準后,人力資源部簽署《轉正通知》。
9.4人力資源部主觀與待轉正員工談話,并發放《轉正通知》。
9.5員工轉正當月人力資源部辦理員工轉正后的人事手續,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9.6員工轉正后其所享受的工資標準按照招聘時商定的標準執行。
10、招聘流程圖(見圖1)
11、新到員工報到流程圖(見圖2)
12、新員工轉正流程圖(見圖3)
管理層
提出招聘需求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
判斷人員評價不同意招聘停止招聘第二輪篩選簡歷第一輪篩選簡歷同意招聘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出需求信息否審批預算核查
確定薪酬、福利等做出錄用決策做出錄用決策
圖1:招聘流程圖
招聘結束辦理錄用手續
用人部門
是否合格到指定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到醫院人力資源部報到新員工收到《錄用通知》向應聘者發放《錄用通知》人力資源部在候選人員中重新選擇新員工提交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執業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簽署《勞動合同》、《保密協議》、閱讀《員工手冊》填寫《報到通知單》,到部門報到入職培訓
結束圖2:新員工報到流程圖、、
管理層部門主管簽署考核意見與建議否審批同意延期轉正或辭退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寫出試用期總結在試用期結束前一個星期通知待轉正員工及其部門主管用人部門人力資源部備案存檔與待轉正員工面談并發放《轉否審批同意簽署《轉正通知》延期轉正或辭退圖3:新員工轉正流程圖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4
酒店人力資源部管理制度對于酒店運營至關重要,因為它:
1.保證了人才引進的質量,為酒店提供優質的服務基礎。
2. 提升員工技能,增強員工滿意度,降低人員流動率。
3.通過績效管理,激發員工潛力,提高工作效率。
4.合理的.薪酬福利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保持團隊穩定性。
5.良好的勞動關系有助于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減少法律風險。
6.強化企業文化,增強團隊凝聚力,塑造酒店品牌形象。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5
物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
1.提升效率:通過規范化的流程管理,減少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人才保留:良好的制度能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降低員工流失率。
3.服務質量:有效的.激勵機制能激發員工潛能,提高服務質量和客戶滿意度。
4.法規遵從:避免因違反勞動法規導致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6
人力資源綜合管理制度是對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管理進行規范和指導的重要文件,它涵蓋了招聘、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福利、員工關系、職業發展等多個方面,旨在提升組織效率,激發員工潛能,維護良好的工作環境。
內容概述:
1.招聘與選拔:規定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評估、錄用決策等環節,確保公平公正。
2.培訓與發展:制定員工培訓計劃,包括入職培訓、技能提升、職業發展規劃,促進員工能力提升。
3.績效管理:建立績效考核體系,設定明確的考核標準,定期進行評估反饋,激勵員工改進工作表現。
4.薪酬福利:設定薪酬結構,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等,確保薪酬的公平性和競爭力。
5.員工關系:規范員工的權益保護,處理勞動爭議,營造和諧的工作氛圍。
6.人力資源政策:明確企業的'人力資源政策,如休假制度、加班政策、晉升機制等,確保政策的透明度和執行一致性。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7
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減少人力資源浪費,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公平:確保所有員工在招聘、晉升、待遇等方面得到公正對待,增強員工滿意度。
3.促進發展:為員工提供成長機會,激發潛力,推動企業發展。
4.降低風險:遵守法規,預防勞動糾紛,維護企業的穩定運營。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8
招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范招聘管理,提高招聘效率,建立科學有效的人力資源招聘選拔體系,為公司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二、適用范圍及說明:
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作為招聘管理工作的框架性規定,是對招聘工作的原則性制度。
三、職責:
人力資源部為招聘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門,各用人部門協助組織完善。
1)工作職責如下:
A負責人力資源招聘體系的建立、維護和管理;
B、負責招聘渠道的開拓、建立和維護;
C、負責重大招聘項目的策劃、組織和實施,例如校園招聘等;
D、為公司運營管理提供招聘相關數據支持;
E、負責員工招聘需求計劃的編制、申請、報批和實施;
F、負責對招聘成本、招聘人員質量和數量等招聘效果進行評估和分析。
2)在招聘選拔過程中,人力資源部負責面試的組織包括核心素質評價、薪資確定及通知錄用人員報到;用人部門負責專業能力面試與評價。
四、招聘前的準備要求:
招聘前需準備好公司簡介、招聘證件、招聘簡章等招聘宣傳材料。
五、招聘流程
1)、招聘需求計劃審批流程
A、年/月度人員需求計劃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和各部門人員變動情況制定周/月度招聘需求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制作招聘計劃并實施。
附表1:《每月人員變動情況表》每月前三天內完成
2)、面試流程:
A所有員工:資料篩選→初試(人力資源部)→復試(部門負責人)→復試(總經理)
附表2:《面試評價表》
3)、試用/錄用流程及規定(入職流程):
A、所有人員:填寫《員工登記表》→核查證件→填寫《個人資料收集表》→發放員工手冊→解讀公司相關政策→部門入職→IT安排電話電腦
附表3:《員工登記表》
附表4:《個人資料收集表》
附件一:員工手冊(草案)
報到需提交資料:
各種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相片2張。
B、試用人員必須如實填報及提供個人資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出,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C、員工入職一周內應簽訂勞動合同, 并嚴格依法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要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對試用期內無法判斷是否達到崗位要求的,可以延長至六個月。
六、轉正流程
個人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審核(部門)→復核(人力資源部)→審批(總經理)→備案精選文庫
(人力資源部)
所有人員必須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和轉正面談合格后方可轉正。
附表5:《員工轉正申請表》
七、招聘渠道
1)、網絡招聘:在相關招聘網站上進行招聘信息發布與簡歷的收集(如前程無憂、珠江人才網等);
2)、現場招聘:定期參加南方人才市場現場招聘會;
3)、內部推薦:在內部發布職位需求信息,鼓勵內部人員或推薦其他優秀員工應聘,并對推薦人員進行獎勵;
4)、學校招聘:與周邊及其他地區學校建立合作意向,學校根據用人需求提供合適人員。
八、招聘費用管理
1)招聘費用的界定:
A、通過網絡、人才市場等媒體發布招聘信息所產生的廣告、信息及展位費;
B、人才引進、渠道開發所產生的交通、餐飲費用;
C、校園招聘、校企合作所發生的宣傳、公關費用;
D、人才舉薦所產生的獎勵費用;
E 、其它總經理批準的招聘費用;
請假制度
一、目的:使員工休假時間得以保障,規范員工請假和休假作業,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公司相關假期制度。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一)請假審批程序及規定
1、公司假期分為①病假、②事假、③年假、④婚假、⑤喪假、⑥產假、⑦工傷假七種。
2、員工不論申請何種假期都應事先填寫請假單,請假單須分別明確地填寫請假人姓名、所屬部門、職別、假期種類、請假時間、請假事由等內容,批準人對假期種類和請假時間應進行嚴格核實,一切無誤后才可批假。經批準后的請假單交行政部后方可休假,行政部須對請假人作好考勤并將所有請假人的請假單進行匯總后于次月三日前交財務部,以便核算工資。
3、員工請假都應有職務代理人,并將經辦事務交待清楚。
4、請假審批程序:
普通員工——>部門主管/部門經理(可以直接批一天以內假期),交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假期一天以上者);
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總經理(假期一天以上者)
5、員工請假而在假期滿后需延假時,必須在假期內向其部門主管電話或傳真申請,其部門主管同意后代填寫請假單并按程序審批。在假期外申請延假無效作礦工處理,任何員工延假都不得超過五天,否則作礦工處理。
6、請假期間應扣除本人請假期的工資(有規定除外),核算方法參照《薪資福利制度》,另會根據員工請假期長短調整當月的效益獎金。
7、若當天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時,不允許請假,也不得批假,否則將對雙方進行嚴重懲處(特殊情況除外)。
8、國家規定的長假(如春節、國慶、五一、元旦、中秋)前后禁止休相連的事假、年假。
9、假期滿后,返回公司時員工應主動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再到本部門報到上班。
(二)假期種類要求
以下條款如與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相沖突,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1、病假
1)公司員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而無法正常工作的,可請病假(請假回來后必須提供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病歷方、醫院收費單作為病假憑證,三者必須全部具備方為完整的憑證,否則視為無憑證作事假處理。病假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特殊病假可特殊處理)。
2)員工請病假需填寫請假單,按程序批準后,親自交行政部確認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或住院的可托人代請假或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經理,待痊愈后補交醫院證明和病歷及補辦請假手續。若無有效證明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者,在核算相關福利時則以事假論處。
3)員工不得向公司出具虛假、偽造證明及病歷,如經發現按曠工論處,并依據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入職頭三個月內病假期間不帶薪;入職三個月后到一年,病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的30%的薪水;入職一年到兩年,病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的50%的薪水;入職兩年到三年,病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的70%的`薪水;入職三年以上者,病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的100%的薪水。所有病假每月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否則不帶薪。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
2、事假
1)員工因辦理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可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1天向所屬部門主管申請,按程序批準后并親自將請假單交行政部后方可休假。特殊情況者可當天及時向所屬部門主管親自請假或電話或傳真告知,假后補交請假單到行政部存檔。
3)部門主管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酌情少批或不予批員工的事假。
4)員工在事假期滿后應按時返回公司上班,逾期、無故不到者按曠工論處。
5)事假單次不超2天,一月不超2次。
6)事假期間不帶薪。
3、年假
1)員工工作試用期滿后已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含試用期)者均可享受5天年假;但工作一年內累積請假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年假期予以取消。
2)員工的年假必須在本年度休完,不可轉到次年補休,否則,年假將自動取消,公司對此不作任何補償。
3)員工年假不可跨年度提前休假,休年假人員必須預先作出計劃,并于休假前至少兩個月向部門主管(經理)申請,按程序批準方可休年假。
4)員工在休年假期間照常享受公司工資、津貼及相關福利。
4、婚假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按照國家規定法定結婚年齡者方可享受婚假。
2)婚假假期為三天的有薪假期,晚婚假期另加5天有薪假期(晚婚年齡符合: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
3)員工休婚假后必須出示結婚證正本方有效,行政部復印留底備案,否則按事假論處。
4)員工的婚假必須在自結婚證書生效之日起的三個月內休完。
5)員工的婚假如需連同年假一并使用,則需經部門主管(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同時休假。
6)員工只可享受一次婚假,再婚者不可享受婚假。
7)員工在休婚假期間可享受工資、津貼及相關福利。
5、喪假
1)員工以下親屬去世辦理喪事時,可享受喪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岳父、岳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2)喪假期為三天有薪假期。
3)員工的喪假如需連同年假一并使用,則需經部門主管(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同時休假。
4)員工喪假期間可享受工資津貼及相關福利。
6、產假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不得超生及非婚生育。
女員工產假假期為90天(包括產前休息15天),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后的假合并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休產假假期期間,員工享受公司的基本生活補貼,即基本工資的80%,不享受其他獎金及津貼或補貼(包括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等),基本生活補貼于休假后第五、第六、第七個月后分3個月發放。
3)員工申請產假時,必須向行政部提供第一胎的準生證正本。
4)女員工只可享受一次產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使用。
7、工傷假
1)員工工作時間因工負傷可享受工傷假,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按事假處理。
2)必須出具市級以上醫院開具的工傷證明或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證明。
3)工傷假期間享受公司的基本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
4)公司可視工傷的實際情況縮短工傷假期。
(三)其它
未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不亨受年假、婚假、喪假、產假、工傷假假期,若確因重要事情辦理可請事假,但不享受其他帶薪假期的待遇。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假期遵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9
引言
資源是企業的核心資產,人力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分ZYI。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可以保障企業的長期穩定發,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滿意度。本文將從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建立的步驟、制度執行的監督和評估等方面,詳細介紹如何建立一套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制度建立的重要性
1. 規范企業管理行為
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可以規范企業管理行為,明確企業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企業管理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合法化。
2. 保障員工權益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可以明確員工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從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ZYI。
3. 提高企業爭力
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業的爭力,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從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
制度建立的步驟
1. 確定制度的目標和原則
制度的目標和原則是制定制度的基礎,必須明確、具體、可操作。在確定制度的目標和原則時,必須考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發需求,充分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2. 制定制度的內容和程序
制度的內容和程序是制度的核心分,必須明確、具體、可操作。在制定制度的內容和程序時,必須考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發需求,充分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3. 審批和發布制度
制度的審批和發布是制度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按程序進行。在審批和發布制度時,必須充分考制度的實際效和可操作性,確保制度的質量和有效性。
4. 培訓和宣制度
制度的培訓和宣是制度的重要環節,必須全面、深、有效。在培訓和宣制度時,必須充分考員工的實際需求和接受能力,確保制度的質量和有效性。
制度執行的監督和評估
1. 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制度的重要環節,必須全面、深、有效。在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時,必須充分考員工的實際情況和工作壓力,確保制度的質量和有效性。
2. 評估制度的效和質量
評估制度的效和質量是制度的重要環節,必須全面、深、有效。在評估制度的效和質量時,必須充分考員工的實際需求和接受能力,確保制度的質量和有效性。
結論
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可以規范企業管理行為,保障員工權益,提高企業爭力。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需要確定制度的目標和原則,制定制度的內容和程序,審批和發布制度,培訓和宣制度。執行制度需要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評估制度的效和質量。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才能保障企業的長期穩定發,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滿意度。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10
本《人力資源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員工的出勤管理,確保工作秩序的正常運行,提高工作效率,并為績效考核提供準確依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考勤規則
2.請假程序
3.遲到與早退處理
4.曠工規定
5.考勤記錄與核查
6.特殊情況處理
7.違規處罰
內容概述:
1.考勤規則:明確每日上下班時間,規定打卡制度,以及周末、節假日的出勤安排。
2.請假程序:規定不同類型假期的申請流程、審批權限及所需材料。
3.遲到與早退處理:設定遲到、早退的界定標準和對應的處理措施。
4.曠工規定:明確曠工的定義,規定曠工的.處罰措施。
5.考勤記錄與核查:闡述如何記錄和核對員工的出勤情況,包括電子考勤系統和人工核查的配合。
6.特殊情況處理:涵蓋如加班、出差、病假等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7.違規處罰:設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包括警告、扣罰、直至解雇等。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11
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員工招聘、培訓、績效管理、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等多個環節,旨在確保組織的'人力資源得到有效配置和管理,提升整體運營效率。
內容概述:
1.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職位描述、面試標準,保證公平公正的選人機制。
2.培訓與發展:制定員工職業發展路徑,提供持續的技能和知識培訓。
3.績效管理:建立科學的績效評估體系,定期進行考核,以激勵員工提升工作效率。
4.薪酬福利:設定合理的薪酬結構,設計激勵性的福利制度,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5.勞動關系:遵守勞動法規,處理員工關系,解決勞動爭議,維護和諧的工作環境。
6.員工關系:促進內部溝通,提升團隊協作,構建健康的企業文化。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12
為使新職工全面提高職業道德素質,成為合格的醫務工作者,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每年對新分配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兩周。
1.崗前教育的.主要內容:
(1)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社會主義榮辱觀、十七大精神等;
(2)衛生事業路線方針政策;
(3)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4)醫療服務職業道德、行為規范;
(5)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了解當前衛生改革與發展情況、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所在單位基本情況(院史、發展規劃等;
(7)現代醫院管理有關內容。
2.醫院對各類人員崗前培訓情況要進行考核,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3.執業(助理)醫師、藥劑人員上崗前要進行集中宣誓儀式,護理人員舉行崗前宣誓及授帽儀式。誓詞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國醫師協會推薦的醫師宣言、國家藥學會指定的中國藥師宣言、南丁格爾誓言等,并結合實際確定。
4.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并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13
(一)指導思想
(二)規劃目標
普及防震減災基本知識,提高自救自護能力,建立健全地震應急和救援保障體系,增強緊急救援力量,增強我校學生的防震減災意識,提高綜合防震能力。
(三)主要任務
1、加強校園基礎信息調查,提高學生對于地震災害防御能力;完善突發地震事件處置機制,提高教師、學生應急處置能力,制定并實施學校地震安全方案,推進避難防災場所建設。
3、將防震減災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知識受教育程度;充分發揮宣傳欄在防震減災教育中的作用。
4、落實各項應急救援規定制度,保證從校領導到工作人員24小時通訊聯絡無障礙,學校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制度,確保反應迅速,救援及時。
5、學校為周邊區域防震減災教育起到示范帶頭作用。
(四)具體計劃
1、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防震減災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校長親自抓、教導主任具體抓、各年級班主任齊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強有力的安全管理網絡。
2、建立暢通無阻的防震減災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師通訊聯絡網”和“學生安全通訊聯絡網”,確保校長、各責任人、班主任、學生之間的信息暢通。
3、加強安全檢查工作,學校嚴格執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時刻留心校舍安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補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北京小學防震減災工作以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普及防震減災科學知識為宗旨,貫徹主動、慎重、科學、有效的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方針,堅持社會性、群眾性、經常性和公益性的原則。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14
1、人員調動必須堅持崗位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按正常程序辦理。
2、院內各科室間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⑴醫師調動:由醫務科提出,會同人事部門與有關科室協調后,報分管院長或院部討論批準。
⑵護理人員調動:如屬輪轉范圍及臨時調配的由護理部統一安排,報院辦備查;其它情況下的調動,由護理部提出,會同人事部門與有關科室協調后報分管院長或院部討論批準。
⑶后勤人員調動,由后勤有關科室提出,會同人事部門與有關科室協調后,報行政后勤院長或院部討論批準。
⑷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院部可以調動任何工作人員。上述院內調動,都必須由院辦簽發調令,任何人接到調令后應及時上崗。
3、院外調入人員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⑴外單位人員要求調入我院,必須是專業崗位急需,能服從醫院統一分配。
⑵先由本人提出申請,人事部門與有關業務部門共同對其政治思想、業務能力和身體狀況等進行考核并提交院黨委討論。
⑶決定調入前需進行體格檢查,合格后院辦辦理調入手續。
⑷調入人員原則上自行解決住房。
⑸凡要求調入人員經主管局同意后一年未調入者,必須重新辦理請調手續。
4、要求調出院外人員,調動按下列程序辦理:
⑴在工作允許的前提下,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所在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上報人事部門,經院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由院辦辦理調出手續。
⑵要求調出人員經醫院同意后一年仍未調出者,停發本人獎金至調出為止。如本人撤消請調申請,從撤消次月恢復獎金,但三年內不再受理請調申請。
5、調動人員必須遵守醫院人事調動的.有關規定。
人力資源管理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山西金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其他相關法規以及公司管理原則、政策、規定等作為主要編制依據。
第三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由以下七個環節構成:
(一)招聘與任用;
(二)薪酬與福利;
(三)考核;
(四)異動;
(五)員工發展;
(六)員工管理;
(七)教育培訓。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招聘
第五條
招聘及招聘原則
在因員工離職、組織機構調整、業務發展需要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或者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儲備人才的情況下,需進行招聘。
(一)公司招聘的基本原則是實行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二)招聘員工的基本素質要適合所需崗位的任職資格要求。
第六條
對外招聘程序
(一)對外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登記;
(三)資格審查;
(四)考核(面試、復試);
(五)報批、錄用;
(六)崗前培訓;
(七)模擬上崗或試用;
(八)轉正。
第七條
聘任(解除聘任)的審批權
(一)總經理由董事長聘任(解聘);
(二)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長進行聘任(解聘)的審批;
(三)財務負責人的聘任(解聘),按《公司法》有關規定執行,人選由總經理提名,報董事長聘任(解聘);
(四)部長(主任)由總經理聘任(解聘),副部長(副主任)由部長(主任)提名,報總經理聘任(解聘);
(五)主管、科員的聘任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由用人部門聘任,解聘需出具解聘報告,并上報總經理審批;
(六)法律顧問、投資顧問、技術顧問等專家顧問的聘用(解聘)由用人部門報總經理審批;。
(七)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的,按分級管理原則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解聘和辭職
(一)聘任期內失職、瀆職、違法亂紀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要隨時解聘免職;
(二)受聘的管理人員在聘期內本人要求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寫出辭職報告遞交至直接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在辭職被批準后并完成所有辭職手續后方可離崗。對于擅離崗位造成的損失應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管理人員在聘任期內解聘、辭職者,由其直接上級指定人選代理,需進行內部招聘的,應通知人力資源部在一周內公布出內部招聘通知。
第九條
員工接到任職通知后,應于一周內將移交手續辦理完畢,就任新職。其薪資待遇自晉升之日起按新的崗位待遇執行。
第十條
部門經理任期二年,副總經理任期三年。管理人員任期屆滿后,重新進行競聘。特殊崗位與特殊情況經董事會批準后可結合具體情況執行。
第三章競聘上崗
第十一條
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員的素質,確保優秀人才的才能得以充分的發揮,并在公司內最大限度的為員工提供實現職業生涯規劃的機會與平臺,除了按照公司章程由董事會任命的人員外,其他管理崗位一律實行競聘上崗制度。
第十二條
競聘上崗的原則
(一)不斷提高管理人員的知識層次與能力水平,為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提供更廣闊的發揮才能的空間;
(二)使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在公司內部的實現成為可能;
(三)公平競聘,擇優錄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
第十三條
競聘各級管理崗位的人員必須滿足該崗位的職務說明書中所規定的任職資格要求。
第十四條
管理人員競聘上崗的步驟:
(一)成立管理人員競聘審查考評領導小組
除了招聘人力資源部部長外,競聘其它部門的管理人員時,必須與人力資源部部長共同組成領導小組,招聘基層管理人員時,必須與用人部門的部長共同組成領導小組。
(二)由人力資源部公開招聘信息
包括:崗位名稱、崗位責任、任期目標和具體要求。同時,公開具體的報名時間、答辯方式,考評程序以及注意事項等。
(三)競聘上崗的人員報名
應聘人員要在內部招聘信息公布后的一周內到人力資源部領取競聘上崗申請表,認真填寫后,交招聘審查考評領導小組。
(四)確定競聘上崗人員候選人:
由招聘審查考評領導小組經過集體討論與研究后,從符合競聘條件的報名人中選出2~3名競聘上崗候選人。
(五)準備書面答辯材料:
參加招聘競聘上崗的候選人必須認真準備書面的答辯材料,答辯材料的內容必須與其所應聘的崗位緊密相關,主要內容有:
1.個人簡歷;
2.崗位責任、任期目標和完成本崗位工作的措施意見(崗位責任、任期目標可按各部門與崗位的工作職責范圍自行設計);
3.改進管理的建議和設想;
4.對競聘上崗所持的態度,今后的努力方向;
5.上崗后需要上級領導解決的外部條件;
(六)召開管理人員招聘競聘上崗答辯會:
由領導小組主持,請部分管理人員和一定范圍的員工代表參加,答辯時間分別為:高層1小時,中層45分鐘,基層30分鐘,其中1/3時間用來自述,2/3時間用來回答提問。
(七)經領導小組討論后,確定人選,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聘任。
第四章錄用
第十五條
新招聘錄用的人員必須試用,經試用合格后方可轉正成為正式員工。
第十六條
新招的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果因品行或能力問題而不適合崗位的要求,公司可根據具體情況通知當事人中止試用并解除試用勞動合同,新招員工在試用期內也可以向公司提出中止試用和解除試用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員工一經錄用,必須遵守公司所有的規章制度,并按以下要求辦理好相應手續:
(一)填寫《基本情況表》;
(二)簽訂《試用勞動合同》;
(三)遞交1寸彩色照片4張;
(四)遞交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常住戶口復印件各1份;
(五)遞交原工作單位的任職及表現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試用期限
(一)對于新招聘的員工,要按不同的崗位確定不同的試用期限如下:
1.管理人員、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
2.營銷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
3.生產工人及輔助工種的試用期為3個月;
4.試用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如經試用部門提議(或試用人員申請)、送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分管領導審定同意,可適當縮短或延長其試用期限(營銷人員如需延長試用,其延長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二)當在職員工的職位發生提升時,要對其實行試用(同級調崗或副職升正職免試用),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業績優秀者可按第十九條轉正程序申報縮短試用期,提前轉正。
第十九條
轉正(或延期)申報程序
(一)試用期滿(或試用人員提出提前轉正)后,試用人員愿意轉正(或延期轉正)的,由試用人員提出轉正(或延期轉正)申請和試用期自我總結報告,部門簽署試用鑒定意見;
(二)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三)由該崗位的隔級上級進行審批,同意轉正的,由人力資源部行文正式聘任。
第二十條
試用人員試用期的工資待遇,原則上按公司現行工資方案以及試用崗位工資標準的最低檔次的70%執行;存在特殊情況的,由人力資源部與當事人面議商定。
第二十一條
公司勞動合同的期限為:長期合同5年;中期合同3年;短期合同1年;試用期合同1-6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原則上公司要與機要崗位人員、專業崗位人員及重要崗位人員簽訂長期合同;與普通崗位人員簽訂中期合同;與臨時工簽訂短期合同;與試用人員簽訂試用合同。當試用的員工試用期滿并被批準轉正后,即可協商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對于公司的特殊崗位,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特別約定年限,實際聘用期限依據聘約確定。
第二十三條
機要、重要、專業崗位的界定
(一)機要崗位的界定:辦公室秘書、人力資源與檔案管理人員、電腦管理員;
(二)重要崗位的界定:部門負責人以上崗位,營銷系統管理崗位,供應系統管理崗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三)專業崗位人員的界定: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其他相應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并經公司聘任為財務、工程技術崗位等系列專業崗位的人員。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續簽、變更、解除、終止等,按原合同約定條件及相應條款執行。合同管理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五條
發生勞動合同與勞資關系糾紛時,先由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按照公司的政策制度及公平合理的原則調解處理;如人力資源部調解無效,則報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員工異動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異動是指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者職責發生變動,包括員工的晉升、降職、遷調、解聘、辭退、辭職等。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調任某一員工的職務及工作地點,被調員工應予以配合,服從公司的安排,按規定時間到新的崗位報到(有特別約定者除外).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根據部門所屬人員的個性、學識、能力等,將人員進行適當調配,以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二十八條
晉升包括:
(一)組織階梯的晉升,即職位級別的上升;
(二)職級變更,即被聘為更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職位等級上升等;
(三)工作擴大化,員工被賦予更大的責任,工作范圍擴大。
第二十九條
員工的晉升必須有利于企業的發展方向,有利于員工的.成長,晉升的重點對象主要有:
(一)在工作目標完成方面具有優異表現的員工;
(二)在工作創新方面具有杰出貢獻的員工;
(三)在管理、技術等領域表現出較高的才能或者潛力的員工;
(四)人才稀缺度較大且對企業的影響較重的員工;
(五)為企業儲備的接班人員。
第三十條
員工降職的內容與操作同晉升互為逆向。
第三十一條
員工的遷調是指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對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進行變動,奉調人員離開原職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赴新職單位報到。
第三十二條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后,屬于公司部門正副職以上崗位人員應于7日內、主管及其以下人員應于5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前往新部門報到;特殊情況下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適當延長交接時間,但累計的交接時間不得超過兩周。
第三十三條
調職人員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手續者,要經總經理批準,并延期辦理移交手續直至移交清楚后,方可赴新職位就任。調職人員移交手續按離職程序辦理。
第三十四條
調任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領導代管或由直屬主管領導指定人員代管。
第三十五條
員工確定崗位后,在一年內不得變動工作崗位,以下三種情況除外:
(一)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或部門領導提出對員工進行崗位變動的;
(二)因員工身體原因無法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三)員工在工作期間學歷、職稱、技術等級發生變化的。
第三十六條
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出于某種正當理由,終止與某員工的勞動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提出辭退:
(一)在試用期內,發現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經過試用后仍不合格者;
(二)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三)行為觸犯了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關辭退條款者;
(四)辦事不力、玩忽職守且情節嚴重者;
(五)不服從崗位調動者;
(六)擅自離職為其它公司工作者;
(七)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但尚未構成刑事處分者;
(八)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者;
(九)由于公司機構調整,人員優化組合,公司內部無法安置者;
(十)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十一)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者;
(十二)按公司目標管理制度要求,考評不合格者。
第三十七條
對于被辭退的員工,公司一次性發放所欠該員工的基本工資及其他政策待遇。
第三十八條
解聘是指公司或部門對員工的崗位職務解除聘任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或部門有權解聘:
(一)拒不執行上司指派的與公司業務或崗位職責相關的工作任務達三次者;
(二)違反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經三次書面警告或經濟處罰仍不改者;
(三)打架斗毆,情節嚴重者;
(四)侵占公司財物達500元以上者;
(五)一年內連續考核三次不及格者。
第三十九條
辭職是指員工根據勞動合同的規定,在一定條件下申請并被批準離開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或辭去原職務,有下列情況之一受聘人有權提出辭聘或辭職:
(一)按照《勞動法》、國家的相關法規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證的;
(二)公司無法提供所需基本的工作條件與工作保障的;
(三)公司所承諾的薪金及勞動保險等待遇無法兌現的;
(四)因身體不適等個人原因的;
(五)對所擔任的工作不能勝任的。
第四十條
除名
(一)員工無正當理由無故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10天,公司有權予以除名,終止勞動關系;
(二)員工達到除名的規定期限時,所在部門應填寫《員工自動離職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予以除名;
(三)被除名處理的員工不計發當月工資、經濟補償金部分。
第四十一條
開除是給予因觸犯法律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是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做出的強制命令犯錯誤的員工離開職位,從而終止勞動關系的行政處分,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公司有權做出開除處理
(一)造成公司利益、形象和信譽受到損害者;
(二)嚴重違反操作規定程序,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人身或設備重大損失,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三)以不正當手段使用公司名義、財產和內部商業秘密從事與公司無關的活動,為個人謀取私利,情節嚴重者;
(四)營私舞弊,挪用公款5000元以上,收受賄賂20xx元以上者;
(五)由于失職、瀆職或工作失誤,導致公司財物及人身安全受損,或導致公司形象嚴重受損,并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的事故直接人;
(六)蓄意破壞,偷竊、毀棄公司設施、資材制品及文書等行為,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者;
(七)泄露、遺失公司機密文件或重要資料,損害公司利益與聲譽情節嚴重者;
(八)制造、傳播謠言,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者;
(九)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刑事處分者;
(十)煽動、唆使他人怠工、鬧事者;
(十一)玩忽職守,發生問題隱瞞事實真相,或知情不報,給公司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者;
(十二)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
第四十二條
部門開除員工,須先調查核實犯錯事實,然后填寫《開除員工審批表》,詳細寫明開除理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后按表上程序報批。
第四十三條
員工被開除處理,計發當月應得工資,經濟補償金不予發放。
第四十四條
公司辭退員工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普通員工申請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原聘任部門,中層管理人員申請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申請辭職,應以書面形式提前90天通知公司,相關部門按權限解聘后,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辦理離職手續,未經批準以前不得離職,仍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若員工向部門遞交辭職申請書30天(中層60天,高層90天)后仍未答復,可視為同意辭職,員工可直接辦理辭職手續。
第四十五條
凡合同期未滿而中途辭退或辭職,在獲得批準后,根據崗位情況需要,可有7天的工作交接期,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在交接期間工資正常發放。
第四十六條
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經濟補償金支付的規定:
(一)在合同期未滿因公司原因提前辭退員工,公司根據員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給予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發放補償金的月工資標準按公司相關政策確定的固定崗位工資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補償金;
(二)下列范圍可獲得經濟補償金:
1.在合同期未滿,經與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患非職業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由于公司機構調整,人員優化組合,公司內部無法安置,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非因以上四種情況,因個人其他原因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被公司除名、開除者,一律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對員工的補償金,由公司一次性發放。
第四十七條
因故離開本公司的員工(包括調任、辭職、被辭退、被除名或開除),不管因何種原因離開本公司,均應按規定與公司的相關部門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和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公司將記錄在案,永不使用,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四十八條
工作移交手續包括:
(一)職責事務事項移交;
(二)所經管財務事項移交;
(三)未辦理或未了結事項移交;
離職人員應將其負責的公物及經辦事務逐件列具清楚,在其直接上級的監督下清點并移交給該崗位的接任人員,并且三方要在離職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
第四十九條
以下崗位人員在離職時,須經公司審計員進行離職審計后方可離職:
營銷人員、采購員、管理人員、公司經營班子成員以及董事長認為需審計后方可離職的其他人員。
第五十條
離職手續辦理程序
(一)個人提出解聘申請,報崗位的直接上級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崗位的隔級上級負責人審批;
(二)部門行文解聘申請人職務;
(三)離職申請人員根據部門解聘職務文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相關手續;
(四)離職申請人員將相關移交手續結果交人力資源部;
(五)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同意后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報公司審批;
(六)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審批意見處理離職人員的勞動關系。
第六章員工管理
第五十一條
工作時間規定:
公司員工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8小時,每天加班時間不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倒班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
考勤規定及管理辦法
(一)正常工作員工應與早上8:00前進入公司,12:00下班,下午2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為1:30)上班,6: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為5:30)下班。倒班的除外;
(二)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辦完審批手續后,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三)凡遲到或早退每分鐘處罰5元,達5分鐘(含5分鐘)者,每次罰款30元。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2小時(含2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每曠工半天,除扣發半天工資外、另罰款50元/半天,每曠工一天,除扣發當天工資外、另罰款100元/天;連續曠工或累計曠工達規定時限,予以除名處理;
(四)以上罰款,從違規者每月工資中相應扣除;
(五)出現以下情況,每人次扣部門考核得分1分,但每日的扣分與周的扣分不能累計計算:
1.50人以下的部門,每天遲到人數超過二人(含)或每周遲到人數累計超過五人(含)的;
2.50-100人的部門,每天遲到人數超過三人(含)或每周遲到人數累計超過八人(含)的;
3.超過100人以上的部門。每天遲到人數超過五人(含)或每周遲到人數累計超過十人(含)的。
第五十三條
勞動紀律
(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外出應向有關領導請示,并辦理有關外出手續。
(二)上班時間應注意以下事項,違反以下事項者,每項/次罰10元并扣減考核得分;
1.上班時間應佩戴工作卡;
2.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竄崗;
3.上班時間不允許閑談、吃零食或打瞌睡;
4.上班時間不得干私活、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
5.服從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第五十四條
假期種類及天數
(一)員工除公司規定每周休息外,國家法定休假日為:
1.元旦1天(元月一日);
2.春節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三八”婦女節半天(三月八日下午,僅針對女員工而言)。
4.“五一”勞動節3天(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5.國慶節3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二)婚假
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者,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憑結婚證明,經公司領導批準,給予帶薪婚假3天(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可享受7天婚假),配偶在外地工作并需要到該地完婚的,另給予實際路程假。
(三)產假
已婚女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二年,年齡在21周歲以上者生育第一胎,給予產假90天,已婚女員工在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增加晚育假14天,已婚男員工,年齡在23歲以上且生育第一胎者,可給男方護理假3天;做計劃生育手術(結扎、引產)的,按規定享受7天假期,并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四)工休假
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每年可享受4天的帶薪假期(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連續工作滿五年,每年可享受6天帶薪假期,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每年可享受8天帶薪假期。工休假當年享受,不能累加休假。
(五)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住院,住院期間的工資照發;出院后繼續休養,須經公司指定醫院鑒定確認,公司人力資源部核查屬實。休養期間按原崗位基本工資計發。
(六)喪假
員工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孫子女、外孫子女去世時,給喪假3天,到外地奔喪的另加路程假。
(七)探親假
凡在金暉連續工作滿三年,單身者父母在外省、婚后配偶在外地(指從孝義出發當天不能往返,下同),每年可享受20天假期,往返路程另計;已婚者父母在外地每四年可享受探親假15天,往返路程另計。
(八)事假
員工遇事須在工作日辦理的,事前應申請事假,事假不經批準的一律按曠工論處,事假達半天起(含半天)不計發工資(確因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準同意除外)。
(九)病假
員工因個人原因患病需請病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工資。請病假2天以上的,在病假結束時,需憑醫院相關證明(如:藥費單、醫生證明、住院證明等)銷假。有作假行為者按曠工論處。病假一年累計不能超不二個月,原則上超過二個月按自動辭職處理(特殊情況經批準同意的除外)。
第五十五條
假期有關規定
(一)所有員工的請假按公司規定的管理權限審批后,由所在部門登記并核發準假條,銷假時,請假人憑準假條到原核發準假部門核銷,超假期而未按時核銷又不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每月月終后5天內由所在部匯總上月請假數據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二)公司規定的婚假、喪假、工休假、探親假,且在規定的期限的,發給固定崗位工資,其他假期不發工資,月內累計請假不超2天,請假期間的浮動崗位工資按足額計發;超過2天,按實際天數扣除當期浮動崗位工資。
(三)員工產假按固定崗位工資的70%計算生活費,生活費在員工休滿產假恢復工作后發放。
(四)請假期間享受工資的,要在假期滿3天內到所在部門銷假,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核實同意后隨工資發給。
日工資標準額按”月實發基本工資標準÷當月日歷天數”計算。
第五十六條
請假審批權限:
(一)工人:1日以內由班組長審批,2-3日由工段長,4-7日由車間主任審批;7日以上由車間主任審核后報分管副總審批。
(二)科員:
1.1日~3日(含3日)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2.3日(含)以上5日(含)以內由分管副總審批;
3.5日(不含)以上報上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管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三)部門領導:2日(含)以內由分管副總審批,2日以上(不含)公司分管副總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審批。
(四)公司分管副總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五)公司總經理由董事長審批。
第五十七條
公司實行退休制度,管理崗位、技術崗位員工男性年滿60歲,女性年滿55歲,工人崗位男性年滿55歲,女性年滿50歲,應辦理退休,退休后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領取養老保險。特聘人員年齡可放寬5歲。
第五十八條
公司應保證退休人員的實際月收入不低于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線,對實際月收入不足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部分予以彌補。
第七章教育培訓
第五十九條
為配合企業發展的需要,開發員工的潛能,提高員工素質和能力,對員工進行各種教育和培訓。
第六十條
員工的教育和培訓應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為主,員工應通過教育和培訓充實自己的知識,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
(一)對高層管理人員,重點培養現代企業管理所需的理論、觀點和思維方式,提高決策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前瞻性,形成一支初步具備職業經理人素質的高層管理人員;
(二)對中層管理人員,重點培養適應企業管理和發展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以及不斷更新這些知識和技能的方法和手段,提高職業素養,開始建立中級職業經理人隊伍,并為公司的發展儲備一批合格的人才;
(三)對專業技術人員應接受各自崗位的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有關法規,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提高專業技能;
(四)對基層人員,重點培養其所從事崗位所需的知識和技能,挖掘有發展潛力的培養對象,掌握各職能部門的專業知識、競爭能力、自信心、合作精神、職業道德,能勝任要求不斷提高的各項工作;
(五)所有員工都應學習公司、本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掌握各自的崗位職責和要求,學會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第六十一條
培訓的方式
(一)崗前培訓:
1.新進員工實施一、二級崗前培訓,其中一級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培訓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安全法規、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等;二級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培訓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工作程序、業務流程等崗位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和要求;
2.對因工作需要發生崗位變動(如:升職或改變原工作職責或改變到與原崗位工作性質不同的崗位)的員工,必須進行新崗位的崗前培訓,此項培訓由崗位所在部門負責,內容與新進員工的二級培訓內容相同。
(二)在崗培訓:
1.根據企業的需要,公司每年統一組織安排在崗培訓;
2.人力資源部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內容包括培訓的重點、目標、項目、內容、對象、人數、課時、形式、經費等),報公司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3.各單位(部門)根據本單位(部門)需要組織實施二級培訓;
4.以下情形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在崗臨時培訓:
(1)設備更新;
(2)管理改革;
(3)新開辦項目。
(三)脫產培訓
由企業選送的帶薪脫產培訓的人員,培訓時間超過一個月的,要事前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其薪資原則上按基本年薪或基本工資發放,亦可在雙方簽訂培訓協議時由雙方商定。
第六十二條
為了鼓勵員工自學,員工參加專業資格或職稱考試、培訓、學習,按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假期:
(一)經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批同意參加各種(類)專業(執業資格)、職稱考試的員工,每門考試課程給帶薪假2天;需要到外地考試的,另給路程假。
(二)經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批同意參加高等教育學歷自學考試的員工,每門考試課程給帶薪假1天。
第八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由頒布之日起實施,在本制度頒布之前的相關規定與本制度有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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