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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合同

時間:2022-07-21 10:21:55 人力資源 我要投稿

人力資源合同(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人力資源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力資源合同(15篇)

人力資源合同1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以派遣員工的形式為甲方提供勞務,并管理乙方派遣員工的人事檔案及其它綜合事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派遣員工的確定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出具《用工需求信息表》(見附表一),說明用工需求崗位、人數、薪酬待遇和職位要求等。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推薦符合用工條件的派遣備選人員。

  3、甲方確定擬用人員后,即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4、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員工入職通知單》(見附表二)一式兩份,甲方簽章后返回乙方一份,確定派遣員工入職。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兩份,其中甲方留存一份,甲方轉交派遣員工本人一份。

  二、協議期限及員工派遣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員工與乙方建立的勞動或勞務關系的終止日期超出本協議有效期,則本協議的有效期順延。

  2、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未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順延兩年,順延次數不限。

  三、派遣員工的工作安排

  1、甲方按照向乙方提供的《用工需求信息表》的崗位需求為派遣員工安排工作崗位。在派遣期限內,經與乙方和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后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

  2、甲方應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為派遣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并承擔相關費用。

  3、派遣員工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工作方式和考核規定按甲方規定執行。若甲方對派遣員工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則甲方應到勞動管理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執行。

  四、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

  1、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內容應符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2、派遣員工被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關系、社會保險關系、行政關系、黨團組織關系、工資關系在乙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派遣員工解釋應發工資的計算標準。

  3、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紀律、教育培訓、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由甲方負責,考核情況由甲方向乙方反饋。派遣員工的檔案及其它綜合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在派遣員工離開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以《派遣員工離崗通知書》(見附件三)的書面方式通知乙方,若因甲方通知過晚導致乙方為派遣員工滯后停保,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勞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1、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派遣員工勞務費及其他費用。具體包括以下各項:

  ①派遣員工的工資。甲方支付的工資應實行按勞計酬、同工同酬,并不得低于用工單位工資最低工資標準;

  ②派遣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

  ③派遣員工的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

  ④派遣員工的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

  ⑤派遣員工的工傷保險費;

  ⑥派遣員工的生育保險費;

  ⑦乙方應向甲方收取的管理費人民幣______元/月、人;入職不滿十五天不計算管理費用,十五天(含)以上按天計算管理費。

  2、支付時間和方式: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將派遣員工上月勞務費明細(含當月社保費用)提供給乙方核對準確后;乙方將勞務費和管理費發票寄(送達)給甲方。

  3、甲方按國家和重慶市規定的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收款后為派遣員工辦理相關政策規定的社會保險。因相關

  4、甲方為乙方派遣至甲方員工,入職第二個月購買社保,員工離職甲方需將該員工第一個月社保繳納費用補繳乙方,乙方為該員工補繳社保。

  六、派遣員工的退回

  (一)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同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但甲方在試用期內退工應當向派遣員工和乙方說明理由;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5000元人民幣以上經濟損失或其他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該勞動合同無效的;

  6、派遣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派遣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將其退回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本人或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用于給員工的經濟補償,若乙方按規定需向派遣員工支付醫療補助費用的,則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醫療補助費。

  1、不能勝任甲方所安排的工作,經過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未痊愈或痊愈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協議達成一致的;

  4、勞務派遣協議到期或員工派遣期滿,用工單位不再續訂本協議或不繼續聘用的派遣員工。

  (三)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在派遣期滿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在雙方未就如何處理達成一致前,員工的派遣期限順延,甲方不得退回。

  1、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乙方派遣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派遣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派遣員工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協議的解除

  (一)一方提出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并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1、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勞務費及其他費用的;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法律法規,損害派遣員工身體健康或其他合法權益的;

  3、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法規政策,損害乙方利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本協議: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為派遣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3、乙方拒絕接收甲方依據本協議約定退回 派遣員工的;

  4、乙方挪用派遣員工勞務費另作它用不按月兌現派遣員工工資的。

  八、經濟賠(補)償

  1、協議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與對方損失相當的賠償責任。

  2、派遣員工發生因工傷、亡,甲方應當天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作及時的救治和處理,并墊付相關的治療費用,在乙方的合作醫院就醫則不需墊付。

  3、派遣員工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在離職前未交還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工作物品,由派遣員工本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有責任利用合法手段,追究派遣員工本人責任后賠償給甲方。

  4、派遣員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發生的一次性救濟金、喪葬費及符合相關規定的費用,社保部門支付以外的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5、派遣員工達到退休條件的,可由乙方為其辦理退休手續。根據國家和重慶市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派遣員工退休時和退休后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足額向乙方支付乙方派遣員工勞務費及其他費用,逾期不支付的,除補付欠付金額外,從欠付之日起,按日額外支付欠付總額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1、派遣員工在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或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給予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2、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本協議的約定與今后國家、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力資源合同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填寫完整的個人或單位信息,有助于與對方發生糾紛時,有明確的地址及聯系方式向對方發送督促函件或顧問人員公函,在訴訟時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給法院,減少訴訟程序風險及案件處理效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的人力資源業務外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本協議鑒于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提供安排勞動力、代發工資、代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服務。

  2、本協議鑒于乙方有提供外包服務的合法資格及能力并愿為甲方提供外包服務。

  3、本協議中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務僅適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人事外包業務所涉及的員工。

  4、如甲方出現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或政策中規定的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情形時,甲方應當向其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相關事項,乙方可以協助辦理。

  二、協議期限: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

  服務內容:

  1、代理甲方委托人才中心保管檔案,并代甲方辦理與檔案相關的業務;

  2、代為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生育保險金□(根據甲方需要在項目后畫“√”);

  3、代為繳納住房公積金□(根據甲方需要在項目后畫“√”)。

  甲方選擇服務項目中_____________項服務。

  服務標準:準確、及時、專業、規范。

  四、有關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應于每月_____日前支付乙方外包服務費,服務費包括代發的工資、代繳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及_____元/人/月的管理費,服務費的計算方法以乙方為甲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務的人員為準。如果甲方委托人事外包服務的人數不足10人的,甲方應按_____元/月支付管理費。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依約以現金或支票等形式及時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務費。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代繳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所需的個人資料,并保證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

  3、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將社會保險金及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變動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4、如需甲方向乙方出具有關委托手續或法律文件,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

  5、甲方如認為乙方的外包服務工作存在問題,有權隨時向乙方反映有關情況并要求乙方予以說明;如果甲方所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并且不違反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并及時予以糾正或彌補。

  甲方:

  乙方:

  日期:

人力資源合同3

  甲方(聘請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董事會決議、且經甲方股東會批準,聘請乙方擔任甲方CEO一職,雙方形成勞動關系,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經營權。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經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CEO。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6月18日起至20xx年6月17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協議期限屆滿后,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經營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CEO職務期間內,全面負責公司管理、經營、市場開拓工及財務管理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約定行使職權,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甲方運營資金注入及使用

  1、甲方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公司賬戶注入資金人民幣10萬元,作為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的運營資金;

  2、乙方需在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范圍內使用上述運營資金,該資金只能用于公司經營管理活動。

  第四條乙方工資福利待遇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

  2、甲方額外每月(最好修改成每個季度,使用季度核算制)向乙方支付補貼2,000元,此補貼包括但不限于車補、通訊費補貼等。

  3、甲方將公司每月毛利潤的20%作為績效獎金發放給乙方,此項獎金支付需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審核通過后,方可支付。

  4、乙方社會保險待遇:。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指派一人擔任公司監事,直接負責監督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監督乙方對啟動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4、甲方指派一人作為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工作,保管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鑒,負責公司費用報銷及資金收支審核,管理公司日常經營賬目,制作財務報表,對乙方負責并報告工作;

  5、甲有權對乙方超出日常公司運用范圍內的其它行為予以制止。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各項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自主安排并組織指揮公司日常采購、和銷售等工作,制定公司年度發展投資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并提交甲方董事會審批。

  2、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決議批準的上述公司年度發展投資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3、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實際需要,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組織編制公司的各項具體規章和基本管理制度。

  4、受董事會委托代表公司簽署各類經濟合同,代表公司參加各項社會活動。

  5、對于超越本人職權范圍需由董事會討論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并可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6.乙方對下列事務享有審批權:

  6.1人民幣元以下的公司業務管理支出;

  6.2人民幣元以下的單項財務費用;

  6.3人民幣元以下所屬員工一次性借支;

  6.4經董事會審核后的員工工資審批;

  6.5低于元以下的產品銷售合同及零星設備進購合同;

  6.6凡超出上述1至5項權限范圍者,均報董事會書面批準;

  6.7董事會書面授權的其他審批權限。

  7、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鑒(建議對公章、合同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等印鑒由甲方指派專人管理,制定印章管理制度,使用時按照制度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8、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9、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9.1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決策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9.2將會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會越權;

  9.3嚴格履行董事會授予的職責和權利;

  9.4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定,維護公司利益;

  9.5充分發揮個人領導和管理能力,推動公司業務的迅速增長,為公司謀取最大利益;

  9.6建立科學的管理體系,并檢查執行情況;

  9.7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有沖突時,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和誠信的原則,此原則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義務:

  9.7.1忠實義務:

  (一)不利用職權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二)不挪用公司資金;

  (三)不將公司資產或者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四)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五)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六)未經股東大會同意,不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本應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

  (七)不接受與公司交易的傭金為己有;

  (八)不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十)不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一)對甲方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十二)聘用經營期間,若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

  (十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CEO細則》規定的其他忠實義務。

  乙方違反

  9.7.1條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7.2勤勉義務:

  (一)對公司的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二)如實向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妨礙董事會行使職權;

  (三)接受董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

  (四)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CEO細則》規定的其他勤勉義務。

  乙方違反

  9.7.2條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乙方應于每月30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乙方的財務報表。

  11、乙方應依法納稅,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及時收回應收款。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指出后30日內不糾正的,或者甲方董事會認為乙方不能勝任CEO工作而決議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乙方離職審計

  因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權對于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甲方資產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由甲方聘請的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

  第九條乙方離職工作交接

  因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乙方需在甲方限定期限內向甲方指定人員辦理工作交接,如因乙方怠于履行離職工作交接手續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給甲方造成額外損失的,需給予經濟賠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如一方未到合同履行期限終止合同,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本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

  1、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力資源合同4

  甲方: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乙方為專業人力資源服務、管理咨詢機構。為了更好地為甲方做好勞動人事方面的工作,

  第一條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范圍

  (一)社會保險服務

  1、代辦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登記及員工

  2、代辦甲方核算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基數:

  3、代辦甲方報送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相關報表;

  4、代辦單位職工社會保險變更手續;

  5、代辦甲方員工醫療費用報銷

  6、代辦甲方員工生育津貼支取

  7、代辦甲方員工工傷認定

  8、其他與社會保險相關的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服務

  1、代辦甲方公積金登記手續

  2、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增加減少

  3、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提取手續

  4、其他與公積金有關事項

  (三)代發工資服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員工花名冊及工資明細,按照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以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6、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人力資源外包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相關人事勞動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發工資款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費;

  3、甲方指定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意見、建議、方案所

  第四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代發工資款

  甲方應與每月日前,按員工花名冊工資總額將代發工資款以(支票,銀行轉賬)方

  2、外包服務費:

  收取標準:按照甲方每月代發工資人數,每人每月50元收取,按實結算。甲方于每月日前

  3、甲方如有其它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

  4、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二條第4-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的;

  3、甲方逾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及時足額提供相關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不能及時足額提供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由此發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無故支付代發工資款、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不配合其他相關工作,導致外包服務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須為甲方及辦理外包服務相關業務(在甲方資金到位和按時提供了上述資料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及時辦理,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有效期內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違約時限內應付服務費金額的50%(年代理服務費金額÷12X應付代理費月份X50%)。

  4、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或終止協議條款,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5、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與甲方聘用員工之間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自年月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暫定為半年。自20xx年某月起至20xx年某月止。

  合同期滿前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勞動人事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標準結合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人力資源合同5

  甲方:

  乙方:XXXX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1、 服務內容

  乙方代理甲方員工招聘服務

  2、 甲方必須:

  (1)指定項目聯絡人 負責,提出招聘計劃。

  (2)普通操作工人的招聘信息須分時段提供。

  3、乙方必須:

  (1)指定項目聯絡人負責協助客戶制定招聘方案;

  (2)具體執行招聘計劃,配合客戶需求;

  (3)宣傳資料設計制作;

  (4)招聘廣告信息發布、網站招聘信息發布;

  (5)人才的初選、初試包括:簡歷接收、簡歷篩選、搜索人才庫,遴選符合需求的人才接洽面試;

  (6)乙方須全力加派人手負責甲方招聘。

  4、甲方保證

  (1)甲方不得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或其他背景資料提供給他方,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指定乙方為福建省區域總代理公司,負責甲方的一線員工招聘,乙方需滿 足甲方的人員需求,保證生產。

  5、乙方保證

  (1)具有為第三方提供人才服務的有效營業執照及人才中介許可證;

  (2)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保證不以甲方和甲方相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向應聘人員收取任何的費用,否則,經查處屬實,甲方有權馬上終止代理協議,并追究乙方的責任,要求乙方 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按照甲方每月發布之通知及具體要求發布招募信息。乙方未接到甲方當月需求前不得進行招募活動,因發布虛假信息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馬上 終止代理協議;

  (4)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保證不將在甲方公司工作的相關人員作為搜尋的對象,否則,經查處屬實,甲方有權馬上終止代理協議,并追究乙方責任。

  6、服務費用及付款條件

  (1)方式:以計時方式計算薪資,6.5元/小時。

  (2)離職員工的當月代理費收取方式:離職人員當月工作不滿一日的,甲方不支付薪資,第二日開始,以計時方式計算薪資。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員工管理費 元每人每月,直至工作期滿。

  (4)付款由乙方提供正式發票后,甲方應在15天內付給乙方代理費。

  (5) A、面試方法:乙方提前約定時間到甲方的指定地點面試;

  B、上下班方面:

  1)、食宿:

  7、協議終止

  (1)此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雙方均有權解除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對方書面同意后,可以終止本協議。

  8、知識產權及保密

  (1)甲方提供的相關資訊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本協議以外使用。

  (2)本協議服務內容涉及一方業務機密部分,對方將自動遵循永久不透露原則負責保密。

  9、爭議的解決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10、本合同附錄

  附錄一:招聘通知書

  本合同附錄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相關通知書的傳真件、電子郵件均有效)

  11、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XXXX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人力資源合同6

  甲方:(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人事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

  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所稱“員工”是指甲方所屬所有項目中已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發工資的員工。

  3、甲方員工的勞動關系保留在甲方,由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為員工代發工資。

  二、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確保向乙方提供員工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2、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的地方法規管理員工。

  3、甲方在每月日前將當月代理發放工資的員工名單及工資表交至乙方。

  4、甲方有權核實乙方代理發放工資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甲方有權主張其相關權利并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5、若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如倒閉、瀕臨破產、兼并等)則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有義務在出現該情況前30日采取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且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終止前應支付的各款項。

  6、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甲方員工有效的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導致協議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乙方的代理范圍和義務

  1、為甲方提供代發工資服務、代繳雇主責任險服務、勞動政策、法規的咨詢服務。

  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還可為甲方提供人力資源顧問咨詢服務,包括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診斷、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方案的設計,如崗位分析、薪酬及福利方案、績效考核方案,招聘方案,培訓方案,人力資源評價及獵頭服務等。人力資源顧問咨詢服務費用雙方另行協商議定。

  3、凡涉及甲方商業秘密、運營、財務、管理的相關資料、甲方員工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證號、工資、聯系方式、住址等)等重要數據,無論甲方通過何種方式告知乙方(口頭、電子或書面形式),乙方均需為其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不得買賣甲方員工個人信息,否則甲方或甲方員工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關損失和法律責任。乙方的保密義務不限于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的約束,保密期限為永久。

  4、乙方代發工資的人員均為甲方員工,乙方不負責為甲方員工扣繳任何稅費。相關稅費扣繳由甲方自行履行扣繳義務。

  四、費用結算

  乙方服務費按月計收,以當月代發工資人數為準,標準:天津每人每月元,(以下簡稱“標準服務費”),每月標準服務費低于500元的以500元為準,高于500元的以實際標準服務費為準;本合同的結算周期為月度結算,甲方將當月服務費隨當月工資一起轉賬給乙方。

  乙方賬戶:

  五、協議時限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條

  1、本協議合作期限為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繼續保持委托關系的,雙方另行協商。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出現尚未約定的事宜或甲方有追加服務的請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并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3、本協議如需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簽署修改協議后方能生效,否則視為無效。

  4、本協議的條款均為打印且無一處修改,否則被修改條款無效。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遇國家頒布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章程為準。

  六、爭議及處理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分歧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問題進行商榷,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效力等同。

  3、本協議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或授權委托人蓋章乙方法人或授權委托人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人力資源合同7

  甲 方:

  負責人:

  地 址: 電話: 傳真:

  乙 方:

  負責人:

  地 址: 電話: 傳真

  乙方為專業人力資源服務、管理咨詢機構。為了更好地為甲方做好勞動人事方面的工作,避免甲方在繁雜的法定性的事務中投入大量的行政成本和人事成本,更好的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甲乙雙方就委托乙方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范圍

  (一)社會保險服務

  1、代辦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登記及員工增加減少手續:

  2、代辦甲方核算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基數:

  3、代辦甲方報送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相關報表;

  4、代辦單位職工社會保險變更手續;

  5、代辦甲方員工醫療費用報銷

  6、代辦甲方員工生育津貼支取

  7、代辦甲方員工工傷認定

  8、其他與社會保險相關的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服務

  1、代辦甲方公積金登記手續

  2、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增加減少

  3、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提取手續

  4、其他與公積金有關事項

  (三)代替發工資服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員工花名冊及工資明細,按照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以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6、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人力資源外包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相關人事勞動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替發工資款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費;

  3、甲方指定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代替發工資款

  甲方應與每月 日前,按員工花名冊工資總額將代替發工資款以(支票 ,銀行轉賬)方式足額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此款后與每月 日前將員工工資足額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乙方收到此款后及時出具財務收據。如甲方要求提供稅務發票,甲方按照票面總額的5.5%支付稅金。

  2、外包服務費:

  收取標準:按照甲方每月代替發工資人數,每人每月50元收取,按實結算。甲方于每月 日前隨同代替發工資款一起以(支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收到此款后及時出具稅務發票。

  3、甲方如有其它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應優惠收費。

  4、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二條第4-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的;

  3、甲方逾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及時足額提供相關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不能及時足額提供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由此發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無故支付代替發工資款、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不配合其他相關工作,導致外包服務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須為甲方及辦理外包服務相關業務(在甲方資金到位和按時提供了上述資料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及時辦理,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有效期內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違約時限內應付服務費金額的50%(年代理服務費金額÷12X應付代理費月份X50%)。

  4、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或終止協議條款,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5、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與甲方聘用員工之間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海淀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暫定為 半 年。自20xx年11月起至20xx年4月止。

  合同期滿前 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勞動人事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標準結合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力資源合同8

  勞動合同的三種不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規定:

  (1)根據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勞動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

  D、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合同9

  很多企業在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及實踐和執行的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法律的規定。在簽訂合同之前,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沒有依據法律規定而造成的各種風險。在用工結束后,企業對勞動關系進行解除時,在管理上也會存在很多風險和疏忽。《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給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帶來挑戰,它在有效保護普通職工合法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上,對當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合理的《勞動合同》,并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勞動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同時,勞動者也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無視法律要求,必然會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風險。

  一、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風險

  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的新時期,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大部分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上,卻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重視不夠,以至于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問題。比如招聘到的員工綜合素質不夠高,不符合企業發展的需求、對員工的培訓工作不到位、員工對企業的新政策或薪資制度不滿意、高級技術人員或骨干突然離職等等,都屬于人力資源中的風險問題。這些看似與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無關的問題,其實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穩定發展,甚至還有可能對企業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企業在發展運營的過程中,必須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引起高度的重視,尤其是當前的高新技術發展企業,對高等技術人才和學習型人才的依賴性比較大,更應該重視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規避問題。下面就我國當前的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常見的風險問題分析如下:

  (一)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導致的風險

  1、企業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就用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有部分企業仍然無視合同法的存在,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以后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是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另一種是勞動者工作時間超出了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補簽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就違背了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的。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企業除了要支付給員工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期間內的員工的2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員工補簽勞動合同,在員工不愿與企業訂立勞動關系時才終止勞動合同。2、勞動者由于非個人原因更換工作工齡沒有連續計算。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相關條例規定,勞動者如果不是因為個人原因而更換了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勞動者在當前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的工齡應該延續上一個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連續計算,而不是從新計算工齡。由于這一點和以前的國家的相關規定有所改變,因此很容易在這一點出現問題,導致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的發生。

  (二)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

  所謂的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就是指由于企業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或沒有按照勞動合同來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是違規操作,從而導致了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或上交一定的罰款。國家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特別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單方面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的履行,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合理的經濟補償,并且補償金數額為合同終止簽訂一個月的平均收入(含稅費)。企業的這種由于經濟補償金所導致的風險通常都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經濟補償金是以隱性的形式存在的。企業終止合同會帶來相應的經濟損,那么如果企業不終止合同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終止勞動合同只是暫時延緩了經濟補償而已,因為勞動派遣人員同樣受到國家的《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勞動派遣單位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三)企業違規操作帶來的經濟風險

  1、自企業和勞動者建立雇傭關系之日起,雇傭關系達到一個月但是還不滿一年的情況下,如果企業仍然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2、企業無視相關規定,沒有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企業應當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3、企業不顧勞動者利益,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私自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企業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4、企業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不按照常規支付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加班時也不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支付,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人力資源機制帶來的風險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只要在同一個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二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相應地提高了企業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數量,促進了企業中的勞動合同朝著長期化發展的趨勢,相應地減少了企業中勞動者的頻繁流動現象,有效避免了企業或用人單位隨意終止勞動合同進行人員調整的現象,促進了勞動者的穩定就業,但是對企業的靈活用人機制產生一定的影響,影響了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在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方面的作用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或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法律形式,同時也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和完善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對于促進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不僅是因為勞動合同可以約束企業中不和諧現象的滋生,更重要的是可以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新員工的專業培訓、績效考核、獎罰制度、薪酬制定等各項工作奠定基礎。但是,如果企業的相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在制定不完善,就有可能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影響到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阻礙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因此,企業或用人單位必須提高對勞動合同的重視程度,充分發揮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協調作用,促進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

  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

  為了能夠化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需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從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人力資源經濟的風險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這三個方面來解決。

  (一)化解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問題是勞動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而招聘是其中的一個方面,要招聘那些合適的人才,要嚴格制定招聘書,明確招聘的條件,強調要全面考察應聘者各方面的素質,包括工作經歷,心理素質等。現代企業面臨的因素復雜,需要的人才類型各不相同,要根據各個崗位的需要來進行合理招聘。采用多種用工方式,用靈活的方式來管理員工。要按照崗位的性質來簽訂不同的勞動合同,要注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是企業內部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競爭機制。這樣才能全面化解企業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二)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風險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構成了企業支出的一部分,強化對勞動合同的管理,盡量降低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一般常用的方式是通過設置勞動合同“終止準備金”來合理的消化終止勞動合同的成本。另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對違規成本的控制。企業要做到規范的用工,就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簽訂的程序來進行。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的過程中,必須依據企業自身的發展現狀和勞動者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的法律程序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科學合理的雙方沒有爭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要以以書面形式簽訂并且經過勞動者的簽名和企業的簽名認可,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嚴格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或用人單位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指數。

  (三)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首要前提就是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在建立勞動和同時,要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下進行,內容包括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員工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崗位的獎勵標準,這樣能夠讓企業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管理依據。另外還要注重對勞動合同臺賬管理的建設。勞動合同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和變更需要有一個勞動合同臺賬來保證進行。臺賬管理基本上包括了員工的考勤臺賬,社保臺賬,休息休假臺賬和人事管理臺賬。只有規范這些臺賬的管理,才能避免出現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從而規避相應的風險。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必須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視,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發簽訂、履行、終止勞動合同,才能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方面的風險。現代企業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通過做好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能夠為企業提供合適的人才,是企業不斷的化解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從而促進企業的和諧發展。

人力資源合同10

  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采取下列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個月(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職務):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

  (三)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時工作制,即報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時制,即報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以為周期,總工時為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舒城縣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元/月(日)。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支付周期(最長某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舒城縣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解除勞動關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工資不得低于舒城縣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男方護理假、哺乳期間的哺乳時間、計劃生育假等,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省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提前某日(試用期內提前某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某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條(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甲方依照本項第4、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七條(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條(七)項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月工資高于六安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但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某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某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八、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等。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七條(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九、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舒城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舒城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人力資源合同1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人力資源服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所需人才的推薦、尋訪。

  二、服務收費標準:

  乙方按所推薦人才稅前年薪總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稅前年薪”是指甲方與乙方推薦之候選人,針對甲方相應職位與甲方正式達成的,第一年的稅前年薪數,此數值應包括:第一年固定稅前月薪的總和加第一年績效獎金與各種補助津貼和福利分紅總和。

  三、服務費用的支付:

  1、乙方收款時應出具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付款以轉帳或支票形式支付。

  2、服務費分兩次支付(到崗一位支付一位的費用):

  第一次支付: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服務費的_________。

  第二次支付: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甲方錄用并通過試用期考核轉正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服務費的_________。

  四、面試:

  甲乙雙方簽訂服務協議后,乙方接到甲方的人才需求后20個工作日內即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候選人面試。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六、甲方通知:

  1、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試用后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推薦人員試用期滿轉正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該人員的職位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服務保證:

  1、如果在乙方推薦的過程中甲方另行找到該職位人選,則乙方應按甲方需求推薦另一職位人選。

  2、若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在試用期內自行離職或試用不合格,甲方在候選人離開十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將免費按甲方要求重新推薦。直至舉薦成功并通過試用,甲方再將第二次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八、保密原則:

  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甲方應對乙方推薦的人員資料保密,并嚴格控制內部人員的知情范圍,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用于任何非內部聘用員工的目的,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但甲方所屬的集團公司及關聯公司除外。

  九、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均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

  十、服務限制:

  1、對于推薦給甲方的員工,在所推薦員工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將其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2、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甲方的員工(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3、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因任何一種原因未成功入職,甲方在壹年內不得再與該人才有聘用關系或其他合作形式(如:作兼職、顧問、合作伙伴、短期服務等其他服務),否則視為推薦成功,在確定聘用關系后,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應足額的代理服務費用。

  4、乙方若出現本條1—2項之行為,應當將所收服務費全額退還甲方,并賠償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十一、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單位簡介、職位說明書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

  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用人信息和虛假承諾,所提要求及待遇標準,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3、乙方應保證其推薦給甲方的人員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該人員與原用人單位約定的競業限制期已經屆滿;保證其推薦給甲方的人員背景調查的真實性。否則,視為未推薦成功。乙方應將所收取的服務費用全額退還甲方,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賠償給其他用人單位的費用。

  4、乙方有權考察甲方實際的經營狀況,如發現與甲方自述不符,乙方有權停止服務。

  5、乙方搜尋篩選人才,選拔最適合甲方用人標準者推薦給甲方進行面試。

  6、甲方有義務按照協議約定將各期服務費用按時支付給乙方。

  十二、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于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并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2、如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部分義務,則該方應對其違約造成的損失負責。違約方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其它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但不應超過違約方在訂立本協議時所能預見到的損失。若未履行本協議系由雙方的過錯所致,則相關方應根據其過失程度承擔各自的責任。

  3、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之責任均不應超過在本協議項下的服務費總額。

  4、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后,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5、未經雙方書面許可,不得變更本合同條款。

  十三、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終止:

  合同雙方均有權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后終止本協議,但如果乙方已向甲方提供了本協議規定的服務,則甲方應支付乙方本協議規定的費用。

  十五、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六、附則: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書面往來,按本合同載明的對方地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郵寄,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按此地址郵寄后,郵遞機構投遞到該地址被人簽收、因無人或拒絕簽收被退還、或地址不詳而無法妥投等情形,均視為已送達對方,郵遞機構的郵遞憑證可作為送達依據。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力資源合同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乙方: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系人:聯系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續訂或變動:

  一、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終止;

  二、雙方同意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1.

  2.

  3.

  三、凡未作變更或其它特別說明的,依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四、其它:

  注:空白處如不填寫請劃去。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人力資源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律師提示】方便甲方順利向乙方送達相關文書,避免因無法送達帶來的法律風險。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系人:聯系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人民幣)。

  第三條社保、公積金繳交至年月止。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條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人力資源合同14

  甲方:

  乙方: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方招用乙方并實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小時。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內容為。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五、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合同期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七、甲乙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雙方已約定提前通知期、違約賠償責任等事項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雙方均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違約金。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勞動爭議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人力資源合同15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乙方為專業人力資源服務、管理咨詢機構。為了更好地為甲方做好勞動人事方面的工作,避免甲方在繁雜的法定性的事務中投入大量的行政成本和人事成本,更好的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甲乙雙方就委托乙方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范圍

  (一)社會保險服務

  1、代辦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登記及員工增加減少手續:

  2、代辦甲方核算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基數:

  3、代辦甲方報送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相關報表;

  4、代辦單位職工社會保險變更手續;

  5、代辦甲方員工醫療費用報銷

  6、代辦甲方員工生育津貼支取

  7、代辦甲方員工工傷認定

  8、其他與社會保險相關的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服務

  1、代辦甲方公積金登記手續

  2、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增加減少

  3、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提取手續

  4、其他與公積金有關事項

  (三)代發工資服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員工花名冊及工資明細,按照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以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在從事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人力資源外包事務有關的各種

  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相關人事勞動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發工資款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費;

  3、甲方指定xxxxxx為人力資源外包服務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代發工資款

  甲方應與每月xx日前,按員工花名冊工資總額將代發工資款以(支票,銀行轉賬)方式足額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此款后與每月xx日前將員工工資足額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乙方收到此款后及時出具財務收據。如甲方要求提供稅務發票,甲方按照票面總額的xx%支付稅金。

  2、外包服務費:

  收取標準:按照甲方每月代發工資人數,每人每月xx元收取,按實結算。甲方于每月xx日前隨同代發工資款一起以(支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收到此款后及時出具稅務發票。

  3、甲方如有其它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應優惠收費。

  4、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

  用。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二條第4—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的;

  3、甲方逾期xx日仍不向乙方支付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或者代發工資款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及時足額提供相關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不能及時足額提供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由此發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無故支付代發工資款、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不配合其他相關工作,導致外包服務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須為甲方及辦理外包服務相關業務(在甲方資金到位和按時提供了上述資料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及時辦理,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有效期內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違約時限內應付服務費金額的xx%(年代理服務費金額&pide;12X應付代理費月份X50%)。

  4、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或終止協議條款,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5、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與甲方聘用員工之間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xxx人民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xxxx年xx月xx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暫定為xx年。自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

  合同期滿前xx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勞動人事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標準結合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

  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代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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