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負責主持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分管領導和各類人員對安全工作的匯報和建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的學校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歡迎閱讀參考。
學校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1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負責主持召開學校安全工作會議,聽取分管領導和各類人員對安全工作的'匯報和建議。
3.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安排、布置、指揮、監督和協調。
4.負責向全校師生傳達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會議文件精神。
5.若學校出現安全事故,校長負責《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起動和實施。
6.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所需經費的安排、籌措。
7.負責安全事故的上報決策。
8.負責年度安全工作總結和表彰。
學校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2
1.副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二責任人。
2.副校長是校長開展安全工作的助手,全面配合校長管理學校各項安全工作管理。
3.協助校長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并監督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4.督促辦公室建立完備的安全工作軟件資料,負責安全工作四簿、四冊的日常記錄;督促各類人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5.定期不定期總結分析收集相關人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隱患的匯報,向校長提出安全隱患的整改建議。
6.若出現安全事件,履行《安全工作應急預案》的職能,積極配合校長工作。
7.經常性對教職工、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以增強其安全責任意識、防范意識。
8.處理學校一般安全隱患、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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