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仲永原文及翻譯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1
傷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
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翻譯:
譯文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5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里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詩,并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 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亡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7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沒有什么區別了。”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注釋傷:哀傷,嘆惜;對……感到惋惜(意動用法)金溪:地名,現江西金溪縣。民:百姓。世:世代。隸(lì):屬于。耕(gēng):耕種勞作,耕田。 世隸耕:世代從事農業生產。異焉:對此感到詫異 。年:歲。未:不;沒有。嘗:曾經 。識:認識。書具:書寫工具。忽:忽然。啼(tí):哭叫,大哭。求:索求,索要。異:對……感到詫異(意動用法)。焉:于此,對此。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與:給。即:立即,立刻。書:書寫,寫。并:并且。自:自己。為:題上。名:名字。其:他的。以:把。養:奉養,贍(shàn)養。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收:聚、團結。為:當做,作為。意:內容傳:傳送。一:全。觀:觀看。自:從。是:此。以......為意:以……當作詩的內容。秀才:指一般學識優秀的士人。指:指定。作:寫。立:立刻。就:完成。其:代指這首詩。文:文采。理:道理。皆:都。可:值得。觀:欣賞。者:……的地方(方面)。邑(yì)人:同(鄉)縣的人。奇:對……感到驚奇(奇怪)。(意動用法)之:代指仲永的才華。稍稍:漸漸。賓客:這里指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把……當作賓客。(賓客在本文是意動用法)其:他的,代仲永的。或:有的人。以:用。乞(qǐ):求取。之:它,代仲(zhòng)永的詩。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意動用法)。利,認為……有利可圖。其,這樣;然,這樣(同義復用)。日:每天。扳(pān):通“攀”,牽,引。環:四處,到處。謁(yè):拜訪。 環謁:四處拜訪 。使:讓。余:第一人稱代詞,我。聞:聽說,聽聞。之:代詞,代這件事。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從:跟隨。先人:意為先父,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還:返回。于:在。令:讓,使。作:寫作,書寫,作詩。稱(chèn):相當,相稱。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時:時候。之:的。聞:傳聞。自:從。復:又,再。問:詢問。焉:指方仲永的情況。泯(mǐn)然眾人矣:這里指方仲永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成為普通人。泯然:消失。眾人,平常人,普通人。矣,語氣詞。王子:王安石的自稱。通悟:通達聰慧。受:承受,來自。不至:沒有達到(要求) 。彼其:他。彼:他。其:他。(同義復用)且:尚且。固:本來。得:能夠。卒(zú):最終,最后。夫:讀“fú”。那些的意思。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賢于材人:勝過有才能的人。賢,勝過,超過。材人,有才能的人。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天,人對舉,一指先天的稟賦,一指后天的教育。得為眾人而已耶: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意思是比普通人還不如。耶[yé],語氣詞。
賞析:
童年:才思敏捷,天資非凡——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少年:才能衰退,大不如前——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青年:才思平庸,與眾無異——泯然眾人矣。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2
原文:
傷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文
金溪縣有個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輩輩以耕種為生。仲永出生五年,還沒有見過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驚奇,就向鄰居借書寫工具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了四句詩,并且題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詩以贍養父母,團結族人為主旨,傳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方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回到揚州,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他說:“方仲永已經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賦予的,遠勝過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注釋
傷:哀傷,嘆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隸:屬于。
生:生長到。
識:認識。
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求:要。
異:對······感到詫異。
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與:給。.
養:奉養,贍養。
收族:團結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收,聚,團結。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鄉)縣的人。
奇:對······感到驚奇(奇怪)。
稍稍:漸漸。
賓客: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
乞:求取。
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為······有利可圖。
日:每天。
扳:通“攀”,牽,引。
環:四處,到處。
謁:拜訪。
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年)。
從:跟隨。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
復:又,再。
泯然眾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眾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通:通達。
悟:聰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賢:勝過,超過。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終。
于:被。
不至:沒有達到要求。.至,達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問,相當于“嗎”、“呢”。
賞析:
篇文章講述了一個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束”的神童因后天父親不讓他學習和被父親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一個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束為例,告誡人們決不可單純依靠天資而不去學習新知識,必須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學習,強調了后天教育和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這篇文章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文題為“傷仲束”,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余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為泯然眾人,見于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后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后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束的故事。
方仲束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于舅家見之”,仲束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束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并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父母、團結族人為內容。此事傳出后,一鄉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里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為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著他到處拜見縣里人,不讓他學習。這里所記仲束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束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父母”團結同族為主旨,“傳一鄉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束才思如涌,“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束的特異天資,為下文的因不后學而“泯然眾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為全文的知識才干“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不使學”是仲束由夭才變為平庸的關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束從神童淪為“眾人”的過程。
開頭的“余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愿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束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束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么六七年后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束二十歲時。這次并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眾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度生動地表現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束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
作者首先指出,仲束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里,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束,沒有受到后天的培養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么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后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束的情況看,這層議論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里。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方仲束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于說后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說明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束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束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長提高的環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束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束的具體事例生發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束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束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束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束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束環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束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束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束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束后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3
傷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文
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里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并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沒有什么區別了。”
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注釋
傷:哀傷,嘆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隸:屬于。
生:生長到。
識:認識。
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求:要。
異:對······感到詫異。
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與:給。。
養:奉養,贍養。
收族:團結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收,聚,團結。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鄉)縣的人。
奇:對······感到驚奇(奇怪)。
稍稍:漸漸。
賓客: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
乞:求取。
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為······有利可圖。
日:每天。
扳:通“攀”,牽,引。
環:四處,到處。
謁:拜訪。
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年)。
從:跟隨。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
復:又,再。
泯然眾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眾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通:通達。
悟:聰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賢:勝過,超過。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終。
于:被。
不至:沒有達到要求。。至,達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問,相當于“嗎”、“呢”。
文言字詞
虛詞用法
之
(1)不能稱前時之聞——助詞,的。
(2)不受之人——兼詞,之于。
(3)卒之為眾人——取消句子獨立性,不譯。
(4)忽啼求之——代詞,代書具
(5)借旁近與之——代詞,代仲永
(6)余聞之久也——代詞,代這件事
于
(1)環謁于邑人——介詞,到。
(2)于舅家見之——介詞,在。
(3)賢于材人遠矣——介詞,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詞,從,引出動作的對象。
自
(1)還自揚州——從。
(2)并自為其名——自己。
然
(1)泯然眾人矣——形容詞詞尾……的樣子
(2)父利其然也——代詞,這樣
通假字
(1)扳——通“攀”,牽,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異義
(1)自是指物作詩立就(是:古義:“自是”組合意為“從此”;今義:判斷動詞)
(2)或以錢幣乞之(或:古義:不定代詞,有的人;今義:或許,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觀者(文理:古義:文采和道理;今義:表示文章,內容或語句方面的條理)
(4)稍稍賓客其父(稍稍:古義:漸漸;今義:稍微。)
(5)泯然眾人矣(眾人:古義:平常人;今義:許多人,大家。)
(6)從先人還家(先人:古義:王安石死去的父親;今義:自己的前輩。)
詞類活用
(1)形容詞作意動詞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為驚奇、詫異”的意思
“父異焉”之中的“異”,是“對……感到驚異”的意思
(2)名詞作意動詞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認為……有利可圖”的意思
“賓客其父”之中的“賓客”,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
(3)名詞作狀語
“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中的“日”名詞作狀語,是“每天”的意思
(4)動詞用作狀語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動詞“出聲哭”的意思,這里作狀語“哭著”的意思
一詞多義
自
(1)并自為其名(名詞,自己)
(2)自是指物作詩立就(介詞,從)
聞
(1)余聞之也久(動詞,聽說)
(2)不能稱前時之聞(名詞,名聲)
其
(1)其詩以養父母(代詞,這)
(2)稍稍賓客其父(代詞,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詞,這樣)
(2)泯然眾人矣(形容詞,詞尾……。。的樣子)
為
(1)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動詞,作為)
(2)卒之為眾人(動詞,成為)
賢
(1)賢于材人遠矣:(勝過)(名詞作動詞)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斷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2)省略句
省略賓語“不使學”中省略賓語“之”,可補充為“不使之學”;“令作詩”中也省略賓語“其”,可補充為“令其作詩”。
省略主語“還自揚州”中省略主語“我”,可補充為“我還自揚州”。
省略介詞“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補充為“受之于天”;“借旁近與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詞“于”,可補充為“借于旁近與之”。
(3)倒裝句
“還自揚州”是倒裝句,正確的語序是“自揚州還”。
補充注釋
收族:《儀禮·喪服》鄭玄注:“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五歲的孩子能有這樣的志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余,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傳一鄉秀才觀之:“秀才”,在唐宋時是對一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一鄉”,全鄉。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
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一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先人”,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后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寫于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
學習重點
(1)最后一段的議論講了什么道理?
答:說明了人的天資與后天學習的關系,強調后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資過人變得泯然眾人,原因是什么?
答:從方仲永個人情況來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貪圖小利,目光短淺,而"不使學"。從道理上來說,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議論中所認為的那樣。方仲永"卒之為眾人",是因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沒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對題目是怎樣理解的?
答:"傷"是"哀傷""感傷"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個"神童"。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可"傷"之道理。字里行間流露出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為實例,說明一個人有天分是很幸運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與學習,才能讓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層樓,才能夠真正成才。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終也會成為平常人。
(4)你怎樣理解文中的"泯然眾人矣"?
答:"泯然眾人矣"一句點明結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發人深省。再過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個階段,才能衰竭,成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達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過敘述方仲永因為父親"不使學",而從神童到成為普通人的變化過程,說明天資固然重要,但沒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賦也不可能得以發揮。告訴我們后天學習和教育對于人才的培養十分重要!
創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無師自通,提筆寫詩。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親,在舅舅家他請方仲永作了幾首詩,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親。此時方仲永已做回了農民。慶歷三年公元,王安石從揚州回到臨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寫下《傷仲永》一文。
文章理解
題目理解
“傷”,是哀傷,嘆惜的'意思。“傷”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為仲永這樣一個天才最終淪為一個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層意思是為像仲永的父親這樣不重視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層意思是為那些天資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終連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轍的人哀傷。
文體介紹
本文敘事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后“聞”。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細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指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道理,字里行間流露出作者對于一個神童“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卻因后天的不學習,而淪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過記敘方仲永才華泯滅的事例,指出了當時不重視人才培養的時弊,強調了后天的學習和教育對人才成長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達聰慧,其天資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終成了一個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與天資有關,更與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要學習,強調后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和對泯滅人才環境的批評。也對應了孔子的一句話:“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主題
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后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
問題研究
(1)本文為什么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
本文詳寫方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無量,而其父貪利導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幾筆點出其淪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詳略處理,有力的突出了“傷”這一主題,為后來父親不讓他學習做鋪墊,又與后來變成普通人作對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對仲永變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寫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為反面的例子,來說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題目中的“傷”字,就已經透露這一點。“傷”是哀傷、哀憐的意思。作者為什么“傷”仲永?因為方仲永天資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終“泯然眾人”。但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為他畢竟是個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是他貪財短視的父親造成的。文章在首段敘事中詳寫仲永才能初露時的情形,有兩條線索:一條從敘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顯露到聲譽日隆;另一條敘述仲永父親從發現兒子才能到以兒子才能為謀利手段。這樣寫的用意:一是說明“仲永之通悟”確實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這個時期,就已經埋下才能衰退的種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說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長大后才能衰退以至喪失殆盡,則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當然不必多說。敘事部分已經蘊含了所要說明的道理,因此議論部分也不必多說了。
(2)“余聞之也久”這句話在本文敘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敘事采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一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后“聞”,依次寫方仲永五歲時才能初露時的情形、十二三歲時才能衰退時的狀況和又過七年后“泯然眾人”的結局,表明方仲永才能變化的三個階段。敘事一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略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旨鮮明。這種見聞錄的方式還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敘事部分按時間順序把“聞”“見”“聞”三個片斷結為一個整體,其中的過渡句就是“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聞”“久”二字則表明作者長期不在家鄉,僅從傳聞中得知,尚未見到仲永——這最后一點是暗含在全句話中的。如果把這一點意思明說出來,則全句應是“余聞之也久而未見其人”。這樣,下文再說“見”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見,“余聞之也久”這句話,是用一明一暗的兩層意思來實現上下文的過渡的。
(3)怎樣認識“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
結尾的議論部分就事說理。作者認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發天賦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結果將更不可設想的感慨。這段話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了“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說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資;“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認為,二者之間,后者更為重要,即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是否成才是至關重要的,這一觀點無疑是正確的。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說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說人自身的后天學習和主觀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學”而根本無從學習,無從努力),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議題之內。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受到啟發,對我們認識人的天資與后天學習和主觀努力的關系不無裨益。
(4)幼年時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稱奇的表現(用原文)
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
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5)作者認為方仲永由天資過人變得“泯然眾人”的原因是什么?(用原文)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6)文中講述的道理是(用原文)
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7)本文在表達方式上有什么特點?
1、2段敘述,3段議論
(8)方仲永有天資過人變得“泯然眾人”,原因是什么?
1。個人原因:父親貪圖小利,目光短淺,不讓他學習。
2。沒有接受后天正常的教育。
鑒賞
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于天雖異,但還得受之于人,否則就將復為眾人,進而說明未受之于天者,本來就是眾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連作“眾人”也難,而且強調了后天學習的重要性,表現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文題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余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為泯然眾人,見于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后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后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于舅家見之”,仲永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永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并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父母、團結族人為內容。此事傳出后,一鄉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里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為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著他到處拜見縣里人,不讓他學習。這里所記仲永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父母”團結同族為主旨,“傳一鄉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異天資,為下文的因不后學而“泯然眾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為全文的知識才干“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不使學”是仲永由夭才變為平庸的關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永從神童淪為“眾人”的過程。開頭的“余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愿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永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永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么六七年后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歲時。這次并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眾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度生動地表現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永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里,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沒有受到后天的培養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么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后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況看,這層議論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里。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方仲永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于說后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說明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永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永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長提高的環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永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永的具體事例生發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后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整體把握
本文見聞得當,借事說理,以方仲永的實例,說明后天教育對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兩部分:敘事部分寫方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卻因其父“不使學”而最終“泯然眾人”,變得平庸無奇;議論部分則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強調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過方仲永這一實例說明具有普遍借鑒意義的道理,給人以深長的思考。
本文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后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對本文語言精當的特點,可以逐詞逐句體察、品味。
本文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情色彩。字里行間流露著作者對一個神童最終“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突出了主題,對“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傷之情,并以鮮明的態度表明作者的觀點。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4
《傷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環謁(yè)于邑(yì)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mǐn)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傷仲永》譯文
金溪縣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筆、墨、紙、硯,(有一天)他忽然大哭索要這些寫字的工具。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從鄰居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并且提上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奉養父母、團結同族人為詩的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有人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縣的人對此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做客;有的人還花錢求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鄉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父親回家,在舅舅家里見到了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已經消失,與平常人沒有什么區別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上天賦予的。他的天資遠遠超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5
《傷仲永》原文
傷仲永
——王安石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人材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譯文】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叫他寫詩,已經不能與從前聽說的相稱了。再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又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說:“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樣了。”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種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見過書寫工具,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他當即寫了四句詩,并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作客,有人用錢財和禮物求仲永寫詩。他的父親認為那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方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譯文】
[1]《傷仲永》:選自《臨川先生文集》,有刪節。傷,哀傷。
[2]金溪:地名,現在江西省金溪縣。
[3]世隸耕:世代耕田為業。隸,屬于。
[4]嘗:曾經。
[5]書具:書寫工具。指筆、墨、紙、硯。
[6]異焉:對此(感到)驚異。
[7]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8]自為其名: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為,這里作動詞用。
[9]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收,聚、團結。
[10]自是:從此。
[11]立就:立刻完成(寫好)。
[12]文理:文采和道理。
[13]邑人:同縣的`人。
[14]稍稍:漸漸。
[15]賓客其父:請他父親去做客。賓客,這里作動詞用,意思是以賓客之禮相待。
[16]丐:索取,意思是花錢求仲永題詩。
[17]利其然:就是“以其然為利”,把這種情況看作有利(可圖)。
[18]扳(pān):同“攀”,牽,引。
[19]環謁(yè):四處拜訪。
[20]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
[21]先人:祖先,這里指王安石的死去的父親。
[22]稱(chèn):相當。
[23]泯(mǐn)然:消失。這里是毫無特色的意思。
【題目理解】
“傷”,是哀傷,嘆息的意思。“傷”有三層意思,第一層意思是為仲永這樣一個天才最終淪為一個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層意思是為像仲永的父親這樣不重視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層意思是為那些天資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終連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轍的人哀傷。
【思想感情】
本文通過記敘方仲永才華泯滅的事例,指出了當時不重視人才培養的時弊,強調了后天的學習和教育對人才成長的重要性。
【文體介紹】
本文分為三段,先敘后議,屬議論體文字。
【作者簡介】
王安石(公元1021年),卒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北宋。字介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謚號文,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世稱臨川先生,被列寧稱為“中國11世紀的改革家”。撫州臨川(今屬江西省)人,漢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改革家、詩人,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韓愈,蘇軾,蘇洵,蘇轍(三蘇) 王安石,曾鞏,歐陽修。),強調為文“以適用為本”。在北宋文學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詩“學杜得其瘦硬”,長于說理與修辭,善用典,風格遒勁有力,警辟精絕,亦有情韻深婉之作。著有《臨川先生文集》、《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等存世。《傷仲永》本文就選自《臨川先生文集》。官至宰相,主張改革變法。詩作《元日》、《梅花》等最為著名。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6
作品原文
傷1仲永
金溪2民方仲永,世隸3耕。仲永生4五年,未嘗識5書具6,忽啼求7之。父異8焉,借旁近9與10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11、收族12為意13,傳一14鄉秀才觀之。自是指15物作詩立就16,其文17理18皆有可觀者。邑人19奇20之,稍稍21賓客22其父,或以錢幣乞23之。父利其然24也,日25扳26仲永環27謁28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29中,從30先人31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32。又七年,還自揚州,復33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34。“
王35子曰:仲永之通36悟37,受38之天39也。其受之天也,賢40于41材42人遠矣。卒43之為眾人,則其受于44人者不至45也。彼其46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47耶48?
詞句注釋
1、傷:哀傷,嘆息。
2、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3、隸:屬于。
4、生:生長到。
5、識:認識。
6、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7、求:要。
8、異:對······感到詫異。
9、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10、與:給。。
11、養:奉養,贍養。
12、收族:團結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收,聚,團結。
13、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14、一:全。
15、指:指定。
16、就:完成。
17、文:文采。
18、理:道理。
19、邑人:同(鄉)縣的人。
20、奇:對······感到驚奇(奇怪)。
21、稍稍:漸漸。
22、賓客: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
23、乞:求取。
24、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為······有利可圖。
25、日:每天。
26、扳:通“攀”,牽,引。
27、環:四處,到處。
28、謁:拜訪。
29、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年)。
30、從:跟隨。
3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32、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
33、復:又,再。
34、泯然眾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眾人,常人。
35、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36、通:通達。
37、悟:聰慧。
38、受:接受。
39、天:先天。
40、賢:勝過,超過。
41、于:比。
42、材:同“才”,才能。
43、卒:最終。
44、于:被。
45、不至:沒有達到要求。。至,達到。
46、彼其:他。
47、已:停止。
48、耶:表示反問,相當于“嗎”、“呢”。
作品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白話譯文
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里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并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沒有什么區別了。”
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賦,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作品鑒賞
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受之于天雖異,但還得受之于人,否則就將復為眾人,進而說明未受之于天者,本來就是眾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連作“眾人”也難,而且強調了后天學習的重要性,表現了王安石早期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
文題為“傷仲永”,文中卻未見一個“傷”字,然而全篇寫的正是一個“傷”字。這正如《王荊公年譜考略》所評:“余謂仲水始而通悟,終焉為泯然眾人,見于荊公悼嘆者詳矣!”由此可見,此文契合照應不在形式上而在內容中。這篇議論文,先敘后議,在事實敘述的基礎上立論,事實成為立論的依據。第一、二兩段只敘不議,為第三段的議論服務,后面的議論,集中強烈,言簡意賅,如畫龍點睛,使前面所敘的事實立即升華具有典型意義。全文僅二百字,敘事之簡潔。說理之透徹,安石散文風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敘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吳玫的家鄉。“荊公少年,往來外家甚數”《王荊公年譜考略》文中說“于舅家見之”,仲永當是實有其人。所記仲永五歲不識紙筆硯墨,忽啼求,其父借來給他,他立即寫了四句詩,并題了自己的名字,這首詩是以供養父母、團結族人為內容。此事傳出后,一鄉的秀才都來觀看。從此,人們指著東西讓他作詩,他揮筆而就,文采與道理都有可取之處。縣里人聽說,亦很驚奇,漸漸有人請他父親帶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錢帛請他作詩的。他父親認為此有利可圖,便每天拉著他到處拜見縣里人,不讓他學習。這里所記仲永的特異才能是傳聞,與真實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張的筆墨,處處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異。其一,不僅生五年不識文具,給紙筆即可寫詩,而且能以“養父母”團結同族為主旨,“傳一鄉秀才觀之”,可見影響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詩”一揮而就,而且文采、內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請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詩的,真是譽滿全鄉。作者如此描寫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異天資,為下文的因不后學而“泯然眾人”作了很好的鋪墊,為全文的知識才干“受之人”立論打下了基礎。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學”的原因,更暗示給人們急功近利對人才的危害。“不使學”是仲永由夭才變為平庸的關鍵,是本文議論的中心。
第二段段,從作者親自見聞的角度簡略交待了仲永從神童淪為“眾人”的過程。開頭的“余聞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顯示上段所寫的內容即據傳聞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親識其面的愿望。作者寫了兩次見聞:一次是仲永十二三歲時,“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暗示在這六七年中,仲永的詩毫無長進。如果說,五六歲兒童作的詩盡管稚拙,人們尚覺可觀,那么六七年后寫得反而不如以前聽說的那樣好,人們便非但不以為奇,且因先時之聞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實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歲時。這次并未見面,只是聽親戚說:“泯然眾人矣!”一句話就交待了這位從前的神童的結局。兩次寫法不同,但都極簡練而有含蘊。“泯然眾人矣”一語,把說話人漠然視之的`態度生動地表現出來,與先前“邑人奇之”的情況恰成對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隱見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對方仲永由一邑稱奇的神童變成無聲無息的普通人一事所發的議論,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體現。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聰明穎悟是“受之天”,即來自天賦,而且他的天賦遠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這正是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關鍵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學習。到這里,已將上兩段所敘述的情事都議論到了。但作者卻就勢轉進一層,指出天賦這樣好的仲永,沒有受到后天的培養教育,尚且淪為眾人;那么天賦本屬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連做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賓,后者是主,在對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學習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況看,這層議論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這里。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資質平常的人總是多數。方仲永這一典型事例的意義主要不在于說后天賦好的人不學習會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說明后天教育對一個人成長的決定意義。
題內的“傷”字就具有多層意蘊。首先是表層的,為仲永這樣一個天資聰穎的兒童最終淪為眾人感到惋惜;進一層,是感慨仲永雖有天賦,卻沒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長提高的環境。文中對其父以仲永為獲利之資的敘寫,就含有對泯滅天才的人為環境的批評。更進一層,從仲永的具體事例生發開來,感慨社會上許多資質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學習提高,以致連成為眾人都不可得。這樣,作者所“傷”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個人,而是許許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眾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義也就深刻多了。
這篇文章的語言十分精當。敘事部分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敘述了方仲永從五歲到二十歲間才能變化的過程,議論部分也不過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詞、句都有其確切的表達作用,而不是可有可無。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貫、身份、姓名、家世,這不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紹,而且“世隸耕”三字是對“未嘗識書具”“不使學”的必要鋪墊,既襯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資,又暗示了造成他命運的家庭背景;一個“啼”字,生動地寫出方仲永索求書具的兒童情態;“忽”“即”“立”三個副詞,使一個天資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躍然紙上;“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僅一句話就刻畫出方仲永父親貪圖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嘆的愚昧無知之態;“不使學”三字,看似平淡,卻為方仲永的變化埋下伏筆,點出方仲永命運變化的關鍵。第二段敘事極為簡要,僅以一“見”一“聞”一“問”就交代了方仲永后來的變化和結局。結尾的議論部分,言簡意深,說理嚴謹。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7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譯文
金溪縣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紙、墨、筆、硯等),(有一天)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很詫異,從鄰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仲永立即寫了四句詩,并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的意思是贍養父母、與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傳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這件事)感到奇怪,漸漸地,(同縣的人)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父親,(有的人)花錢請方仲永作詩。他的父親以此認為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也已經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里見到了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他寫的詩)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回答說:“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說: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遠勝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常人,是因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沒有達到要求。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普通人,現在那些天生就不聰明,本來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句解
1.父異焉,借旁近與之。
譯:父親對此感到驚奇,就向鄰居借書寫工具來給仲永。
2.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
譯:并且在詩(后)題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宗族作為主旨。
3.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譯:從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讓他寫詩,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觀賞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譯:同縣的人感到驚奇,漸漸地對他的父親以賓客之禮相待,有的人用錢幣求取仲永的詩。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譯: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6.不能稱前時之聞。
譯:不能與前時所聽到的相稱了。
7.泯然眾人矣!(倒裝句)
譯:(才能)消失得完全如同常人了。
8.還自揚州(狀語后置)
譯:從揚州回來。
9.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
譯:(他的父親)從鄰居家借來書寫工具給他,他立刻寫了四句詩。
10.卒之為眾人。
譯:最終成為普通的人。
詞語
1.傷:哀傷,嘆息
2.金溪:地名,現在江西金溪
3.民:平民百姓
4.世:世代
5.隸:屬于
6.耕:耕田
7.生:生長到
8.年:歲
9.未:不;沒有
10.嘗:曾經
11.識:認識
13.書具:書寫的工具(筆、墨、紙、硯等)。
13.忽:忽然
14.啼:出聲地哭
15.求:要
14.異:對……感到詫異(意動用法)
17.焉:他,代指仲永
18.借旁近:就近借來。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
19.與:給
20.即:立即,立刻
21.書:書寫,寫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為:題寫
25.名:名字
26.其:這
27.以:把
28.養:奉養,贍養
29.收族:團結宗族。收:聚,團結
30.為:當做,作為
31.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32.傳:傳送
33.一:全
34.觀:觀看
35.自:從
36.是:此
37.指:指定
38.作:寫作
39.立:立刻
40.就:完成
41.其:代詞,代指這首詩
42.文:文采
43.理:道理
44.皆:都
45.可:值得
46.觀:觀賞
49.者:……的地方(方面)
40.邑人:同(鄉)縣的人
51.奇:對……感到驚奇(奇怪)(意動用法)
52.之:代指仲永的才華
53.稍稍:漸漸
54.賓客:這里是以賓客之禮相待的意思,賓,本文的意思是狀語(名詞作動詞)
55.其:他的,代仲永的
56.或:有的人
57.以:用
58.乞:求取
59.之:它,代仲永的詩
60.利其然:認為這樣是有利可圖的。利,認為……有利可圖。其,這。然,這樣。
61.日:每天
62.扳:通“攀”,牽,引
63.環:四處,到處
64.謁:拜訪
65.使:讓
66.余:第一人稱代詞,我
67.聞:聽說,聽聞
68.之:它,代這件事
69.明道:宋仁宗(趙禎)年號(1032-1033)
70.從:跟隨
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
72.還:返回
73.于:在
74.令:讓
75.作:寫
76.稱:相當
77.前時之聞:以前的名聲。時,時候。之,的。聞,傳聞。
78.自:從
79.復:又,再
80.問:詢問
81.泯然眾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消失,指原有的特點完全消失了。眾人,常人。(注:不可解釋為完全)
82.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83.之:介于主謂之間,助詞無義。
84.通:通達
85.悟:聰慧
86.受:接受
87.之:它,代通悟
88.天:先天。
89.之:它,代天資。
90.賢:勝過;超過。
91.于:比。
92.材:同“才”,才能。
93.遠:差距大。
94.卒:最終。
95.之:音節助詞,不譯。
96.為:成為。
97.則:那么。
98.其:他,代仲永。
99.于:被。
100.者:不譯。
101.不至:沒有達到要求。.至:達到。
102.彼其:他。
103.如:像。
104.此:這樣。
105.其:不譯。
106.賢:才能。
107.之:它,代后天教育。
108.且:尚且。
109.今:現在。
110.夫:發語詞,不譯;有版本譯為:那些(音讀fú)。
111.固:本來。
112.得:能夠。
113.而:假設關系。
114.已:停止。
115.耶:表示反問,相當于“嗎”、“呢”。
116.通悟:通達聰慧。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8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種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見過書寫工具,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他當即寫了四句詩,并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作客,有人用錢財和禮物求仲永寫詩。他的父親認為那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方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叫他寫詩,已經不能與從前聽說的相稱了。再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又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說:“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樣了。”
分析本文
一、這三個階段的敘述,有見有聞,有詳有略,這樣寫有什么好處?
1.寫仲永少時天資聰明,是以聞的形式。
2.寫仲永十二三歲才思不能稱前時之聞,是以見的形式。
3.寫仲永最終淪為平庸,又是以聞的形式。
見聞結合,使敘事顯得真實可信。
1.課文詳寫第一階段。鋪陳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暗示其前途無量,而其父貪利導致他才能衰退。
2.后兩個階段略寫,幾筆點出其淪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
這樣詳略處理,有力地突出了傷這一主題。
二、文中忽啼求之、即書詩四句、自是指物作詩立就三句中的幾個副詞對表達文意有何作用?
形象具體地表現了仲永才思敏捷,天資非凡。
三、分析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邑人,不使學一句。
本句用極其凝煉的筆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竭,天資盡喪的原因。
利:表現了其父貪求錢財、鼠目寸光的性格特點。
環謁:概括了其父求財的可鄙行為。
不使學:暗示了仲永泯然眾人的必然結果。
本段以議論為主,講了兩層意思
四、這一段中,受于天指什么? 受于人又指什么?
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條件好,即有天賦。
受于人是指人的后天學習和所受到的教育。
五、我們可以從仲永身上吸取哪些教訓?
人的智力發展存在著某些差異,但這不是起決定作用的因素,起決定作用的因素是后天的教育和學習。青少年應正確認識自己:天資好的,加上勤奮學習,可能成為棟梁之材;反之,即使天資再好,如不學習,同樣會碌碌無為。另一方面,即使天資差的人,如勤奮學習,也可以成為有用之才。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9
傷仲永(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lì)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wéi)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yì)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環謁(yè)/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chèn)/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yān),曰:“泯(mǐn)然眾人矣(yǐ)。”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zú)/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
今夫(fú)/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yé)?
課下注釋:
1.隸:屬于;
2.世隸耕:世代耕田為業;
3.未嘗:不曾;
4.求:要求
5.異:感到奇怪;
6.借旁近:向鄰居借;
7.與:給;
8.書:寫;
9.為:題寫;
10.以……為意:把……作為詩的內容;
11.觀:看;
12.自是:從此;
13.是: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漸漸;
17.或:有人;
18.賓客:用賓客之禮款待,名詞動用(請客);
19.邑人:同縣的人;
20.乞:求取,這里指花錢求仲永提詩;
21.利其然:貪圖這樣(以此有利可圖);
22.扳:通“攀”,牽,引;
23.環謁:到處拜訪;
24.使:讓;
25.從:跟從;
26.稱:相當;
27.泯然:消失。
28.不至:沒有達到(要求)。
29.王子:王安石的自稱。
30.夫:發議論。
31.固:本來。
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種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不曾認識筆、墨、紙、硯,(有一天)忽然放聲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并且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寫好,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做客,有的人還花錢求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里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已經)才能完全消失,成為普通人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為一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么,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為一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10
傷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傷仲永翻譯: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種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見過書寫工具,忽然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他當即寫了四句詩,并且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作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寫詩,他能立刻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作客,有人用錢財和禮物求仲永寫詩。他的父親認為那樣有利可圖,每天牽著方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叫他寫詩,已經不能與從前聽說的相稱了。再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又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舅舅說:“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樣了。”
王先生說:仲永從小通達聰慧,會做詩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稟賦,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為普通人,是因為他后天的學習沒有達到要求,像他那樣先天得到的,稟賦如此之好,卻由于沒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為普通人;現在那些沒有先天的稟賦,本來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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