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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性意見
指導性意見1
應急避難場所作為抗震防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防震抗震、減輕地震災害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提高我市綜合防災減災能力,促進應急避難場所科學化、規范化建設管理,根據《防震減災法》、《突發事件應對法》、《江蘇省防震減災條例》、《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范》(GB51143-2015)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10〕55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推進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10〕76號)精神,現就加強我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按照“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遵循“統籌規劃、平災結合、綜合利用、分期實施”的原則,綜合運用各類資源和多種手段,加強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切實提高我市綜合防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地震等突發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目標任務。根據《泰州市市區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泰政規【2015】13號),各市(區)應及時修訂本地區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和市區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布局規劃,明確應急避難場所總體布局和建設要求,完成規劃確定的應急難場所建設任務并完善設施配套,形成以城區為主,遠近結合、設施配套、覆蓋面廣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基本滿足城市居民避震疏散需要。
二、加快工程建設
(三)合理安排項目。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要充分利用現有公園、廣場綠地、學校操場、體育場館、人防工程和大型露天停車場等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園、廣場綠地、大型停車場及學校、公共場館、建筑面積不小于4000平方米單建式的民防工程應同時進行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設計,并與主體工程同時建設,同時驗收。已建的公園、廣場綠地、大型停車場及學校、公共場館應由市教育局、體育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和單位依據城市總體規劃、抗震防災專項規劃以及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專項規劃確定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計劃,制定實施計劃,由所有權人或管理使用人根據實施計劃進行改造建設。
(四)嚴格建設標準。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要嚴格按國家《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范》(GB51143-2015)等有關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按照規范、標準安排交通、通信、供水、
供電、排污、救護、消防、物資儲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統一應急避難場所標識標準和信息系統標準,確保達到相關要求。
(五)規范建設程序。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要按照規劃、選址、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工程建設程序有序實施。應急避難場所的設計施工圖應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項目招投標要按規定嚴格管理,施工過程要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進行。承擔應急避難場所設計、施工的單位,其資質等級應符合設計、施工相應資質等級要求,并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設計、施工任務。應急避難場所工程竣工,由建設主管部門牽頭,應急(地震)等部門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科學維護管理
(六)制定管理制度。各市(區)政府要制定應急避難場所具體管理規定,建立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協調機制,并指定專門部門統籌負責維護管理工作。各產權單位要保障應急避難場所平時的功能運轉與應急期的正常使用。
(七)促進綜合利用。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要堅持平災結合的原則,既可供居民平時休閑、娛樂、健身和停車等使用,又能在遇到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供居民緊急避難使用。
(八)做好維護管理。應急避難場所的維護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管理、誰維護”的原則,由應急避難場所所有
權人或管理使用人負責應急避難場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的責任人,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應急避難場所及其設施設備進行養護、維修,并確保養護、維修工作的質量。
(九)抓好應急管理。發生突發性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需要馬上疏散人員的`,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啟動應急疏散預案,各市(區)政府及街道、社區按照應急避難場所疏散預案就近組織轄區內避難人員進入城市應急避難場所避難,其所涉及的城市應急避難場所隨之啟用。應急避難場所使用期間,應向進入避難場所的避難人員提供以下保障:安全的飲用水和食品、住宿裝備、供電設施、應急廁所、基本醫療救助、災情信息服務等。同時,應急避難人員必須遵守應急避難場所的各項規定,維護和保持應急避難場所及其設施安全。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責任人應當做好相關衛生防疫等后續處置工作并盡快恢復場所的原有功能。
四、加強組織領導
(十)落實政府責任。各市(區)政府是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的責任主體,要負責制訂本地區應急避難場所布局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采取切實措施推動建設任務的落實。學校操場、大型停車場等場地以及公共場館、校舍、建筑面積不小于4000平方米單建式的民防工程配套建設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資金由建設單位籌措,納入投資總額。
(十一)明確部門責任。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維護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各市(區)政府負責本轄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維護工作。各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1.市住建局負責協調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維護的管理工作,負責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設計審查和施工驗收,負責制訂中心城區應急避難場所項目建設計劃,負責市級建筑面積不小于4000平方米單建式的民防工程配套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及其維護工作。由市住建局牽頭,每半年對各市(區)政府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市(區)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維護的管理工作。
2.市應急管理局(地震局)負責指導、編制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參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的技術指導,參與竣工驗收。
3.市財政局負責市級政府投資建設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維護資金、市級應急避難場所所需應急儲備資金的保障工作,各市(區)財政局根據財政體制將本級應急避難場所規劃、政府投資建設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維護資金、應急避難場所所需應急物資儲備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各級財政協同住建等部門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參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4.市民政局負責對市級各應急避難場所所需基本生活救助物資進行統一儲備,并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確保物資發放到位。
5.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和單位所轄公園、廣場綠地、學校、體育場館、停車場的配套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及其維護工作。
6.供水、通信、供電、市政等部門和單位應積極配合,保證各自系統在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投入運營后的正常運行。
(十二)強化宣傳教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應急避難場所,加大防災減災、自救互救知識的宣傳力度,努力把應急避難場所建成開展防災減災教育的重要基地。編制居民應急避難宣傳手冊,以及疏散、引導、安置工作程序和應急避難場地功能設置手冊,讓居民了解應急避難場所布局以及所在地區應急避難場所的位置,切實提高應對突發性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的能力。
指導性意見2
評語是對學生一學年終極性的評價,是班主任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評語是一種教育手段,一份好的評語,應該能反映學生的個性特點,充分肯定學生,鼓勵學生,又能適當指出缺點,既使學生能正確認識自己,明確今后努力的方向,體會到班主任評語的用意,又能使家長了解到子女的情況,有效的配合學校。寫好班主任評語應做到以下幾點:
1、要注意細心觀察班主任評語,積累學生的`閃光點。
2、兼聽各方面意見,盡量使素材充實豐富,全面中肯。
3、寫作評語時,宜用“你——我”的溫馨的評語。
4、評語要能反映出學生的個性特點。
5、評語要以鼓勵肯定為主,發揮激勵功能。
寫評語是一件十分繁重復雜但又很有意義的工作。評語不僅僅是評價學生,它作為一面鏡子無聲地折射出對班主任工作的評價,反映出一個班主任的學識、素質和師德。所以班主任應不斷更新教育思想、教育觀念,力爭使寫出的評語產生最佳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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