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小故事(通用20個)
故事是在現實認知觀的基礎上,對其描寫成非常態性現象。是文學體裁的一種,側重于事件發展過程的描述。下面小編為您帶來法制小故事!
法制小故事 1
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都能見到我們的交通法規。這些法規有人會“破壞”,例如我的.爺爺和外公,他倆一遇到紅燈,就會先看看人行道上的紅燈,如果是綠燈,就提前走了,這樣多危險呀!但也有人很遵守交通法規,例如我的爸爸媽媽,他們遇到紅燈就會自覺停下來,等到了綠燈再過馬路。
今天我要來說說爸爸的光榮之處:記得上次,我、媽媽和爸爸開著汽車走親戚。當我們吃飯時,親戚對我爸爸說:“侯國良,我們難得見面,來,來一杯紅酒吧!”爸爸聽了,連忙用手直搖:“哎呀,我不會喝酒,而且還要開車呢,如果喝了酒會闖紅燈出事的!”親戚被爸爸所說的話感動了,很佩服:“你真重視法規呀!那咱們還是喝點橙汁吧!”爸爸也很感激:“謝謝啊!”我也從愁眉苦臉轉換成了開心笑臉。所以我爸爸在那天沒有喝酒。
啊,就這么一件事,也能體現出爸爸對交通法規很重視。在那一天,我聽到爸爸說的那番話,就決心自己以后也要像爸爸一樣重視交通法規。
同學們,請你們也跟你們的父母說一聲:“喝一口酒,就會了事故;喝一瓶灑,會讓你的家人痛哭一夜,因為不能‘醉酒駕車’。”
法制小故事 2
某市農村中學初二男生張某生性好動,十分喜歡上體育課,但學校每年的`學生體檢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臟病,多次勸家長對起進行治療,并決定免其上體育課。他家長都在省外辦廠,而且見其身體很正常,學校老師和校長多次打電話要求家長配合,均不予理睬。還說出了事我們自己負責,還要求學校讓張某上體育課。學校為慎重起見,上體育課時讓他在教室內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內文明休息,經過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
一天,班級里其他同學在室外上體育課,教室里只剩下張某,張某覺得無聊,在教室做跳躍伸手拍日光燈,結果燈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頭上,既造成外傷,又引發心臟病,幸虧老師及時發現,將其送入縣人民醫院急救,終于脫險,花去了人民幣12000元。不久家長來學校論理索賠,說學校如果讓其上體育課就不會發生此事。
那么學校的做法對嗎?應該是對的,因為學校是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據條件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學校對體格檢查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應當配合學生家長做好轉診治療。學校對殘疾、體弱學生,應當加強醫學照顧和心理衛生工作。”所以后來家長不再提出索賠要求了。
法制小故事 3
法制如同溫暖的陽光,如同潤物的春雨,如同炎夏的清風,有它才得以讓我們的社會和諧穩定,我們的生活井然有序,百姓安居樂業,幸福安康。
比如最普通的交通法規就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時時刻刻關系著我們的生命安全,是一個不可忽略的問題。因此社會對交通安全方面嚴格要求,不容許發生任何意外事故。
記得有一次,我和媽媽騎著自行車去離家不遠處的超市,到了十字路口要過人行橫道,一貫守法的媽媽下了車,并喊我也下車,一起推車前進。我還以為是媽媽擔心我車技不穩,大聲對媽媽說:“沒關系的,我可以騎過去。”沒想到她嚴肅的沖我喊道:“你有點交通法規小常識好不好。”我感到莫名其妙,不就是過馬路嘛,“紅燈停,綠燈行”,幼兒園時就知道了,有什么好大驚小怪的。這時,來了一位老爺爺,他也騎著一輛單車,輕快地踏著腳登,嘴里還橫著越劇小調兒,在綠燈的'指揮下緩緩而行,一副沒心沒肺的樣子。可他沒有想到“災禍”從天而降。他絲毫沒有察覺站在馬路中央的交警鷹一樣的眼睛已經死死地盯住了他。交警叔叔叫住了老爺爺,禮貌性地敬禮后也開出了一張二十元的罰單。老爺爺極力申辯,臉孔漲的通紅,但是法規就是法規,豈是兒戲。交警叔叔為了交通的安全,秩序的井然,鐵面無私,執法如山。而此時的我覺得臉上火辣辣的。幸虧媽媽提醒了我。
回到家里,心里還有點不服氣的我特意上網查了電腦,原來“非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必須下車推行”。交通小法規真是無處不在呀,我暗暗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多看些有關法制法規方面的書。心里也更加敬佩那些執法部門的叔叔。有了他們,我們的生活才會如此美好!
法制小故事 4
張湯在西漢武帝時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審判許多重大案件,用法嚴酷。
他小時候即已顯露出作法官的潛質。一次他父親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將肉偷走。他父親回來,很生氣,動手打了他。張湯遂挖掘鼠洞,將老鼠捉拿歸案,老鼠偷的'肉還沒有享用完,“鼠”贓俱獲。張湯按正式審判程序,審訊老鼠,記錄供詞,寫成文書,最后定罪判決,處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寫的供辭文書如同出自一個老練的獄吏之手,大為驚訝。
以后遂讓張湯書寫判案文書。
法制小故事 5
杜周是西漢時有名的酷吏,為人持重少言、內心陰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
漢武帝對他頗為欣賞。什么原因呢?一是因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獄,專以皇帝旨意為準。皇帝所討厭的'人構訟,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開釋的人,他就網開一面,找借口釋放。有人就此責問他:“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旨為獄,獄者固如是乎?”所謂三尺法指的是寫在三尺長竹筒上的法律條文。
對這樣的責問,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詞地說:“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后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應該說,杜周道的是實情,說出了封建社會里十分普遍的執法心態和現象。杜周能坦率承認這一點,還有幾分可愛之處。
法制小故事 6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歷經高宗、武后兩朝。
他任大理丞時,一年之中斷滯獄一萬七千人,時稱平恕。有一次,武衛大將權善才誤砍昭陵柏樹,狄仁杰奏罪當免職。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誅權善才。狄仁杰又奏權罪不當死,高宗說:“善才陷我不孝,必須殺掉他才解我心頭之恨。”左右的人聽到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離開殿廷,狄仁杰卻不慌不忙地說:“臣聞逆龍鱗,忤人主,自古以為雄,臣遇以為不然。居桀、紂時則難,堯、舜時則易。臣今幸逢堯、舜,不懼比干之誅。陛下作法,懸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豈有犯非極刑,即令賜死?
法既無常,則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變法,請從今日為始”。一番說既婉轉得體,又顧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態度才緩和下來,善才幸免一死。
法制小故事 7
張齊賢是宋初名臣,擅長決獄。
真宗時,戚里有分財不均者,更相訴訟。又曾入宮自理真宗前,真宗躬聽獄訟,也不能決。張齊賢聽說后,說:“是非臺府所能決,臣請治之。”張齊賢坐相府,召訟者問曰:“你非以彼分財多,你所分少乎?“皆曰:然。他即把他們的訴訟請求記下,命手下人將他們帶回家,兩家交換住處,財產不動,甲家住進乙舍,乙家住進甲舍,甲家的財產歸乙,乙家財產歸甲。
兩家無詞,就此息訟。真宗大悅,說:“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法制小故事 8
相傳春秋時期,魯國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看見同胞被賣為奴婢,只要他們肯出錢把人贖回來,那么回到魯國后,國家就會給他們以賠償和獎勵。
這條法律執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鄉的魯國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國。
后來孔子有一個弟子叫子貢,他是一個很有錢地商人,他從國外贖回來了很多魯國人,但卻拒絕了國家的賠償,因為他自認為不需要這筆錢,情愿為國分擔贖人地負累。
但孔子卻大罵子貢不止,說子貢此舉傷天害理。禍害了無數落難的魯國同胞。
孔子說:“萬事,不過義、利二字而已,魯國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過是人們心中的一個義’字,只要大家看見落難的同胞時能生出惻隱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煩去贖這個人、去把同胞帶回國,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舉。事后國家會給他補嘗和獎勵。讓這個行善舉的人不會受到損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贊揚,長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多。所以這條法律是善法。”
孔子還說:“子貢的所作所為,固然讓他為自己贏得了更高的贊揚,但是同時也拔高了大家對義’的要求。往后那些贖人之后去向國家要錢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稱贊,甚至可能會被國人嘲笑,責問他們為什么不能像子貢一樣為國分憂。圣人說,子貢此舉是把義’和利’對立起來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為可惡的惡行。”
自子貢之后,很多人就會對落難的同胞裝做看不見了。因為他們不像子貢那么有錢,而且如果他們求國家給一點點補償的話反而被人唾罵。
很多魯國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法制小故事 9
安全教育不是單純的一項教育,而要結合實際生活,在生活中我們遵規守紀,做一個快樂、健康的小學生。有一天,我們院子有幾個小孩在過年時讓他們的父母給他們買鞭炮,他們父母于是給他們買了很多。那幾個小孩拿著鞭炮高興極了,于是到處亂放。他們來到一堆麥草附近點燃鞭炮 ,他們聽著炮子的響聲笑得很甜,等他們笑聲逐漸小的時候看著眼前的景象他們嚇著愣住了,火苗順勢大了起來。他們極力撲滅,但火勢不僅沒有小反而更大了,看著這種情況他們非常著急,大聲呼喊來幫忙,但附近就沒有人。等遠處看到煙子的大人們來到時火都快燒結束了,就這樣這堆麥草燒完不說,還燒死了一顆大白楊樹,一名學生因燒傷還住了院……圍觀的大人給這幾個小孩的父母打了電話,當他們父母看到這幅場景時十分傷心,父母賠了錢后把他們領了回去。
從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出,要是他們不在干草旁放鞭炮的話也不會有后面的這些事情;如果他們懂得安全意識的話也不會讓父母傷心。值得幸運的.是,他們沒有嚴重的人員傷害,假如他們誰有更嚴重傷害的話,后果將不堪設想。
這件事告訴我們:我們在過年的時候燃燒鞭炮要注意安全,不要在不安全的地方隨意燃放,這樣會很容易引發火災。我們都知道安全第一吧,但是有誰敢說他注意安全了?我們只有注意安全了才能和你的伙伴玩耍、我們只有注意安全了才能和你的家人團圓。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愛生命,幸福的生活、幸福的學習。
法制小故事 10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總稱,法制有三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法律和制度;二是態意義上的法制,即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也包括法律宣傳教育在內;三是“依法辦事”的原則,鄧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唉,但最近新聞播出犯罪的人越來越多,自己還是小心為妙的好……
一天的早上,我去小學,在上學路上必須過一條馬路,我經常看見有人闖紅燈,今天也不例外。我旁邊有個臉孔白凈的小女孩,另外一邊是位容光煥發的`家長牽著一個小孩。家長很焦急,她看了看紅燈,然后再看了看馬路,見沒車就牽著小孩沖紅燈,小孩卻說:“媽媽,老師說過要‘紅燈停。綠燈行’的,我們不可以違反交通規則!”我還以為家長會聽勸,不料……“你怕什么?我們再不過馬路車就要開過來了!”這位本來容光煥發的女士在說話的時候把眉頭鎖得緊緊的,像個老女巫,跟剛才根本就是判若兩人。“況且你都快遲到了!”小孩的臉已經紅得開始有些發紫了,說:“還是遵守交通規劃的好……”,最后,小孩子還是被家長帶著闖紅燈了……然后,就有車輛沖了過來!嗞——車主幸好踩了剎車控制,還差一點就撞上了,“你們在干什么,現在是紅燈你們也敢闖!不想活了!”只見車主怒氣沖沖地罵了一句就走了。而旁邊的小女孩安分地等綠燈。
經過那天的事,我終于決定了,以后發誓再也不闖紅燈啦……想著想著,就在床上睡著了……
法制小故事 11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總稱,法制有三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法律和制度;二是態意義上的法制,即是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也包括法律宣傳教育在內;三是“依法辦事”的原則,鄧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唉,但最近新聞播出犯罪的人越來越多,自己還是小心為妙的好。
一天的早上,我去小學,在上學路上必須過一條馬路,我經常看見有人闖紅燈,今天也不例外。我旁邊有個臉孔白凈的小女孩,另外一邊是位容光煥發的家長牽著一個小孩。家長很焦急,她看了看紅燈,然后再看了看馬路,見沒車就牽著小孩沖紅燈,小孩卻說:“媽媽,老師說過要‘紅燈停。綠燈行’的,我們不可以違反交通規則!”
我還以為家長會聽勸,不料。“你怕什么?我們再不過馬路車就要開過來了!”這位本來容光煥發的女士在說話的.時候把眉頭鎖得緊緊的,像個老女巫,跟剛才根本就是判若兩人。“況且你都快遲到了!”小孩的臉已經紅得開始有些發紫了,說:“還是遵守交通規劃的好。”
最后,小孩子還是被家長帶著闖紅燈了。然后,就有車輛沖了過來!嗞——車主幸好踩了剎車控制,還差一點就撞上了,“你們在干什么,現在是紅燈你們也敢闖!不想活了!”只見車主怒氣沖沖地罵了一句就走了。而旁邊的小女孩安分地等綠燈。
經過那天的事,我終于決定了,以后發誓再也不闖紅燈啦。想著想著,就在床上睡著了。
法制小故事 12
說到法律,我想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因為我們生活中有許多事情都和法律有關。可以說,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社會中,因為法律、法規的約束才得以讓我們的生活變得如此安定。
我們身邊的法律很多,例如: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稅收等有關的法律是:經濟法;與保護環境、防止水污染、大氣污染等有關的.法律是:環境法;與結婚、撫養、 贍養、家庭暴力有關的是婚姻法……
大家都知道,喝過酒的人不許開車,如果酒后駕駛,根據交通法規定:酒后駕駛最輕被罰款200元,重則被扣分甚至處以刑事拘留等。
有的司機一看沒人就闖紅燈,橫穿馬路,違反交通規則。有的行人在指示燈為紅燈的時候,不顧自身安危,旁若無人,大搖大擺地穿街而過,好像馬路上只有他一人,更或是他不是肉身,而是金剛不壞之身。每有這樣的行人過街時,常令一些正常行駛的司機猛踩剎車!
大家一定要看兩旁沒車了再走,或是指示燈變綠了再走。
法制小故事 13
戰國時期的商鞅變法,開創了依法治國開始。
商鞅在秦孝公死后被追殺,他逃到秦國的邊界的一個旅館那里要投宿,因為逃亡沒帶證件,旅館的人不讓他住宿,他問為什么,旅館的人說是商鞅規定的`,不登記證件而住宿是要被處罰的,所以他寧愿不賺這個錢也不讓商鞅住宿。
他說他就是商鞅,但旅館的小伙計哪認識商鞅啊,堅決不同意讓他住宿,商鞅只好露宿街頭。兩千多年前的秦國就是依法治國了。
法制小故事 14
寇準,字平仲,華州下邦人,他是我國北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他少年時英俊豪邁,通曉《春秋》三傳。十九歲時,就考中進士,做了知縣的官職,那時他年輕有為、機智靈敏,為百姓做了不少實事,幾百年來人們都十分尊敬和愛戴他,他的事跡也廣泛流傳。其中最有名的故事就是寇準智審銅錢案。
一日,寇準像往常一樣正在縣衙處理公務。忽然,有兩個人拉拉扯扯、爭吵不休地來到大堂告狀,其中一個的手里還拿著一個袋子,里面盛著銅錢。寇準一拍驚堂木,問大堂上跪著的兩個人:“你們誰是原告,誰是被告?狀告所為何事?快快與本官講來”。寇準話音還沒未落,兩人就嚷嚷著說:“青天大老爺,我是原告,他是被告”。寇準再拍驚堂木,呵斥道:“真是豈有此理,怎么你們兩人都會是原告呢?你們不要爭,一個一個慢慢地說”。
這時,只見其中一個向前走了兩步,說:“我是本地一個專賣羊肉的屠夫,他是我的一個遠房親戚,我們兩人都是單身漢,同住在一起。我辛辛苦苦賣了一年多羊肉,攢了兩千銅錢,讓他替我保管,原準備是用這錢娶個老婆的`。這幾日,媒婆給我說了戶人家,我急等著錢用,就讓他把錢給我,不料他竟想吞掉這些錢,說錢是他的,還說是我敲詐他。青天大老爺在上,請您為我評評這個理”。
接著另外一個來告狀的人忙不迭地說:“大老爺,別聽他胡說。我天天上山砍柴賣掉,好不容易才積攢了這么多錢,今天早晨,他硬是要把這些錢全部拿走,說是他的。小人冤枉啊!這確確實實是我賣柴掙來的錢。請大老爺為小人作主”。這時,賣羊肉的與砍柴的兩人又在大堂上爭吵起來。寇準明白事情的原委了,他又拍驚堂木,轉向賣肉人問:“你說錢是你的,可有什么證據”?
賣肉人一聽寇準問這樣的話,跪在地上又磕頭又是作揖,口里說道:“大老爺,我們兩人是親戚,平時吃住都在一起,我每天賣肉的錢都是他替我保管的,雖然沒有什么證據,但這是實情啊”!砍柴的人大聲申辯說:“他是胡說,他掙的錢怎么可能會讓我保管呢?他怎么自己不保管呢,大老爺,別聽他的,沒有這回事”。賣肉的已經氣得說不出更多的話,只是喃喃地說:“你,你,你昧了良心……”
寇準看到這里,心中已經有了主意,他沉思了一會,然后對一個衙役說:“去拿個盆來,里面要盛滿清水”。又對另一個衙役說:“你去找個火爐子來”。兩個衙役馬上出去奉命辦事。片刻功夫,他們就把火爐和盛滿清水的一個盆弄到了大堂上。眾衙役和告狀的兩個人都很奇怪,猜不透寇準葫蘆里到底賣的什么藥。這時只聽寇準命令兩個衙役:“把錢袋子里的兩千銅錢全部放水中,把水盆放到火爐上”。不一會兒,盆里的水冒出了熱氣。寇準起身離坐到水盆邊看了看,扭身又回到座位上。
這時他用勁一拍驚堂木,厲聲說道:“這些錢是賣肉的錢,大膽刁民,你拿人家的錢,反說是自己的,該當何罪”?砍柴人不理解,還想狡辯,寇準命令一個衙役把他帶到水盆邊,讓他親眼觀看盆里的銅錢。堂上所有人都伸長脖子看盆里的錢。只見盆里的水上浮著一層厚厚的油花,一股羊膳味也從盆里散發出來。
這時真相已經很明白了,砍柴人也不敢說什么了,低下了腦袋,就差沒有地縫鉆進去了。所有的人都點頭稱贊寇準聰明,砍柴人再也不敢狡辯了,跪在地上渾身只打哆嗦,口中叫道:“是小人一時貪財,請大老爺饒命!請大老爺饒命”!
最后,為了嚴肅縣風,砍柴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兩千銅錢分文不少地歸賣肉人。從此寇準機智斷案的名聲也越傳越遠了。
法制小故事 15
北宋初年有一個侍中叫曹彬,對人仁愛而多寬恕,平時絕不會草率判人死刑。
他在任徐州知府的`時候,有個官吏犯了罪,他通過審理,判決一年后對罪犯執行杖刑。大家對他緩刑的做法不理解。曹彬說:“我聽說這人剛娶了媳婦,如果立即對其執行杖刑,此女的公婆就必然認為這個媳婦不吉利而厭惡她,一天到晚打罵折磨她,使她無法生存下去。這就是我判緩刑的緣故啊。同時我還要依法辦事,不能對他赦免。”
大家頓生敬意,曹彬考慮問題真是細致深遠呀。
法制小故事 16
這是李惠在雍州當刺史的時候發生的一個故事。
一天,有一個擔鹽的人和一個挑柴的人走到了一塊。他們走累了,就放下重擔坐在同一塊樹蔭下休息納涼。二人臨走的時候,為了一張羊皮爭執起來,都說這是自己挑東西時用的`襯墊。
二人爭執到刺史府衙,李惠叫兩個人都先出去,然后對著州里的主管說:“來呀,拿這張羊皮拷問,看能否找出它的主人?”他的屬下都以為這是在開玩笑,沒有一個人搭腔。李惠吩咐人將這張羊皮鋪在席子上,然后用木棍敲打,發現席子上散落了一些鹽屑。李惠笑道:“羊皮說出事實真相了。”便傳喚爭執二人進堂觀看。挑柴的人一看便嚇得跪倒在地,向李惠伏首認罪。
法制小故事 17
有一次,漢文帝外出路過中渭橋。車駕正在過橋時,忽然,有一個人從橋下跑出來,致使拉鑾駕的馬受驚。文帝惱怒,命令侍從把這個人捉住,交給當時的最高司法機關廷尉衙門處理。
當時任廷尉之職的張釋之馬上對這個人進行訊問。這人辯解道:“我是本地人,剛到橋邊,聽到禁止通行的開道聲,躲閃不及,只好藏在橋下。停了老半天,以為皇上已經過去了,便走了出來,不料正撞見鑾駕,我腦子一懵,撒腿就跑,沒想就驚了鑾駕。”據此,張釋之依照當時的法律進行了判決。然后向文帝匯報說:“這人違反清道律令,應該對他處以罰金。”文帝聽了大怒道:“這人驚了我的馬,多虧我的馬性情溫和,如果是其他的`馬,還不把我摔傷呀?而廷尉你居然只判處他罰金!”張釋之答道:“法律是天下共有的呀,天子和天下臣民要共同遵守。今天如果要重判,就會失信于天下。如果當時皇上令人當場把這個人打死也就算了。現在既然交給廷尉衙門,這里是天下的公平所在呀。如果有失輕重,天下皆為效仿,天下百姓就會無所適從啊!
請陛下明察!”過了好大一會文帝才說:“廷尉你做的對。”
法制小故事 18
魏國吳起在治理西河的時候,想讓他的政令取信于民,便在一天晚上讓人在城外南門附近立了一個石頭柱子,并在城中帖了告示:“明天誰能將南門之外的石柱推倒,任命誰為長大夫。”
到了第二天,從早上一直到傍晚,沒有一個去推石柱的'人。人們都相互說道:“這肯定不是真的。”就在這時,有一個人說:“讓我去試試,就是得不到賞賜又有何妨?”這人推倒石柱后就來見吳起,吳起親自出來迎見,并任命此人為長大夫。當天晚上吳起又照樣令人立柱子,貼告示。這一次城中的人爭先恐后,夜里就守在城門口,等著第二天來推石柱。
后來,吳起將石柱永久立在城外,不再讓人來推,以示推行政令的決心。從此以后啊,民眾都知道吳起說話算數,賞罰分明。
法制小故事 19
這個故事發生在隋文帝當皇帝的時候。有一天上朝的時候,刑部侍郎辛亶穿了一件鮮紅色的褲子,按當時的風俗,認為穿紅色的褲子可以使自己不斷升官。隋文帝認為這是一種巫術,足以蠱惑人心,對此非常憎惡,便命令都官侍郎趙綽將辛亶殺掉。
趙綽說:“按律法規定,不能將辛亶處死,我不敢也不能遵從你的命令。”隋文帝聽了大怒道:“趙綽,你憐惜辛亶,違抗命令,自己卻要掉腦袋,你就不為自己想一想,舍得去死啊。”邊說邊命令左仆射高熲把趙綽拉出去斬了。趙綽說:“陛下寧可殺我,不可殺辛亶。”到了朝堂前行刑的地方,趙綽被剝去衣服,等候斬刑。這時隋文帝又差人問趙綽說:“你究竟是如何看待和考慮這件事的.?”趙綽回答道:“一心秉公執法,死又有何惜。”隋文帝聽了一臉的下不來臺,一甩袖子到后宮去了。過了好大一會,隋文帝才讓人把趙綽給放了。到了第二天,隋文帝專門向趙綽道謝,并對他進行慰勞勉勵,賞賜絹帛三百段。
法制小故事 20
后魏李崇在揚州當刺史的時候呀,有一個叫茍泰的人,家里三歲的兒子丟失了。茍泰便四處尋找,后來在一個叫郭奉伯的家里發現了這個孩子。茍想要回孩子,郭不給,都說孩子是自己的。二人發生爭執,鬧到官府, 并且各自都有街坊鄰里為他們做證。郡縣官吏無法作出決斷,便將案子呈給了李崇。
李崇接到案子后并沒有審問,而是先將兩個當事人與這個孩子分開關起來,幾天后派一名部下告訴兩個當事人說:“你們爭的`兒子已經得急病死了,你們可以到外面哭一哭子!”茍泰立即嚎啕大哭,悲痛欲絕。郭只是哀嘆而已,卻沒有一點悲痛的表情。李崇看罷,立即下令將孩子交給其真正的父親茍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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