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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時間:2024-01-18 17:41:44 好文 我要投稿

(實用)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跟作文打過交道吧,作文是從內部言語向外部言語的過渡,即從經過壓縮的簡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語言,向開展的、具有規范語法結構的、能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語言形式的轉化。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作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有一句話說得好,書中自有黃金屋,多讀一本書,就多一條活路,比如說你出去野生的時候,你這時看了一本關于在外出的時候遇到危險如何自救?這時你就又多了一條活路。

  我就很喜歡一本書本,書的作者是張天翼這本書就是圍繞著主人公王寶的南柯一夢展開,雖然就是一個比較低年級的人讀的一本書,但是我也覺得張軍爺爺寫的十分的好,能讓我進入到這個書中的畫面里去,讀到哪就想到哪,這個畫面就不由得在我的腦子里呈現出來。

  他和寶葫蘆的相遇是在一次釣魚當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釣魚的時候,十分意外的'撈到了一個寶葫蘆,這個寶葫蘆可以幫他實現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會有許多好吃的出現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個故事,讓我替王葆同學捏了一把汗。

  這個故事的小標題名字叫考試風波,有一天,王葆來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數學考試,王寶不知道,第一節課要考試,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沒有放在學習也沒有復習,一題也不會,于是王葆盯著面前,那張白白的卷子,一題也沒有,難不成寶葫蘆壞了?王葆生氣了,這時刷刷刷地一陣筆聲,三個同學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這時卷子突然出現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張卷子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字原來是寶葫蘆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學蘇鳴風的試卷寫上了王葆的名字這讓王葆受到了老師的批評和同學的嘲笑。

  讀一本書就多一條活路,我很喜歡張天翼爺爺寫的這本書能讓我學到關于童話的知識書這種東西多讀只會越來越好,我想起了毛爺爺說的一句話,飯可以一日不吃,覺可以一日不睡,書不可以一日不讀!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從小到大,我喜歡的書種類很多,比如有那些搞笑的阿衰和漫畫之類的書,還有神話版的西游記和現在有了作文班老師的推薦,我發現最近喜歡的`書是:《查理與巧克力工廠》看了這本書之后令我念念不忘,里面的故事告訴我,心中要有夢想就得努力實現夢想!

  這本書最精彩的部分是: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這幾個小故事,這七個最精彩的故事分別是:金獎卷、金獎卷的頭兩名得主、查理生日、又有兩張金獎卷找到了、約瑟夫爺爺孤注一擲、一家人開始挨餓、奇跡。

  這本書讓我從一開始就喜歡上了他,查理一家從貧窮到幸福的一個過程,金獎卷五名得主,除了查理,其他人都愛貪吃,貪婪,邪惡而被懲罰,一個是被吸到了玻璃管里,還有一個變成了烏飯漿果,第三個去了垃圾箱,第四個送到了電視臺的傳送帶,最后查理有了吃不完的巧克力。

  本書主要內容就是表現了,里面的人笨和貪心,整部書故事告訴我們不要貪心,不要貪婪,不做邪惡事,就不會被懲罰,至少我是這樣理解的。

  這就是我最喜歡這本書的原因,現在我還經常回憶里面的故事情節,有時還會拿起翻閱看看,有點百看不厭的感覺。這本出名的書大概不少同學都看過,如果沒看過,我強烈給大家推薦這本書。自我感覺是書中的精品,值得大家閱讀。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啊!書可以使一個平凡的人變成一位舉世聞名的名人;可以使一個家境貧苦的人變成一位富豪;可以使一個字也不識的人變成一位文豪;可以使……從古至今大部分成功人世都讀了成千上萬本書,我從小到大也讀了一些書,但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我暑假讀的'《桃李春風一杯酒》。

  這本書主要講述唐朝的一些著名詩人一生所經歷的一些重大事情。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唐朝的科舉考試,不僅需要自身才華橫溢,還需要一些人向皇上推薦,所以唐朝一位詩人在科舉考試落榜后總結出一句話:“想要科舉考試成功,不僅你要行,向皇上推薦的人也要行。”我不禁想到我們今天的考試是多么公平、公正,讓很多寒門子弟有成為名人的可能。

  我喜愛這本書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將古代的事情用現代流行語淋漓盡致的展現了出來,再加上一些幽默的話語,使我每天都陶醉在了這本書中,就連吃飯時手里都捧著它,這比打游戲還要過癮。當我懷著留戀的心情看完最后一個字時,覺得還不過癮,又一次翻開了第一頁。

  這本書對我的影響很大,每當我遇到難題做不出來準備放棄的時候,我就想到唐朝的詩人為了一件事而奮斗了一生,這時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又開始了新一輪的“戰斗”;每當我遇到挫折,感覺自己仿佛是天下最倒霉的人時,我就想到唐朝某一位詩人悲慘的命運,瞬間覺得:和他相比,自己的挫折根本不值得一提。

  韓愈說過:“書猶藥也,善讀者可以醫愚。”讀了這本書后,我深有感觸,在這本書里我不僅學到了很多知識還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讀書,為我的人生路多鋪幾塊“墊腳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高爾基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的確是這樣的。每當我看到書時,就像饑餓的人遇到了面包,情不自禁地閱讀起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非《狼王夢》莫屬。

  《狼王夢》這本書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我最喜歡的作家。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匹母狼紫嵐,為完成丈夫的愿望,付出了很多。她想讓三個兒子當上狼王,但每一次都以兒子的慘死而告終。最后,紫嵐為后代鏟除危險,在和金雕搏殺時,同歸于盡。

  看完這本書,我不禁肅然起敬,為母狼紫嵐這種母愛而贊嘆。同時,我也對狼這種動物改變了以往的看法。

  翻一翻詞典,幾乎找不到一個褒獎狼的詞語,什么“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從這些詞語,我們看出的`是狼的兇殘。

  但是,在《狼王夢》這本書中,狼的形象得到了重塑。這本書中的狼忠誠、堅強,畏懼人類。紫嵐,不僅是一個忠貞的妻子,更是一位堅強的母親。即使最終她失敗了,但她的一生卻是偉大的,無悔的。

  以前,我只要聽到“狼”這個名字,就會想起張著大嘴,齜著尖牙的狼的丑惡形象。但現在,就不會了。狼的形象是那樣忠誠、堅強。

  這本書中,作家沈石溪運用了大量的細節描寫和動作描寫,把狼的成長描寫得十分精彩,引人入勝。文言文在書中恰當的運用,使這本書增加了幾分情趣。讀了這本書,我的寫作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狼王夢》。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從小就喜歡讀書,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書是《安妮日記》。

  第一次見到這本書時,只是覺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個小女孩兒身穿粉色衣服在那里跳舞,作為一個小女生,這本書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開書,發現書中的每一頁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話的旁邊都有名師點金呢!

  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猶太人,安妮弗蘭克,他出生在德國的法蘭克福,他還有一個姐姐,安妮熱愛寫作和閱讀,她還給自己的日記本取了一個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為了躲避法西斯對猶太人的殘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樓一個很隱蔽的'房間里,她們一家在這里生活了25個月,在這見不到陽光的日子里,安妮一家沒有自由,連生命都掌握在別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煩躁,但安妮不同,面對苦難,她沒有絕望,在日記本里記下了成長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她用勇敢的字跡控訴了法西斯邪惡的戰爭,描述了戰爭對人們帶來的災難,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奪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舉報,密室里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轉送到波蘭的一個集中營里,后來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國的一個集中營,由于衛生條件極差,后來爆發了傷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里離開了人世,安妮曾說過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后也繼續活著,她的愿望實現了,同她的作品長存不朽。

  通過這本書,我被安妮微笑面對逆境的態度深深地打動了,遇到困境時,我們應該也要用堅強的心去面對,去克服,相信我們會走出一個個困境,用強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要說起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還要從謝謝老師開始。

  因為學校為了讓我們學到更多的知識,開放了圖書館,讓我們可以借書讀。我讀了圖書館的書之后,就喜歡上了,就讓媽媽給我買書,說來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書,廠家就會再給你推薦一些,媽媽買完書,廠家就推薦了一本書,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如果歷史是一群喵》。

  你們可能覺得這個名字非常好笑,歷史是喵?怎么表達?但從我開啟書的那一刻開始,我就知道,并沒有那么簡單。知道我翻開書我才知道,這本書是用了漫畫的形式來創作這本書的。以前什么《三國演義》、《水滸傳》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長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卻是用了貓咪來當人物,亂指一個就知道叫什么名字。貓咪讓死板無聊的歷史充滿了樂趣,主編用了可愛又流行的動作、表情、語言,讓我不得不對主編五體投地。

  別以為這點東西就沒有了,他還有一個別的書里沒有的東西—魅力無限。像《狼王夢》、《混血豺王》等一些書看完就不想看了,因為讀過一遍就知道在講什么,沒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書不一樣,它講的歷史看一遍可能會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掃而過,但是看完之后還會在想看,難免就想多讀幾遍。

  別以為這本書就是幾句話,幾副圖片,就沒有了,NO,NO,NO,其實這還是從原古文那里解釋出來的'意思改編的,故事有趣、新穎,有的還把古文都給附在一邊了。

  《如果歷史是一群喵》的主編,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學多才、聰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無聊的歷史編的這么有趣、好玩兒呢!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有一句話“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很貼切的總結了這本書——《一條狗的使命》。

  這本書是由W。布魯斯。卡梅隆寫的,以一只狗的視角寫了它四生四世的輪回,都說“人的'一生會養許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個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輩子”。這只叫“貝利”的狗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邊,經歷了艱難的輪回。而書名叫《一條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雖然不會說話,卻在無聲間帶給了他們快樂與溫暖,使他們不再孤獨。

  書中的第二世,短暫卻很好地詮釋使命。作為一只名叫“愛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幫訓導員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務,卻又是如此之聰明,從一張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為了救主人而英勇犧牲。狗有時又能完成一些人類很難完成的事情。無論你對它好壞,只要給它一個家,它能一直跟著你。

  四次輪回看似充斥著虛幻的色彩,卻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書的結尾,貝利說的一句話“活在當下”,其實,我們誰也無法預知下一秒將會發生些什么,“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而我們就在福禍的不斷交替中生活。

  所以這本書給我們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過去,也不要幻想未來,不要去考慮生活的得與失,活在當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在打開《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的第一頁后,突然感覺它是異常沉重的。密密麻麻、星星點點的細小字體一個挨著一個;密的像是螞蟻家族侵占了每一頁、每一行、每一個空白的地方,密的讓我懷疑自己有沒有密集恐懼癥;害的我都將近一個小時了,才讀了五頁,討厭!不僅有很多字不會讀,還經常摻雜著一些英文單詞;總感覺每個字足有千斤萬兩之重。

  書上經常會有名字出現,并且都很長。比如約翰·H·華生、大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哥哥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再比如作者阿瑟·柯南·道爾,許多長的名字記也記不住,相似的名字還常常傻傻分不清既不想讀,又不會讀。

  這本書似乎有一股魔力;文字盡管有多難讀,但好奇心可不聽使喚,受故事情節牽引非要看完不可。看書看得時間長了,自然就適應了;在書中,在我與福爾摩斯的對話中,他改變我的思維方式。就譬如在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就寫了他的洞察力:福爾摩斯和華生剛見第一面,他通過握手就知道了華生的'職業、身體狀況、和他剛從前線戰場歸來等等。以前,我不善于觀察;看完書后,逐漸懂得了遇事冷靜思考,對身邊的點點滴滴進行生活細節的觀察

  我原來有多討厭《福爾摩斯》,現在就有多對它愛不釋手。因為它給我了另外一種生活體驗!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我最喜歡看的書有很多,如:《灰娃》、《青銅葵花》、《野風車》......但我唯獨喜歡一本《山羊不吃天堂草》。

  這本書作者曹文軒淋漓盡致地寫了:一個少年因家里負債累累,而迫不得已到大城市里打工,他叫明子。跟著他的師父——三和尚,還有一個師弟叫黑罐。他們靠著給別人裝修房子賺錢。他們經歷過成功、失敗、鄙視,但是他們用自己的努力和誠信,在城市里生存了下來。

  自從看了這本書后,我發現自己改變了許多。一次,我去買東西時,發現老板多找個我五元錢,我心里暗暗喜著:今天見了一個大便宜誒!后來,我本想一走了之的,可是,我又想到了書上的明子,他也遇到關于誠信的問題。他一開始也選擇了做一個虛偽的`人,后來,他覺得人要誠實,所以,他有選擇了做一個誠實的人。我也想了一會兒,腦子里不斷浮現出誠實、虛偽,兩個詞。不!人要做誠實的人!我不知道從哪來的勇氣,把錢還了回去......

  自從看了這本書,我發現我成長了許多,遇到老奶奶摔倒,我會二話不說把老奶奶扶起來;看見誰的錢掉了,我會撿起來,歸還失主......總而言之,我發現,自己變了,從頭到腳都變了。

  《山羊不吃天堂草》這本書,就像是一面鏡子,照到了你內心的缺陷;又像是一位心靈導師,教我們改正那些缺點......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世界上的書何其多,或讓人催淚而下,或讓人捧腹大笑,或是讓人回味無窮。不同的書,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讀過的書數以百計,多不勝數。其中的一本書讓我無法淡忘,這本書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關乎“團結、信任、善良”的教育書籍。講述了一群年齡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車禍掉到洞穴里,七天之后全部順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無一人的洞穴里,四個孩子經歷過絕望、悲傷、痛苦和希望,也有過紛爭。從開始的懼怕再到后來的勇敢嘗試,他們的成長讓我驚訝不已。

  在這本書中,作者從性格特征、生長環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輩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這四個孩子。在作者的筆下,我看到了善良、正義、勇敢和堅強,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點——自私自利、嫉妒、懷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個孩子的成長經歷為背景,向我們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義為主的圖畫。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個孩子誤入一個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價值連城,可他們卻抵住金錢的誘惑,決定對這個秘密守口如瓶。因為一旦有人發現水晶的存在,這個美麗的水晶花園就會遭到破壞。我驚訝于他們的做法,同時也敬佩他們有一顆善良純凈的.心。他們以行動向我們證明了自身的正義。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來有多少人權欲熏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們已然忘記善良,忘記了正義,忘記了人活于世的意義,也忘記了自己肩上擔負的責任。但是,正義永遠都會戰勝邪惡!

  在這本書中,我認識到團結的強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見證了四個孩子成長的過程,讓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質。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我家的書柜上有許多書,但我最喜歡的非屬這本《小巫婆求仙記》不可了。這是美國作家柯尼斯伯格寫的榮獲紐伯瑞兒童文學獎銀獎的一書,這本書講述了一個關于友誼的故事。

  伊麗莎白是在上學的路上第一次遇見詹妮佛。看起來詹妮佛只是一個有點奇怪的女孩,和普通人沒什么兩樣。可出乎伊麗莎白意料的是,詹妮佛竟然是個巫婆! 后來伊麗莎白很“榮幸”地被詹妮佛選為徒弟。經過一段奇怪而又痛苦的訓練,伊麗莎白終于有資格利用咒語來制造“飛行油膏”了。就在“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的時候,伊麗莎白的軟弱讓她失去了做“飛行油膏”的機會了,當然也失去了做巫婆的資格。令她更難過的是,她失去了她唯一的好朋友——詹妮佛。

  在四月中旬,詹妮佛來到伊麗莎白的家,親自拜訪了伊麗莎白,原來,詹妮佛并不是女巫,她是一個看守溫室的人的女兒。伊麗莎白和詹妮佛終于能夠坦誠相見,又重歸于好,也扮演回了自己,伊麗莎白就是伊麗莎白,詹妮佛就是詹妮佛。

  我最深刻的是伊莉莎白的堅持。第一,伊莉莎白能堅持吃很難吃的東西。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第二,伊莉莎白能每天堅持訓練咒語。

  小巫婆去求仙,居然求到了一個親密的朋友,友誼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啊!友誼是多么珍貴!只要珍惜友誼,自己的朋友會越來越多,每個人就不會有煩惱,人人都可以快快樂樂的生活!友誼是一個人的財富,沒朋友等于一個沒有燈泡的燈,友誼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友誼會帶給我們幸福和快樂,在以后的學習和生活中,我不僅要多交朋友,還要理解和寬容朋友,這樣才能維持朋友之間的友誼。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對我們影響非常大。今天,我要為大家推薦一本書,它名字叫:《將來的你一定會感謝現在努力的自己》。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為夢想而奮斗的名人故事。在這本書中,我有兩個故事感悟非常深。第一個講述的是在美國的一位商人因為自己家里的事情而擔心,但是這位商人不想讓員工知道,于是,就把這件事瞞著。終于有一天,員工知道了這件事,就不用心干活了。這一個月銷售業績一直往下滑,經理看不下去了,才召開了會議。在會議上經理請了一位鞋匠給經理擦鞋,員工們個個目瞪口呆,經理邊擦邊說:“你們干好了自己的工作,就會得到相等的報酬,那如果你什么都不做,你們只會是沒有用的人。”說完就拿出2美元給了鞋匠。員工聽了這番話,又恢復到原來的態度,認真工作了。通過了這件事我感悟出:我們應當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在乎別人的話語。

  這第二篇事情呢,是說一個婦女在晾衣服,她的寶寶在陽臺玩著玩著就掉下去了,媽媽看見了瘋一般地從樓梯上跑了下來,只用了零點幾秒就接住了寶寶。當一位記者采訪她的時候,她就說:“我也不知為什么有這么快的速度,我只想用我最大的努力來接住我的寶寶。”我想,只有母愛才會創造這樣偉大的'奇跡吧!。

  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它常常給我帶來鼓勵和勇氣。

  這本書讓我知道,我們應該用最大的努力來完成我們認為的不可能。現在干什么活人們都抱怨不容易,其實只是沒有努力而已,只有吃了苦,我們才懂什么是甜。

  這些好書會像營養品一樣滋潤我們的心靈,像朋友一樣陪伴我們的人生,你們想看這本書嗎?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我愛看的書很多,有《愛的教育》、《智慧公主馬小嵐》、《淘氣包馬小跳》……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裝在口袋里的爸爸》,因為它給我帶來了許多快樂。

  這本書里面的主人公是楊歌和他拇指一樣的爸爸。楊歌的爸爸為什么會變成一個拇指大的人?你一定會感到奇怪,其實,楊歌的'爸爸原來和別人的爸爸一樣,是個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個兒,他之所以會變小,是因為楊歌的媽媽老是罵他,每罵他一次,他就縮小一厘米,再罵一次又縮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楊歌的爸爸就變成了一個拇指小人兒。爸爸變成拇指小人兒后,整天待在楊歌的口袋里,當楊歌的“教育部長”,隨時隨地監視楊歌的一舉一動。在這本書里,楊歌的爸爸是個發明家,他發明的每一樣東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個普普通通的機器可以聽懂動物們的語言,一個小小的飛碟可以載人回到過去,去到未來……每一個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當我讀這本書時,總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歡上了《裝在口袋里的爸爸》。

  楊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發明,那就是身體調換機,楊歌可以隨便和別人調換身體,比如,和吳奶奶家的小豬調換身體,和數學老師調換身體,和尖子生陳雪虎調換身體。……這些,都讓我感到驚訝,心里總想:這么厲害的發明,如果把它借給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調換身體,再享受一下嬰兒時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鬧鬧,讓大人們整天圍繞著我,想方設法哄我……因為有了身體調換機,楊歌還保住了準備大戰的A國和B國,你說有趣不?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有著豐富動人的內容;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讓我知道了許多有趣好玩的發明;我喜歡這本書,因為它帶給了我許多快樂。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真好!我有一本英國笛福與崔鐘雷編寫的《魯賓遜漂流記》,它在我不計其數的書籍中,最受鐘愛的。

  初讀完《魯濱遜漂流記》讓我知道了書的大概內容,本文講述一個英國人,從小有著航海夢。長大后遇到了機會,多次出海沒有一次沒遇到風暴,其中一次風暴把他沖到了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就在這個島上生存了下來,他蓋了“房子”,養了牲畜,有了傭人……他就這樣在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離鄉三十五余年,最終返回故鄉的故事。

  為什么我那么喜歡《魯濱遜漂流記》呢?因為魯濱遜在無人島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敗一個人求生的意志,而魯濱遜卻生存了下來,而且在島上擁有了無盡的“財富”,他的這種精神不正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嗎?

  為什么我對魯濱遜那么敬佩呢?因為讀到了“誰的.腳印”這一章節時,魯濱遜不畏強敵,救下了一個白人,給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愛心和極強的正義感,難道不值得我對他敬佩嗎?

  為什么我那么贊揚他的精神呢?因為他很堅強。如果他在求生的過程中,沒有半途而廢、輕言放棄,否則,他還會得到求生的機會嗎?他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去贊揚嗎?

  這本書對我的影響和啟迪也是極大的。

  讀書前,我的意志極其薄弱,會輕易放棄,會輕易說“不”。讀書后,我的意志變得開始堅定,別人與我爭論時,我會堅持自己的見解觀點,遇到困難不會輕易放棄。只要有一絲希望,我都會緊緊抓住。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不正是嗎?一本好書可以使一個人受益終生。“書”讓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我最喜歡這本書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題目叫《說出來不怕你笑話》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張濤,他的事跡是:在小學三年級的時候被送到了全封閉的寄宿學校,由于張濤平常在家與媽媽睡慣了,到了寄宿學校睡不慣沒有媽媽陪伴的日子,故事就從這里展開了。第一天張濤在睡覺時翻來翻去,一點兒也睡不著,可聽著同學們均勻的`呼吸聲,就不知不覺的睡著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師來了,見到張濤連忙把他叫醒,張濤迷迷糊糊的說:“生活老師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張濤這才睜開朦朧的雙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著呼呼大睡,手里還抱著枕頭,原來是張濤把枕頭當成媽媽了。這個晚上生活老師來看了張濤三次呢!

  第二天,趙濤晚上喝水時不小心灑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師讓他跟上鋪的王磊一起睡,在這天晚上,張濤做了一個美夢:自己回家了,懇求媽媽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學校,媽媽答應了,張濤非常高興,便不停地親媽媽。

  今天早上疊被子的時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著他,張濤迷惑不解的問:“你怎么用這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張濤,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個夢,夢見你回家見到媽媽了,然后你懇求媽媽不再送你去寄宿學校,媽媽答應了,你非常高興,一個勁的親媽媽,對么?”“你怎么知道我的夢?”“好你個不害臊的張濤,昨晚你可把我害慘了。你昨晚一個勁的親我,我越推你你摟得越緊,還一個勁的親我。”“一聽到這我的臉羞得全紅了。”

  沒想到,晚上給同學叫媽,還能引來這么多同學的喜歡。就這樣,是我輕輕松松的打破了這個習慣。

  我推薦的這本書怎么樣怎么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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