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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吃元宵的原因
什么是元宵節?
農歷正月十五是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元夜、燈節。
農歷正月十五元宵節,是我國一個重要的傳統節日。這一天古代稱為“上元”,其夜則稱“元夜”、“元夕”或“元宵”。我國古代的歷法和月相有密切的關系,每月十五日必逢滿月,叫做“望”。滿月象征著團圓美滿,在正月十五人們迎來了一年之中第一個月滿之夜,這一天理所當然地被看作是吉日。據《史記·樂書》記載,早在西漢初期,宮廷中就有了正月十五祭祀太乙神(天帝),祈求福佑的禮儀活動。按中國民間的傳統,在這天上皓月高懸的夜晚,人們要點起彩燈萬盞,以示慶賀。
元宵節花燈,出門賞月、燃燈放焰、喜猜燈謎、共吃元宵,合家團聚、同慶佳節,其樂融融。
元宵節是農歷新年的第一個月圓之夜,象征著春天的到來,人們吃元宵、賞花燈、猜燈謎,以示祝賀。
正月十五為何要吃元宵?
有兩種說法:一種是史料記載的,公元前180年漢文帝劉恒與大臣周勃、陳平等平息了呂氏家族叛亂,這天恰是正月十五。劉恒為慶祝勝利,大赦天下,與民同樂,于是把這天定為元宵節,家家戶戶吃一種用糯米做成帶餡的球形食物,寓意合家團圓。
另一種說法則是民間傳說:春秋末年,楚昭王在歸家途中發現江中漂浮著一個白色圓物,令人撈起后剖開,瓣紅如胭脂,香味撲鼻,食之味道甘美。昭王令大臣請教孔子。孔子說:“此為浮萍果,得之者主復興之兆。”這天正是正月十五,楚昭王大喜,令人以面粉按此果形狀仿制后食之,以圖圓滿吉祥。從此,正月十五吃元宵流傳下來。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命名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司馬遷創建“太初歷”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元宵節美食——元宵大節日。另有一說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于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元宵節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在古往今來中,不少文人在歌詠元宵節上寫出了不少佳作,如明代唐寅的《元宵》:“有燈無月不娛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燒月下月如銀。滿街珠翠游村女,沸池笙歌賽社神。不展芳尊開口笑,如何消得此良辰。”
南宋吳自牧在《夢粱錄》中說:“正月十五日元夕節,乃上元天官賜福之辰。”說天官賜福,地官赦罪,而元宵節俗真正的動力是因為它處在新的時間點上,人們充分利用這一特殊的時間階段來表達自己的生活愿望。
元宵節還是一個浪漫的節日,元宵燈會在封建的傳統社會中,給未婚男女相識提供了一個交誼的機會,未婚男女借著賞花燈順便可以為自己物色對象,所以,元宵節又成了中國的“情人節”。
為什么鬧元宵
“有燈無月不娛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燒月下月如銀。”將花燈與十五的月亮相提并論;“正月圓時燈正新,滿城燈火白如銀。圓圓月下燈千盞,灼灼燈中月一輪。月下看燈燈富貴,燈前賞月月精神。今宵月色燈光內,盡是觀燈賞月人。”描繪的則是元宵節觀燈時的盛景。
時至今日,花燈依然是元宵節的主角。觀燈,也還是元宵節的主要節日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