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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比賽規則介紹
我們經常在電視上可以看到籃球的視頻,相信很多的朋友都喜歡看NBA比賽,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懂的籃球比賽的基本規則,那籃球比賽的規則有什么呢?下面就讓小編來告訴大家吧。歡迎閱讀。
籃球比賽規則介紹
(一)比賽時間、得分與延長賽
1.比賽時間應為4節。
2.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以及每一延長賽之前,其休息時間為2分鐘。
3.中場的休息時間為15分鐘。
4.比賽表訂開始時間前,應有20分鐘的休息時間。
5.第四節時間終了得分相同時,應進行每次5分鐘的延長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6.比賽終了前,幾乎在計時鐘信號響起同時,遇有犯規,應比賽結束后進行罰球。
7.若由于此罰球而進入延長賽,任何在比賽時間終了后的犯規,視為發生在比賽休息時間內的犯規,應于延長賽開始前執行罰球。
(二)每節或比賽的開始與結束
1.跳球當球被一位球員合法拍撥時,第一節開始。
2.其他各節開始于發界外球后,當球觸及一位場上球員或被一位場上球員合法觸及時。
3 .一隊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比賽不得開始。
4.所有比賽的下半時,兩隊應互換球籃。
5.所有延長賽,應繼續第四節之進攻方向。
(三)球的狀態
1.球能成為活球或死球。
2.遇下列情形,球成活球:
(1)跳球時,球被一位跳球員合法拍及時。
(2)罰球時,球置于罰球員可處理的位置。
(3)發界外球時,球置于發球員可處理的位置。
(3-1)界外球是指:當在籃球場上,因個人或其他因素,而使球觸碰到了場外,或碰到場外的任何物品,則會判出界,裁判需把球交給對方。
簡而言之,只要最后一位被碰到的球員。就算是出界。
3.遇下列情形,球成死球:
(1)投球合法中籃后,活球或繼續比賽時,任何一位裁判鳴笛。
(2)罰球時球確定不能中籃,而罰球后又另有罰球。
(3)每一節終了,計時鐘信號響起。
(4)一隊正在控制球時,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5)投籃之后,球正在空中,發生下列情況后,被任何一位球員觸及:
4.當下列情況不成死球,投中有效
(1)投籃時,球在空中,且:
①任一裁判鳴笛。
②每一節終了計時鐘信號響起。
③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2)罰球時球在空中,任一裁判鳴笛而非主罰球員本身違規時。
(四)跳球與球權輪替
1.裁判于中圈將球在不同隊的球員間拋起時,稱為跳球。
2.跳球必須經過兩位跳球員的一人或兩人拍撥才合法。
3.跳球時,兩位跳球員應雙足站立在距本籃較近的半圈內,一足靠近跳球員之間的線。
4.裁判將球在兩位跳球員間向上(垂直)拋起,其高度應超過兩位跳球員能跳起之高度,并使球能在兩人之間落下。
5.球達最高點后,必須經過兩位跳球員中之一人或兩人合法拍撥。
6.球未經合法拍撥前,跳球員不得離開原位。
7.跳球員不得直接接球,拍球不得超過二次,第二次拍球后球未觸及其他八位非跳球員中的任何一人、地板、球籃或籃板時,不得再行觸球。
8.發生下列狀況則為跳球:
(1)宣判爭球時。
(2)球出界,分不出球是那一隊時。
(3)最后一次或僅只一次罰球未中籃,雙方球員違例。
(4)活球時,球停擱于籃圈架上。
(5)球成死球時,無任何一隊控制球或賦予球權。
9.球權輪替:
(1)以發界外球取代跳球。
(2)在發生跳球狀況最近之界外處發球。
(3)第一節開始跳球后,未獲活球控球權的隊伍,開始球權的輪替程序。
(4)每一節結束時,賦予下次球權輪替程序的球隊,于下一節開始時,在紀錄臺對面中線延伸線處發界外球。
(5)球權輪替:
①當球置于發球員可以處理的位置時,球權輪替開始。
②當下列情況時,球權輪替結束:
(A)球觸及場上一位球員或被場上一位球員合法處及:
(B)發界外球的隊伍違例:
(C)發界外球時,活球停擱于籃圈架上。
(五)中籃與計分法
1.當活球經籃圈上面入籃,停留在籃內或由籃中落下時,稱為中籃。
2.中籃系指攻進對方的籃,依下列情況判定得分:罰球中籃算1分;二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2分;三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3分。最后一次或僅一次罰球,球觸及籃圈之后,在進入球籃之前,被進攻或防守球員合法處及,算2分。
3.若球員意外的將球投入自己的籃,籃算2分,并登入在對隊隊長名下。
4.若一位球員故意的將球投入自己的籃,則屬違例,得分不計。
5.若一位球員使整個球體由籃圈下方向上穿過籃圈,應屬違例。
籃球比賽規則介紹
(一)比賽時長和得分
1、籃球比賽分為上下半場,上半場2節,下半場2節,時長共為48分鐘;
2、中場的休息時間為15分鐘;
3、第四節最終倆邊得分一樣,會進行每次5分鐘的加時賽,直到倆邊分出勝負;
4、比賽開始選倆邊球員進行中圈跳球,搶奪球權;
5、球員投籃三分線外計3分,三分線內投籃計2分,罰球計1分;
6、三分線內投籃、上籃動作被犯規時罰2球,三分線外投籃被犯規罰3球。
(二)比賽球員
1、每隊的出場球員必須是5人;
2、選手替換時間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不限;
3、國際籃球比賽犯規五次就被罰下場,NBA比賽是犯規六次被罰下場。
(三)違例犯規
1、普通違例: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拳擊球;
2、跳球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人在跳球著沒有接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3、十秒違例:球員從后場控球開始,必須在10秒內把球帶過前場;
4、三秒違例:球員的一只腳在3秒區域內,另一只腳在禁區外超過3秒,就被稱為3秒禁區違例;
5、5秒違例:球員在5秒內沒有傳球、投球、滾球、運球,被判為5秒違例;
6、24秒違例:球必須在24秒內出手投籃,否則被判24秒違例;
7、侵人犯規: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8、技術犯規:球員或教練因事與裁判發生爭執被判犯規。
(四)暫停
1、死球、計時鐘停止或投籃得分后,教練或助理教練、球員請求比賽暫停停止;
2、每隊在上半場允許2次暫停,下半場允許3次暫停,每一次加時可以請求暫停一次;
3、第四節或加時賽最后2分鐘,得分的隊伍不能請求暫停,除非裁判主動暫停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