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條件
五、錄取原則
南開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或面試成績,分專業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入選名單、入選專業和優惠分值。具體如下:
省份 | 優惠政策 |
浙江省、上海市 | A類:高考總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及以上。 B類:高考總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及以上。 C類:高考總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及以上。 |
其他省(市、區) | A類(一本線):高考總分達到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B類(降40分):高考總分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40分及以內,且達到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C類(降20分):高考總分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及以內,且達到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
1、高考總分含高考加分。
2、在高考總分低于750分的省份,按照以下公式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計算公式:考生所在省份高考總分/750×優惠分值
3、江蘇省考生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4、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不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5、所有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專業。
6、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我校根據獲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專業志愿、高考體檢結果、高考總分(含高考加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或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決定錄取與否。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報考化學類、生物科學類、醫藥類的考生高考體檢結果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六、實施程序
1、報名。2017年3月22日 -4月4日進行網上報名,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若無特殊情況不需要寄送紙質材料。凡有意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過“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報名自主招生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2個。
2、初審。2017年4月4日-4月30日期間,南開大學將組織專家對所有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于4月30日前公布初審結果。
3、確認考試。初審結果為優秀、合格的考生須在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確認時間另行通知。
4、考試。測試時間為2017年6月10日-14日,具體考試安排見準考證。
5、考生如因家庭經濟困難原因無法參加我校自主選拔招生考試,可書面提出申請,我校將視情況給予一定的資助。
七、公示
我校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開公示。
八、監督機制與違規處理
1、實行自主選拔錄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我校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所有招錄工作均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的監督下開展,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2、考生對測試過程、測試成績、錄取結果有異議時可向學校招生部門提出申訴。
3、南開大學將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對在我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九、注意事項
所有信息全部通過網上查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報名后,應經常查詢有關信息,未能及時查詢的,由考生承擔相應后果。考生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相關政策或撥打招生辦公室電話咨詢。
十、未盡事宜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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