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模擬題及答案
案例分析題一
某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總價6000萬元,合同工期為6個月,合同簽訂日期為1月初,從當年2月份開始施工。
1.合同規定:
(1)預付款按合同價的20%,累計支付工程進度款達施工合同總價40%后的下月起至竣工各月平均扣回。
(2)從每次工程款中扣留10%作為預扣質量保證金,竣工結算時將其一半退還給承包商。
(3)工期每提前1天,獎勵 1萬元,推遲1天,罰款2萬元。
(4)合同規定,當人工或材料價格比簽訂合同時上漲5%及以上時,按如下公式調整合同價格:
P=Po*(0.15A/Ao+0.6B/Bo+0.25)
其中0.15為人工費在合同總價中比重,0.60為材料費在合同總價中比重。
人工或材料上漲幅度<5%者,不予調整,其他情況均不予調整。
(5)合同中規定:非承包商責任的人工窩工補償費為800元/天,機械閑置補償費為600元/天。
2.工程如期開工,該工程每月實際完成合同產值見表2.4。
表2.4 每月實際完成合同產值 單位:萬元
月份 2 3 4 5 6 7
完成合同產值 1000 1200 1200 1200 800 600
施工期間實際造價指數見表5.8。
表2.5 各月價格指數
月份 1 2 3 4 5 6 7
人工 110 110 110 115 115 120 110
材料 130 135 135 135 140 130 130
3.施工過程中,某一關鍵工作面上發生了幾種原因造成的臨時停工:
(1)5月10日至5月16日承包商的施工設備出現了從未出現過的故障;
(2)應于5月14日交給承包商的后續圖紙直到6月1日才交給承包商;
(3)5月28日至6月3日施工現場下了該季節罕見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日至6月5日的該地區的供電全面中斷。
(4)為了趕工期,施工單位采取趕工措施,趕工措施費5萬元。
4.實際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問題:
1.該工程預付款為多少?預付款起扣點是多少?從哪月開始起扣?
2.施工單位可索賠工期多少?可索賠費用多少?
3.每月實際應支付工程款為多少?
4.工期提前獎為多少? 竣工結算時尚應支付承包商多少萬元? 問題1:
解:
(1)該工程預付款為6000×20%=1200萬元
(2)起扣點為6000×40%=2400萬元
問題2:
解:
(1)5月10日至5月16日出現的設備故障,屬于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不能索賠;
(2)5月17日至5月31日是由于業主遲交圖紙引起的,為業主應承擔的風險,工期索賠15天,費用索賠額=15×800+600×15=2.1萬元
(3)6月1日至6月3日的特大暴雨屬于雙方共同風險,工期索賠3天,但不應考慮費用索賠。
(4)6月4日至6月5日的停電屬于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預見的自然條件,為業主應承擔風險,工期可索賠 2天,費用索賠額=(800+600)×2=0.28萬元。
(5)趕工措施費不能索賠。
綜上所述,可索賠工期20天,可索賠費用2.38萬元。
問題3:
解:
2月份:完成合同價1000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1000×10%=100萬元
支付工程款1000萬元×90%=900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900萬元,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100萬元
3月份:完成合同價1200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1200×10%=120萬元
支付工程款1200萬元×90%=1080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900+1080=1980萬元,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100+120=220萬元
4月份:完成合同價1200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1200×10%=120萬元
支付工程款1200萬元×90%=1080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1980+1080=3060萬元>2400萬元,
下月開始每月扣1200/3=400萬元預付款,
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220+120=340萬元
5月份:完成合同價1200萬元
材料價格上漲:(140-130)/130* 100%=7.69%>5%,應調整價款。
調整后價款:1200 ×(0.15+0.16*140/130 +0.25)=1255萬元
索賠款2.1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1255+2.1)×10%=125.71萬元
支付工程款(1255+2.1)×90% -400=731.39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3060+731.39=3791.39萬元
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340+125.71=465.71萬元
6月份:完成合同價800萬元
人工價格上漲:(120-110)/110* 100%=9.09%>5%,應調整價款。
調整后價款:800×(0.15*120/110+0.6+ 0.25)=810.91萬元
索賠款0.28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810.91+0.28)×10%=81.119萬元
支付工程款(810.91+0.28)×90% -400=690.071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3791.39+690.071=4481.461萬元
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465.71+81.119=546.829萬元
7月份:完成合同價600萬元
預扣質量保證金600×10%=60萬元
支付工程款600×90% -400=140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4481.461+140=4621.461萬元
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546.829+60=606.829萬元
問題4:
解:工期提前獎:(10+20)×10000=30萬元
退還預扣質量保證金:606.829÷2=303.415
竣工結算時尚應支付承包商:30+303.415=333.415萬元
案例分析題二
某建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總價6000萬元,合同工期6個月,合同簽訂日期為1月初,從當年2月份開始施工。
(1)合同規定
①預付款按合同價的20%支付,支付預付款及進度款達到合同價的40%時,開始抵扣預付工程款,在下月起個月平均扣回。
②保修金按5%扣留,從第一個月開始按各月結算工程款的10%扣留,扣完為止。
③工程提前1天獎勵10000元,推遲1天罰款20000元。
、芎贤幎,當物價比簽訂合同時上漲≥5%時,依當月應結價款的實際上漲幅度按如下公式調整:
P=P0×(0.15A/A0+0.60B/B0+0.25)
其中0.15為人工費在合同總價中的比重,0.60為材料費在合同總價中的比重。
單項上漲小于5%者不予調整,其他情況均不予調整。
(2)工程如期開工后,在施工過程中:
、4月份趕上雨期施工,由于采取防雨措施,造成施工單位費用增加2萬元;中途機械發生故障檢修,延誤工期1天,費用損失1萬元。
②5月份由于公網連續停電2天,造成停工,使施工單位損失3萬元。
、6月份由于業主設計變更,造成施工單位返工費損失5萬元,并損失工期2天,且又停工待圖15天,窩工損失6萬元。
、転橼s工期,施工單位采取趕工措施,增加趕工措施費5萬元,使工程不僅未拖延,反而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菁俣ㄒ陨蠐p失工期均在關鍵路線上,索賠費用可在當月付款中結清。
(3)該工程實際完成產值見表6-19(各索賠費用不包括在內)。
問題:
(1)施工單位可索賠工期多少?費用多少?
(2)該工程預付款為多少?起扣點為多少?保修金數額為多少?
(3)每月實際應結算工程款為多少?
問題(1)
①工期索賠計算:
公網停電2天(非承包商原因,屬業主風險);
返工時間2天(業主原因);
停工待圖15天(業主原因);
機械檢修1天(承包商原因);
故可索賠工期為2+2+15=19(天)。
、谫M用索賠計算:
防雨損失費2萬元(合同中已包括);
公網停電損失3萬元(非承包商原因,屬業主風險);
返工損失5萬元(業主原因);
停工待圖損失6萬元(業主原因);
機械修理費1萬元(承包商原因);
趕工措施費5萬元(承包商原因);
故可索賠費用為3+5+6=14(萬元)。
問題(2)
該工程預付款為6000×20%=1200(萬元);
起扣點為6000×40%=2400(萬元);
保修金為6000×5%=300(萬元)。
問題(3)
每月實際付款:
2月份:實際完成1000(萬元);
應支付1000×0.9=900(萬元);
累計1200+900=2100(萬元)
3月份:實際完成1200(萬元);
應支付1200×0.9=1080(萬元);
累計2100+1080=3180(萬元);
4月份:實際完成1200(萬元);
應支付1200-300-(300-1000×0.1-1200×0.1)=820(萬元)。
5月份:實際完成1200(萬元)。
材料上漲140-130/130×100%=7.69%>5%,應調整價款。
調整后價款為:1200×(0.15+0.6×140/130+0.25)=1200×1.046=1255(萬元);
實際付款:1255-300+3=958(萬元)。
6月份:實際完成800(萬元);
人工上漲120-110/110×100%=9.09%>5%;
調整后價款:800×(0.15×120/110+0.6+0.25)=810.91(萬元);
實際付款:810.91-300+11=521.91(萬元)。
7月份:實際完成600(萬元);
工期提前獎勵:(10+19)×10000=29萬元 ;
實際付款:600-300+29=32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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