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第一次公開招聘方案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湖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操作實務》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第一次公開招聘方案,全文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和湖南省教育廳的領導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招聘工作事宜,學校紀檢監察處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心教育事業。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具有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及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其他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7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請應聘者自行在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首頁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和《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并如實填寫,同時請將個人詳細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交加蓋學校公章的學籍證明及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職稱證書等招聘崗位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到我校公開招聘郵箱(hnhgrsc@163.com抄送1310906855@qq.com),電子郵件標題內容要求為:“應聘崗位+姓名+畢業學校+所學專業”。請應聘者認真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報名,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或未注明應聘崗位者,報名無效。
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和提供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3.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后,請應聘者本人于2017年5月19日攜帶相關材料到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辦公室(湖南省株洲市云龍示范區職教大學城智慧大道1號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行政樓503)進行現場核查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行放棄資格。提交材料清單:個人簡歷(紙質3份)、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應屆畢業生提交加蓋學校公章的學籍證明及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17年8月31日前必須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工作證明等材料原件。
(三)資格審查
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予以公示,同時公布考試時間、地點等。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崗位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主管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試講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60%,試講和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委托專門機構命題,主要考核公共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試講和面試人選。試講和面試以授課與現場提問的方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質。授課內容由應聘者自行選擇,時間為8-10分鐘,總分100分。
應聘學歷學位要求為博士的崗位:采取試講和面試的方式。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試講面試,總分100分。
各環節考試成績在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予以公示。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的排名先后(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為準),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及是否符合政策法規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內享受學校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22537623(學院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22537678(學院紀檢監察處)
附件1:
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序號 |
用人部門 |
崗位 |
人數 |
年齡 |
學歷學位 要求 |
專業 要求 |
備注 |
1 |
自動化與信息工程學院 |
教師01 |
2 |
40歲以下 |
研究生/博士 |
自動化大類 |
同等條件下有企業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
2 |
化學工程學院 |
教師02 |
3 |
40歲以下 |
研究生/博士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
化學工程學院 |
教師03 |
2 |
40歲以下 |
研究生/博士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
3 |
制藥與生物工程學院 |
教師04 |
1 |
40歲以下 |
研究生/博士 |
中藥學 |
|
制藥與生物工程學院 |
教師05 |
1 |
40歲以下 |
研究生/博士 |
制藥工程 |
||
制藥與生物工程學院 |
教師06 |
1 |
35歲以下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分析化學 |
||
4 |
商學院 |
教師07 |
1 |
35歲以下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項目管理或工民建 |
|
5 |
機電工程學院 |
教師08 |
1 |
35歲以下 |
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
機械電子工程 |
有3年以上企業工作經驗 |
共計:12人 |
注:35歲以下指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40歲以下指197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