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交通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2017考研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四)體檢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按規定接受體格檢查。請參加復試的考生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持相關證件到重慶交通大學校醫院接受體檢。
三、調劑
(一)調劑原則
我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調劑工作將按照“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開展。具體要求是:
1.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重慶地區(1類地區)的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須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全國統考的兩類英語、三類數學只能從難往易調劑,如英語一可以調劑到英語二,但英語二不能調往英語一;數學一可以調劑到數學二,數學二不能調劑到數學一)。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出照顧專業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重慶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調出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二)調劑程序
所有擬調劑復試的考生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申請調劑我校,經學院初步審核后,將擬發放復試通知書考生名單添加至復試通知書發放備選庫,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后統一發放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復試。
四、錄取
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一)錄取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質量。
2.一志愿報考我校各專業的考生經復試合格而未能在原專業錄取者,經考生本人書面申請,學校綜合參考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和本科所學專業等因素,可調劑到我校有缺額的其他相近專業。
3.我校碩士研究生錄取原則上以考生的綜合成績排名為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后]×60%+復試成績[折合百分制后]×40%),分專業按志愿由高至低確定,若綜合成績相同,則初試成績高者優先(若初試成績仍相同,則按專業二、專業一、外國語、政治順序逐次比較,成績高者先)。對于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及培養潛質,或具有特殊學術專長的優秀人才,在錄取時可優先考慮。
4 .復試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綜合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程序
1.復試結束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以上規則分專業按志愿分別計算出考生的綜合成績并進行排序,擬定擬錄取名單。
2.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后按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其間考生如有疑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書面申請復議。
3.公示結束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其他
(一)監督與投訴
重慶交通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023-62652393
重慶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3-62650942、62652644
重慶交通大學紀委監察處 023-62652747
(二)解釋
本實施細則由重慶交通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重慶交通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2017考研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相關文章:
1.重慶交通大學交通運輸學院2017年度考研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2.西華師范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2017考研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3.山西農業大學軟件學院2017年考研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