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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計分規則簡介
網球是在十四世紀起源于法國路易斯王朝時代,在宮廷中舉行的"jeude paume"(意為"用手掌擊球的游戲")。后來在十九世紀引進英國,改良在草皮上舉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網球計分規則簡介,歡迎閱讀。
網球計分規則簡介
發球局
單打時由同一位球員或雙打時由同一方發球直至有其中一方贏取那局為止 例如A發球,此局會被稱為”A的發球局”
進行發球局時贏第一球時得15分,贏第二球時共得30分,贏第三球時共得40分
一方贏第四球時,另一方所得的分數如低于40分,則先贏四球者勝此局
但如雙方同樣取得40分時,則需進行平分(Deuce) 進行平分時贏第一球者被稱領先(Advantage),如各贏一球則需再進行平分,直至一方凈勝對手二球才算贏此局
決勝局
由剛才那局”接發球”的那位或那方球員先發第一球,然後輪到他的對手發兩球,如此輪流每人發兩球。
當一方取得7分,而另一方只取得5分或以下時,取得7分者贏得此局
雙方都同時取得6分時,一方必須凈勝對手兩分才能贏得此局
網球具體的計分規則:
第一:場、盤和局的基本認識。
1: 一場比賽。場的概念是網球中一次比賽最大的概念,一場比賽一般為五盤三勝或是三盤兩勝。
2:一盤比賽。一盤比賽上面也提到了,是一場比賽的一個細分,將一場比賽分為幾盤。一盤比賽的勝負是看哪一方贏下6局(5:5平局時需要再勝出兩局即7:5)。
3:一局比賽。一局比賽是一盤比賽的細分,在一盤比賽中誰先贏得6局即獲得這一盤的勝利,如果出現5:5平的情況需要勝出兩局才能獲勝。
第二:每一局中每一分的記法。
每一分的記法與其他的球類比賽不同,在網球比賽中幾分如下:
1: 贏下第一個一個球記比分為15:0
2: 贏下第二個球記為30:0
3: 贏下第三個球記為40:0
4: 當出現40:40的情況需要加賽,幾分方法為:
先得到分的人記為AD:40。如果再贏下一球即獲得本局的勝利。如果被對方得分則比分恢復到40:40。以此類推即可。
第三:每一盤的勝負計分法。
1: 每一盤中每獲勝一局記為1:0 ,先勝六局者這一盤獲勝。
2: 如果出現比分為5:5的情況則需要勝出兩局才算是獲勝,同上面的有些類似。即比分7:5才能算是獲勝。
第四:決勝局的幾分方法。
在每盤的局數為6:6時,有以下兩種計分制。
1: 長盤制:一方凈勝兩局為勝1盤。
2: 短盤制(搶7):決勝盤除外,除非賽前另有規定,一般應按以下辦法執行。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凈兩分)。
這里補充一下決勝局搶7的發球方式:首先由該發球的人發第一球在1區,對方發2、3:兩個球,從此開始每人發兩球。
第五:一場比賽的勝負。
一場比賽的勝負根據比賽的設定來看有五局三勝制和三局兩勝制兩種,業余比賽也有一局制。誰先獲得相應的局數就算獲勝。
短式網球規則
(一)場地
1、球場:球場是一個長方形,長13.4米,寬6.1米。用球網將全場橫隔為二等區,網柱高0.85米,網長7米,網中央高0.8米。球場兩端的界線叫端線,球場兩邊的界線叫邊線。在距球網兩側3.7米處的場內各畫一條與球網平行的橫線叫做發球線。聯結兩發球線的中點,畫一條與邊線平行的線叫做中線,中線與球網成“十”字形,將發球線與邊線之間的地面分成四個相等的區域叫做發球區。在端線的中心,向場內畫一條10厘米長,5厘米寬垂直于端線的短線叫做中點。全場各區的丈量,除中線外都從各線的外沿計算。所有的線應是同一顏色,線寬均為5厘米。
2、球場固定物:球場固定物包括球網、網柱、球場四周的擋網、看臺、固定的或可移動的座位或座椅及其占有人、安置在場地周圍上空的設備,進入指定位置的裁判員。
3、球的大小和重量:球是用高彈性泡沫塑料制成的,球體直徑7厘米,重14.5至15克。
4、球拍:球拍的長度一般分47、49、55、59厘米四種,重量與長度成正比,在160克至220克之間。
(二)單打
1、發球員和接球員:運動員應分別站在球網的兩邊,先發球的運動員叫發球員,另一邊的運動員叫接球員。
2、選擇權:比賽前用擲幣的方法來決定選擇權。獲得選擇權的運動員有權選擇場區或首先發球權、接發球權。
(1)選擇發球者應由對方選擇場區。
(2)選擇場區者應由對方選擇發球或接發球。
(3)選擇接發球者由對方發球并選擇場區。
3、發球: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后,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里,然后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球。球拍與球接觸,就算完成球的發送。
4、腳誤:
(1)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
a.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發球員發球時如兩腳輕微移動而未變原位,不算行走或跑動。
b.兩腳只準站在端線后、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不能觸及其他區域。
(2)腳是指踝關節以下部分。
5、發球員的位置
(1)每局開始發球時,發球員應先從右區端線后發球,一分結束后,應換到左區發球。如發球位置錯誤而未察覺,比分仍然有效,一旦察覺,應立即糾正。
(2)發出的球,在對方還擊前,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6、發球失誤:發球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誤:
(1)發球員違反規則第3、4、5條的各項規定。
(2)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除外)。
7、第二次發球: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后,應在原發球區進行第二次發球。如第一次發球失誤后,發覺發球位置錯誤時,應按規則第5條改在另區發球,但只能再發一次球。
8、發球時間:發球員須待接球員準備好后,才能發球。接球員做還擊姿態就算已做準備用;如接球員表示尚未準備,即使所發的球沒有落到發球區內,他也不能要求判此球失誤。
9、重發球和重賽:凡根據規則必須重發球或比賽受干擾時,裁判員應呼叫“重發球”,對此可作下列解釋:
(1)宣報發球無效時,僅該球不算,重發球。
(2)其他情況下,該分重賽。
10、重發球: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應判重發球:
(1)合法的發球觸及球網,仍落到對方發球區內,或發出的球觸及球網后,在落地前觸及接球員身體或其穿戴的物件。
(2)無論發出的球成功還是失敗,接球員均未作準備。如重發球,則那次發球不予計算,但原先的第一次發球失誤不予取消。
11、發球次序:第二分結束,接球員成為發球員,發球員成為接球員。以后每兩分結束均依次互相交換,直到比賽結束。如發球次序發生錯誤時,發覺后應即糾正,由應輪及發球的球員發球。發覺錯誤前雙方所得的分數有效。如發覺前已有一次發球失誤,則不予計算。
12、運動員何時交換場地:雙方應在每局比分之和為8或8的倍數時,以及一局結束后交換場地。
13、“活球”期:自球發出時起(除失誤或重發球外)至該分勝負判定時止,為“活球”時。
14、發球員得分: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判發球員得分:
(1)發出的球觸及接球員或他穿戴的任何物件時。
(2)接球員違反規則第16條的規定時。
15、接球員得分
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判接球員得分:
(1)發球員連續兩次發球失誤時。
(2)發球員違反規則第16條的規定時。
16、失分: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著地前未能還擊過網(規則第20條(1)和(3)除外)。
(2)還擊的球觸及地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規則第20條(1)和(3)除外)。
(3)還擊空中球失敗(站在場外擊空中球失敗也算失分)。
(4)在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故意用球拍拖帶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5)“活球”期間運動員的身體、球拍(不論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他物件及球網、網柱或對方場區以內的地面。
(6)來球尚未過網即在空中還擊(過網擊球)。
(7)除握在手中(不論單手或雙手)的球拍外,運動員的身體或穿戴的物件觸球。
(8)拋拍擊球。
(9)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故意改變其球拍形狀。
17、阻礙擊球:甲方的舉動妨礙乙方擊球時,該舉動若屬故意,判甲方失分,若系無意判該分重賽。
18、壓線球:落在線上的球都算界內球。
19、球觸固定物:擊出的球,落到對方場區地面后再觸及固定物(球網除外)時,判擊球者得分,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判對方得分。
20、有效擊球:下列任何一種情況,都是有效擊球
(1)球觸球網、網柱后,從網上越過落入對方場區內。
(2)對方發出或還擊的球,落到本方有效場區內又反彈回去或被風吹回對方場區上空時,本方運動員揮拍過網擊球,球落到對方場區內,其身體、衣服或球拍并未觸及球網、網柱和對方場區的地面。
(3)球從網柱以外還擊至對方場區(不論還擊的球是高還是低于球網或是觸及網柱)。
(4)合法擊球后,球拍隨球過網。
(5)對方發出或擊出的球,碰到本方場區內的另一球,而還擊的運動員仍能將應回擊球打到對方場區內。
21、意外阻礙:運動員遇到不能控制的意外阻礙(球觸固定物及規則第17條的規定除外)妨礙其擊球時,該分重賽。
22、勝一局:運動員每勝一球得一分,一方先到11為勝一局,10比10時一方須連勝兩分為勝一局,14比14時,加賽一分定勝負,獲得該分的一方即勝該局。
23、臨場裁判員、裁判長的任務:比賽時如設裁判員,臨場裁判員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比賽大會設有裁判長時,如運動員對裁判員涉及有關規則問題的判定有異議,可提請裁判長解決。裁判長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對于事實問題,則以裁判員的判定為最終決定。
24、指導:團體賽中,在一局比賽結束時,可由坐在場內的教練給以指導,在換邊時不得進行指導。單項賽時,教練不得指導。
網球基本規則介紹:
比賽
網球比賽分為單打和雙打兩種形式.球員用網球拍將球擊過網,落入對方的網球場地上.每位球員的目的都是盡力將球打倒對方的場地上去.就這樣一來一回,直到有一方將球打出界或沒接到球為止。
發球
在網球正式比賽前,需要確定比賽由誰先發球。整個比賽中,雙方網球球員輪流發球.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后,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里.。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在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后發球,得或失一分后,應換到左區發球。以次類推。通常發球是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落地之前用球拍擊球;不過,也可以使用臂下發球。
失誤
如果球落在對方發球區外,比如球出線或觸網,都稱之為失誤,發球員就要再次發球。落在邊界上的球算在線內。若發球兩次失誤,就叫"雙誤",那對手就贏一分。如果發球員在發球時腳離開了原基線,也算失誤。要是發球觸網,但球仍落進了對方的發球區,則為重發球。
局
網球每局的開始比分是0:0,第一分球記為15,所以,若發球員贏了這分球,比分就變為15:0,若接球員贏了這分球,比分就為0:15(冒號前面給出的是發球員的分數)。球員的第二分球為30,接下來為40(在歷史上,這些數字代表1/4小時,即:15,30,45,但45后來改為了40)。若對方球員只有30或還少于30的話,那下一個球就能贏了這一局,因為每局比賽中,至少要比對手多2分球才能結束該局比賽)如果雙方球員都達到了40,此時稱為"局末平分"。隨著接下來的這一分,占先的球員會盡力領先2分,以贏得這一局。同時,緊追不舍的對手也努力扳平分數又達到"局末平分",占先的球員贏了下一分,也就贏 了這一局。
盤
網球比賽中如果對手落后至少兩局,那么先贏得6局的球員就贏了一盤。但是,若這盤是6:5,那么雙方就要再打一局。若占先者贏了,即該盤比分為7:5,判占先者贏得此盤。然而,若另一個球員把這盤扳平為6:6,那就由決勝局(搶七局)決定誰為勝者。
賽
在網球3盤賽中,是先贏得2盤者為勝者,即為3盤2勝;在5盤賽中,是先贏得3者為勝者,即為5盤3勝。決勝局(搶7局):在決勝局中,要本該論到發球的球員先發第一分球,對手接著發第2,3分球,然后雙方輪流發2分球。先得7分的球員若至少領先了對方2分,那么他就贏了該盤比賽.每6分球和決勝局結束都要交換場地.不過也有例外,如果按照事先的約定,比賽采取長盤制。則沒有決勝局,只有比對方多勝兩局才能贏得該盤比賽。在亞特蘭大的比賽中,澳大利亞的雙伍兄弟曾在半決賽中與對手戰成18:16的高比分。最終雙伍兄弟贏得了金牌.
積分規則:
第一分為15分,
第二分為30分,
第三分為40分,
再贏一球就贏了一局。
贏六局后如果比分為6:4,6:3,6:2,6:1,6:0,
這一盤就算贏了。
如果比分為6:5就要接著打,
比分為6:6就要搶七,
搶七就是看雙方誰先得到7分而且領先兩分誰就贏。
比分為7:5也就贏了。
這些網球積分規則,每個評委都必須要熟記,隊員也要把網球積分的規則熟悉起來。
發球:
比賽雙方要按照以局的單位交替換發球。
如果發球失誤兩次,
對方得分。
發球者要站在底線后發球,
先右后左,交替發球。
左邊發一定要發到對方右區內,
反之則左。
發球不可以擦網。
這些規則都與比賽時,運動員積分有很大關系。因此,發球失誤是運動員最忌的失分方式。另外,網球積分規則中,在每一盤比賽都有規定,如果最后第六盤仍分不出勝負,就必須要搶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