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5年北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流程(詳解)
1.注冊新生
首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需要先進行網上注冊。
1) 在北京自考首頁上點擊“開始自考”,填寫網上注冊信息,按要求上傳電子版照片(藍底證件照,像素不小于400×576);
2) 登錄北京自考首頁,進入考生個人中心,在最近一次考試項目的報考期間(具體時間見報考通知),報考至少一門課程;
3) 按照報考完成后的提示,在規定時間內,到區縣自考辦進行身份信息的現場確認,領取新生注冊回執單;
4) 按照新生注冊回執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報考課程網上繳費,到區縣自考辦領取準考證。
以上幾個環節缺一不可。考生只有完成繳費才算注冊成功。只注冊不報考的考生、報考但未現場確認身份信息的考生、現場確認通過但未繳費的考生,注冊報考無效,不予制作準考證。
2.報考課程
網上報考、繳費——考生可于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自考首頁,進入考生個人中心,進行當期報考與繳費。每年報考的大致時間見自考首頁的“了解考試安排”。每期考試的具體報考時間見當期考試的報考通知。每期考試的報考通知都會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的“信息發布臺”公布。
查詢考試時間、地點——報考結束后,考生需要在個人中心中查看考試通知單,了解各科考試的具體地點(考點學校,考場,座次等)。每次考試的報考通知里都有具體的“考試通知單查詢”時間。比如在2012年10月的報考通知中就明確說:查詢《考試通知單》時間為9月21日至考試結束。各專業實踐考核課程的考試地點、時間由主考學校安排,確定后會在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的“實踐考核”欄目公布,報考了實踐課程的考生要及時關注。
參加考試——考試時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最好從網上打印考試通知單,以免記錯考場、座位號。考試時一般應攜帶黑色字跡簽字筆和2B鉛筆若干。可以攜帶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攜帶任何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需要注意:開考15分鐘后不允許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半小時允許交卷,不可提前交卷離場。
查詢成績——每次考試的報考通知里都有具體的成績發布時間。成績發布后,考生可以進入個人中心查看當期考試成績。如對當期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以提出復核申請(在《成績通知單》顯示頁面點擊“申請復核”按鈕,選擇課程)。申請復核只針對當期發布的考試成績,不能對往期考試成績提出復核申請。提出成績復核申請的時限為自當期考試成績發布當天開始五日之內,過期不再受理。復核結果將于復核申請結束后一個月左右反饋。
3.撰寫論文
申報條件——凡取得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加考課程、實踐環節考核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方可參加專科畢業考核(實習)、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申報。大部分專科專業的考試計劃中無畢業考核(實習),全部課程合格后可直接辦理畢業。專科專業的考生可在專業計劃中查看自己的專業是否需要申報。凡申報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考生須按規定提前辦理“專接本”手續(見本文“6.辦理考籍業務”),未辦理的考生請于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接待大廳辦理(地址: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北京自學考試、北京學歷文憑考試、北京應用技術類考試專科畢業生接考自學考試相同專業本科的,不需要辦理“專接本”手續,可以直接申報本科畢業論文(設計)。
網上申報——目前北京一年辦理兩次論文申報(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報及繳費時間在6月上旬,下半年申報及繳費時間在12月上旬。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自考首頁,進入考生個人中心,進行網上申報及繳費。兩次申報都會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的“信息發布臺”發布通知,請考生務必留意。
凡未能順利完成申報的考生(如課程銜接、補錄課程問題等),則必須進行現場審核。現場審核通過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審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審定表”(請正反面打印1份)并進行網上繳費。
接受主考學校輔導——申報成功的考生請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申報憑單”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申報憑單”上規定的時間到主考高校報到或參加講座。報到時請攜帶準考證、“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申報憑單”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申報憑單”、“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論文審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考核審定表”。
部分專業畢業論文的相關注意事項(如選題說明、指導教師安排等)會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的“實踐考核”欄目公布,申報了畢業論文的考生需及時關注。
撰寫論文及答辯——主考學校安排指導教師進行論文指導,并組織答辯。
查詢成績——6月份申報的專科畢業考核(或本科畢業論文)成績將于同年12月8日發布(與10月份考試成績一同發布);12月份申報的專科畢業考核(或本科畢業論文)成績將于次年6月8日發布(與4月份考試成績一同發布)。考生可在成績發布后進入個人中心查看。成績通過者可按照要求申辦畢業手續。
4.辦理畢業
申報條件——(1)通過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的考核,包括:筆試(含加考課),非筆試,實踐環節(實習、實驗,上機,課程設計,專業考核或畢業臨床實習與考核,本科畢業論文等),成績合格。(2)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
網上申報——目前北京一年辦理兩次畢業申報(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報及繳費時間在6月8日—12日,下半年申報及繳費時間在12月8日—12日。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自考首頁,進入考生個人中心,進行網上申報及繳費。兩次申報都會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的“信息發布臺”發布通知,請考生務必留意。
現場審核——網上申報成功的考生按照網上申報成功回執單的要求,帶齊材料于規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經確認個人基本信息、成績信息均準確無誤,且滿足畢業條件,考生交納審定費,區縣為考生打印回執單。
領取證書——畢業證書由考生所在區縣自考辦負責發放。一般6月申報的,7月中旬發放。12月申報的,次年1月中旬發放。
查詢證書——考生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www.chsi.com.cn)(點擊學籍學歷查詢)、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edu.cn)(點擊自學考試→自考證書查詢)查詢自己的自考畢業證書信息。當期的畢業證書信息,考試院網站上月底可查(如12月份申請,那么12月底,最晚1月初即可查詢)。學信網上約半年后可查。
5.辦理學位
申報條件——授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標準,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達到下述政治要求和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2)按專業考試計劃的規定,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成績優良,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課程、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初步能力。
除此之外,論文答辯須成績為優或良,且必須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語合格成績。
部分學校,如中國人民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傳媒大學還有具體要求。
網上申報——目前北京一年辦理兩次學位申報(3月、9月各一次),3月份申報時間為:3月17日—23日,9月份申報時間為:9月17日—23日。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自考首頁,進入考生個人中心,進行網上申報及繳費。兩次申報都會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的“信息發布臺”發布通知,請考生務必留意。
照片采集——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規范學位證書的填寫、有效實施學位信息網上注冊查詢,需對考生統一進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費用由考生自理。照片采集的時間、地點等具體要求,見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信息發布臺”發布的《××××年上/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的通知》。
學校審核——主考學校審核考生學位資格。
領取證書——學位證書發放事宜見學位申報憑單,一般申請半年后領取。不同院校的學位證書發放方式有所不同,如北大、林業大學、傳媒大學、聯合大學、建筑大學由學校發放,其他主考學校主考專業的學位證書由北京市自考辦發放。證書發放方式在申報學位憑單上有提示,請考生留意。
查詢證書——考生可以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www.cdgdc.edu.cn)(點擊中國學位證書查詢)查詢自己的學位證書信息。
6.辦理考籍業務
考籍業務包括:免考、接考、轉入、轉出,出具自學考試相關證明等。
每月的考籍辦理時間,見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自學考試”欄目下“信息發布臺”的全年工作日程(全年置頂),考生可在接待日到考試院一層綜合服務大廳辦理考籍手續。考生接待日辦公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規定(2008年修訂)”,或符合水平證書、資格證書免考條件的,免考自考相關課程,叫免考。
接考——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生,參加自考本科專業的學習,叫接考(也叫專接本、接本、續本)。一般情況下,要接考自考本科,需辦理接考手續。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畢業證書(或結業證書)原件,到市自考辦辦理接考手續。
轉入——考生在外地取得合格成績(考籍),因故離開外地到北京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須辦理考籍轉入手續。考生應先在北京注冊報考并取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再到原報考地辦理考籍轉出手續,待轉入考籍檔案到達北京后,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在考生接待日期間到市自考辦辦理考籍轉入手續。檔案到達信息發布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上,考生可進入“自學考試”欄目的“外省考籍轉入查詢”,查詢本人考籍檔案到達信息。
轉出——考生在北京取得合格成績(考籍),因故須到外省繼續參加自學考試,須辦理考籍轉出手續。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試的專業分一個或多個專業轉出考籍,也可將全部考籍轉出。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在考生接待日期間到市自考辦辦理考籍轉出手續。原件退回北京市的考籍檔案,考生需要到市自考辦辦理手續,方可在北京恢復考籍。
出具證明——包括為考生出具成績證明、畢業證明、出國介紹信等業務。考生辦理出國成績翻譯手續時,須持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于考生接待日期間到市自考辦辦理,市自考辦審核確認后開具出國成績證明和介紹信,考生持成績證明和介紹信,到指定的翻譯公司進行翻譯,翻譯件經市自考辦或主考學校審核蓋章后方有效。
【北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流程詳解】相關文章:
北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流程講解10-12
2015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流程10-02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流程09-19
雅思口語考試流程詳解10-03
科目三考試流程詳解10-30
科目二考試流程詳解08-11
科目二考試流程的詳解09-21
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08-14
2014自學考試通關要點詳解10-19
自學考試報名流程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