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精選練習題與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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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股份有限公司擬在中小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下列各項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 公司上一年度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B. 公司的副總經理在控股股東中擔任監事
C. 公司的總經理在控股股東中擔任副總經理
D. 公司的副總經理上一年度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考點】股票的發行
【答案】B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A: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2)選項BC:發行人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中擔任除"董事、監事"以外的其他職務;(3)選項D: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屬于法定障礙。
2、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對股份轉讓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 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B. 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的時間限制
C. 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殷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1年后,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免于提出豁免申請直接辦理股份轉讓和過戶,該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12個月
D.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考點】股票的上市與交易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1年后,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免于提出豁免申請直接辦理股份轉讓和過戶,該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
3、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重整申請人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進入破產程序前,債務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B.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破產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C. 人民法院受理債權人提出的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5%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D. 人民法院受理債權人提出的破產申請后,債務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考點】重整程序
【答案】A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A: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2)選項BCD: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1/10以上的出資人以及其他債權人(但不包括破產管理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4、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設立了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以機器設備作價出資20萬元。公司成立6個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該公司因拖欠巨額債務被訴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出資時僅值10萬元,甲現有可執行的個人財產為8萬元。下列處理方式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是( )。
A. 甲以現有財產補交差額,不足部分待有財產時再行補足
B. 甲以現有財產補交差額,不足部分由乙、丙補足
C. 甲以現有財產補交差額,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補足
D. 甲無須補交差額,其他股東也不負補交差額的責任
【考點】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B
【難易程度】★★
【解析】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的發起人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所說的發起人為設立公司而簽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認購出資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設立職責的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時的股東。本題中,發起人是乙和丙,不包括丁。
5、甲、乙簽訂一買賣合同,甲向乙購買機器5臺及附帶的維修工具,機器編號分別為E、F、G、X、Y,擬分別用于不同廠區。乙向甲如期交付5臺機器及附帶的維修工具。經驗收E機器存在重大質量瑕疵而無法使用,F機器附帶的維修工具亦屬不合格品,其他機器及維修工具不存在質量問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甲如何解除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可以解除5臺機器及維修工具的買賣合同
B. 甲只能就買賣合同中E機器的部分解除
C. 甲可以就買賣合同中E機器與F機器的部分解除
D. 甲可以就買賣合同中F機器的維修工具與E機器的部分解除
【考點】買賣合同
【答案】D
【難易程度】★★
【解析】(1)標的物為數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可以就該物解除合同,但該物與他物分離使標的物的價值顯受損害的,當事人可以就數物解除合同;在本題中,E機器存在重大質量瑕疵不會導致F、G、X、Y機器無法使用或者價值顯受損害;(2)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標的物的從物因不符合約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即從物(機器的維修工具)有瑕疵的,買受人僅可解除與從物有關的合同部分。
6、甲公司開發寫字樓一幢,于2010年5月5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丙銀行抵押借款并登記。現因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丙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
B. 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
C. 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未設立
D. 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未設立
【考點】抵押權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在本題中,乙公司辦理預告登記后,甲公司未經乙公司同意,以該層樓向丙銀行設定抵押,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故抵押權未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7、A公司是由甲出資20萬元、乙出資50萬元、丙出資30萬元、丁出資80萬元共同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丁申請A公司為其銀行貸款作擔保,為此A公司召開股東會,甲、乙、丙、丁均出席會議,乙明確表示不同意。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會議決議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該決議必須經甲、乙、丙、丁四個股東全部通過,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過
B. 該決議必須經甲、乙、丙三個股東全部通過,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過
C. 該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因甲、丙、丁所持表決權占72.22%,因此通過
D. 該決議必須經甲、乙、丙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因甲、丙所持表決權未超過半數,因此不能通過
【考點】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D
【難易程度】★★
【解析】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丁)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甲乙丙)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大于1/2)通過。
8、下列關于有限合伙企業中有限合伙人入伙與退伙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
A. 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實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B.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有限合伙人當然退伙
C. 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對慕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為限承擔責任
D. 退伙后的有限合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考點】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2)選頊B: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3)選項CD: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為限承擔責任。
9、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李某因車禍遇難,生前遺囑指定14歲的兒子李明為其全部財產繼承人。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是( )。
A. 李明有權繼承其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B. 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資格
C. 如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則李明不能成為合伙人
D. 應當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考點】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答案】D
【難易程度】★★
【解析】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10、下列關于除斥期間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除斥期間屆滿,實體權利并不消滅
B. 除斥期間為可變期間
C. 撤銷權可適用除斥期間
D. 如果當事人未主張除斥期間屆滿,人民法院不得主動審查
【考點】除斥期間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A:除斥期間屆滿,實體權利消滅;(2)選項B:除斥期間是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和延長的規定;(3)選項C:除斥期間一般適用于形成權,如追認權、解除權、撤銷權;(4)選項D:除斥期間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人民法院均應當主動審查。
11、甲、乙、丙發起設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則全體發起人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 )。
A. 100萬元
B. 200萬元
C. 500萬元
D. 300萬元
【考點】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B
【難易程度】★★
【解析】根據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本題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因此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1000×20%=200(萬元)。
12、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份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約定乙公司在專利有效期限內獨占實施甲公司的專利技術,并特別約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進該專利技術。后乙公司根據消費者的反饋意見,在未經甲公司許可的情形下對專利技術做了改進,并對改進技術采取了保密措施。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公司有權自己實施該專利技術
B. 甲公司無權要求分享改進的技術
C. 乙公司改進技術侵犯了甲公司的專利權
D. 乙公司改進技術屬于違約行為
【考點】技術許可合同
【答案】B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CD: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因此,甲公司有關“乙公司不得擅自改進該專利技術”的特別約定屬于“無效條款”,乙公司改進技術不構成違約行為,也不屬于侵權行為;(2)選項B: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一方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他各方無權分享。
13、下列關于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2009年新制度)
A.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十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D. 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考點】民事行為能力的區分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 精神病人;(3)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或者16~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本題的關鍵在于:不滿10周歲(不含10周歲)的未成年人才屬 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而選項C“10周歲以下”是指“小于或者等予10周歲”,因此選項C肯定錯誤。至于選項B并非100%的正確。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剔除掉選項A的特殊規 定,剩下的才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14、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甲擬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w轉讓其出資,公司章程中沒有對這種轉讓作出約定。下列關于甲轉讓出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 甲可以將其出資轉讓給w,無須經其他股東同意,須通知其他股東
B. 甲可以將其出資轉讓給w,但須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
C. 甲可以將其出資轉讓給w,但須經其他股東的過半數同意
D. 甲可以將其出資轉讓給w,但須經其他股東的2/3以上同意
【考點】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出資,但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的過半數同意。
15、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下列有關破產申請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 債務人不得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進行清償
B. 債務人的債務人應當向破產管理人清償債務
C. 有關債務人財產的執行措施應當終止
D. 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法院提起
【考點】破產的申請與受理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A: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2)選項B: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3)選項C: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而非"終止":(4)選項D: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出。
16、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確定的董事會成員為9人,但截止到2006年9月30日時,該公司董事會成員因種種變故,實際為5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該公司應當在2006年11月30日前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B. 該公司應當在2006年10月30日前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C. 該公司董事會人數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D. 由于該公司董事會成員沒有少于《公司法》所規定的人數,因此該公司可以不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考點】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
【難易程度】★★
【解析】該公司董事會人數雖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數已不足該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2/3,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但應當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2個月內召開,即2006年11月30日前。
17、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轉讓股權后,公司無須辦理的事項是( )。
A. 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
B. 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C. 召開股東會作出修改章程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記載的決議
D. 申請變更工商登記
【考點】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股東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18、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破產申請受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5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B. 法院不予受理破產申請和駁回破產申請均應。以裁定形式作出
C. 債務人應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送達之日起4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債權清冊、財務會計報告等資料
D.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30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考點】破產的申請與受理
【答案】B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A: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裁定是否受理;(2)選項C:債務人應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債權清冊、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3)選項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25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19、某依法設立的公司注冊資本為50萬元,該公司的股東人數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該法定人數應為( )。
A. 2個以上
B. 5個以上
C. 50個以下
D. 5個以上100個以下
【考點】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該公司注冊資本為50萬元,因此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20、甲是乙公司采購員,已離職。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戶,已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實,但當甲持乙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公司名義與丙公司洽購100噸白糖時,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 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無效
C. 丙公司有權在乙公司追認合同之前,行使撤銷權
D. 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認合同,如乙公司在一個月內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考點】無權代理
【答案】A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A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該買賣合同效力待定(而非無效合同);(2)選項C:只有“善意相對人”才享有撤銷權,在本題中,丙公司已經“知道”甲離職的事實,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銷權;(3)選項D: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21、乙公司與丙公司交易時以匯票支付。丙公司見匯票出票人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請丁公司為該匯票作保證,丁公司在匯票背書欄簽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實,本公司愿意保證”字樣。后經了解甲公司實際并不存在。丁公司對該匯票承擔的責任是( )。
A. 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B. 不承擔任何責任
C. 應當承擔票據保證責任
D. 只承擔一般保證責任,不承擔票據保證責任
【考點】票據法律制度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根據《票據法》的規定,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無效,保證本身仍然具有效力,保證人應向持票人承擔票據保證責任。
22、甲與乙協商約定,乙為實際出資人,甲為名義股東,后甲沒有與乙商量,私自將其名下股權低價轉讓于丙,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 丙可以取得股權的所有權
B. 甲的該行為造成乙的損失,乙有權向甲要求賠償
C. 乙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確認甲的該處分股權行為無效
D. 丙不可以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該股權
【考點】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
【難易程度】★★
【解析】《公司法解釋(三)》規定,名義股東將登記于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于股權享有實際權力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中善意取得制度的規定處理。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題中甲是以低價轉讓于丙的,不符合善意取得中“以合理價格轉讓”的條件,因此丙不能通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權的所有權。
23、甲、乙、丙、丁擬共同投資設立一個有限合伙企業,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經協商后草擬了一份合伙協議。該合伙協議的下列約定中,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是( )。
A. 甲以房屋作價15萬元出資,乙以專利技術作價12萬元出資,丙以勞務作價10萬元出資,丁以現金20萬元出資
B. 經3個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
C. 合伙事務由甲、丁共同執行,乙、丙不參與合伙事務的執行
D. 甲、乙以自己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過半數同意
【考點】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答案】B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勞務出資;(2)選項B: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選項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執行合伙企業事務;(4)選項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定要求)。
24、下列法律事實中,屬于法律事件的是( )。
A. 承兌匯票
B. 簽訂合同
C. 地震
D. 簽發支票
【考點】法律事件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選項ABD屬于法律行為。
25、有限責任公司某股東欲轉讓其股權,于2月15日發出書面轉讓通知,股東張某3月1日收到該轉讓通知,張某需要在一定期限之前對該轉讓事項進行答復,否則視為同意轉讓,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該期限的最后一天是( )。
A. 3月15日
B. 4月15日
C. 3月31日
D. 4月30日
【考點】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根據規定,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本題股東張某收到通知的時間為3月1日,那么應該在3月31日之前作出答復,否則視為同意轉讓。
26、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項中,不屬于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是( )。
A. 增加注冊資本的計劃
B. 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C. 財務總監發生變動
D. 監事會共5名監事,其中2名發生變動
【考點】證券欺詐的法律責任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選項CD: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不包括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動,屬于重大事件(內幕信息)。
27、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職權的是( )。
A.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B. 選舉和更換全部監事
C.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D.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考點】有限責任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1)選項A:屬于董事會的職權;(2)選項B:股東會只能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3)選項D: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無需股東會通過。
28、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機一部,用畢甲將相機帶回家。丁到甲家見此相機,執意要以3000元買下,甲見此價高于市價,便隱瞞實情表示同意并將相機交付與丁。不久,丁因手頭拮據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該相機。乙見此相機眼熟,便向丁詢問,丁如實相告,乙遂將之買下。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此時,相機應當歸( )所有。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考點】所有權的取得
【答案】B
【難易程度】★★
【解析】(1)丁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該相機的所有權;(2)丁作為所有權人將該相機賣給乙時,屬于有權處分,與善意取得制度無關(無需考慮乙是否善意的問題),乙自“交付”之日起取得該相機的所有權。
29、2007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為業務經理,委托其負責與丙公司的業務往來。2008年4月,甲公司將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亦未通知丙公司。同年5月,乙以甲公司業務經理的身份,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丙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下列關于該買賣合同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合同無效
B. 合同有效
C. 合同效力待定
D. 合同可變更、可撤銷
【考點】表見代理的應用
【答案】B
【難易程度】★★
【解析】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在本題中,乙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買賣合同有效。
30、1988年2月8日夜,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從背后擊傷。經過長時間的訪查,趙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確鑿證據證明將其打傷的是錢某。趙某要求錢某賠償的訴訟時效屆滿日應為( )。
A. 1990年2月8日
B. 2008年2月8日
C. 2008年10月31日
D. 2009年10月31日
【考點】訴訟時效的計算
【答案】B
【難易程度】★★
【解析】(1)如果當事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應當自“知道”之日起1年內提起訴訟;(2)當事人自權利侵害發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幾個月才知道,訴訟時效屆滿日應為200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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