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注冊會計師會計考試知識點:合并范圍的豁免
(一)豁免規定
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資單位可分割部分、結構化主體)納入合并范圍。但是,如果母公司是投資性主體,則只應將那些為投資性主體的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子公司納入合并范圍,其他子公司不應予以合并,母公司對其他子公司的投資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一個投資性主體的母公司如果其本身不是投資性主體,則應當將其控制的全部主體,包括投資性主體以及通過投資性主體間接控制的主體,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
(二)投資性主體的定義
當母公司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該母公司屬于投資性主體:
1.該公司是以向投資方提供投資管理服務為目的,從一個或多個投資者處獲取資金;
2.該公司的唯一經營目的,是通過資本增值、投資收益或兩者兼有而讓投資者獲得回報;
3.該公司按照公允價值對幾乎所有投資的業績進行計量和評價。
(三)投資性主體的特征
1.擁有一個以上投資
2.擁有一個以上投資者
3.投資者不是該主體的關聯方
4.其所有者權益以股權或類似權益方式存在。
(四)因投資性主體轉換引起的合并范圍的變化
當母公司由非投資性主體轉變為投資性主體時,除僅將為其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外,企業自轉變日起對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其會計處理參照部分處置子公司股權但不喪失控制權的處理原則。
當母公司由投資性主體轉變為非投資性主體時,應將原未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子公司于轉變日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原未納入合并財務報表范圍的子公司在轉變日的公允價值視同為購買的交易對價,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注冊會計師會計考試知識點:合并范圍的豁免】相關文章:
注冊會計師考試考試科目及范圍11-29
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及范圍12-07
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方式與科目范圍03-11
注冊會計師知識點:成本法及其適用范圍09-26
高級會計師考試精選知識點:企業合并03-18
2016注冊會計師考試必看知識點03-30
注冊會計師考試《審計》知識點:審計目標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