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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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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一:審計風險準則的特點
風險評估的總體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包括內部控制,以充分“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的風險,并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步驟 |
目的 |
必要性 |
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 |
評估報表層和認定層重大錯報風險 |
必要 |
控制測試 |
為了測試內控在防止、發現和糾正認定層重大錯報方面的有效性,并據此重新評估認定層重大錯報風險 |
非必要 |
實質性程序 |
發現認定層重大錯報,降低檢查風險 |
必要 |
重點理解下面的內容:
(1)要求注冊會計師加強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是“必須”的程序。
(2)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所有階段”(不僅在計劃階段)都要實施風險評估程序。不得未經過風險評估,直接將風險設定為高水平。
(3)要求注冊會計師將識別和評估的風險與實施的審計程序“掛鉤”。
(4)實質性程序是“必須”的程序。無論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結果如何,注冊會計師都應當針對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實施實質性程序。
(5)要求注冊會計師將識別、評估和應對風險的關鍵程序“形成審計工作記錄”,以保證執業質量,明確執業責任。
知識點二:審計計劃重要性
一、重要性的含義
重要性概念可從下列方面進行理解:
(1)如果合理預期錯報(包括漏報)單獨或匯總起來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通常認為錯報是重大的;
(2)對重要性的判斷是根據具體環境作出的,并受錯報的金額或性質的影響,或受兩者共同作用的影響;
(3)判斷某事項對財務報表使用者是否重大,是在考慮財務報表使用者整體共同的財務信息需求的基礎上作出的。
注意:
第一,不考慮錯報對個別財務報表使用者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二,重要性確定包括財務報表層次的重要性和特定交易類別、賬戶余額和披露的重要性水平;
第三,在計劃審計工作和形成審計結論階段都要運用重要性水平;
第四,重要性水平與審計證據成反向關系;
第五,注冊會計師應當制定一個比重要性水平更低的金額(實際執行的重要性),以便評估風險和設計進一步審計程序。
注冊會計師使用整體重要性水平(將財務報表作為整體)的目的有:
(1)決定風險評估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2)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3)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在形成審計結論階段,要使用整體重要性水平和為了特定交易類別、賬戶余額和披露而制定的較低金額的重要性水平來評價已識別的錯報對財務報表的影響和對審計報告中審計意見的影響。
二、重要性水平的確定
確定的時間:在計劃審計工作(制定總體審計策略)時
確定時需要考慮的因素: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了解;審計的目標,包括特定報告要求;財務報表各項目的性質及其相互關系;財務報表項目的金額及其波動幅度。
1.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
注冊會計師通常先選擇一個恰當的基準,再選用適當的百分比乘以該基準,從而得出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
注意:
第一,在選擇基準時應考慮的因素:財務報表要素;財務報表使用者特別關注的項目;被審計單位的性質、所處的生命周期階段、所處行業和經濟環境;被審計單位所有權結構和融資方式;基準的相對波動性。
第二,注冊會計師在確定重要性水平時,不需考慮與具體項目計量相關的固有不確定性。
2.特定類別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
三、實際執行的重要性
通常而言,實際執行的重要性通常為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50%-75%。
注意:
注冊會計師可能考慮選擇較低的百分比來確定實際執行的重要性的情況:
(1)首次接受委托的審計項目;
(2)連續審計項目,以前年度審計調整較多;
(3)項目總體風險較高;
(4)存在或預期存在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注冊會計師可能考慮選擇較高的百分比來確定實際執行的重要性的情況:
(1)連續審計項目,以前年度審計調整較少;
(2)項目總體風險為低到中等;
(3)以前期間的審計經驗表明內部控制運行有效。
四、審計過程中修改重要性
注冊會計師可能需要修改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和特定類別的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如適用)的原因:
(1)審計過程中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2)獲取新信息;
(3)通過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及其經營的了解發生變化。
知識點三: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
1.所有權:審計檔案的所有權屬于承接該項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2.歸檔期限:
(1)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期限為“審計報告日”后60天內。
(2)如果未能完成審計業務,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期限為“審計業務中止日”后的60天內。
3.保存期限:
(1)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審計報告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2)如果未能完成審計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審計業務中止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l0年”。
(3)如果這些資料在某一個審計期間被替換,被替換資料可以“從被替換的年度起至少保存10年”。
(4)對于連續審計,當期歸整的檔案中可能包括以前年度獲取的資料(有可能是10年以前)。注冊會計師應視為當期取得并至少保存10年。
在審計報告日后將審計工作底稿歸整為最終審計檔案是一項“事務性”的工作,“不涉及”實施新的審計程序或得出新的結論。在歸檔期間對審計工作底稿做出的“事務性”的變動,包括:
(1)刪除或廢棄被取代的審計工作底稿;
(2)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交叉索引;
(3)對審計檔案歸整工作的完成核對表簽字認可;
(4)記錄在審計報告日前獲取的、與審計項目組相關成員進行討論并取得一致意見的審計證據。
知識點四:審計工作底稿的性質
1.審計工作底稿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
2.審計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的內容:
總體審計策略、具體審計計劃、分析表、問題備忘錄、重大事項概要、詢證函回函和聲明、核對表、有關重大事項的往來函件(包括電子郵件)、被審計單位文件記錄的摘要或復印件。此外,還包括:業務約定書、管理建議書、項目組內部或項目組與被審計單位舉行的會議記錄、與其他人士的溝通文件及錯報匯總表等。
3.審計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的內容:
已被取代的審計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財務報表的草稿、對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記錄、存在印刷錯誤或其他錯誤而作廢的文本,以及重復的文件記錄等。
知識點五: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要求
(一)記錄要求
注冊會計師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應當使“未曾接觸該項審計工作”的“有經驗的專業人士”清楚地了解:
1.(程序)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2.(證據)實施審計程序的結果和獲取的審計證據;
3.(結論)審計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和得出的結論,以及在得出結論時作出的重大職業判斷。
(二)有經驗的專業人士
有經驗的專業人士,是指對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
1.審計過程;
2.相關法律法規和審計準則的規定;
3.被審計單位所處的經營環境;
4.與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相關的會計和審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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