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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湛江中考志愿填報政策「詳解」
根據我市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安排,5月25日至6月3日為填報志愿時間。為做好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填報志愿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志愿流程
(一)填寫志愿表。考生在填報志愿之前須認真閱讀《湛江市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刊登在湛江市教育局網站及《報考指南》)等相關材料,結合本人的情況,慎重選擇自己所要填報的相應批次的學校志愿,并填寫《湛江市 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表》(見附件)。
(二)上網錄入志愿。時間是5月25-28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憑本人報名號(用戶)和準考證號(密碼)登錄網上填報志愿系統(網址http://zb.zhjedu.cn),首次登錄系統后必須重新設置自己的密碼,密碼可設為 5-9位數字,新設密碼不能帶有英文字母或其他字符。登錄后,考生將志愿表上的內容依次錄入到相應批次學校的志愿欄內并提交。考生網上錄入的內容必須與志愿表一致,否則錄取時以網上錄入的志愿數據為準。
(三)確認志愿。時間是5月29日-6月3日。確認志愿工作由各級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中考辦”)統一組織實施,內容包括打印志愿表、考生簽名確認和志愿表存檔。考生志愿表通過網絡打印系統(下載網址 http://zb.zhjedu.cn)進行打印。打印的志愿表必須交考生本人校對和簽名確認。考生要認真校對自己的志愿表,無誤則簽名確認,如果有誤則用紅色字跡的筆在志愿表上修改再簽名確認,然后交給縣(市、區)中考辦指定的工作人員更正。工作人員經授權登錄網上填報志愿系統更正考生的志愿數據后,必須在志愿表上簽名以示負責。考生簽名確認的志愿表須交回報名點學校存檔備查,考生確認后志愿數據不得再改動。
二、組織管理
填報志愿工作按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湛江市招生委員會《關于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湛教〔2015〕85號)要求執行,由湛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考辦”)、各縣(市、區)中考辦、報名點學校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各地要高度重視填報志愿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宣傳、組織和指導等工作。
1.市招考辦負責全市考生志愿填報工作的組織與協調,保障網絡安全與數據庫安全,并負責招生計劃庫的更新與維護。
2.各縣(市、區)中考辦負責本地區考生志愿填報工作的組織與協調;負責學校管理員用戶的密碼管理;及時協調發放《報考指南》,做好考生志愿填報的指導工作;在網上監控本地區考生志愿填報的進度;檢查、督促報名點學校做好網上填報志愿的組織工作。
3.各報名點學校要成立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填報志愿領導機構,負責填報志愿組織工作及處理填報志愿期間發生的問題;負責組織、指導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監控本校(報名點)考生志愿填報的進度;負責按照縣(市、區)中考辦的安排組織考生確認和改正志愿;負責回收考生簽名確認的志愿表存檔備查;負責為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提供支持和便利,并幫助考生解決在志愿填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在規定的確認志愿工作開始的第一天(即5月29日),須對本校(報名點)范圍內符合填報條件但尚未上網填報志愿的考生,逐一督促落實填報志愿。
三、填報志愿注意事項
(一)志愿批次。
志愿批次按劃線錄取順序依次分為:第一批提前錄取(特長生),第一批普通高中(統招生兼指標生),第二批提前錄取(特長生),第二批普通高中(統招生),第二批中職中技。
第一批提前錄取(特長生)和第一批普通高中(統招生兼指標生)的錄取學校為省一級及以上普通高中學校和新創辦高起點的普通高中學校。第一批提前錄取(特長生)有2個學校志愿,為了方便介紹今年的劃線政策,依次記為:志愿1和志愿2。第一批普通高中(統招生兼指標生)批次中普通高中學校的統招生志愿和指標生志愿“合二為一,同時填報,同時劃線”,有3個學校志愿,依次記為:志愿3、志愿4和志愿5。
第二批提前錄取(特長生)和第二批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學校為市一級及以下普通高中學校。第二批提前錄取(特長生)有2個學校志愿,依次記為:志愿6和志愿7。第二批普通高中(統招生)有5個學校志愿,依次記為:志愿8、志愿9、志愿10、志愿11和志愿12。
以上12個普通高中學校志愿的編號和附件志愿表的普通高中學校志愿順序相同。
(二)特長生志愿。考生需參加招生學校的特長生專業考試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績才能填報特長生志愿,且考生需填報特長生志愿才能參加特長生的劃線和錄取,參加招生學校的特長生專業考試而不填報該特長生志愿的,該項專業考試成績作廢。填報特長生志愿時,考生僅需要填寫和網上錄入符合條件招生學校的代碼及名稱,專業細項由程序通過查詢特長生專業考試成績數據自動錄入填報志愿系統。
(三)實驗班。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今年在全市各提前擬錄一個實驗班52人。如果擬錄考生成績達到兩校在各縣(市、區)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則考生正式被錄取;如果擬錄考生成績低于兩校在各縣(市、區)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則取消其實驗班錄取資格,按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參與統一劃線和錄取。
(四)劃線。劃線原則:一是分批次劃線,即按第一批提前錄取(特長生)、第一批普通高中(統招生兼指標生)、第二批提前錄取(特長生)、第二批普通高中(統招生)、第二批中職中技的順序進行劃線投檔,劃完上一批次再劃下一批次;二是實行“分數優先,依照志愿順序”的平行志愿劃線投檔方式;三是按1:1比例投檔;四是多人總分相同導致投檔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時啟用“同分比較原則”;五是第一批普通高中(統招生兼指標生)批次的普通高中學校統招生和指標生同時劃線投檔,同一普通高中學校先劃統招生再劃指標生,指標生在普通高中學校相應招生區域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按分配到初中學校指標生計劃投檔;六是特長生文化分數要達到招生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以上;七是投檔錄取的考生 (含提前錄取的實驗班和競技型特長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劃線。
(五)同分比較原則。要嚴格控制各學校招生計劃,若有多名考生總分相同均剛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導致投檔數超出招生學校計劃,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找出優先投檔的考生,即先比較統考科目總分(不含加分);若統考科目總分相同,再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相同,再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的順序比較單科成績,直到找出優先投檔者。
(六)普通高中投檔。對于每一名考生,在特長生、統招生和指標生等各類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劃定后,電腦從考生所填志愿的志愿1開始,逐個判斷志愿是否上線,到志愿12止,最終選擇排最前面的上線志愿投檔作為考生的錄取學校。一名考生普通高中志愿投檔的流程圖:
(七)尊重考生意愿。填報志愿要尊重考生的意愿,尊重考生的選擇,嚴禁剝奪考生的知情權,隱瞞高中階段學校生源計劃,嚴禁違背考生意愿,擅自更改考生填報的志愿,強行分流學生。各縣(市、區)中考辦、學校工作人員可協助考生網上錄入志愿,但不得代**生填報志愿,更不得有意隱瞞或截留考生志愿。
(八)為確保填報志愿工作的公平、公正,填報志愿截止時間一到,系統將自動關閉,考生將不能再填報志愿。各縣(市、區)中考辦、學校要合理統籌安排時間,提醒考生盡早上網填報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止時間臨近前填報。
(九)在填報志愿過程中,若出現問題可撥打填報志愿網站公布的咨詢電話,或者通過QQ(號碼:1209322404)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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