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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指南
一、考試地點
溫州
二、報名開通時間及繳費方式
報名及繳費開通日期從2015年9月25日開始至2015年11月3日結束。
考試報名費通過在線支付方式繳費。
三、考試日期
一般從業資格考試日期: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至2015年11月29日(星期日)。
四、準考證開放日期
2015年11月23日開通至2015年11月27日關閉。
五、個人報名報名
入門資格考試:任何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以個人形式報名
專業類考試:入門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均可參加考試
報名流程(網上報名具體流程)
個人報名
六、報考賬號說明
1.為方便廣大考生報名,自2012年第四次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起,考生新注冊的報考賬號可在今后的考試中繼續使用,無須重新注冊報名。考生可憑個人證件號碼(身份證、軍官證或護照)登陸報名網站。
2.個人上網報名時填寫或請他人代為填寫的信息必須準確、真實、有效,以免影響參考。
3.賬號“報考賬號和密碼”是考生登錄網站、報考科目、查詢賬務和打印準考證的唯一標識。設定密碼長度最小不少于8個字符,其中包括英文字符大小寫,數字,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報考賬號和密碼。
4.考生如忘記報考賬號或密碼,可以至報名網站首頁,按照頁面提示取回自己的賬號賬號或密碼。
5.如有疑問請點擊報名網頁右側的“在線咨詢”詢問,或撥打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
七、在線匯款須知
通過在線繳費,每科考試報名費為人民幣61元。請記錄您在線支付時的訂單號(該訂單號是您選擇在線支付后生成的),以便日后查詢。
八、信息修改
1.考生檔案信息為考生姓名、性別、證件信息、出生日期和所在地,考生可在報名截止日之前,登陸網站自行修改確認,過期無效。
2.考生的科目和報考區域在報考截止之前都可進行修改。
3.考生可在報名截止日之前自行登陸報名網站修改個人檔案信息,報名截止后至準考證打印開放前,考生如需要修改考生檔案信息,可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咨詢具體修改方式。準考證正式公布后,將不接受考生信息修改申請,僅能進行備案登記。
4.考生通過郵件或BBS留言修改信息均無效。
九、發票申請
1.需要發票的個人,須在報名截止日之前,登陸報名網頁申請,發票將于考試結束后統一安排郵寄。其他未申請但需要發票的個人,須在考試結束后3個月內,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服務,進行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考生補開發票的申請。
2.考試報名結束前已經申請發票的考生,自考試結束之日起3個月還未收到發票的,才可致電考試服務熱線021-61651128轉人工服務,申請登記發票補寄。
十、退費流程
考生申請退費流程:
1.登錄證券考試報名網站—自行確認不需參考科目—刪除已繳費考試科目—等待退款
2.已成功報考的考生(報考科目顯示“已繳費”),可在考試報名結束前申請退費,超過所規定的退費時限的,其報名費不予退還。
3.在線支付退款將退還至原付款時使用的銀行卡,退款手續費由考生自行承擔。
十一、成績復核
考生可在成績公布后20日內申請成績復核服務,超過規定時間不予受理。成績復核僅限于檢查、核加各類題目的正確率、已得分數的計算、合計以及登錄是否有誤,成績復核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不得再次復核。申請辦法如下:
1.考生登陸http://kw.ata.net.cn/page/step1.asp
2.詳細填寫申請信息
3.在線支付服務費用(由考務公司收取20元)
4.致電021-61651128轉客戶人工服務(信息核實),確認已經繳費
5.考務公司在10個工作日內用掛號信方式寄出成績復核單
十二、違紀處理辦法
(一)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經監考老師提醒后不改正的,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1.在考試期間旁窺、交頭接耳或者互打手勢的;
2.在考場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3.未按規定關閉手機等通訊、存儲、攝錄設備的;
4.將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離考場的;
5.未經考場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6.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
7.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的;
8.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二)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證券從業人員存在以下違紀違規行為的,中國證券業協會將相關信息記入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并可注銷該從業人員的執業證書,三年內不受理其執業注冊申請:
1.教唆或組織團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3.使用攝錄設備獲取考試內容的;
4.使用手機、手表等通訊、儲存電子設備接收、查看考試信息的;
5.使用或提供偽造、涂改身份證件的;
6.蓄意報復考試工作人員的;
7.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的;
8.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十三、免責條款
1、考生填報個人信息時應仔細核對后提交,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因本人填報信息有誤所導致的任何結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生報考期間,應及時登錄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查詢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的,其結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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