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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價工程師合格標準
2015年造價工程師合格標準分數線暫未公布!請各位考試參考2014年造價工程師合格標準。
一、證書領取
造價工程師考試通過以后,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單位代領:須提供單位介紹信,介紹人身份證原件。
攜帶資料:
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免冠證件照片若干張。
準考證原件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一式三份;
畢業證書原件;
免試條件的考生,還需提供高級職稱資格證書原件;
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準)。
二、注冊管理
(一)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經過注冊方能以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名義執業。
(二)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申請注冊的,應當向聘用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注冊初審機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以下簡稱部門注冊初審機關)提出注冊申請。
(三)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條件為:
(1)取得執業資格;
(2)受聘于一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或者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
(3)無本辦法第十二條不予注冊的情形。
三、注冊證書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1年內申請初始注冊。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的,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后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2014年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表
科目名稱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建設工程計價 |
72
|
120
|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84
|
140
|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60
|
10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工程) |
60
|
10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工程) |
6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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