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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17年執業醫師考試報名時間2月7日-22日
導讀:中山市2017年執業醫師考試報名通知通知已經公布,網上報名時間為2月7日-22日,現場確認時間為2月27日-3月3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局直屬各單位,各鎮區衛生計生局、醫院,各民營醫院:
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已經開始。根據國家醫考中心及廣東考區辦公室的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網上報名
(一)考生需按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要求,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站(以下簡稱國網)完成報名。(網址:http://www.nmec.org.cn/,系統將于2月22日24:00關閉)
(二)考生在國網報名成功后打印《報名成功通知單》,憑《通知單》及其他材料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完成信息核驗后,由報名點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手寫簽名確認。信息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
(三)考生須在現場審核前登陸“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暨資格審核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省網。網址:http://jy.gdwsrc.net,系統將于3月10日24:00關閉)完成報名材料原件的掃描上傳。省網“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欄目先上傳《通知單》替代,并保存提交。待現場審核完成后,考生須現場上傳正確表格,并再次確認提交。
(四)需要申請短線醫學專業加試(僅限院前急救和兒科崗位)的考生可在國網報名時自行選擇。
(五)考生繳納考試費實行網上自助繳費模式,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報名網頁預計于4月10日開放繳費通道,請考生按時完成繳費工作。
二、現場審核
考生需攜帶所有相關證件的原件參加現場審核。審核時間為2.27-3.3日。具體安排及資料裝訂要求詳見附件。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各單位需盡快做好告知工作,鎮區衛計局負責通知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2、考生網上報名時,姓名應當與本人身份證完全一致;畢業學校名稱、畢業專業、學習形式和學制應當與畢業證完全一致;工作單位名稱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名稱完全一致。若因資料填報不準確而影響資格確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上傳至省網站的全部資料需原件掃描,復印件不予確認。單個掃描件為50kb-120kb,須清晰可辨。
4、根據省醫考辦統一部署,2017年中山考點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實踐技能考試將統一集中在廣州進行。
5、請各位考生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及現場審核,逾期不予補報。
聯系電話:88360651、88360650。
附件: 1、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材料整理裝訂說明
2、現場審核安排表
3、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4、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5、2016年考區審核不合格情況匯總
中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2月7日
附件1
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材料整理裝訂說明
一、報名材料提交要求
(一)直接報考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未取得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封面頁:《醫師資格考試廣東考區考生報名材料清單》
說明:應在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暨資格審核信息系統(網址:http://jy.gdwsrc.net )打印,并由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確認。
第1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說明:1、工作單位名稱需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名稱完全一致。
2、考生上傳的照片須符合要求。
3、考生本人必須在“本人承諾”欄和“是否申請授予醫師資格”欄親筆簽名并填寫日期。
4、該表中各信息點內容應與其他報考材料保持一致。
5、申請表不得手寫涂改。
第1頁背面:考生本人畢業證書復印件
(請復印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原件背面)
說明:1、畢業證書復印件內容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所有對應信息一致,如畢業學校名稱、專業名稱、入學及畢業時間等。
2、報考學歷的學制顯示為分段培養的,各階段學歷均應提交。
3、持《中專自考畢業證書》報考的,應同時提交畢業學校出具的相同時間段的畢業證書或學習證明書。
4、持軍隊學歷報考的地方考生應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4.1 入學時為軍人身份的復員或轉業、退伍軍人,應提交復員證、轉業證、退伍證復印件;
4.2 軍隊學歷為大專及以下學歷,且畢業證書上有地方教育部門鋼印的,應提交原入學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已審核過的招生計劃;
4.3 軍隊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驗證證明》。
第2頁:學歷鑒定相關證明材料(打印件或復印件)
說明:1、持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埔陨蠈W歷報考的,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2、持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報考的,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復印件)。
3、所持的報考學歷為分段培養學歷的,各階段學歷均應附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復印件(中等專業學校學歷)
4、中國公民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保證在4月1日前可在線驗證狀態,若因無法驗證而導致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3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說明: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護照,臺、港、澳考生來往大陸的有效證件(不含戶口本)。
2、港澳臺考生須同時提交其在港澳臺本地的身份證復印件。
3、有效身份證明必須在有效期內。
4、報名期間身份證遺失的,可暫以“臨時身份證明”(應含考生相片)代替。
第4頁:試用機構出具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統一格式)
說明:1、該考核證明上所蓋公章必須為醫療機構(非醫療機構內設部門)公章。
2、該考核證明的試用機構必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的試用單位名稱一致。
3、試用期間變更試用單位的,各階段試用單位均應出具《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第5頁:經地級以上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確認備案的《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本人信息頁復印件)或2016年準考證復印件
說明:1、確因特殊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備案的,應由試用單位書面陳述未予備案的原因,同時提交試用單位2016年10月-2017年2月期間連續3個月為考生繳納社保的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繳納社保單位應與試用單位一致。
2、試用期間變更試用單位,且已在原試用單位報備案的(省內流動),除提交在原試用單位備案的《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本人信息頁)外,還應提交現試用單位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間連續3個月為考生繳納社保的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
3、試用期間變更試用單位,且原試用單位為省外醫療機構的,應提交現試用單位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間連續3個月為考生繳納社保的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
4、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及外籍人員報考的,須提交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或《外籍人員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個人聯。
第6頁:多個試用單位的,應同時提交相應試用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首頁(醫療機構登記注冊信息頁)復印件
說明: 1、考生試用期間該試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必須在有效期內。
2、試用單位必須有與考生報考類別一致的診療科目。
(二)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除封面頁、第1-6頁材料外,還需提交以下第7-9頁材料:
第7頁:《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統一格式)
說明:1、填寫該考核證明的醫療機構應與填寫《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的醫療機構一致。
2、試用期間變更試用單位的(含省內變更、省外變更至我省),各階段試用單位均應出具《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第8頁: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說明:本次報考的類別應與原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類別一致。
第9頁:執業助理醫師《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說明:《醫師執業證書》中的執業地點必須與《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上的試用單位一致。
(三)部分考生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第10頁:試用單位為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的(如診所、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站等),還應提交執業地點為該試用單位,且類別一致的帶教醫師(執業醫師級別)的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第11頁: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轉正證明、出生日期不符證明等)。
說明:1、報考材料中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者需開具身份證發證機關或畢業學校(非學校內設部門)出具的證明屬同一人的證明材料。
2、當年畢業的研究生報考時應提交學校(非學校內設部門)出具的具有1年臨床實習經歷的證明,內容包括所學醫學專業。
3、當年畢業的研究生可自行選擇在學校所在地,或實習單位所在報考。
4、頒發考生畢業證書的中等專業學校和高等學校應符合教育行政部門關于辦學資質的要求,與有關文件精神不符的,應提交教育行政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證明材料。
二、報名材料整理及裝訂要求
(一)每份考生報名材料應按上述順序排列并裝訂成冊,規格為A4紙。
(二)公立醫院考生材料中所有復印件均由各單位負責核驗原件,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及審核人印鑒;民營醫療機構考生請攜帶原件進行現場審核。
附件2
現場審核安排表
時 間 |
報 送 單 位 |
|
2.27 |
上午 |
第三人民醫院、東區社衛中心、黃圃醫院* |
下午 |
南朗醫院、疾控中心、廣濟醫院、 |
|
2.28 |
上午 |
小欖人民醫院、蘇華贊醫院、古鎮醫院* |
下午 |
阜沙醫院、橫欄醫院、神灣醫院 |
|
3.1 |
上午 |
三角醫院、東升醫院、坦背醫院、東鳳醫院* |
下午 |
板芙醫院、大涌醫院、陳星海醫院 |
|
3.2 |
上午 |
火炬開發區醫院、中醫院、沙溪隆都醫院* |
下午 |
博愛醫院、南區醫院、西區醫院 |
|
3.3 |
上午 |
民眾醫院、人民醫院、坦洲醫院* |
下午 |
三鄉醫院、第二人民醫院、港口醫院 |
備注:
1、現場審核地點:中山市博愛七路6號,中山市衛計局醫政科;時間:2.27-3.3日,8:30-12:00,14:30-17:30;
2、公立醫療機構需根據表格指定時間送審材料,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
3、民營醫療機構考生在2.27-3.3日工作時間內自行安排完成現場審核;
4、帶*的單位請派出一名熟悉業務的人員來現場,協助完成當天的資料審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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