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師資格的報名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并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四)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5)》。
注: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請參閱《關于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執業醫師資格的報名條件】相關文章:
執業醫師資格報名條件09-08
執業醫師資格報名條件06-30
2016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08-19
2015年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05-18
最新研究生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09-29
執業醫師報名條件08-17
執業醫師考試報名條件09-23
中醫執業醫師的報名條件05-22
中醫執業醫師報名條件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