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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執業藥師《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知識點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中,很多人都經常追著老師們要知識點吧,知識點也可以理解為考試時會涉及到的知識,也就是大綱的分支。哪些知識點能夠真正幫助到我們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3執業藥師《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知識點,歡迎閱讀與收藏。
藥師應按照處方的記載正確調配藥品,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調配處方后應當在處方上簽字或者蓋章。
如根據患者個體化用藥的需要做特殊調配,藥師應在藥房中進行特殊劑型或劑量的臨時調配,如稀釋液體、研碎藥片并分包、分裝膠囊、制備臨時合劑、調配軟膏劑等,注意應在清潔環境中操作,并作記錄。
(一)處方調配
1.仔細閱讀處方,按照藥品順序逐一調配。
2.注意法律、法規、醫保、制度等有關規定的執行。
3.藥品配齊后,與處方逐條核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和用法,準確規范地書寫標簽。
4.調配好一張處方的所有藥品后再調配下一張處方,以免發生差錯。
5.對需要特殊保存的藥品加貼醒目的標簽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 -8℃保存"。
6.有條件的單位,盡量在每種藥品外包裝上分別貼上用法、用量、貯存條件等的標簽。
7.調配或核對后簽名或蓋名章。
(二)住院醫囑調配
1.醫囑的調配
(1) 一般采取每天調配的方式發放長期醫囑藥品,臨時醫囑需要急配急發。
(2)住院患者口服藥按每次用藥包裝,包裝上應注明患者姓名和服藥時間。
(3)需提示特殊用法和注意事項的藥品,應由藥師加注提示標簽或向護士特別說明。
2.出院帶藥的處方調配
(1)審核出院帶藥處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號、藥名、劑量、用法用量、療程、重復用藥、配伍禁忌等。
(2)加注服藥指導標簽。逐步開展出院患者用藥教育,提供書面或面對面的用藥指導。
(3)在藥品外包裝袋上應提示患者:當療效不佳或出現不良反應時,及時咨詢醫生或藥師。告知醫院及藥房電話號碼。
基本要求
1.掌握處方調配工作的整個流程,能熟練、正確地調配處方。
2.掌握指導用藥的基本知識和特殊人群用藥基本內容,能把處方用藥從藥物治療學的角度進行解釋與說明。
3.掌握合理用藥的基本概念。
4.掌握藥品生產、經營中質量管理的綜合知識,具備解決一般藥品質量問題的能力。
5.掌握藥品儲運和養護的基本技能。
6.掌握常用藥學工具書的使用方法。
7.熟悉常見中毒物質的中毒表現和藥物治療的基本原則與知識。
8.掌握非處方藥的品種和使用注意事項。熟悉非處方藥的基本概念。了解非處方藥的遴選原則。
9.熟悉為醫務人員、病人和藥品消費者提供藥學信息服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10.熟悉社會藥房和定點藥房的任務、執業藥師的特點和素質要求。熟悉醫院藥學部(藥劑科)的性質和任務。
考試內容
1.藥學基本知識
熟悉醫院藥學部(藥劑科)的性質、任務和在醫院的地位。
熟悉社會藥房的性質、定位、特點、經營原則、技術管理和基本的管理制度。
熟悉定點藥房與非定點社會藥房區別。
熟悉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職責。
熟悉執業藥師的含義、特點、職責和素質要求。
了解醫院藥學的基本概念、性質、發展概況和組織機構設置。
了解醫院藥學和社會藥房的發展趨勢以及藥學保健的基本含義與意義。
2.處方調配
掌握處方權限、處方書寫要求、處方限量和處方保管的具體規定。
掌握處方審核與調配的基本程序、注意事項和有關管理制度。
掌握藥房藥品請領、驗收、保存的原則與要求。
熟悉藥房的任務和處方的定義、意義、組成。
3.用藥指導
掌握用藥指導的基本內容,包括用法用量、老年人用藥、兒童用藥、圍產期和哺乳期用藥、肝腎功能損害病人用藥、特殊疾病用藥和藥物相互作用的基本內容。
掌握基本的用藥指導方法。
熟悉用藥指導的意義、目的和病人用藥依從性的基本概念。
4.合理用藥
掌握藥物治療有效性的有關知認
掌握藥物治療安全性的有關知識。
掌握促進合理用藥的措施。
掌握影響合理用藥的因素。
掌握不合理用藥的后果。
熟悉藥物治療經濟性的相關知識。
熟悉藥物治療適當性的含義和評價原則。
熟悉不合理用藥的表現。
處方的調配規則:
處方調劑與審核、配發藥品的藥學技術人員,必須是藥學專業院校畢業并取得相應的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方可上崗。發藥人員必須由藥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擔任。
調配處方過程中必須做到“四查十對”,“四查”分別為查處方、查藥品、查配伍禁忌、查用藥合理:“十對”是在查處方的時候要對性別、年齡;查藥品的時候要對藥名、規格、數量以及標簽全不全;查配伍禁忌的時候要對藥品的性狀以及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的時候要對臨床診斷。
處方是開具當日有效,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有效期的需要開具處方的醫生注明有效期限,但是最長不得超過3天。
藥品說明書的主要術語:
1.藥品名稱:藥品說明書不能只注明商品名,必須標明通用名稱。藥品的通用名稱必須采用國家批準的法定名稱并用中文顯著標示,如同時有商品名,二者的比例不得小于1:2.
2.藥品成分:復方制劑列出所含活性成分及其含量。制劑中如含有可能引起不良反應的輔料或成分,也需列出。中藥的主要成分系指處方中所含的主要藥味、有效部位或有效成分。中藥復方制劑主要藥味的排序要符合中醫君、臣、佐、使組方原則,要與功能主治相符。
3.藥品的藥理毒理作用及藥物動力學
4.藥品的適應癥
5.用法用量:用藥方法與用藥劑量是藥品說明書的核心部分。
6.不良反應: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在用于預防、診斷、治療疾病、調節生理機能的過程中,正常用法用量的情況下出現對人本有害或與使用目的無關的反應。
7.禁忌
8.注意事項:按照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的細則規定,應單列各項編寫,尤其是“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藥物相互作用”兩項不可缺少,如缺乏可靠實驗或文獻依據,應注明“尚不明確”字樣。
9.有效期:藥品有效期是涉及藥品穩定性和使用安全性的標識。年份用4位數表示,月份用2位數表示。
10.批準文號:它是最直接最簡單的從外觀即能判斷藥品合法性的標志之一,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執業藥師更應熟練地掌握各種藥品批準文號的意義。
藥品批準文號格式:國藥準字+1位字母+8位數字,化學藥品使用字母“h”,中藥使用字母“z”,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整頓的保健藥品使用字母“b”,生物制品使用字母“s”,體外化學診斷試劑使用字母“t”,藥用輔料使用字母“f”,進口分裝藥品使用字母“j”。數字第1、2位為原批準文號來源代碼,其中“10”代表原衛生部批準的藥品,“19”“20”代表2002年1月1日以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藥品,他使用各省行政區劃代碼的前兩位的,為原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藥品。第3、4位為換發批準文號之公元年號的后兩位數字,但來源于衛生部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批準文號仍使用原文號年號的后兩位數字。數字第5至8位為順序號。
處方的意義:
1.法律性
因開具處方或調配處方所造成的醫療差錯或事故,醫師和藥師分別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醫師具有診斷權和開具處方權,但無調配處方權;藥師具有審核、調配處方權,但無診斷和開具處方權。
2.技術性
開具或調配處方者都必須是經過醫藥院校系統專業學習,并經資格認定的醫藥衛生技術人員擔任。
3.經濟性
處方是藥品消耗及藥品經濟收入結賬的憑證和原始依據,也是患者在治療疾病,包括門診、急診、住院全過程中的用藥的真實憑證。
藥動學的幾個重要參數:
1.吸收速率常數(ka):藥物從吸收部位進入人體循環的速度,即吸收速度與體內藥量之間的比例常數。用來衡量藥物吸收速度的快慢。
2.消除速率常數(k):藥物在體內代謝、排泄的速度與體內藥量之間的比例常數。k值的大小可用來衡量藥物從體內消除速度的快慢。
3.吸收分數(f):藥物進入體循環的量與所給劑量的比值。血管內給藥f=1,表示藥物全部進入體循環;其他給藥途徑f<1,用來衡量血管外給藥時進入體循環藥物的相對數量,又稱生物利用度:
4.表觀分布容積):體內藥量按血漿中同樣濃度分布時所需體液的總體積。可用其來表示藥物在體內分布的廣泛性。
5.生物半衰期(t1/2):藥物在體內消除一半所需要的時間。與k之間的關系為t1/2=0.693/k.用于衡量藥物消除速度的快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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