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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消防工程師《技術實務》重點考點

時間:2025-04-11 11:25:49 報考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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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技術實務》重點考點

  2016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臨近,為了幫助大家順利通過考試,百分網小編幫助大家整理了《技術實務》部分的重點考點,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最后預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績!

2016年一級消防工程師《技術實務》重點考點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現場功能性檢測

  系統功能性的現場檢測包括布線檢查、設備設計符合性檢查、設備安裝檢查、設備功能檢查等內容。

  1、系統布線檢查

  系統現場功能性檢測前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的規定和布線要求,采用尺量、觀察等方法對現場布線進行全數檢驗。

  2、系統設備設計符合性檢查

  按照設計文件的要求,核對各系統設備的規格、型號、容量、數量。

  3、系統設備安裝檢查

  按照各系統設備檢測數量要求抽取相應的系統設備,并按照本章各系統設備安裝的相關要求,采用對照圖紙、尺量、觀察等方法對系統設備的安裝進行檢查。

  4、系統設備功能檢查

  按照各系統設備檢測數量要求抽取相應的系統設備,并按照本章各系統設備調試的相關要求,采用對照設計文件、儀表測量、觀察等方法對系統設備的功能進行檢查。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

  1、火災探測器常見故障

  (1)故障現象: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故障報警,故障指示燈亮、打印機打印探測器故障類型、時間、部位等。

  (2)故障原因:探測器與底座脫落、接觸不良;報警總線與底座接觸不良;報警總線開路或接地性能不良造成短路;探測器本身損壞;探測器接口板故障。

  (3)排除方法:重新擰緊探測器或增大底座與探測器卡簧的接觸面積;重新壓接總線,使之與底座有良好接觸;查出有故障的總線位置,予以更換;更換探測器;維修或更換接口板。

  2、主電源常見故障

  (1)故障現象: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故障報警,主電源故障燈亮,打印機打印主電故障、時間。

  (2)故障原因:市電停電;電源線接觸不良;主電熔斷絲熔斷等。

  (3)排除方法:連續供停電8h時應關機,主電正常后再開機;重新接主電源線,或使用烙鐵焊接牢固;更換熔斷絲或保險管。

  3、備用電源常見故障

  (1)故障現象: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故障報警、備用電源故障燈亮,打印機打印備電故障、時間。

  (2)故障原因:備用電源損壞或電壓不足;備用電池接線接觸不良;熔斷絲熔斷等。

  (3)排除方法:開機充電24h后,備電仍報故障,更換備用蓄電池;用烙鐵焊接備電的連接線,使備電與主機良好接觸;更換熔斷絲或保險管。

  4、通訊常見故障

  (1)故障現象:火災報警控制器發出故障報警,通訊故障燈亮,打印機打印通訊故障、時間。

  (2)故障原因:區域報警控制器或火災顯示盤損壞或未通電、開機;通訊接口板損壞;通訊線路短路、開路或接地性能不良造成短路。

  (3)排除方法:更換設備,使設備供電正常,開警啟報警控制器;檢查區域報警控制器與集中報警控制器的通訊線路,若存在開路、短路、接地接觸不良等故障,更換線路;檢查區域報警控制器與集中報警控制器的通訊板,若存在故障,維修或更換通訊板;若因為探測器或模塊等設備造成通訊故障,更換或維修相應設備。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發展

  我國消防管理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古代消防安全管理、近代消防安全管理和現代消防安全管理三個階段。

  1、古代消防安全管理階段

  是指先秦時代至鴉片戰爭之前的歷史階段。這一時期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是通過設立火官和火兵等消防組織,制定火禁和火憲等消防法規而實現的。

  例如:五帝時設“火正”為火官,周代設“司”“宮正”為火官,漢代設“執金吾”、“別火”、“夜士”為火官,唐代設“左、右金吾衛”、宋代設“廂使”為火官并設“防隅軍”、“潛火隊”等專職滅火的軍隊,明代設“五城兵馬指揮司”、“總甲”、“火兵”等火官和軍隊。

  2、近代消防安全管理階段

  是指鴉片戰爭后至新中國成立前的歷史階段。在這一時期內,由于國內近代工業和交通運輸業的興起和發展,消防工作出現的近代管理方式,主要表現在建立消防組織機構,制定消防法規,以及采用近代消防技術等方面。

  3、現代消防安全管理階段

  是指新中國成立后至今這一歷史階段。建國后,在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我國消防工作在組織機構、器材裝備、法制建設和教學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全面的發展。

  四、燃燒需具備的三個條件

  燃燒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可燃物質

  所有物質分為可燃物質、難燃物質和不可燃物質二類。可燃物質是指在火源作用下能被點燃,并且當點火源移開后能繼續燃燒直至燃盡的物質;難燃物質為在火源作用下能被點燃,當點火源移開后不能維持繼續燃燒的物質;不可燃物質是指在正常情況下不能被點燃的物質。可燃物質是防火防爆的主要研究對象。

  凡能與空氣、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發生劇烈氧化反應的物質,都可稱為可燃物質。可燃物質種類繁多,按物理狀態可分為氣態、液態和固態三類。化工生產中使用的原料、生產中的中間體和產品很多都是可燃物質。

  處于蒸氣或其他微小分散狀態的可燃物質和氧之間極易引發燃燒。多數固體研磨成粉狀或加熱蒸發極易起火。液體則顯現出很大的不同。有些液體在遠低于室溫時就有較高的蒸氣壓,就能釋放出危險量的易燃蒸氣。另外一些液體在略高于室溫時才有較高的蒸氣壓,還有一些液體在相當高的溫度才有較高的蒸氣壓。很顯然,液體釋放出蒸氣與空氣形成易燃混合物的溫度是其潛在危險的量度,這可以用閃點來表示,閃點愈低,愈危險。

  排除潛在火險對于防火安全是重要的。為此必須用密封的有排氣管的罐盛裝易燃液體,把易燃物料置于耐火建筑中。應用或貯存中度或高度易燃液體時進行通風。用爆炸或易燃蒸氣指示器連續檢測蒸氣濃度。

  (2)助燃物質

  凡是具有較強的氧化能力,能與可燃物質發生化學反應并引起燃燒的物質均稱為助燃物。

  化學危險物品分類中的氧化劑類物質均為助燃物。除此之外,助燃物還包括一些未列入化學危險物品的氧化劑如正常狀態下的空氣等,為了明確助燃物的種類,應首先了解列入危險物品的氧化劑的種類,在此基礎上,再了解未列入危險物品氧化劑類的助燃物有哪些種類。

  例如空氣、氧氣、氯氣、氟和溴等物質。

  (3)點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能源均可稱之為點火源。

  常見的點火源有明火、電火花、熾熱物體等。

  ①明火

  在易燃液體裝置附近,嚴禁明火,如噴槍、火柴、電燈、焊槍、探照燈、手燈、手爐等,必須考慮裂解氣或油品管線成為火炬的可能性。為了防火安全,常常用隔墻的方法實現充分隔離。隔墻一般推薦使用耐火建筑,即礴石或混凝土的隔墻。

  ②電源

  電源在這里指的是電力供應和發電裝置,以及電加熱和電照明設施。

  ③電火花

  機具和設備發生的火花,吸煙的熱灰、無防護的燈、鍋爐、焚燒爐以及汽油發動機的回火,都是起火的潛在因素。在貯存和應用易燃液體的區域應該禁止吸煙。這種區域的所有設備都應該進行一級條件的維護,應該盡可能地應用防火花或無火花的器具和材料。

  ④熾熱物體

  易燃蒸氣與燃燒室、干燥器、烤爐、導線管以及蒸氣管線接觸,常引發易燃蒸氣起火。

  ⑤靜電

  由于摩擦而在物質表面產生電荷即所謂靜電。在濕度比較小的季節或人工加熱的情形,靜電起火更容易發生。在應用易燃液體的場所,保持相對濕度在40%一50%之間,會大大降低產生靜電火花的可能性。為了消除靜電火花,必須采用電接地、靜電釋放設施等。所有易燃液體罐、管線和設備,都應該互相連接并接地。

  ⑥摩擦

  許多起火是由機械摩擦引發的,如通風機葉片與保護罩的摩擦,潤滑性能很差的軸承,研磨或其他機械過程,都有可能引發起火。對于通風機和其他設備,應該經常檢查并維持在盡可能好的狀態。對于摩擦產生大量熱的過程,應該和貯存和應用易燃液體的場所隔開。

  注意:

  可燃物、助燃物和點火源是導致燃燒的三要素,缺一不可,是必要條件。上述“三要素”同時存在,燃燒能否實現,還要看是否滿足數值上的要求。在燃燒過程中,當“三要素”的數值發生改變時,也會使燃燒速度改變甚至停止燃燒。

  首先,要燃燒就必須使可燃物與氧達到一定的比例,如果空氣中的可燃物數量不足,燃燒就不會發生。如:在室溫(20℃)的同樣條件下用火柴去點汽油和柴油時,汽油會立刻燃燒,柴油則不燃,這是因為柴油在室溫下蒸氣濃度(數量)不足,還沒有達到燃燒的濃度。雖有可燃物質,但其揮發的氣體或蒸汽量不足夠,即使有空氣和著火源的接觸,也不會發生燃燒。

  其次,要使可燃物質燃燒,必須供給足夠的助燃物,否則,燃燒就會逐漸減弱,直至熄滅。如:點燃的蠟燭用玻璃罩罩起來,不使空氣進入,短時間內,蠟燭就會熄滅。通過對玻璃罩內氣體的分析,發現還含有16%的氧氣。這說明,一般可燃物質在空氣中的氧含量低于16%時,就不能發生燃燒。

  再次,要發生燃燒,著火源必須有一定的溫度和足夠的能量,否則燃燒就不能發生。例如,從煙囪冒出來的碳火星,溫度約有600℃,已超過了一般可燃物的燃點,如果這些火星落在易燃的柴草或刨花上,就能引起燃燒,這說明這種火星所具有的溫度和熱量能引起這些物質的燃燒;如果這些火星落在大塊木料上,就會很快熄滅,不能引起燃燒,這就說明這種火星雖有相當高的溫度,但缺乏足夠的熱量,因此不能引起大塊木料的燃燒。

  總之,要使可燃物質燃燒,不僅要具備燃燒的三個條件,而且每一個條件都要具有一定的量,并且彼此相互作用,否則就不會發生燃燒。對于正在進行著的燃燒,若消除其中任何一個條件,燃燒便會終止,這就是滅火的基本原理。

  五、建筑防火的技術方法

  建筑防火的技術方法主要有:

  1、總平面布置

  建筑的總平面布置要滿足城市規劃和消防安全的要求。一是要根據建筑物的使用性質、生產經營規模、建筑高度、建筑體積及火災危險性等,從周圍環境、地勢條件、主導風向等方面綜合考慮,合理選擇建筑物位置。二是要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劃分生產區、儲存區(包括露天存儲區)、生產輔助設施區、行政辦公和生活福利區等。三是為防止火災因傳導熱、對流熱、輻射熱影響而導致火勢向相鄰建筑或同一建筑的其他空間蔓延擴大,并為火災撲救創造有利條件,在總平面布置中,應合理確定各類建(構)筑物、堆場、貯罐、電力設施及電力線路之間的防火安全距離。四是要根據各建筑物的使用性質、規模、火災危險性,考慮撲救火災時所必需的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撲救面。

  2、建筑結構防火

  建筑結構的安全是整個建筑的生命線,也是建筑防火的基礎。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是研究建筑防火措施、規定不同用途建筑物需采取相應防火措施的基本依據。在建筑防火設計中,正確選擇和確定建筑的耐火等級,是防止建筑火災發生和阻止火勢蔓延擴大的一項治本措施。常用的方法主要有:適當增加構件的截面積;對鋼筋混凝土構件增加保護層厚度;在構件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做耐火保護層;對鋼梁、鋼屋架及木結構做耐火吊頂和防火保護層包敷等等。

  3、建筑材料防火

  建筑材料中不少是可以燃燒的,特別是大多數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都具有可燃性,而且這些建筑材料在燃燒后往往產生大量的煙霧和有毒氣體,給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造成嚴重威脅。為了預防火災的發生,或阻止、延緩火災的發展,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危害,必須對可燃建筑材料的使用及其燃燒性能進行有效的控制。建筑材料防火就是根據國家的消防技術標?、規范,針對建筑的使用性質和不同部位,合理地選用建筑的防火材料,從而保護火災中的受困人員免受或少受高溫有毒煙氣侵害,爭取更多可用疏散時間的重要措施。建筑材料防火應當遵循的原則主要是: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物數量,受條件限制或裝修特殊要求,必須使用可燃材料的,應當對材料進行阻燃處理;與電氣線路或發熱物體接觸的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或進行阻燃處理;樓梯間、管道井等豎向通道和供人員的走道內應當采用不燃材料。

  4、防火分區分隔

  如果建筑內空間面積過大,火災時則燃燒面積大、蔓延擴展快,因此在建筑內實行防火分區和防火分隔,可有效地控制火勢的蔓延,既利于人員疏散和撲火救災,也能達到減少火災損失的目的。防火分區包括水平防火分區和豎向防火分區。水平防火分區是指在同一水平面內,利用防火隔?、防火卷簾、防火門及防火水幕等分隔物,將建筑平面分為若干個防火分區、防火單元;豎向防火分區指上、下層分別用耐火的樓板等構件進行分隔,對建筑外部采用防火挑檐、設置窗檻(間)?等技術手段,對建筑內部設置的敞開樓梯、自動扶梯、中庭以及管道井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

  防火分區的劃分應根據建筑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以及建筑的耐火等級、建筑內容納人員和可燃物的數量、消防撲救能力和消防設施配置、人員疏散難易程度及建設投資等情況綜合考慮。

  5、安全疏散

  人身安全是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以人為本的消防工作理念必須始終貫穿于整個消防工作,從特定的角度上說,安全疏散是建筑防火最根本、最關鍵的技術,也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內容。

  建筑安全疏散技術的重點是:安全出口、疏散出口以及安全疏散通道的數量、寬度、位置和疏散距離。基本要求是:每個防火分區必須設有至少兩個安全出口;疏散路線必須滿足室內最遠點到房門,房門到最近安全出口或樓梯間的行走距離限值;疏散方向應盡量為雙向疏散,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減少袋形走道的設置;選用合適的疏散樓梯形式,樓梯間應為安全的區域,不受煙火的侵襲,樓梯間入口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門保護;通向地下室的樓梯間不得與地上樓梯相連,如必須相連時應采用防火?分隔,通過防火門出入;疏散寬度應保證不出現擁堵現象,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清晰的空間高度內為人員疏散提供引導。

  6、防煙排煙

  煙氣是導致建筑火災人員傷亡的最主要原因,如何有效地控制火災時煙氣的流動,對保證人員安全疏散以及滅火救援行動的展開起著重要作用。火災時,如能合理地排煙排熱,對防止建筑物火災的轟燃、保護建筑也是十分有效的一種技術措施。

  煙氣控制的方法包括合理劃分防煙分區和選擇合適的防煙、排煙方式。劃分防煙分區是為了在火災初期階段將煙氣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以便有組織地將煙氣排出室外,使人員疏散、避難空間的煙氣層高度和煙氣濃度處在安全允許值之內。防排煙系統可分為排煙系統和防煙系統。排煙系統是指采用機械排煙方式或自然通風方式,將煙氣排至建筑外,控制建筑內的有煙區域保持一定能見度的系統。防煙系統是指采用機械加壓送風方式或自然通風方式,防止煙氣進入疏散通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消防電梯前室的系統。防煙、排煙是煙氣控制的兩個方面,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在建筑防火設計中,應合理設計防煙、排煙系統。

  7、建筑防爆和電氣防火

  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質的廠(庫)房,當爆炸性混合物達到爆炸濃度時,遇到火源就能爆炸。爆炸能夠在瞬間釋放出巨大的能量,產生高溫高壓的氣體,使周圍空氣強烈震?,在離爆炸中心一定范圍內,建筑或人會受到?擊波的影響而遇到破壞或造成傷害。因此,在進行建筑防火設計時,應根據爆炸規律與爆炸效應,對有爆炸可能的建筑提出相應的防止爆炸危險區域、合理設計防爆結構和泄爆面積、?確選用防爆設備。

  六、建筑火災的蔓延途徑

  建筑火災的蔓延途徑

  ①建筑物內火災蔓延,是通過熱傳播進行的,其形式與起火點、建筑材料、物質的燃燒性能和可燃物的數量等因素有關。在火場上燃燒物質所放出的熱能,通常是以傳導、輻射和對流三種方式傳播,并影響火勢蔓延擴大。

  ②在火場上,煙霧流動的方向通常是火勢蔓延的一個主要方向。建筑物發生火災,煙火在建筑內的流動呈現水平流動和垂直流動,且兩種流動往往是同時進行的。500℃以上熱煙所到之處,遇到的可燃物都有可能被引燃起火。具體來講,建筑火災蔓延的途徑主要有:內?門、洞口,外?窗口,房間隔?,空心結構,悶頂,樓梯間,各種豎井管道,樓板上的孔洞及穿越樓板、?壁的管線和縫隙等。

  七、泡沫滅火系統的組成

  泡沫滅火系統的組成

  泡沫滅火系統主要由泡沫消防泵、泡沫液儲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泡沫產生裝置、控制閥門及管道組成等。其工作原理是:通過泡沫比例混合器(裝置)將泡沫液與水按比例混合成泡沫混合液,再經泡沫產生裝置生成泡沫,施加到著火對象上實施滅火。

  儲罐區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分為哪幾類?簡述各系統的特點。

  儲罐區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按泡沫噴射形式不同,分為液上噴射系統、液下噴射系統和半液下噴射系統。

  (1)液上噴射系統

  液上噴射系統是指將泡沫產生裝置產生的泡沫在導流裝置的作用下,從燃燒液體上方施加到燃燒液體表面實現滅火的系統。液上噴射系統是目前國內采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形式,適用于各類非水溶性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和水溶性甲、乙、丙類液體的固定頂或內浮頂儲罐。

  (2)液下噴射系統

  液下噴射系統是指將高背壓泡沫產生器產生的泡沫通過泡沫噴射管從燃燒液體液面下輸送到儲罐內,泡沫在初始動能和浮力的作用下浮到燃燒液面實施滅火的系統。由于泡沫是從液面下施加到儲罐內,高背壓泡沫產生器產生的泡沫需要控制在2~4倍。液下噴射系統適用于非水溶性液體固定頂儲罐,不適用于水溶性液體和其它對普通泡沫有破壞作用的甲、乙、丙類液體固定頂儲罐,這是因為泡沫注入該類液體后,由于該類液體分子的脫水作用而使泡沫遭到破壞,無法浮升到液面實施滅火。液下噴射系統也不適用于外浮頂和內浮頂儲罐,因為浮頂會阻礙泡沫的正常分布。

  (3)半液下噴射系統

  半液下噴射系統是將一輕質軟帶卷存于液下噴射管上的軟管筒內,當使用時,在泡沫壓力和浮力的作用下軟管漂浮到燃液表面使泡沫從燃液表面上施放出來實現滅火。半液下噴射系統適用于甲、乙、丙類可燃液體固定頂儲罐。由于浮頂會阻礙泡沫的正常分布,使之難以到達預定的著火處。因此,半液下噴射系統也不適用于外浮頂和內浮頂儲罐。

  八、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

  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

  1、制定應急預案的程序是指其制定的方法和步驟。一般來說,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明確范圍,明確重點部位。

  (2)調查研究,收集資料。

  (3)科學計算,確定人員力量和器材裝備。

  (4)確定滅火救援應急行動意圖。

  (5)嚴格審核,不斷充實完善。

  2、應急預案的基本內容應包括單位的基本情況、應急組織機構、火情預想、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滅火和應急疏散計劃圖、注意事項等。

  3、應急預案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

  (2)完善準備。

  (3)鍛煉隊伍。

  (四)磨合機制。

  (五)科普宣教。

  4、應急預案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

  (4)統籌規劃,厲行節約。

  九、消防控制設備的監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備的消防設備需要具備下列監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設置的消防設備能夠監控并顯示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并能夠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相應信息。

  2、根據建筑(單位)規模及其火災危險性特點,消防控制室內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電子資料,存儲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夠及時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據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災危險性特點和消防安全監控需要,設置2個及2個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實現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消防安全監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能夠對系統內共用消防設備進行控制,顯示其狀態信息,并能夠顯示各個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具備對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統、設備的控制功能。

  5、各個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設備。

  十、確定火災場景的方法

  確定火災場景可采用下述方法: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故障分析、如果-怎么辦分析、相關統計數據、工程核查表、危害指數、危害和操作性研究、初步危害分析、故障樹分析、事件樹分析、原因后果分析和可靠性分析等。

  事件樹是風險級別評定程序中常用的一個方法,不過風險級別評定過程常常可以進行簡化。在這種情形下,風險級別評定不需要事件樹就能進行。然而,在不能使用簡化方式的時候需要采用事件樹的方法,根據構成火災場景單一的事件的發生概率,得到該火災場景的發生概率。

  1、事件樹

  事件樹的構建代表與火災場景相關的從著火到結束的時間事件順序。事件樹的構建始于初始的事件,例如對于所有消防安全系統的特征及所有居住者而言,與初始狀態相結合的初始事件是起火。接著構建分叉和添加分支來反映每個可能發生的事件。此過程不斷反復直到表現出所有可能的初始狀態。每個分叉是基于可能事件的發生來構建的。貫穿此樹的路徑代表研究的火災場景。

  事件樹表現為火災特征、系統及特征的狀態、人員的響應、火災最終結果和影響后果的其他方面的變化。與建筑系統和特征相關的事件實例包括:

  ①火災引燃的第二個物件;

  ②火災被門或其他障礙物阻隔;

  ③質量下降或性能降低的系統或特征;

  ④窗戶上的玻璃破裂。

  事故樹是類似事件樹的邏輯樹,不過在每個分支上是一個條件或狀況,而不是按時間發展的事件。場景是貫穿這混合樹的一條單一的路徑。

  2、發生的概率

  采用獲得的數據和推薦的工程評價方法估算每個事件發生的概率。對于有些分支,初始火災的特征是主導因素,火災事故數據是獲得合適概率的數據源。

  通過沿著路徑直到場景的所有概率相乘來評估每個場景相關的概率。

  3、火災后果的考慮

  采用獲得的可靠數據和推薦的工程評價方法來估計每個場景的后果。后果應以適當的方式(如人員死傷或預期的火災損失費用)來體現。此估計可以考慮隨時間改變的影響。

  當估算因火災導致人員死傷的后果時,應保證使用的數據是與研究中的場景相關的。有關人員行為取決于環境的性質。

  4、風險評定

  按風險順序評定程序,風險可通過后果的概率和場景的發生概率相乘進行估算。

  5、最終的選擇

  對于每一個消防安全目標,應選用風險級別最高的火災場景進行定量分析。所選的場景應該代表主要的累加風險,即所有場景的風險總和。

  ①應考慮一個火災場景對風險的重大影響,否則可能忽略一個特殊的消防安全系統或特殊的設計;

  ②在此階段,由于一個場景產生的結果導致設計所需采用的費用相當高,而不考慮它對風險的重大影響是不恰當的。應該在詳細的分析之后,來決定是否接受這個導致成本過高的特殊火災場景的風險。

  十一、消防安全評估方法與技術的重點

  根據評估對象的不同,火災風險評估可分為以下四類:

  1、以某個區域為研究對象,評估城市或某個區域的火災風險,建立該區域的火災分布,為城市配置合理的公共消防力量、為指揮者確定滅火救援出動方案提供基礎,進而為城市和區域的綜合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2、以單體建筑物為研究對象,通過建立火災模型、煙氣擴散模型、人員反應和消防系統模型,評估建筑物內部的生命和財產風險,為建筑物的消防設計提供依據;

  3、以企業為研究對象,通過定性分析和定量計算,預測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使建設方、使用方和消防管理部門能夠較為準確地認識其消防安全風險,進而有針對性的提出消防對策,降低火災風險,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4、以大型公共活動為對象,針對建筑本身、臨時活動場所、活動項目等可能存在的火災風險進行分析,通過合適的方法和手段將火災危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十二、火災場景確定的原則

  火災場景的確定應根據最不利的原則確定,選擇火災風險較大的火災場景作為設定火災場景。如火災發生在疏散出口附近并令該疏散出口不可利用、自動滅火系統或排煙系統由于某種原因而失效等。火災風險較大的火災場景一般為最有可能發生,但火災危害不一定最大;或者火災危害大,但發生的可能性較小的火災場景。

  火災場景須能描述火災引燃、增長和受控火災的特征以及煙氣和火勢蔓延的可能途徑、設置在建筑室內外的所有滅火設施的作用、每一個火災場景的可能后果。

  1、在設計火災時,應分析和確定建筑物的以下基本情況

  ①建筑物內的可燃物;

  ②建筑的結構、布局;

  ③建筑物的自救能力與外部救援力量。

  2、在進行建筑物內可燃物的分析時應著重分析以下因素

  ①潛在的引火源;

  ②可燃物的種類及其燃燒性能;

  ③可燃物的分布情況;

  ④可燃物的火災荷載密度。

  3、在分析建筑的結構布局時應著重考慮以下因素

  ①起火房間的外形尺寸和內部空間情況;

  ②起火房間的通風口形狀及分布、開啟狀態;

  ③房間與相鄰房間、相鄰樓層及疏散通道的相互關系;

  ④房間的圍護結構構件和材料的燃燒性能、力學性能、隔熱性能、毒性性能及發煙性能。

  4、分析和確定建筑物在發生火災時的自救能力與外部救援力量時應著重考慮以下因素

  ①建筑物的消防供水情況和建筑物室內外的消火栓滅火系統;

  ②建筑內部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其他自動滅火系統(包括各種氣體滅火系統、干粉滅火系統等)的類型與設置場所;

  ③火災報警系統的類型與設置場所;

  ④消防隊的技術裝備、到達火場的時間和滅火控火能力;

  ⑤煙氣控制系統的設置情況。

  5、在確定火災發展模型時,應至少考慮下列參數

  ①初始可燃物對相鄰可燃物的引燃特征值和蔓延過程;

  ②多個可燃物同時燃燒時熱釋放速率的疊加關系;

  ③火災的發展時間和火災達到轟燃所需時間;

  ④滅火系統和消防隊對火災發展的控制能力;

  ⑤通風情況對火災發展的影響因子;

  ⑥煙氣控制系統對火災發展蔓延的影響因子;

  ⑦火災發展對建筑構件的熱作用。

  十三、火災場景設計

  設計火災是對某一特定火災場景的工程描述,可以用一些參數如熱釋放速率、火災增長速率、物質分解物、物質分解率等或者其他與火災有關的可以計量或計算的參數來表現其特征。

  1、火災危險源辨識

  設計火災場景,首先應進行火災危險源的辨識。分析建筑物里可能面臨的火災風險主要來自哪些方面。分析可燃物的種類,火災荷載的密度,可燃物的燃燒特征等。火災危險源識別是開展火災場景設計的基礎環節,只有充分、全面地把握建筑物所面臨的火災風險的來源,才能完整、準確地對各類火災風險進行分析、評判,進行采取針對性的消防設計措施,確保將火災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

  2、火災增長

  火災在點燃后熱釋放速率將不斷增加,熱釋放速率增加的快慢與可燃物的性質、數量、擺放方式、通風條件等有關。原則上,在設計火災增長曲線時可采用以下幾種方法:①可燃物實際的燃燒實驗數據;②類似可燃物實際的燃燒實驗數據;③根據類似的可燃物燃燒實驗數據推導出的預測算法;④基于物質的燃燒特性的計算方法;⑤火災蔓延與發展數學模型。在性能化設計中,如果能夠。

  十四、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公安部關于修改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19號)經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于2012年7月17日發布,并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該規章共7章49條。

  1、適用范圍

  119號令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筑的建設活動。

  2、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提供圖紙審查、安全評估、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并對出具的審查、評估、檢驗、檢測意見負責。

  3、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

  119號令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明確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范圍,規定具有規定情形的人員密集場所和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對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依法辦理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4、專家評審制度

  對具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等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組織專家評審。對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同意的特殊消防設計文件,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作為消防設計審核的依據。

  5、執法聯動機制

  對建設、施工、設計、工程監理單位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函告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執法聯動機制。

  十五、消防水源的檢查

  消防水源是向水滅火設施、車載或手抬等移動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等提供消防用水的給水設施或天然水源。消防水源是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系統滅火的基本保證。

  消防給水系統的水源應無污染、無腐蝕、無懸浮物,水的pH值應為6.0-9.0。給水水源的水質不應堵塞消火栓、報警閥、噴頭等消防設施,影響其運行。通常,消防給水系統的水質基本上要達到生活水質的要求消防水源的水量應充足、可靠。系統的持續作用時間是由火災延續時間確定的。

  具體可用作消防水源的有:市政給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消防水箱和其他幾類水源。消防水源的選擇要應因地制宜,考查系統安裝所在地具備及適合什么樣的水源條件,選擇符合要求的水源,條件如下:

  1、市政給水管網作為消防水源的條件

  1.市政給水管網可以連續供水;

  2.市政給水管網布置成環狀管網;

  3.市政給水廠至少有兩條輸水干管向市政給水管網輸水;

  4.有不同市政給水干管上不少于兩條引入管向消防給水系統供水。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余引入管應仍能保證全部消防用水量。

  若達不到以上描述的市政兩路消防供水條件時,則應視為一路消防供水。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作為消防水源的條件

  1.消防水池有足夠的有效容積。只有在能可靠補水的情況下(兩路進水),才可減去持續滅火時間內的補水容積。

  2.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井)。

  3.在與生活或其他用水合用時,消防水池應有確保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術措施。

  4.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還應采取相應的防凍措施。

  5.取水設施有相應保護設施。

  3、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條件

  1.利用江河湖海水庫等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時,其設計枯水流量保證率宜為90%~97%。看是否有條件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懸浮物等物質堵塞消防設施的技術措施。

  2.天然水源要應當具備在枯水位也能確保消防車、固定和移動消防水泵取水的技術條件;若要求消防車能夠到達取水口,則還需要考慮能夠設置消防車道和消防車回車場或回車道的條件。

  3.利用井水作為消防水源時,水井不應少于兩眼,且當每眼井的深井泵均采用一級供電負荷時,才可視為兩路消防供水;若不滿足,則視為一路消防供水。

  4、其他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條件

  其他水源可以是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等,一般只宜作為備用消防水源使用。但當以上所列的水源必須作為消防水源時,應有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滿足消防給水系統所需的水量和水質的技術措施。

  十六、給水管網的檢查

  給水管網的主要作用是傳輸消防用水。管道系統由管子、管件、配件、閥門以及相關設備共同組成,它們通過一定的連接方式連接起來,形成一套封閉的流體傳輸系統。

  管道的連接形式與管道的材質、系統工作壓力、溫度、介質的理化特性、敷設方式等條件相適應。

  給水管網包括室外管網和室內管網,包括消火栓給水管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泡沫滅火系統的給水管道、室內的水噴霧滅火系統管道等。

  1、給水管材

  目前消防給水管一般有鋼管、涂塑鋼管、鍍鋅管等材料產品,管網的選擇需要按照規范要求及實際情況來選取合適的材料。管道元件和材料在使用前按國家現行標準和設計文件的規定核對其材質、規格、型號、數量和標識,并進行外觀質量和幾何尺寸檢查驗收,其結果符合設計文件和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

  管材、管件的應進行現場外觀檢查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無裂紋、縮孔、夾渣、折疊和重皮;

  2.螺紋密封面應完整、無損傷、無毛刺;

  3.鍍鋅鋼管內外表面的鍍鋅層不得有脫落、銹蝕等現象;

  4.非金屬密封墊片應質地柔韌、無老化變質或分層現象,表面無折損、皺紋等缺陷;

  5.法蘭密封面應完整光潔,沒有毛刺及徑向溝槽;螺紋法蘭的螺紋完整、無損傷;

  6.管材的壁厚符合要求(有相關的質量保證文件)。

  2、管網支、吊架及防晃支架

  管網支吊架是各種不同型式的支架和吊架的總稱。按照支吊架的功能和型式可分為:固定支架;滑動支架;導向支架;彈簧支吊架;吊架等。

  制作完成的管道支、吊架要求:

  1.管道支架、吊架型式、材質、結構尺寸、加工精度及焊接質量等符合設計文件或有關施工驗收規范的要求;

  2.管道支、吊架材料除設計文件另有規定外,一般采用Q235普通碳素鋼型材制作;

  3.管道支、吊架的切邊均勻無毛刺,焊縫均勻完整、外觀成形良好、沒有欠焊、漏焊、裂紋和絞內等缺陷;

  4.管道支、吊架上面的孔洞?用電鉆加工,不得用氧乙炔割孔;

  5.管道支、吊架上管卡、吊桿等部件的螺紋光潔整齊,無斷絲和毛刺等缺陷;

  6.管道支、吊架成品后作防腐處理,防腐涂層完整、厚度均勻;當設計文件無規定時;除銹后涂防銹漆一道;

  7.管卡宜用鍍鋅成型件,當無成型件時可用國鋼或扁鋼制作,其內圓弧部分應與管子外徑相符。

  3、通用閥門的檢查

  閥門是控制消防系統管道內水的流動方向、流量及壓力的,是具有可動機構的機械,是消防給水系統中不可缺少的部件。按照閥門在系統中的用途,可將閥門分為截斷閥、止回閥、安全閥、減壓閥等。閥門的選用,應當根據閥門的用途、介質的性質、最大工作壓力、最高工作溫度,以及介質的流量或管道的公稱通徑來選擇。

  1.所選用閥門的型號、規格、壓力、流量符合設計要求;

  2.所選用閥門及其附件配備齊全,沒有加工缺陷和機械性損傷;

  3.對減壓閥、泄壓閥等重要閥門在現場要逐個進行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并符現行國家標準《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規范》GB50253中有關規定。

  十七、維護管理各環節工作要求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各個環節的工作均關系到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正常發揮作用,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要根據各個環節工作特點,組織實施維護管理。

  1、值班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根據建筑或者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值班制度。在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電功能的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等重要設備用房,合理安排符合從業資格條件的專業人員對消防設施實施值守、監控,負責消防設施操作控制,確保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操作技術規程,及時、準確的操作建筑消防設施。

  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預案演練時,要將消防設施操作內容納入其中,并對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糾正、處理。

  2、巡查

  巡查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直觀屬性的檢查。根據國家標準《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的規定,消防設施巡查內容主要包括消防設施設置場所(防護區域)的環境狀況、消防設施及其組件、材料等外觀以及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消防水源狀況及固定滅火設施滅火劑儲存量等。

  1.巡查要求

  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巡查:

  (1)明確各類消防設施的巡查頻次、內容和部位。

  (2)巡查時,準確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

  (3)巡查發現故障或者存在問題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故障處置,消除存在問題。

  2.巡查頻次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頻次組織巡查:

  (1)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每2h組織1次綜合巡查。期間,將部分或者全部消防設施巡查納入綜合巡查內容,并保證每日至少對全部建筑消防設施巡查一遍。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至少對消防設施巡查1次。

  (3)其他社會單位每周至少對消防設施巡查1次。

  (4)舉辦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單位根據活動現場實際需要確定巡查頻次。

  3、檢測

  根據《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的規定,消防設施檢測主要是對國家標準規定的各類消防設施的功能性要求進行的檢查、測試。

  1.檢測頻次

  消防設施每年至少檢測1次。重大節日或者重大活動,根據活動要求安排消防設施檢測。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以及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自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的每年年底,將年度檢測記錄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2.檢查對象

  檢測對象包括全部系統設備、組件等。消防設施檢測按照竣工驗收技術檢測方法和要求組織實施,并符合《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503的要求。檢測過程中,如實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的相關內容。

  4、維修

  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的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相關人員按照規定填寫《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向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對相關人員上報的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要立即通知維修人員或者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維保單位進行維修。

  維修期間,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要采取確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相應功能試驗,檢查確認,并將檢查確認合格的消防設施,恢復至正常工作狀態,維修情況在《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中全面、準確記錄。

  5、保養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根據建筑規模、消防設施使用周期等,制定消防設施保養計劃,載明消防設施的名稱、保養內容和周期;儲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者與有關消防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維修保養供應。

  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維護保養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填寫《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記錄表》,并進行相應功能試驗。

  6、檔案建立與管理

  消防設施檔案是建筑消防設施施工質量、維護管理的歷史記錄,具有延續性和可追溯性,是消防設施施工調試、操作使用、維護管理等狀況的真實記錄。

  1.檔案內容

  建筑消防設施檔案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1)消防設施基本情況。主要包括消防設施的驗收意見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等原始技術資料。

  (2)消防設施動態管理情況。主要包括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檢測記錄、故障維修記錄以及維護保養計劃表、維護保養記錄、自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基本情況檔案及培訓記錄等。

  2.保存期限

  消防設施施工安裝、竣工驗收以及驗收技術檢測等原始技術資料長期保存;《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和《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的存檔時間不少于1年;《建筑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記錄表》的存檔時間不少于5年。

  十八、水噴霧滅火系統安裝前檢查

  水噴霧滅火系統施工安裝前,按照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需要對系統組件、管件、閥門及其附件、材料進行現場檢查(檢驗),不合格的組件、管件、設備、材料不得使用。水霧噴頭、雨淋閥組等必須采用經國家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檢測,并符合現行的有關國家標準的產品。

  一、管材、管件、通用閥門及其附件的檢查內容、要求及方法與其他水系統相同,這里不再復述。

  二、其他主要部件檢查內容及方法

  (一)噴頭外觀檢查。

  1.商標、型號、制造廠及生產日期等標志齊全;噴頭的型號、規格等符合設計要求;

  2.噴頭外觀無加工缺陷和機械損傷;

  3.噴頭螺紋密封面應無傷痕、毛刺、缺絲或斷絲現象。

  (二)閥門及其附件的檢查內容及方法

  1.閥門的商標、型號、規格等標志應齊全,閥門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2.閥門及其附件應配備齊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機械損傷。

  3.報警閥除應有商標、型號、規格等標志外,尚應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標志。

  4.報警閥和控制閥的閥瓣及操作機構應動作靈活、無卡澀現象,閥體內應清潔、無異物堵塞。

  5.水力警鈴的鈴錘應轉動靈活、無阻滯現象和傳動軸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滲漏水現象。

  6.報警閥應進行滲漏試驗。試驗壓力應為額定工作壓力的2倍,保壓時間不應小于5min。閥瓣處應無滲漏。

  十九、供配電系統設置

  為確保消防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以及消防用電設備運行的可靠性,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配電系統應作為獨立系統進行設置。當建筑物內設有變電所時,要在變電所處開始自成系統,當建筑物為低壓進線時,要在進線處開始自成系統。

  1、配電裝置檢查

  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裝置,應設置在建筑物的電源進線處或配變電所處,應急電源配電裝置要與主電源配電裝置分開設置;如果由于地域所限,無法分開設置而需要并列布置時,其分界處要設置防火隔斷。

  2、啟動裝置檢查

  在普通民用建筑中,采用自備發電機組作為應急電源的現象十分普遍。當消防用電負荷為一級時,應設置自動啟動裝置,并在主電源斷電后30s內供電;當消防負荷為二級且采用自動啟動方式有困難時,可采用手動啟動裝置。

  3、自動切換功能檢查

  二十、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構成

  隨著時代的進步,在經濟、科技迅猛發展的同時,出現了許多大型展覽館、科技館、博物館、購物中心等公共建筑。這些場所具有功能復雜、人員密集、疏散困難、火災負荷大等特點。當建筑物內部發生火災時,容易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所以消防應急照明系統和疏散指示系統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消防安全設施,是保障建筑物內人員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的傷亡和降低財產的損失。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按控制方式可分為非集中控制型系統和集中控制型系統,按應急電源的實現方式可分為自帶電源型系統和集中電源型系統。

  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及排煙風機等消防用電設備的兩個供電回路,應在最末一級配電箱處進行自動切換。消防設備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變頻調速器作為控制裝置。

  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及排煙風機等消防用電設備,各防火分區的其他消防用電設備應由消防電源中的雙電源或雙回線路電源供電,末端配電箱要設置雙電源自動切換裝置,并將配電箱安裝在所在防火分區內,再由末端配電箱配出引至相應的消防設備。對于作用相同、性質相同且容量較小的消防設備,可視為一組設備,并采用一個分支回路進行供電。每個分支回路所供的設備不要超過5臺,總設計容量不要超過1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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