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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試《卷一》備考習題
在復習司法考試時,我們一要腳踏實地,二要持之以恒,只有做到了這兩點,我們才有可能成功拿下司法考試。以下是百分網小編整理的2017司法考試《卷一》備考習題,歡迎學習!
一、填空題
1、法學的研究對象是 (法律現象) 。
2、法律實踐中最能體現邏輯學知識的運用是 (法律推理) 。
3、從認識論的角度對法學體系所作的劃分中,法理學屬于 (理論 法學)。
4、對于馬克思主義法學來說,其基本的研究方法大致可分三類,即 (階級分析方法 、價值分析方法 和 實證分析方法) 。
5、純粹法學的代表人物 (凱爾森 )主張將價值因素完全排除出法學。
6、從法學研究所運用的不同方法出發,西方形成了 (自然法學 、 分析法學 和 社會法學 )三大法學流派。
7、法學方法論:法學方法論就是由各種法學研究方法所組成的方法體系以及對這一方法體系的理論說明。
8、西方法學起始于 (古希臘) 。
9、中世紀后期出現的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主要以復興羅馬法為中心任務。出現了以解釋羅馬法文獻的文字、語言、邏輯為主的 (注釋) 法學派。
10、 分析 法學派的出現標志著作為獨立學科的法學的出現。
11、中國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法律思想)為核心的文化系統。
12、公元652年的(《唐律疏義》)是中國乃至世界歷史上最系統、保存最完整的注釋法學著作。
13、法的要素包括 (法律規則)、 (法律原則) 和 (法律概念)三種基本成分。
14、法律規則有著嚴密的邏輯結構,包括 (假定)、 (處理) 和 (法律后果) 三種因素。
15、法律后果分為 (肯定性后果) 和(否定性后果) 兩種形式。
16、狹義的法律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制定頒布。
17、行政法規是 (國務院) 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一種規范性文件。
18、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省會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適用于本轄區內的規范性文件稱為 (地方性法規) 。
19、規范性法律文件系統化的方法主要有 (法律匯編) 、 (法律編纂) 和 (法律清理) 。
20、我國法的對象效力范圍采用的是(結合主義) 原則。
21、法律體系的基本組成要素是 (法律部門) 。
22、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為 (調整的社會關系) 和 (調整方法) 。
23、法是以 (權利和義務) 為機制調整人的行為和社會關系的。
24、****的實體內容大致包括 (生存權利)、(人身人格權利) 、 (政治權利和自由) 、和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 三類。
25、從法的一般原理看,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 (主體) 、 (過錯) 、 (違法行為) 、(損害事實) 和 (因果關系) 。
二、名詞解釋
1、法的要素:法的要素是指組成法律系統所不可缺少的各種基本因素或元素。
2、法律規則:法律規則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確賦予一種事實狀態以法律意義的一般性規定。
3、法律原則:法律原則是可以作為眾多法律規則之基礎或本源的綜合性、穩定性的原理和準則。
4、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的要素之一,指的是在法律上對各種事實進行概括,抽象出它們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權威性范疇。
5、權利規則:權利規則又稱授權性規則,是規定人們可以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則。
6、義務規則:義務規則是規定人們必須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則。
7、強行性規則:強行性規則是指所規定的權利、義務具有絕對肯定形式,不允許當事人之間的相互協議或任何一方的任意予以變更的法律規則。
8、法的淵源:法的淵源,也稱“法源”、或“法律淵源”,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義的法的外在表現形式,因此也叫法的形式。
9、程序法:程序法是指以保證權利和義務得以實施或職權和職責得以履行的有關程序為主的法律。
10、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則僅指由國家制定和頒布的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包括法的效力層次、效力范圍(人、空間、時間等)等等。
11、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又稱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頒布后,對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為是否適用的問題,如果適用,則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則不具有溯及力。
12、法律體系:法律體系,法學中有時也稱“法的體系”,是指由一國現行的全部法律規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一個呈體系化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
13、法系:法系是指由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在歷史上所形成的具有相同法的結構和法的表現形式(法的淵源)的一種法的類型。
14、法律部門:法律部門是指根據一定的標準和原則,按照法律調整社會關系的不同領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劃分的同類法律規范的總和。它是法律體系的基本組成要素。
15、權利:權利是規定或隱含在法律規范中、實現于法律關系中的主體以相對自由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
16、義務:義務是設定或隱含在法律規范中、實現于法律關系中的、主體以相對受動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保障權利主體獲得利益的一種約束手段。
17、法定權利:法定權利是通過實在法律明確規定或通過立法綱領、法律原則加以宣布的、以規范與觀念形態存在的權利。又稱作“客觀權利”。
18、****:****是屬人的或關于人的權利,即人作為人應當享有的、不可非法無理剝奪或轉讓的權利。
19、法律行為:在一般的法學理論中,法律行為是指一切有法律意義和屬性的行為。
20、單方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指依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由一方當事人主動作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
21、雙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指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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