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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考試刑法必須掌握的8個新增考點
1、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虛報注冊資本罪、虛假出資罪、抽逃出資罪)的規定,只適用于依法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公司。
3、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成立詐騙罪。
4、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購買的,屬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
5、實施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犯罪既遂:(1)在海關監管現場被查獲的;(2)以虛假申報方式,申報行為實施完畢的;(3)以保稅貨物或者特定減稅、免稅進口的貨物、物品為對象,在境內銷售的,或者申請核銷行為實施完畢的。
6、在的貨物、物品中藏匿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武器、、假幣、文物、貴重金屬、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第一百五十二條(淫穢物品)、第三百四十七條(有毒物品)、第三百五十條(制毒物品)規定的貨物、物品,構成犯罪的,以實際的貨物、物品定罪處罰;構成數罪的,實行數罪并罰。
7、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準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后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8、如下四種行為,都應認定為非法經營罪:(1)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2)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3)以提供給他人生產、銷售藥品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藥用要求的非藥品原料、輔料,情節嚴重的;(4)以提供給他人開設賭場為目的,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銷售具有退幣、退分、退鋼珠等賭博功能的電子游戲設施設備或者其專用軟件,情節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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