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試技巧匯總
第一技巧——閱讀
閱讀是備考的初級階段,貫穿備考行為的始終。一個考生要把握一門部門法的知識體系,只有通過閱讀輔導用書才可以做到,閱讀是最基本的掌握法學知識的方法,考生備考時都是由閱讀開始的,而且每個考生大致都把書讀了一遍,有的甚至讀了幾遍,閱讀一定要注意幾點:第一,疏理完善好部門法知識體系。第二,讀出部門法的知識點,也就是讀出重點、難點、考點。第三,把書讀薄,如果第二遍閱讀的閱讀量只是第一次的五分之一,這樣的考生屬于會閱讀的,也是把書讀薄了。第四,閱讀另外的一個作用是幫助考生理解知識點,只有在理解基礎上的閱讀或者閱讀中理解了相關的知識點、樹立了法學知識體系,才達到了閱讀的目的。第五,理解性的閱讀給記憶打下了很好的基礎,記憶的基礎是閱讀和理解。無論是閱讀、理解、記憶都是為應試能力提高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實際上人的一生就是閱讀的一生,就考生備考而言,也是一次對人生的閱讀,是從法律角度俯視和鳥瞰自己生存的社會和自己在社會當中的位置。
第二技巧——記憶
記憶是備考的中級階段,備考中、后期要格外強調。要想通過司法考試,不記憶肯定是不行的,關于記憶的方法很多,年輕的考生更多的是在閱讀過程中就已經記憶了大部分內容,因為現代科學已經證明人的視覺是有思維能力的,即所謂的視覺思維,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一目十行、過目不忘,在備考的中后期,年輕考生在記憶方面下功夫似乎比較少,但效果遠遠好于大齡考生。大齡考生更多的是在理解基礎上記憶,答題時印象變得比較模糊、似是而非。我建議凡是有志于通過今年司法考試的大齡考生,要抽出大量的時間進行記憶,記憶是建立在閱讀和理解基礎上,閱讀與記憶二者在備考中后階段更要強化準確的記憶,因為許多簡單的題目都是依靠準確記憶的重點、難點、考點等知識點才能準確做出來,如果大齡考生在這部分記憶性題目上丟了分數,很難在卷面上得到彌補,記憶知識點是閱讀與應試能力提高的中間環節,是核心的銜接環節。沒有準確、充分、有效的記憶知識點,應試能力一般是無提高可言的,就是所謂的“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第三技巧——真題演練
真題演練是備考的高級階段,應試能力決定考生命運。我之所以提倡做歷年真題,首先,目前沒有任何習題集的水準能夠接近歷年真題,有的相去甚遠。做這樣的練習題對應試能力提高沒有作用,當然也有例外,去年做過的考試吧的模擬題質量頗高,題目難度基本一致,甚至超過了司法考試題目的難度,另外還有老師進行講解和分析,效果頗佳。
其次,歷年真題題目難易程度搭配非常合理,符合司法考試的題目難易規律?忌陂_始閱讀輔導書時就可以把容易的題目加以練習。在備考中期做歷年真題當中不容易的、偏難的題目,以使自己的備考符合司法考試試卷水準的要求。
再有,目前參與到司法考試培訓的老師都不是司法考試出題的老師,老師的輔導會和今年的試題有一定脫節,這也就是我在以前文章中所提到的“博弈”,命題人目前出題給考生的感覺都是筆走偏鋒、側出旁門,而司法考試培訓老師多年形成了自己輔導的模式,不是很容易跟的上司法考試應試所要求的變化,目前能達到司法考試應試狀態講解的為數不多。法律教育網網校的老師們結合歷年真題講解考試所涉及的知識點,細致、全面、深入淺出的講解讓我較為輕松地建立了知識體系,令我受益匪淺!
法律知識的綜合運用的落腳點在歷年試題的訓練。有一定自學能力或學習能力的考生一般來講基本可以把閱讀、記憶、歷年真題演練結合好,問題比較多的情況是大部分考生過分的依賴閱讀,比較有代表的是完整的、樂此不疲的一個部門法、一個部門法的閱讀,更有甚者輔導書讀了幾遍。當然,這樣做有利于疏理法學知識體系,明確重點、難點、考點,對記憶有一定的幫助,但是對應試能力提高作用不大,而且輔導用書你怎么讀也只是進入到了記憶、理解的層面,不做歷年真題考生很難帶著問題去閱讀。最終整體備考行為形成了頭重腳輕的狀況,每個考生都要記住備考核心的落腳點是應試能力,沒有任何一個考生是靠閱讀而通過司法考試的。目前司法考試要求的水準而言,閱讀后的記憶和歷年真題演練才是最重要的。備考的目的是應試能力的提高,要提高應試能力只有接受記憶和歷年真題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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