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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區別與聯系是什么呢
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區別與聯系是什么呢?為了解答大家的疑問,小編就收集整理了以下的內容,歡迎閱讀!
審計領域包括外部審計與內部審計兩部分,但是它們在企業中的價值體現卻區別很大。
外部審計的業務范圍受到法律和合同的指定,如財務報表審計、內部控制審計、鑒證審計、盡職調查等業務。其使用者是外部的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有關機構。各國因會計準則和稅法的不同,都設有自己的財務會計即CPA資格,像中國的注冊會計師(CICPA)、英國的ACCA,加拿大的CGA等都是CPA認證系列。
內部審計是為機構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內部審計師在企業的財務管理及財務控制中起著“保健醫生”與“企業警察”的作用,肩負著評價與改進內部控制系統,監控與報告企業財務活動,評估企業整體與部門業績。它采取系統化、規范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進行評價,提高它們的效率,從而幫助實現機構的目標。
近年來,內部審計外包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企業外包內部審計業務后,內部審計會被外部審計(主要是社會審計,下同)替代嗎?我們的回答是否定的。因為外包后的內部審計僅僅是改變了內部審計的主體,它在許多方面和外部審計仍然存在著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是審計的內容和目的不同
內部審計的內容主要是依據企業經營戰略目標、單位內部的定額、計劃指標及內部管理制度等,檢查企業各項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經濟活動取得的經濟效益等,提出各項改善措施,評價企業內部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等。內部審計的種類,包括財務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經營業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等。而外部審計則是依據《獨立審計準則》,主要審查企業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等方面,對被審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并未較多觸及經濟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等方面。因此,內部審計在深度和廣度方面要比外部審計要求高。
二是審計的服務對象不同
內部審計人員在處理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問題中,充當企業管理當局的參謀和助手,并幫助各級管理人員有效地履行他們的職責,其主要的、直接的服務對象就是包括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在內的組織內部的各級管理人員。通常,外部審計人員是受托對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進行年度審計,其服務對象是與企業利益相關的社會各界,包括股東、銀行、債權人、政府和潛在的投資者等。當然,這不排除他們的意見被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采用的情況,但這是次要的,不是其主要的使命和目的。
三是審計作用的范圍不同
內部審計所發揮的作用一般僅局限于組織內部,只有當正確的審計結論和建議被采納并及時采取改進行動時,才會產生具有建設性的實際效果。內部審計人員對生產經營管理所持的觀點和看法一般不向外界透露,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而外部審計人員對財務會計報表所表述的審計意見和結論要公布于眾,客觀上起到了社會公正的作用,其作用的覆蓋面比內部審計要廣闊的多。
四是與內部控制的關系程度不同
外部審計人員的興趣主要集中在內部會計控制,以及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有實質性影響的相關控制,而內部審計人員則對整個內部控制系統,包括內部會計控制都給予了極大的關注。而且,兩者的出發點不同,外部審計人員之所以關心內部控制,是因為它們影響其設計的審計程序性質和進行實質性測試的范圍,這與他們對財務會計報表發表獨立意見相比是次要的。內部審計人員關心內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檢查和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并針對控制的缺陷提出強化控制的意見和措施。
五是審計的范圍和時間不同
內部審計的范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它既可以借助于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又可以依據非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內部審計通常對單位組織內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時間安排比較靈活。而外部審計通常是定期審計,每年對被審單位的會計報表審計一次,其審計范圍主要局限于財務會計領域及其相關的內部控制系統,重點在于那些對財務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有實質性影響的重大事項,它只能依賴正式的記錄和文件。所以,內部審計在審計的對象范圍上比外部審計要廣泛,在審計時間上也更為靈活。
六是審計程序不同
內部審計的工作程序通常按照部門或經營地點來設計,會計記錄和報表的審查只是其工作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集中在內部控制系統和工作質量的檢查和評價上;而外部審計的程序一般針對財務會計報表所列項目來設計,絕大部分時間花費在核實和驗證報表各項目的余額是否真實、準確、可靠,以及確認所采用的會計原則和政策是否公允。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內部審計有外部審計許多無法比擬之處,因此它不會被外部審計所替代。同時,由于存在上述差別,所以外部審計機構在承接內部審計業務時,應對承擔內部審計任務的外部審計人員定期進行適當的培訓,使之同時具備內部審計人員應有的素質,具體培訓方式可以采用講座、案例討論以及課程學習等多種方式。否則,優秀的外部審計人員也難以完全勝任內部審計工作。外部審計人員在受托從事企業內部審計服務時,不能完全按照從事外部審計服務的范圍、程序和方法進行,必須認真研究內部審計工作的特點和要求,這樣才能提供高質量的內部審計服務。
拓展知識:事務所審計基本流程
一、接受業務委托
在接受業務委托時主要考慮兩個層面的內容,一是該客戶是否誠信,二是事務所自身是否具備執行業務的能力、時間和資源等。
二、計劃審計工作
計劃審計工作不是一個孤立的活動,它是一個持續不斷修正的過程,貫穿于審計活動的始終。事務所通過初步業務活動,確定總體的審計策略。審計策略包括審計的范圍、報告目標與時間安排、審計方向及審計資源。
根據總體的審計策略,制定具體的審計計劃。在執行具體審計計劃的過程中,核心思想就是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項目組評估出來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可以看做是項目組的主攻方向,所有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與工作范圍都與評估的風險有關。
三、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注冊會計師必須實施風險識別和評估程序。這其中包括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內外部、宏觀及微觀)、考慮財務報表層次和認定層次需要關注的內容等。
四、應對重大錯報風險
在財務報表層次中,項目組成員應當保持職業懷疑。在遇到自己不太了解的行業時,要向更有經驗或者具備特殊技能的專家請教。
認定層次中,需要審計人員實行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實質性程序還包括與一些具體認定有關的細節測試和實質性分析程序。
五、編制出具審計報告
注冊會計師在完成進一步審計程序后,根據所獲取的審計證據,合理運用職業判斷,形成適當的審計意見。完成審計工作具體是指,評價審計中的重大發現與錯報以及復核審計工作底稿和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