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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小學消防安全知識網絡競賽試題「簡答題」
1992年,公安部發出通知,將每年的11月9日定為“119消防宣傳日”,為增強廣大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以下是百分網小編搜索整理的關于2016中小學消防安全知識網絡競賽試題【簡答題】,供參考練習,歡迎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1、消防工作方針、原則上什么?
答:消防工件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2、《消防法》第五條的內容?
答: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3、《消防法》第十四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 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 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 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應當依照前款有關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做好住宅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4、《消防法》第十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未經核準的,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變更。
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5、《規定》第十二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成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
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6、《規定》第四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法人單位的法人代表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7、《規定》第五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8、《規定》第十五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規定》第十八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10、《規定》第十九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11、《規定》第二十一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1) 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 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 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12、《規定》第二十五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放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即使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即使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13、《規定》第二十八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14、《規定》第二十九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對滅火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15、《規定》第三十一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 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使用的;
(4) 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16、《規定》第三十二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改正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17、《規定》第三十三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負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18、《規定》第三十四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的政府報告。
19、《規定》第三十六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20、《規定》第四十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21、《規定》第四十一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22、《規定》第四十二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3) 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4) 消防安全制度;
(5)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6) 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 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8) 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9)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3、《規定》第四十三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2) 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3) 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4)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5) 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6)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7)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8) 火災情況記錄;
(9)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2)、(3)、(4)、(5)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6)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7)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24、《規定》第四十五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25、《規定》第二十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易爆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26、《規定》第二十七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27、《規定》第三十五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28、《規定》第七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 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 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
安全出口暢通;
(6) 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 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施工。
29、《規定》第二十三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30、《規定》第二十六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 防火巡查情況;
(11) 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2)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31《規定》第三十八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 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 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的第3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32、《條例》第二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應當突出保護單位內人員的人身安全,單位不得以經濟效益、財產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視人身安全。
33、《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的只要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
單位應當根據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設置治安保衛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治安保衛人員。
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設置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并將治安保衛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情況報主管公安機關備案。
34、《條例》第七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要求是:
(1) 有適應單位具體情況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設施;
(2) 單位范圍內的治安保衛情況有人檢查,重要部位得到重點保護,治安隱患及時得到排查;
(3) 單位范圍內的治安隱患和問題及時得到處理,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時得到處置。
35、《條例》第八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 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2) 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等場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3) 現金、票據、印鑒、有價證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儲存、運輸的安全管理制度;
(4) 單位內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 治安防范教育培訓制度;
(6) 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告制度;
(7) 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8) 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傳染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性菌種、毒種以及武器炸藥的單位,還應當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9) 其他有關的治安保衛制度。
單位制度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相抵觸。
36、《條例》第十一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機構、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 開展治安防范宣傳教育,并落實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2) 根據需要,檢查進入本單位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
(3) 在單位范圍內進行治安防范巡邏的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治安隱患整改記錄;
(4) 維護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制止發生在本單位的違法行為,對難以制止的違法行為以及發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應當立即報警,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處置工作;
(5) 督促落實單位內部治安防范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37、《條例》第十四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當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制定單位內部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并定期演練。
38、《條例》第十九條的內容是什么?
答: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存在治安隱患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并處警告;單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傷害、公私財產損失,或者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建議有關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刑事責任。
39、《條例》第十五條內容是什么?
答: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應在公安機關指導下制定單位內部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并定期演練。
40、靜電放電引起著火的條件?
答:靜電電暈放電和火花放電都可能引起著火。但引起著火的必要條件是:
(1) 必須有可燃物和助燃物或爆炸性混合物;
(2) 必須具備電暈和火花放電的條件;
(3) 電暈或火花放電的能量必須等于或大于可燃物的最小點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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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煙頭容易引起火災嗎?
答:煙頭的溫度較高,其表面溫度為200----300攝氏度,中心溫度可達700---800攝氏度。多數可燃物質的燃點低于煙頭的表面溫度,如紙張燃點為130攝氏度、麻絨燃點為150攝氏度、布匹燃點為200℃、蠟燭燃點為190攝氏度、漆布燃點為165℃、賽璐珞燃點為100℃、松節油燃點為53攝氏度、樟腦燃點為70攝氏度、橡膠燃點為120攝氏度、黃磷燃點為34攝氏度、麥草燃點為200℃。所以一量將煙頭扔在燃點低于煙頭
表面溫度的可燃物上,就極易引起火災事故。
42、電飯煲可用來燒水嗎?
答:不可以,在電飯煲底部有一溫控開關,當煮飯時升溫到103-104攝氏度能自動切斷電源并進行保溫,而不會發生事故。燒水時因水溫不會超過100攝氏度,底部溫控開關不能動作,這樣直到把水燒干,然后燒熔鋁鍋,以致引起火災。
43、如遇油鍋著火,可用水撲救嗎?
答:不可以,因為油的比重小于水,且不溶于水。如果油鍋起火,用水撲救,會造成鍋內的油外溢或外濺,致使火災面積擴大,造成更為嚴重的損失。油鍋起火后,將鍋蓋緊緊蓋上,能阻止新鮮空氣進入鍋內,使燃燒缺少助燃物而自動熄滅。
44、遇到火災時能乘坐電梯嗎?
答:不能,電梯井直通大樓各層,煙霧、高溫、熱氣容易涌入,在高溫的作用下,電梯有可能因失控或因變形而不能運行。煙霧、熱氣流則可能危及人的生命。
45、居家逃生計劃應怎么做?
答:(1)應先熟悉所住樓層的各逃生路線,并隨時做好迅速撤離的準備。
(2)平日應與家人預先模擬火災一旦發生時,應尋找什么途徑逃生,以及到約定會合地點。
(3)應熟悉所住樓層內的消防設備及其使用方法。
46、在廚房中應如何注意消防安全?
答:(1)烹飪時應著短袖,避免煙火延燒衣物。
(2)烹飪食物時,勿任意離開,離開前將爐火關閉。
(3)不要讓小孩進入廚房玩耍。
47、為了自身安全,進入陌生場所應該先了解什么?
答:(1)避難逃生路線。
(2)樓梯位置,安全門是否關閉,是否上鎖。
(3)查看消防栓、緩降機、救助袋等各項滅火、避難器具體位置。
48、烹飪時油鍋起火應如何處置?
答:(1)不可以用水來滅火;(2)可用滅火器滅火;(3)可蓋上鍋蓋后再用濕手巾覆蓋,阻絕空氣來滅
火;(4)迅速關閉煤氣開關和閥門。
49、發生火災時應注意的事項?
答:(1)切忌慌亂,判斷火勢來源,采取與火源相反方向逃生。(2)切勿使用電梯逃生。(3)切勿返入屋內取回貴重物品。(4)夜間發生火災時,硬先叫醒熟睡的人,不要只顧自己逃生,并且盡量大聲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
50、烹飪時油鍋起火應如何處置?
答:(1)不可以用水來滅火;(2)可用滅火器滅火;(3)可蓋上鍋蓋后再用濕手巾覆蓋,阻絕空氣來滅火;(4)迅速關閉煤氣開關和閥門。
51、逃生中如何避免火、煙之危害?
答:(1)以濕手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勢,以減少吸入濃煙;(2)到無濃煙的地方,將透明塑料袋充滿空氣套住頭,以避免吸入有毒煙霧或氣體;
(3)若逃生途中經過火焰區,應先弄濕衣物或以濕棉被、毛毯裹住身體,迅速通過以免身體著火;(4)煙霧彌漫中,一般離地面三十公分仍有空氣可以利用,可采取低姿勢逃生,爬行時將手心、手肘、膝蓋緊靠地面,并延墻壁邊緣逃生,以免搞錯方向;(5)火場逃生過程中,要一路關閉所有你背后的門,它能減低火和濃煙的蔓延速度。
52、當衣服著火時如何處置?
答:最好脫下或就地臥倒,用手覆蓋住臉部并翻滾壓熄火焰,或跳入就近的水池,將火熄滅。
53、發生火災時被困在室內如何待救?
答:(1)到安全及易獲救處待救(如靠近大馬路之窗口附近,或與入口較近之房間等);(2)設法告知外面的人(用電話、手機通知119你受困的位置,或直接以衣物、燈光示于窗口呼叫);(3)防止煙流串進來。
54、使用煤氣鋼瓶應注意什么?
答:(1)鋼瓶要注有檢驗期限,并附有檢驗合格標。
(2)鋼瓶要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動。
(3)放置于通風良好且避免日曬場所。
(4)不可將鋼瓶放倒使用。
(5)鋼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55、、對發射機房的防火要求是什么?
答:(1)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的發射機房和配電室,應用不燃燒體隔墻分隔,連通的門應使用防火門,機房內要求通風良好,不準存放其他可燃品;
(2)電源電纜和信號傳輸電纜,均應敷設在不燃燒體修筑的管溝內,穿過防火分隔物的空隙部位,應用不燃燒材料填實;(3)發射機房內如設置冷凝器,應設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獨立房間里,其周圍不得堆放可燃物品;(4)機房和其它技術用房嚴禁存放易燃物品,擦拭機器使用的酒精、汽油、香蕉水和丙酮等易燃液體,使用時采取安全措施,并不得在機房內存放;(5)為防止室外饋線和場地開關出現的火花或其他火源引燃地面雜草,應及時清除周圍雜草和易燃物;(6)機房周圍地面,要做到3---5米寬的水泥地面或防火隔墻,技術區內不得放火燒荒,避免引起火災。
56、煤氣煙火呈現紅色火焰狀是什么現象?有何危險性?應如何處理?
答:煤氣火焰正常呈淡藍色,如發現呈紅色,即表示不完全燃燒現象。會產生一氧化碳中毒之危險,應立即請專業人員檢修、調整爐具。
57、你如何知道煤氣外泄嗎?
答:(1)嗅覺——家用煤氣中摻有臭劑,漏出時會有異味。
(2)視覺——煤氣外泄,會造成空氣中形成霧狀白煙。
(3)聽覺——會有“嘶嘶”的聲音。
(4)觸覺——手接近外泄的漏洞,會有涼涼的感覺。
58、一氧化碳中毒有哪些癥狀?
答:(1)頭痛、頭暈、惡心、嘔吐。
(2)強烈虛脫感、呼吸及脈搏加速、意識模糊,身體無法自主移動。
(3)臉色潮紅、意識喪失、呼吸停止、痙攣,導致心跳停止而死亡。
59、什么是安全疏散設施?
答:一般來講,建筑物的安全疏散設施有疏散樓梯和樓梯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廣播及輔助救生設施等。對超高層建筑還需要設置避難層和直升飛機停機坪等。
60、常用燈具的防火措施?
答:(一)燈具的開關、插座和照明器具靠近可燃物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
(二)白熾燈、鹵鎢燈、熒光高壓汞燈、鎮流器等不應直接設置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構件上。可燃物品庫房不應設置鹵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地下人防工程內潮濕場所應采用防潮型燈具;柴油發電機房的油庫、蓄電池等房間應采用密閉型燈具。人防工程內燈具的安裝方式宜采用吊式(鏈、線等),不應用粘結方式固定燈具。
(1) 白熾燈、高壓汞燈與可燃物、可燃結構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00毫米,鹵鎢燈與可燃物之間的距離則應大于500毫米。燈泡的正下方,不宜堆放可燃物品。
(2) 燈泡距地面高度一般不應低于2米。如必須低于此高度時,應采用必要的防護措施。可能會遇到碰撞的場所,燈泡應有金屬或其他網罩防護。嚴禁用紙、布或其他可燃物遮擋燈具。
61、熔斷器的保險絲被熔斷后應怎樣處理?
答:應先檢查保險絲被熔斷的原因,處理完以后再更換保險絲。
62、為什么保險絲不能用銅、鐵絲代替?
答:因為銅、鐵絲的熔點比保險絲的熔點高,在電流突然增大時,不能即刻熔斷,起不到切斷電流的'保險作用,會使電氣設備因短路或過載而起火。
63、電視機的防火措施?
答:(1)連續收看時間不宜過長。時間越長,電視機的工作溫度越高。一般連續收看4---5小時后應關機休息一會兒,待溫度降低后再打開。特別是氣溫高的季節更應如此;(2)選擇適當的安放位置,確保良好的通風。最好不要為了防止灰塵而把電視機封裝在一木箱內;(3)防止液體進入機內,不要使電視機受潮,長期不用時要每隔一段時間使用幾小時,以驅散機內潮氣;(4)室外天線和共用天線要裝設避雷器,并應有良好的接地。雷雨天最好不用室外天線;(5)要注意電源開關,看完電視后勿忘記切斷電源。
64、電冰箱的防火措施?
答:電冰箱的壓縮機和冷凝器表面溫度較高,一般在50度以上,甚至達到100度以上,如此高的溫度在散熱不良的情況,易引起可燃物的燃燒。所以,為防止火災必須保證電冰箱后部干燥通風,切勿在電冰箱后面堆放可燃物;防止電冰箱電源線與壓縮機、冷凝器接觸,以防止電源絕緣層老化,引起漏電,導致火災。另外,電冰箱的溫度控制器處于電冰箱里邊,其開關在工作時會產生火花,故電冰箱不能存放像乙醚那樣的易揮發易燃液體,以防止發生可燃氣體爆燃。再者,不能用水沖洗電冰箱,防止溫控開關進水受潮,產生漏電打火,從而引起內膽及保溫的塑料燃燒。
65、洗衣機的防火措施?
答:洗衣機的火災原因主要是濕度的影響和電機的過載。水或洗滌劑溶液溢出或起泡外溢,使洗衣機電氣系統及設備絕緣性能降低,引起短路或擊穿。此外若洗衣機一次投入衣物過多,或波輪被繩、帶、發卡等小物件卡住,都會使電機過載,甚至造成“悶車”,進而導致線圈過熱而發生短路起火,故使用時要特別注
意。
66、電、氣焊操作有什么火災危險性?
答:(1)有大量的火星飛濺和熔渣;(2)焊、切時的電弧、火焰溫度高,輻射強;(3)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發生器有爆炸危險;(4)電焊機接觸不良,電阻熱高或下班時未斷電,極易引起火災;(5)焊接盛裝過易燃、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時,違反操作規程,能引起爆炸;(6)焊接的熔渣或火花落在下面或附近的易燃物或裹在工作服、手套,能引燃起火;
(7)在不能動火的地方,如生產、使用、儲存易燃物品的地方進行焊接。
67、為什么電爐易引起火災?如何防止?
答:小型移動式電爐有開啟式、半封閉式和封閉式三種,尤其是開啟式電爐,其電熱絲暴露在外面,使用時能見明火,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由于小型電爐移動性比較大,有時放在木桌下使用,靠近可燃物,又無隔熱措施,易烤著可燃物;或因使用時突然停電,使用者沒有拔掉插頭就離開了,來電后往往引起火災。因此,在允許使用小型電爐的場所,應有固定的放置地點,并用磚或石棉板等隔熱材料襯墊。電爐應有專用插座或單獨線路供電,不應與其他用電器具共用一個插座。使用時突然停電,應立即拔下插頭,以防發生事故。
68、撲救電氣火災用什么滅火器效果好,為什么?
答:用1211或ABC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效果好,因為這三種滅火器的滅火藥劑絕緣性能好,不會發生觸電傷人事故。
69、使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時,在按動鴨嘴式開關前,為什么要先握住膠管?
答:防止按動鴨嘴式開關后,膠管在壓力作用于下,上下左右擺動,不能有效地將干粉射向火點。
70、為什么要保護好火災現場?
答:為了便于調查發生火災的原因,提取起火原因的物證。
71、滅火器應如何維護保養?
答:應放在保護物的附近和通風干燥及取用方便的地方。干粉滅火器每半年檢查一次。每年檢修一次。
72、干粉滅火劑主要適用于撲救哪些物質的火災?
答:主要適用于撲救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和電氣火災,以及輕金屬和堿金屬火災。
73、二氧化碳滅火劑主要適用于撲救哪些物質的火災?
答:主要適用于撲救電器、精密儀器、貴重生產設備、圖書檔案火災以及一些不可用水撲救物質的火災。
74、什么叫熱傳導?傳熱導能否引起火災?
答:熱量通過直接接觸的物體,從溫度較高部位傳遞到溫度較低部位的過程叫傳導。熱傳導能引起火災。
75、火災是如何分類的?
答:(1)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固體物質往往具有有機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余燼。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等。
(2)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
(3)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等引起的火災。
(4)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76、液化氣瓶為什么不能靠近爐火取暖氣?
答:液化氣瓶一旦受熱,液化氣體就會迅速膨脹,將瓶漲破,引起氣瓶爆炸。
77、怎樣檢查液化氣瓶和灶具漏氣?
答:用肥皂水檢查試漏,嚴禁用明火試漏。
78、汽車行使途中油路發生故障能否往汽化器直接供油行使?為什么?
答:不能往汽化器中直接供油,因為直接供油可以造成汽油與空氣混合比例失調等問題,引起汽化器回火(俗稱放炮),噴出火焰引起油路著火。
79、一般避雷裝置由哪些部件組成?
答:由三個部位組成: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
80、為什么桶裝易燃易爆液體不能在烈日下爆曬?
答:因為易燃液體閃點低,蒸發速度快,在烈日下爆曬會使桶內易燃液體蒸汽壓力增大,液體膨脹,造成鐵桶破裂。
81、雷擊為什么會引起火災?
答:雷擊時,有幾十到上千安培強大電流通過雷通道,并迅速轉化成大量熱能,溫度可達上千攝氏度,一般的可燃物碰到它就會迅速著火。除直接雷擊外,感應雷也會引起火災。一種是靜電感應,其積聚電壓可
達幾萬伏,放電時產生的電火花,能引起易燃易爆物品燃燒爆炸;一種是電磁感應,它產生的大電流會使金屬物迅速發熱,在接觸電阻大的部位,可產生火花,能引起可燃物起火。雷擊時還會產生幾萬到幾十萬伏的沖擊電壓,使電器設備絕緣損壞,引起短路起火。
82、爆炸危險場所的哪些電氣設備應防爆?
答:變壓器、電機、照明燈具、電器和儀表、配電裝置、通信電器、電線敷設等。
83、為什么不易用塑料桶罐裝汽油?
答:塑料的電阻率較高,很容易產生和積聚靜電,由于塑料桶是絕緣體,所以靜電不能泄漏,桶內的汽油又帶有桶體極性相反的高電位靜電,當金屬或人體接近桶口時,靜電會發生火花放電,引起汽油蒸氣燃燒。
84、氣體火災有哪些特點?
答:發展速度快、面積大、溫度高、破壞力強、易造成人員傷亡、易發生復爆。
85、保養汽車時,有哪幾種情況能引起火災?
答:用汽油(或稀料)刷洗汽缸體如不斷電,會形成線路短路打火,引著汽油氣體起火;刷洗時,毛刷鐵箍與氣缸體磨擦打火引起火災;使用220伏工作燈照明,由于燈泡表面熱或不慎碰碎燈泡,引起汽油氣體起火,用汽油清洗零件時,因碰撞打出火花;吸煙或其他明火引起汽油氣體起火;汽箱未經清洗即焊接,引起油箱爆炸起火。
86、使用氧氣瓶有什么安全要求?
答:(1)嚴禁氧氣瓶與各種油類接觸;
(2)遠離高溫熱源,夏天防止陽光直射;
(3)在貯存、運輸使用時,工作人員要佩帶安全帽。輕裝輕卸,避免撞擊。
87、室外消火栓有哪幾種類型?
答:室外消火栓是指設置在建筑物外消防給水管網的一種供水設備。它的作用是向消防車供水或直接接出火帶、水槍進行滅火。按設置條件分為地上式消火栓和地下式消火栓;按壓力分為低壓消火栓和高壓消火栓。
88、吸煙在哪些情況下容易引起火災?
答:躺在床上或沙發上吸煙,特別是醉酒或過度疲勞后,隨手亂放點著的香煙;邊吸煙邊工作;隨手丟煙頭、火柴梗;在維修、清洗汽車或機件時吸煙;在嚴禁煙火的地方吸煙。
89、為什么汽油、液化氣等易燃液體、殘液不能倒進下水道?
答:因為汽油等比水輕,浮在水面上易隨污水漂流,在天氣熱時,易揮發在污水溝上形成蒸氣層,遇到煙頭等明火會引起燃燒,后果嚴重。
90、進行電氣焊有什么防火要求?
答:(1)焊接作業點要在安全地點,由專業人員操作。
(2)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應用蒸氣吹干凈后,再進行操作。
(3)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4)在建筑工地內焊接,焊機等應放在安全地點。焊接點下面應設接火盤。
(5)禁火區內動火需經有關部門檢查批準,領取動火證后才可操作。
(6)操作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危險性較大的要有專人現場監護。
91、電氣設備引起火災的原因有幾種?
答:(1)短路;(2)過負荷;(3)接觸電阻熱;(4)電火花和電弧;(5)電熱工具表面熱;(6)過電壓。
92、電氣線路過負荷為什么能起火?
答:電流通過時產生的熱量與電流平方成正比,電器設備過負荷會造成電流增大而發熱量也會隨之大大增加,使電器設備溫度升高,燒毀絕緣層引起火災。
93、電線接頭松動有什么危害?
答:電線接頭松動會造成接觸電阻過大。電阻越大電流通過時的發熱量就越大,溫度升高,使電線絕緣層燒壞。
94、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有多大?
答:避雷針的保護范圍為45度角。
95、使用干粉滅火器應注意什么?
答:(1)存放于干燥處。(2)使用時站在上風向。(3)使用前要檢查噴嘴是否暢通。
96、1211是什么型的滅火器?它的主要優點和作用是什么?
答:1211是鹵代烷型滅火器。具有滅火效率高,不留痕跡,絕緣性能好,腐蝕性小,不易變質等優點。滅火時,與火接觸后受熱產生溴離子,與火中產生的氫游離基化合,使燃燒連鎖反應迅速中止,將火撲滅。同時還起冷卻和窒息作用。
97、用水救火應注意什么?
答:(1)不能撲救帶電火災。
(2)不能撲救遇水起化學反應的物質。
(3)不能撲救油類火災。
(4)不能撲救赤紅的金屬。
(5)不宜撲救精密儀器、貴重文物檔案火災。
98、滅火有哪幾種方法?
答:冷卻法、隔離法、窒息法、抑制法。
99、發生火災事故三不放過是什么?
答:(1)原因查不清不放過。
(2)沒有接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改進措施不放過。
100、造成短路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1)電線年久失修,絕緣層老化或受損脫落。
(2)電源過電壓擊穿絕緣層。
(3)由于金屬等導電物件或鳥、鼠、蛇等小動物跨接在輸電裸線的兩廂之間
(4)電線因機械強度不夠而斷落,接觸大地或落碰在另一相線上。
(5)電線與金屬等硬物長期摩擦使絕緣層破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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