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掛靠風險如何規避
隨著項目經理向建造師過渡最后期限的臨近,建造師掛靠的現象也日漸其盛。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二級建造師掛靠風險如何規避,一起來看看吧!
二級建造師掛靠風險有哪些
風險一:安全風險。
這是風險中最大的風險之一,一旦引發安全事故,其后果不堪設想。因為現在工程實行的是項目經理終身制,如果本人根本就不在現場,那么有可能稀里糊涂的就給別人背了黑鍋。不是危言聳聽,的確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有的最終是妻離子散,償還終身。此其一,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風險二:證書風險。
現在雖然注冊辦法沒有出臺(建設部已于2007年4月10日公布了《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記者),但一般注冊制度應是兩至三年年檢一次,如果一旦出現違規現象,例如建設主管部門檢查項目經理不在現場,那么就有可能影響年檢的通過。而且國家明令一證只得在一家單位注冊執業。
風險三:違約風險。
由于與企業簽訂的掛靠協議本身是違反政府部門的規定的,因此應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此則企業出現任何違約行為(如不按協議約定支付掛靠費用,不按協議的范圍或超出協議的范圍使用證書)時,建造師的約定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保護。建造師作為個人本屬弱勢的一方,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是一項很值得深思的問題。
二級建造師掛靠風險如何規避
1、掛證不掛章:
一般而言,持證人(尤其是全國注冊證書)只愿掛證,不愿掛章,章由持證人保管。
2、費用全報銷:
異地掛靠者,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由用證單位全額報銷。
3、多證合一:
持證人擁有多本證書者,需掛靠于同一單位(國家規定),若除了欲掛靠到外單位的證書外還有其它證書掛在別處,需將以往注冊的'證書的辦理注銷或退工后方可掛靠。
4、不參與投標:
持證人需要掛靠本人證書時,一般證書僅用于企業升級資質或保級,不用于招投標或掛項目,不參與審圖等工作,如確實需要,則費用另算。
5、社保另算:
除證書掛靠費用外,根據當地人事部門政策,企業有可能需要為持證人繳納社保等費用,此費用不計在證書掛靠費之內,切記。
6、注冊期簽約:
多數一級證書(如一級建造師)及設計類證書(如建筑師、結構師)掛證者掛靠協議簽訂時間一般為一個注冊周期(如2年或3年),費用分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見證付款:
持證人與用證單位達成意向約見后,一般而言,用證單位見到證書原件后須支付訂金給持證人,建委驗收后支付掛證費用(一般為一年的掛證費用)的剩余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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