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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設工程法規考點:關于訴訟時效制度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其間內,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保護其權利時,法律規定消滅其勝訴權的制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一起看看吧!
(一) 超過訴訟時效其間的法律后果
1、 勝訴權消滅
什么是勝訴權:
勝訴權就是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權利;
勝訴權的存在,可以使得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得到保護。
超過了訴訟時效其間,法律消滅了當事人的勝訴權,這就意味著當事人的民事權利已經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了。
2、 實體權利不消滅:超過訴訟時效其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債務人履行義務后,不得要求返還。
(二) 訴訟時效期間的種類(必考)
1、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通常為2年
2、 短期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有:
①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② 延時或拒付租金的;
③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④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
3、 特殊訴訟時效:由特別法規定訴訟時效
例:涉外合同期間為4年;
海上運輸向承運人要求的賠償請求權,時效其間為1年。
4、 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限: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PS:訴訟時效期間的算法: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訴訟時效只與請求(債權)有關,與支配權、形成權、抗辯權無關。
(三) 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必考)
1、 訴訟時效中止:(暫停的意思)(客觀)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這是中止的前提),因①不可抗力或者②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2、 訴訟時效中斷:(歸零:從零起算的意思)(主觀)
①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而中斷:
于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重新計算,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序的,應以執行程序完畢之時重新計算。
② 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斷:
書面通知的,以通知到達相對人時重新開始;
口頭通知的,以相對人了解通知內容時重新開始。
③ 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同上
PS:
請求的相對人包括:義務人、義務代理人、主債務的保證人;
同意的相對人包括:權利人、權利人的代理人。
相關習題:
1、甲施工單位在擔任一項工程的總承包期間,遭遇多起法律糾紛。則以下糾紛中適用2年訴訟時效的是( D )。
A、 甲向乙供應商租賃10噸鋼管,租金未付;(延付租金的,1年)
B、 丙分包商堆放在甲料場中的材料因失火而損毀(寄存財務受損,1年)
C、 丁工人在甲工地上不慎從腳手架上跌落(若受傷則按身體傷害,1年)
D、 甲在丙分包商結算工程款時,由于出納疏忽,多支付了8000元。(屬于不當得利,屬于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2、(本節經典例題,請弄明白)2002年5月8日,王某騎車回家經過一個工地,掉入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當時未予注意,5月29日去醫院檢查才發現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出院找到建設項目的發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賠償。二單位相互推委。次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訴,突遭臺風襲擊,中途返回。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B )。
A、 本案訴訟時效于己2003年5月29日屆滿;
B、 本案訴訟時效于己2003年6月10日屆滿;
C、 王某6月11日的行為適用訴訟時效中止;
D、 王某6月11日的行為適用訴訟時效中斷;
解題:
1、 王某是為身體受到損害要求賠償,故適用短期訴訟時效其間,為1年;
2、 起算時間從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故起算日為:2002年5月29日;
3、 所以本案的訴訟時效于己2003年5月29日屆滿;
4、 但是,6月10日當事人提出要求,故此時訴訟時效中端,從6月10日考試重新起算,故訴訟時效于2003年6月10日屆滿;
5、 次日,王某去法院起訴,突遭臺風,屬于不可抗力,但是適用這條必須是在訴訟時效其間的最后6個月內,故本條不適用。
總結:答案為B。
3、2005年5月3日,某施工現場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導致了一名工人骨折。由于在勞動合同中有這樣的一條約定:“如果工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由工人責任自負,施工單位不予賠償”,所以,在十五個月的療養其間里,該工人沒有向施工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則下面說法正確的是( D )。
A、 由于有合同約定,任何時候該工人都無權要求賠償。
B、 由于合同無效,該工人依然可以獲得賠償。
C、 由于療養其間時效中止,該工人依然可以獲得賠償。
D、 由于已經過了訴訟時效,該工人已經喪失了勝訴權,無法通過起訴途徑獲得賠償。
解題(僅供參考):
A答案:合同為無效合同,此說法明顯錯誤;
B答案:合同約定無效,不構成可以獲得賠償的必要條件;
C答案:中止的條件是,最后6個月內,不可抗力和其它障礙,療養不構成不可抗力和障礙,行動不便可以用代理等方式提起起訴;此外,時間上也已經過了最后6個月。 所以選D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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