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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注冊指南
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注冊人員,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英國。那么你知道該如何報考注冊?本文是小編精心編輯的二級建造師注冊指南,希望能幫助到你!
二級建造師注冊指南
初始注冊
注冊周期 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 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
初始注冊條件:
(一)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
變更注冊
注冊周期 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 初始注冊期滿
變更注冊條件: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建造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后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延續注冊
注冊周期 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 初始注冊期滿
延續注冊條件:
注冊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
增項注冊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 增加專業考試合格后
增項注冊條件:
注冊建造師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應當按照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專業增項注冊,并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
不予注冊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不予注冊條件: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
(三)未達到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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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銷注冊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注銷注冊條件:
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一、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
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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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注冊
組織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撤銷注冊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機關依據職權或者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可以撤銷注冊建造師的注冊:
(一)注冊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四)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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