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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考點混凝土基礎施工技術
混凝土是指由膠凝材料將骨料膠結成整體的工程復合材料的統稱。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一建考點之混凝土基礎施工技術,歡迎參考!
【考點精講】
一、混凝土基礎的主要形式有條形基礎、獨立基礎、筏形基礎和箱形基礎等。高層建筑筏形基礎和箱形基礎長度超過40m時,宜設置貫通的后澆施工縫(后澆帶),后澆帶寬不宜小于80cm,在后澆施工縫處,鋼筋必須貫通。
二、鋼筋工程綁扎后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質量技術負責人進行驗收。
1.受力鋼筋的接頭宜設置在受力較小處。在同一根縱向受力鋼筋上不宜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接頭。接頭末端至鋼筋彎起點的距離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10倍;
2.若采用綁扎搭接接頭,則接頭相鄰縱向受力鋼筋的綁扎接頭宜相互錯開。鋼筋綁扎接頭連接區段的長度為1.3倍搭接長度。凡搭接接頭中點位于該區段的搭接接頭均屬同一連接區段。位于同一區段內的受拉鋼筋搭接接頭面積百分率不宜大于25%.
3.當受拉鋼筋的直徑d>25mm及受壓鋼筋的直徑d>28mm時,不宜采用綁扎接頭,宜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接頭。
三、模板工程
(1)模板及其支撐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
(2)模板拆除原則:后支先拆、先支后拆,具體應按施工方案執行。
四、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攪拌:攪拌混凝土前,宜將攪拌筒充分潤滑;嚴格計量、控制水灰比和坍落度;冬期拌制混凝土應優先采用加熱水的方法。
2.單獨臺階式基礎澆筑:臺階式基礎施工,可按臺階分層一次澆筑完畢(預制柱的高杯口基礎的高臺部分應另行分層),不允許留設施工縫。每層混凝土要一次澆筑,順序是先邊角后中間,務必使砂漿充滿模板;
3.條形基礎澆筑:根據基礎深度宜分段分層連續澆筑混凝土,一般不留施工縫。各段層間應相互銜接,每段間澆筑長度控制在2~3m,做到逐段逐層呈階梯形向前推進;
4.設備基礎澆筑:一般應分層澆筑,并保證上下層之間不留施工縫,每層混凝土的厚度為200~300mm.每層澆筑順序應從低處開始,沿長邊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澆筑,也可采取中間向兩端或兩端向中間澆筑的順序。
【經典例題】
1.具有模板整體性好、抗震性強、無拼縫等優點的模板是()。
A.大模板
B.組合鋼模板
C.木模板
D.壓型鋼板模板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模板工程。大模板優點是模板整體性好、抗震性墻、無拼縫等。
2.適宜用于外形復雜或異形截面的混凝土構件及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工程的常見模板是()。
A.組合鋼模板
B.木模板
C.滑升大鋼模
D.爬升鋼模板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模板工程。木模板的優點是較適用于外形復雜或異形混凝土構件及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工程;缺點是制作量大,木材資源浪費大等。木模板體系的導熱系數最小,適用于冬期施工的混凝土。
3.高層建筑筏形基礎和箱型基礎長度超過()時,宜設置貫通的后澆帶。
A.30m
B.40m
C.50m
D.60m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混凝土工程。基礎長度超過40m時,宜設置貫通的后澆帶。
一建高頻考點
高頻考點一:分包工程的范圍
1.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發包單位。
2.總承包單位承包工程后,依法只能是分包部分工程,而且是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如果是施工總承包,其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高頻考點二:分包工程的條件與認可
1.總承包單位進行分包,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的認可。認可的方式;在總承包合同中規定分包的內容。
2.在總承包合同中沒有規定分包內容的,應當事先征得建設單位的同意。
3.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
4.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高頻考點三:轉包、違法分包和掛靠行為的界定
【一】轉包
1.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將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獨立 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個人施工的;
2.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3.專業作業承包人承包的范圍是承包單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專業作業承包人計取的是除上繳給承包單位“管理費”之外的全部工程價款的;
4.承包單位通過采取合作、聯營、個人承包等形式或名義,直接或變相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
5.專業工程的發包單位不是該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的,但建設單位依約作為發包單位的除外。
【二】掛靠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掛靠:
1.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資質承攬工程的;
2.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相互借用資質承攬工程的,包括資質等級低的借用資質等級高的,資質等級高的借用資質等級低的,相同資質等級相互借用的。
【三】違法分包
1.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給個人的;
2.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單位的;
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施工總承包合同范圍內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鋼結構工程除外;
4.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
5.專業作業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
6.專業作業承包人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主要周轉材料費用的。
高頻考點四:勞動爭議的解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一】調解
1.主體:用人單位內部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性質:非必要程序,形成的調解協議無強制執行力
【二】仲裁
1.主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用人單位所在地)
2.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三】訴訟
1.必須先勞動仲裁后訴訟
2.自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提出訴訟
3.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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