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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考試是否會被取消
近日,一則關于“取消注冊建筑師和建造師的注冊制度改為登記制度”的消息,引發網上熱議,幾乎所有一建、二建的考生都在討論建造師考試是否會被取消?考取證書的還能否繼續注冊?掛靠是否受到影響?弄的大家現在人心惶惶、無心復習。那么,究竟真相是怎樣的呢?一建、二建考試是否會受到影響呢?下面請跟隨小編的分析,去得出真正屬于自己的答案。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 建市[2014]159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后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我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了《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標準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設部印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2001]82號)同時廢止。 2013年9月5日河南政府的網站發布了一條《河南省人*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經嚴格審核論證,政府決定減少85項省級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45項行政審批項目,下放管理層級15項行政審批項目,通過合并減少25項行政審批項目。另外,取消部分內容的行政審批項目18項,下放部分內容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9項。 2015年全面取消一級、二級建造師審批事項,建造師以后不能掛靠了,不值錢了。
《河南省人*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文件發布的時間:2013年9月5日。
該文件早在2013年9月份就發布了,當時也引起了小范圍討論,但遠沒有現在這樣引人注目。如今,舊事被重提,顯然是有心人把時效性強的政府文件和惡意解讀不加區分地放在了一起,標題黨,試圖混淆視聽。既然2013年河南就取消審批二建了,那2014年河南省二建情況是怎樣的呢?真相是,住建廳依然在審批二建,只不過換了個地方公示:河南省工程建設信息網,且查閱河南住建廳官方網,行政審批項目里,二級建造師注冊赫然在列:河南政府門戶網站。真相就是這么赤裸裸。
中央編制辦公室政策法規司司長王龍江昨日再次強調,“明年5月前,所有的非行政許可事項都將被消滅,不再開后門,不再保留灰色地帶”。 上述信息是在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2014年年會上透露的。為期兩天的會議將圍繞優化政府組織結構,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如何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等展開研究。
建造師屬于行政許可審批,還是非行政的呢?
建造師是屬于行政許可審批的。立即取消,那就不可能了。而至于“自我革命”?目前還沒有接到建造師要自己革命的官方文件。請看以下截圖:
文中一開頭就提到G院取消全部【非行政許可事項】,但一注一建執業資格認定是【行政許可】,且有《建筑法》提供法律依據(還能上升到法律層次,整個精氣神就不一樣了):
就算取消這7項,也看不出對注冊制度有何影響。 |
2014年8月12日國務院發布文件《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本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中,關系投資創業創新就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約30項,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約10項,涉及企業資質的約5項。取消的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涉及國際商務、質量、稅務、資產評估、土地登記、礦業權評估、品牌管理等多個專業領域。同時,國務院決定取消各地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不包含建造師。
其實,從目前的文件顯示,除了放權【非行政許可】,G院也在對部分【行政許可】進行放權: 通讀這份文件,也沒有找到任何涉及取消一注一建的信息。 其實,被取消的是這些:
如果看了下面這份官方解讀,反而能得出,不會取消注冊制度。
建筑師建造師的注冊制度,有法律依據,有法規規定,且該職業跟公民財產安全關系重大,注冊制度也便于管理,所以實在無法得出“取消”的結論。 即便是“修訂有關法律”,也得等著開人大會,簽主席令,不是G院什么提案都沒有,說改就改的。 另外,取消相關職業資格證的目的是“降低就業創業門檻”。且不說建筑行業跟公民財產安全關系重大,單說現在的門檻,也已經很低了,遍地開花到處是野雞公司、掛靠單位,要多少有多少。在我看來,為了“良好的發展環境”,未來準入門檻只有更高才是趨勢。 ================================================================== qq群里,還有一種謠言是這樣說的:
這種謠言,搬出《建筑法》第二節“從業資格”的條文就能打臉:
法律清清楚楚寫明了,對于企業而言,分為不同資質,取得相應資質才能從事相應建筑活動。對于個人而言,分為不同等級,取得相應證書才能從事相應建筑活動。 至于“掛靠拿錢”,這原本就是違法行為。可以加大查處力度,嚴懲掛靠,而非取消注冊制度。 另外,關于“設計院逐步變成設計事務所”這種話,肯定是假消息。如果是真的,那國家隊就是摔昏了頭,竟趕在這當口成立“中國建設科技集團”。要知道,人家還指望借此上市呢。
其實,看起來,未來的趨勢應該是向集團化發展呢。 2013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人數突破100萬,規模直追全國公務員考試。然而就是這樣重量級的考試,出現考題連年泄露的情況。與資格證考試總是管不好相反,主管部門對資格證的適用卻管得很寬。拿一級建造師來說,本來這就是一個水平證,但是主管部門又規定如果建筑企業不湊夠一定數量的一級建造師,就無法取得相應資質,所以實際上又使一級建造師資格證帶有許可性質。建筑企業“租用”一級建造師資格的需求很強,一個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的從業人員,只需“掛靠”在一家建筑企業名下,什么都不用干一年就能收入幾萬。 可見職業資格證是有必要存在的,它是一種市場需求。 如果是市場主導,那么有需求就會有供給,供給匹配需求。在市場主導下,房產中介資格證的存廢自然由需求說了算,沒有需求它就不會存在,不需要政府來下令取消;而建造師資格證不但會存在而且認證一定會很嚴格。 第一步:近期改革,主要內容是從2015年起,全面簡化建造師注冊政府審批流程和全面下放一級建造師的注冊管理權限,即一建注冊由省里管,部里只登公示、公告和登記注冊記錄,目前已在山東、廣東、云南三省試點。 第二步:中長期改革(8至10年),淡化建筑企業資質,強化個人執業資格制度。即對建筑企業,以后只實行許可證制度(類似于民辦學校辦學許可和律師事務所許可),不分等級,由市場確定企業的競爭力;建立全國統一的建設工程執業人員的注冊管理信息平臺,加強對建造師等執業人員的動態管理,讓有能力、講誠信、負責任、履約記錄良好的執業建造師擁有相對獨立的地位,企業需要項目經理,可以自主到建造師管理庫挑選合適人才;有能力的建造師也可以組建類似于律師事務所的項目管理公司去承接項目。同時,通過建立執業保險制度來化解或分擔執業風險,類似于駕駛員人保險制度-出事少的保險費低,出了事保險賠; 從國際慣例來說明建造師是不可能取消的,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美英,行政許可少之又少,但在工程領域,他們仍然有建造師、建筑設計師、測量師、設備師等五項執業資格。 建造師未來無論是考試還是注冊都不會取消,考試只會越來越難,注冊只會越來越規范,大家應該盡早考過,免得以后想考又太難而考不過。 一、先看我們得出的結論,吃個定心丸。 第一, 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和下放對建造師資格制度無影響。 第二, 準入類資格的取消對建造師資格制度無影響。 第三, 指望通過一建、二建證書奔小康的同志,你的選擇依然正確。 接下來,我們就現從政策內容和工程實踐等方面予以深入解讀,望有助于各位考生理解政策走向,打消疑慮,排除干擾,全力備考。
暫時來說一切都是沒有影的事情,主要的原因是目前注冊資產評估師和注冊稅務師由原來的準入類考試調整為了水平類考試,由此大家推測會波及到建造師,但是現在確實沒有任何的消息會有此后果,所以大家都是在“主觀臆斷”。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認為,至少到目前為止,建造師的職業資格制度和注冊制度,沒有實質性的改變,考生該認真復習的,還是得抓緊時間復習! 如今一、二級建造師每年有好幾百萬考生,我國建造行業也在蓬勃發展,急需建造師來支撐,國家不會輕易取消一、二級建造師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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