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駕駛準考證明有效期延長至3年
從2013年1月1日起,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為3年。對老學員而言,其準考證明有效期限是否也能延長?
2012年12月31日后,仍未過期的駕駛技能準考證明,考試系統將對其有效期自動延長1年。不過,如果學員的準考資格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到期,就不能延期。換句話說,凡是在2011年1月1日前獲得駕駛技能準考證明的學員,到2013年1月1日準考證明就將過期,將無法自動延長期限。
對眾多考生關注的駕駛準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的問題,車管部門表示,凡是準考證有效期在2013年1月1日零時后仍有效的,均可延長,也就是說,2011年1月1日后報名的考生,學期都可以延長為三年。
公安部發布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簡稱123號令)將于2013年起實施。2013年1月1日起,駕駛員考試中的科目一(理論考試)將拆分為兩部分,其中文明駕駛考試列入科目三中;而科目二(指小型汽車樁考和9選3考試)從之前的分開考試合并為一次預約,一次考完。
此外,廣州2013年1月8日將推出車管業務便民措施中的網上車管所,屆時一些車管業務可以足不出戶即可辦理。
駕照考試變化解讀
約考限制
新規定為:一是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可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本次考試終止,應重新預約考試。駕駛技能準考證明3年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不得超過5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共有10次考試機會。第5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已考試合格其他科目成績作廢。二是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已通過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三是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不合格,重新預約考試間隔時間由20日縮短為10日。
追責嚴格
交管部門介紹,新規在駕駛人考試責任追究方面更為嚴格。一是完善考試監管機制,建立駕駛人考試業務數據分析核查機制,完善考試能力、考試質量公告制度等社會監督機制。二是明確考試紀律。對為不符合機動車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考試不合格者核發駕駛證,減少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項目、降低評判標準或參與、協助、縱容作弊,收取培訓機構、教練員、考生財物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實行考試責任倒查。對3年以下駕齡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主要以上責任,要倒查車管所考試發證情況責任。對車輛管理所存在嚴重違規辦理駕駛證業務,上級部門可暫停其業務或指派人員接管業務。
期限延長
駕駛證申請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考試合格后,車管所核發《機動車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此前規定準考證明有效期為2年。但有群眾反映因工作忙,學習駕駛時間少,參加考試周期長,2年有效期不能完成全部科目考試。為回應群眾需求,新規定駕駛準考證明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
細則待定
從調整情況看,大中型客貨車的考試項目明顯增加了一定難度,但小型汽車駕駛人的考試項目取消了現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其中,取消了樁考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項目,不用訓練也不用考,這給新學員減輕了一定負擔。
對于新規中要求場地考試用標線替換標桿這一變化,有市民擔心這會不會給新學員增加難度。對此,受訪的駕校教練說法不一。有的估計難度略有提升,因為由倒樁移庫改為倒車入庫,沒了標桿作參照物,要學會看后視鏡、掌握車的長寬才行。有的則認為談不上增加多大難度,因為對從沒摸過車的新學員來說,用標桿還是用標線都是第一次接觸,只要習慣了就適應了。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按照新規,有的項目要取消,有的項目要增加,有的項目要調整,那么,針對這些變化情況駕校勢必要相應改造一些老設備,上馬一批新設備,還要調整駕駛員學習訓練考核參考大綱,具體2013年怎么做,社會上多有議論,但都是預估和猜測,眼下暫時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或規定,一切都要等相關部門出臺細則后才能明朗化。
不過,在許多駕校工作人員和準備報考學車者看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新修訂的規定出臺后,今后考駕照必然會更加嚴格了,再想投機取巧、蒙混過關恐怕不那么容易了。
手勢圖解
新的交通警察手勢信號,由原來的11種減少到八種:即停止信號、直行信號、左轉彎信號、左轉彎待轉信號、右轉彎信號、變道緩行信號、減速慢行信號、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將很少用、重復的兩種停車信號、兩種直行信號分別合并成一種停車信號、一種直行信號,取消“左大轉彎信號”,保留了使用頻率高、交通參與者熟悉并了解的手勢信號。施行新修訂的交通警察手勢信號還對使用指揮棒指揮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規定交通警察在夜間及雨、雪、霧等光線較暗或者照明條件較差等天氣條件下執勤時,可以用右手持指揮棒按照手勢信號指揮交通,明確了指揮棒指揮交通的法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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