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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試題
案例一:
某綜合辦公樓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委托某監理單位承擔監理任務。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樁基礎工程分包給一家專業施工單位。
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在設計交底前,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員熟悉設計文件,并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事件2:工程項目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了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并提出審查意見,由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簽認后報送建設單位。
事件3:工程定位放線時,總監理工程師指派測量監理員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測量控制點。
事件4:分包單位在樁基礎工程施工完成后,向監理單位報送了工程結算書和工程款支付申請,總監理工程師審核了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并簽字同意進行結算。
事件5:在進行工程進度控制工作時,專業監理工程師主要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和技術文件制定進度控制方案,對進度目標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防范性對策,(環球網校監理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經總監理工程師審定后報送建設單位審核。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處,并寫出正確做法。
2.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3.總監理工程師對事件3的處理是否正確?如不正確,寫出正確做法。
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5.事件5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制定訂度控制方案的依據是否正確?若不正確請改正
參考答案:
1.(1)不妥之處:在設計交底前,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員熟悉設計文件。
正確做法: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人員熟悉設計文件。
(2)不妥之處: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正確做法: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2.事件2中的不妥之處:由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簽認后報送建設單位。
理由:不需要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簽認。
3.總監理工程師對事件3的處理不正確。
理由: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測量控制點不屬于監理員的職責。總監理工程師應指派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以上工作。
4.(1)不妥之處:分包單位在樁基礎工程施工完成后,向監理單位報送了工程結算書和工程款支付申請。
理由:分包單位不能直接將工程結算書和工程款支付申請向監理單位報送。
(2)不妥之處:總監理工程師審核了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并簽字同意進行結算。
理由:監理單位不能直接審核分包單位的工程款,(環球網校監理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應退回分包單位的申請,簽發監理通知,督促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5.事件5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制訂進度控制方案的依據不正確。
正確做法:主要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和經過批準的施工,織設計制定進度控制方案。
案例二:
某施工單位承建的某污水處理廠工程項目已批準。該工程建設規模為日處理能力41.5萬m3二級處理,總造價約為2.9億元,其中土建工程約為1.8億元。工程資金來源為:35%自有資金、65%銀行貸款。
現邀請合格的潛在的土建工程施工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投標。要求投標申請人須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并在近兩年承擔過2座以上(含2座)10萬立方米以上污水處理廠主體施工工程。(環球網校監理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同時,作為聯合體的樁基施工單位應具有三級或以上樁基施工資質,近兩年相關工程業績良好。
問題:
1.建設工程招標的方式有哪幾種?各有何特點?
2.哪些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通過招標進行發包?
3.可以不進行招標,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發包的工程項目有哪些?
參考答案:
1.建設工程招標的方式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
(1)公開招標的優點是:投標的承包商多、范圍廣、競爭激烈,業主有較大的選擇余地,能獲得有競爭性的報價。其缺點是:由于申請投標人較多,一般要設置資格預審程序,而且評標的工作量也較大,所需招標時間長、費用高。
(2)邀請招標的優點是:不需要發布招標公告和設置資格預審程序,節約招標費用和節省時間;由于對投標人以往的業績和履約能力比較了解,減小了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方違約的風險。
為了體現公開競爭和便于招標人選擇綜合能力最強的投標人中標,仍要求在投標書內報送表明投標人資質能力的有關證明材料,作為評標時的評審內容之一(通常稱為資格后審)。其缺點是:由于邀請范圍較小、選擇面窄,可能排斥了某些在技術上或報價上有競爭實力的潛在投標人,因此投標競爭的激烈程度相對較差。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3.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規定,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發包建設任務: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環球網校監理工程師頻道為您整理)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_T-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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