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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復習試題
2017年注冊監理工程師《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考試時間2017年5月21日14:00-18:00。為各位考生更好的復習備考,應屆畢業生考試網小編編輯整理了2017年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復習試題,共3大題。供各位考生分享。
案例分析一:
某監理公司承擔一寫字樓的監理任務,合同中明確了投資監理的有關任務內容。
問題:
(一)該樓的施工圖預算是采用單價法編制的,監理工程師如何對其進行審查。
(二) 合同規定,承發包雙方進行工程款結算前,由監理工程師對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計量,以此作為結算的依據。來源于考試大。為此,承包方要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的報告,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師如何進行工程計量?承包方在監理師計量過程中如何做?
參考答案:
(一)
1.做好審查前的準備工作,包括:
①熟悉施工圖紙;②了解預算包括的范圍;③弄清預算采用的單位估價表。
2.選擇合適的審查方法,按相應內容審查。其中,審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審查工程量;②審查預算單價的費用;③審查其它有關費用。
3.綜合整理審查資料,并與編制單位交換意見,定案后編制調整預算。
(二)監理工程師的工程計量包括以下主要環節:
監理工程師接到承包方報告3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承包方。如果承包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由監理工程師自行進行計量,計量結果仍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監理工程師收到方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方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監理工程師不按約時間通知承包方,使承包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承包方必須為監理工程師進行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予以確認。
案例分析二:
【背景材料】監理單位承擔了某工程的施工階段監理任務,該工程由甲施工單位總承包。甲施工單位選擇了經建設單位同意并經監理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合格的乙施工單位作為分包。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熟悉圖紙時發現,基礎工程部分設計內容不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質量標準和規范。總監理工程師隨即致函設計單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議方案。設計單位研究后,口頭同意了總監理工程師的更改方案,總監理工程師隨即將更改的內容寫成監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單位執行。
【問題1】指出總監理工程師上述行為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總監理工程師應如何正確處理?
『正確答案』
不應直接致函設計單位。 理由:無權進行設計變更
正確處理:發現問題應向建設單位報告,由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要求。
【事件2】施工過程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乙施工單位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質量隱患,為此,總監理工程師同時向甲、乙兩施工單位發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單位回函稱乙施工單位施工的工程是經建設單位同意進行分包的,所以本單位不承擔該部分工程的質量責任。
【問題2】甲施工單位的答復是否妥當?為什么?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整改通知是否妥當?為什么?
『正確答案』
(1)不妥。
理由: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導致工程損害或給建設單位造成的損失,總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不妥。
理由:整改通知單應簽發給甲施工單位,因乙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沒有合同關系。
【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巡視時發現,甲施工單位在施工中使用未經報驗的建筑材料,若繼續施工,該部位將被隱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單位下達了暫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單位的工作對乙施工單位有影響,乙施工單位也被迫停工)。同時,指示甲施工單位將該材料進行檢驗,并報告了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對該工序停工予以確認,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報告了建設單位。檢驗報告出來后,證實材料合格,可以使用,總監理工程師隨即指令施工單位恢復了正常施工。
【問題3】專業監理工程師是否有權簽發本次暫停令?為什么?下達工程暫停令的程序有無不妥之處?請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
(1)無權簽發《工程暫停令》 理由:因這是總監理工程師的權力。
(2)程序有不妥之處。
理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
【事件4】乙施工單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損失向甲施工單位提出補償要求,而甲施工單位稱:此次停工系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
【問題4】甲施工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乙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正確答案』
不正確。
理由:乙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沒有合同關系(或答“甲、乙施工單位有合同關系”),乙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甲施工單位承擔。
案例三:
T省H市一幢商住樓工程項目,建設單位A與施工單位B和監理單位C分別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和施工階段委托監理合同。該工程項目的主體工程為鋼筋混凝土框架式結構,設計要求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C20.在主體工程施工至第三層時,鋼筋混凝土柱澆筑完畢拆模后,監理工程師發現,第三層全部80根鋼筋混凝土柱的外觀質量很差,不僅蜂窩麻面嚴重,而且表面的混凝土質地酥松,用錘輕敲即有混凝土碎塊脫落。經檢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從 9根柱施工現場取樣的混凝土強度試驗結果表明,混凝土抗壓強度值均達到或超過了設計要求值,其中最大值達到C30的水平,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提交的試驗報告結果十分懷疑。
問題:
1.在上述情況下,作為監理工程師,你認為應當按什么步驟處理·
2.常見的工程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哪幾方面·。
3.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有哪些·質量事故處理應遵循什么程序進行·質量事故分為幾類·如有一造價8000萬元的高層建筑,主體工程完成封頂后,裝修過程中發現建筑物整體傾斜,無法控制,最后人工控制爆破炸毀。這一質量事故屬于哪一類·
4.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包括哪幾方面·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有哪幾類·事故處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事故處理驗收結論通常有哪幾種·如果上述質量問題經檢驗證明抽驗結果質量嚴重不合格(最高
[知識要點]
質量問題與質量事故的概念,質量事故產生的原因,質量事故的分級,質量事故的處理程序,質量事故的處理方式。
解題思路:
參考質量教材第六章第一節關于“質量問題的處理”的內容解答問題l,關于“質量問題的成因”的內容解答問題2.
問題3的求解可參考質量教材第六章第一節“處理方式”及第二節“質量事故分類”部分內容并結合本題情況解答。
問題4的求解可參考質量教材第六章第三節和第四節有關內容。
參考答案:
1.該質量事故發生后,監理工程師可按下述步驟處理:
(1)監理工程師應首先指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
(2)如果自己具有相應技術實力及設備,可通知施工單位,在其參加下:從已澆筑的柱體上鉆孔取樣進行抽樣檢驗和試驗;也可以請具有權威性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抽檢和試驗;或要求施工單位在有監理方現場見證的情況下,重新見證取樣和試驗。
(3)根據抽檢結果判斷質量問題的嚴重程度,必要時需通過建設單位請原設計單位及質量監督機構參加對該質量問題的分析判斷;
(4)根據判斷的結果及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決定處理方式或處理方案;
(5)指令施工單位進行處理,監理方應跟蹤監督;
(6)處理后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監理工程師復檢合格加以確認;
(7)明確質量責任,按責任歸屬承擔責任。
2.常見的工程質量問題可能的成因有:
(1)違背建設程序; (2)違反法規行為; (3)地質勘查失真; (4)設計差錯; (5)施工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設備; (7)自然環境因素; (8)使用不當。
3.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處理程序和質量事故分類與判斷如下。
(1)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根據其性質及嚴重程度不同可有以下處理方式:
①當施工引起的質量問題尚處于萌芽狀態時,應及時制止,并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正;
②當施工引起的質量問題已出現,立即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通知》,要求其進行補救處理,當其采取保證質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監理單位填報《監理通知回復單》;
③某工序分項工程完工后,如出現不合格項,監理工程師應填寫《不合格項處置記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對其補救方案進行確認,跟蹤其處理過程,對處理結果進行驗收,不合格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或分項工程施工;
④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內,發現施工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監理通知》,指令施工單位進行保修(修補、加固或返工處理)。
(2)質量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是:
①質量事故發生后,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暫停有關部分的工程施工。耍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防止擴大,保護現場,上報有關主管部門,并于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
②監理工程師應積極協助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組織成立的事故調查組工作,提供有關的證據.若監理方有責任.則應回避;
③總監理工程師接到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技術處理意見后,可征求建設單位意見,、組織有關單位研究并委托原設計單位完成技術處理方案,予以審核簽認;
④處理方案核簽后,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制定詳細施工方案,報監理審批后監督其實施處理;
⑤施工單位處理完工自檢后報驗結果,組織各方檢查驗收,必要時進行處理鑒定。
(3)質量事故可分為以下四類:
①一般質量事故——指直接經濟損失在5 000元及其以上、不滿5萬元者,或者是影響使用功能和結構安全,造成永久質量缺陷者。
②嚴重質量事故——指具備下述條件之一者:直接經濟損失達5萬元及其以上不滿10萬元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或結構安全、存在重大質量隱患者;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者。
③重大質量事故——指具備下述條件之一者:工程倒塌或報廢;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3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重大質量事故又分為四級: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為一級;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為二級;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為三級;死亡2人以下,或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為四級。
④特別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的事故。
(4)本問題中所述情況屬于特別重大事故。
4.關于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處理方案類型、處理的基本要求和處理驗收結論的問題答案如下。
(1)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的依據有四個方面:①質量事故的實況資料;②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承包合同、設計委托合同、材料或設備購銷合同及監理合同、分包合同等文件;③有關的技術文件、檔案;④相關的建設法規。
(2)質量事故處理方案類型有:①修補處理;②返工處理;③不做專門處理。不做專門處理的條件是:①不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②可以經過后續工序彌補;③經法定單位鑒定合格;④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并能滿足結構、安全及使用功能。
(3)事故處理的基本要求是:滿足設計要求和用戶期望;保證結構安全可靠;不留任何隱患;符合經濟的合理原則。
(4)事故處理驗收結論可以有:①事故已排除可繼續施工;②隱患消除結構安全有保證;③修補處理后能滿足使用;④基本滿足使用要求,但有附加限制的使用條件;⑤對耐久性的結論;⑥外觀影響的結論;⑦短期內難作結論的可提出進一步觀測檢驗意見。
(5)根據本問題所述檢驗結果,應當全部返工處理。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及工期延誤應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監理工程師在對施工單位抽樣檢驗的環節中失控,應對建設單位承擔一定的失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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