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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馬鞍山護士資格證注冊工作安排通知
2016年馬鞍山護士資格證注冊工作安排通知已經發布,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詳細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各縣、區衛生計生委,各開發園區衛生計生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安徽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2016年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衛醫秘〔2016〕534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6年護士集體注冊工作,確保該項工作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對象
首次注冊: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符合注冊條件者;
延續注冊:《護士執業證書》有效期為2016年10月31日之前的注冊護士。
二、注冊基本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原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具有承擔中、高等醫學院校護理教學任務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健康標準(詳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六條)。
三、注冊需提交材料
(一)首次執業注冊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后退還申請人);
3.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
7.受聘醫療衛生機構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
注:辦理護士集體注冊時,同一醫療機構只需提交1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二)延續注冊
1.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合格證明。
四、辦理程序
(一)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要求辦理護士注冊手續,負責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認真核對,并在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將護士信息錄入該系統,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申請材料統一送交執業機構所屬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
(二)各縣(區)衛生計生委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護士執業申請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有關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各縣(區)衛生計生委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將有關材料上報市衛生計生委蓋章。
五、其他事項
(一)護士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具有承擔中、高等醫學院校護理教學任務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二)各縣(區)護士延續注冊由當地衛生計生委統一辦理。
(三)醫療衛生機構應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四)《護士執業證書》未下發前,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可暫以《護士執業注冊登記表》(見附件1)代替證書,表中信息與電腦錄入信息要完全一致,表中需粘貼照片,加蓋公章;待護士執業證書下發后以《護士執業注冊登記表》換領《護士執業證書》。
(五)市政務服務中心衛生計生委窗口地址:馬鞍山市雨山區印山東路2009號(市二十二中西側)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B區15、16號,聯系電話0555-2365840,具體安排見附件。
附件:1.護士執業注冊登記表
2.2016年護士注冊材料集中審核時間安排及注意事項
一、時間安排
(一)10月28日前:市區各醫療機構。
(二)11月1日上午:和縣。
(三)11月1日下午:含山縣。
(四)10月28日下午:當涂縣。
(五)12月1-10日:補充材料。
二、上報材料中有關注意事項
(一)臨床實習證明應提供實習手冊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實習醫院及學校公章,或加蓋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二)身份證由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審核后,其復印件背面須加蓋公章后上報,原件退還本人。
(三)照片應是證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四)須有正式聘書,聘期不得少于一年。
(五)各縣(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需上報匯總表,填報日期統一在2015年10月31日。
三、各地衛生計生委、省直各醫院上報材料應完整、有序,確保注冊工作順利進行。
四、護士首次注冊時間截至2015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辦理。護士延續注冊時間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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