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遼寧高考改革
從遼寧省招考辦獲悉,遼寧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顧錄取考生資格審核工作已經開始,請有關考生注意各市招考辦的通知,以免錯過申請時間。
符合加分、降分條件的考生
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
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朝鮮族和蒙古族考生;
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畢業生;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烈士子女;
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
臺灣省籍考生;
獲得省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
獲得市級表彰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致殘人員子女。
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和團干部、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團員的應屆畢業生
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的現役軍人子女
特別提示
按照規定,從2014年開始,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
參加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獲獎者不再保送。
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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