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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及批次設置
2016年上海高考志愿填報時間確定,5月20日起填報本科志愿;8月上旬填報高職(專科)志愿。具體安排如下:
(一)志愿填報
2016年,本市繼續實行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在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2015年試點的基礎上,增加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和上海大學等高校。除復旦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的綜合評價招生范圍和規模由教育部單獨批復外,其余高校綜合評價只招收上海市生源,院校招生計劃不能超過上海來源計劃的20%。
2016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批次。合并后的招生批次設置包括: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零志愿批(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本科藝體批、本科提前批、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特殊類型招生、本科普通批、高職(專科)批等。報考本科的考生除按規定時間填報本科志愿外,獲得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和上海大學等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入圍資格的考生,還可填報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2個院校志愿;獲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團員、高水平運動隊隊員、北京大學“博雅人才培養計劃”和清華大學“領軍人才選拔”入選資格的考生,還可填報特殊類型招生相關院校志愿。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和特殊類型志愿填報工作將在高考成績公布后分別進行。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通知》(教學廳〔2015〕11號)規定,本市在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批次后,設立“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可用于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部分高水平運動員和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專業)等招生。
2016年藝術體育類本、專科專業招生,仍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相關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1〕99號)執行,相關考生按往年方式填報藝術體育類志愿。
(二)志愿填報時間
1.本科志愿
(1)零志愿批、本科藝體批、本科提前批、地方農村專項計劃批、本科普通批,填報時間為5月中下旬。其中本科普通批可填報10所院校,共60個專業。
(2)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和特殊類型招生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下旬。
2.高職(專科)批志愿填報時間為8月上旬。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批”志愿填報
填報時間:6月24日至6月26日
填報條件:考生須獲得相關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入圍資格,且高考成績達到“自招線”
6月23日,市教育考試院將公布高考成績和“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屆時,獲得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和上海大學的“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入圍資格且高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選擇填報其中2個平行的院校志愿,并根據相關院校公布的“綜合評價”批專業,在每所院校中選擇填報不超過6個專業和1個“愿否專業調劑”的選項。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考生不能填報未獲入圍資格的高校。考生最多可以填報2個平行的院校志愿,但只能被投檔到1所院校,也只可能被1所院校錄取。未填報該批次志愿或未被該批次志愿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后面所填報志愿院校的投檔錄取。
特殊類型招生志愿填報
填報時間:6月28日至6月30日
填報條件:考生須獲得相應“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資格
獲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團員、高水平運動隊隊員、清華大學“領軍人才選拔”和北京大學“博雅人才培養計劃”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可在這一階段填報特殊類型招生院校志愿。
考生可根據自身獲得的“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資格及優惠條件,選擇填報1個“清華北大特殊類型”院校志愿、3個平行的“本科普通批特殊類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和1個“愿否專業調劑”的選項。入選資格考生可根據與相關院校的協議,填報相關專業志愿。
需要注意的是,特殊類型資格考生均在院校所在的相應招生批次投檔錄取。未填報該批次志愿或未被該批次志愿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后面所填報志愿院校的投檔錄取。
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填報
填報時間:本科普通批按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
填報條件:本科線上且經平行志愿投檔后仍未被錄取的考生
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是在本科普通批按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高職(專科)志愿填報開始前進行。若院校在本科普通批平行志愿(含外省市高校的加分投檔生源)的錄取結束后,還未完成招生計劃,該校就要進行征求志愿的錄取,屆時,市教育考試院會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統一公布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名單及余額計劃。
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參加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的填報。本科控制線下考生和已經被錄取的考生都不能填報該批次征求志愿。該批次征求志愿同樣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方式,設有10個平行的征求院校志愿。需要注意的是,征求志愿不實行填報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檔政策。
高職(專科)志愿填報
填報時間:8月初
填報條件: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后仍未被錄取且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
高職(專科)批次志愿填報計劃于8月初,即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后進行。此階段仍未被錄取且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全部高職(專科)志愿。
高職(專科)藝體批可填報4個非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職(專科)提前批可填報2個非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職(專科)普通批可填報8個平行的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中均設置6個專業志愿、1個“愿否專業調劑”和1個“愿否走讀”的選項。和本科批次一樣,高職(專科)藝體批和高職(專科)提前批同時錄取,兩者是不能兼報的。
高職(專科)征求志愿填報
填報時間:高職(專科)普通批按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
填報條件:高職(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且未被錄取的考生
高職(專科)普通批在志愿投檔(包括外省市院校加分投檔)錄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將進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院校個數不限,每所院校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征求志愿填報院校按平行志愿投檔。
屆時,市教育考試院會提前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公布“征求志愿填報專業計劃缺額表”和“可填報征求志愿考生的成績分布情況”,符合填報資格的考生在該網站填報高職(專科)征求志愿。
需要注意的是,藝術類考生的語數外三門成績總分如果達到了填報非藝術類院校(專業)征求志愿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可以填報藝術類院校(專業),也可同時兼報非藝術類院校(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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