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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安排
2016年浙江高考志愿填報時間確定,具體安排如下:
文理科第一批和第一批的提前錄取院校、藝術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體育類本科、高職單考單招的院校同時填報志愿,網上填報時間為6月26日至6月27日。文理科第二批和藝術、體育類專科批同時填報志愿,文理科第三批單獨填報,具體網上填報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網上志愿填報后不進行現場確認。
普通高校自主選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合格考生,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在6月26日至6月27日與文理科第一批等的志愿填報同時進行,不再進行現場確認;已填報志愿但又放棄的考生,該批只能通過填報征求志愿參加錄取。
各批視情征求志愿與降分征求志愿的填報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各類別各批次志愿設置
文理科第一至三批、藝術類第二至三批、體育類各批次和高職單考單招普通批均設置平行志愿。文理科各批的提前錄取、藝術類第一批和各批的提前錄取、體育第一批提前錄取、高職單考單招提前批仍實行傳統志愿。
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下同)、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下同)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設置A、B、C 、D、E 5個院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設院校服從志愿);文理科每所院校均設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藝術類、體育類和高職單考單招每所院校均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實行傳統志愿的文理科各批提前錄取院校設5個院校傳統志愿和院校服從志愿,藝術、體育各批提前錄取院校設2個院校傳統志愿,藝術第一批設3個院校傳統志愿,高職單考單招提前錄取院校設一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愿和專業服從志愿。
自主招生(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和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單獨設1個院校志愿,考生可從本人入圍的多所院校中自主選報其中1所作為本人志愿。其中,少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院校今年在我省做了具體分專業計劃,并要求考生填報專業志愿,凡報考此類院校(系統會自動提示)的考生,還須同時填報專業志愿(不超過3個,同時設服從調劑志愿)。
地方專項計劃志愿單獨設置,實行“專業+學校”形式,每個志愿包括一個專業和一個院校,每個考生可填報30個志愿。
投檔程序及辦法
凡選報與批次相對應的考試科目類別的考生,總分(或綜合分,下同)達到控制分數線以上,根據其志愿按相應的原則投檔。已被上一批次高校錄取(包括單獨錄取、各批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投檔。
一、傳統志愿
傳統志愿根據志愿優先原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
投檔分若干輪進行,具體根據高校志愿(含服從志愿)數量確定。根據招生計劃第一輪按不大于1:1.2比例,后續各輪原則上按1:1比例投檔。三位一體、藝術類根據學校擬錄取名單,按計劃的1:1比例投檔。
每輪投檔后,視生源情況進行補投。如高校對個別專業有特殊要求,在符合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經與錄檢組聯系確認,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含專業服從調劑志愿)。
各輪投檔錄取后仍未完成計劃的,由招生高校提出申請,經省招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按有關規定:一般專業可在批次線下10分以內,海洋運輸、地質勘探、農林漁等艱苦行業專業及中小學師資定向培養招生可在批次線下20分以內降分投檔,降分投檔時,按每5分一檔進行操作,原則上按1:1比例投檔。
軍隊院校經調劑生源仍不足時,在已軍檢政審合格且未被錄取考生中征求志愿。
二、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按科類及考試類別,根據考生總分從高到低依次對考生所填報的平行志愿逐個檢索。其中,文理科、高職單考單招和藝術類中的編導、攝制類考生總分由文化分與政策加分組成,藝術類其它類別和體育類按綜合分投檔。各批平行志愿與征求志愿分別實行一輪投檔。高校下載考生志愿信息時,只顯示考生填報本校的志愿,不顯示其余平行志愿高校名稱及順序。同一高校總分、文化總分和單科成績均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檔。
1.確定投檔比例
文理科除省外高校第一批首輪投檔比例原則可按不大于招生計劃的1:1.05確定外,其它各批各輪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1確定。藝術類、體育類、高職單考單招平行志愿投檔比例按招生計劃的1:1確定。具體投檔人數按計劃和相應比例折算,小數點部分按四舍五入原則確定。
2.平行志愿投檔
根據高校招生計劃及投檔比例,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依次對考生所填報的平行志愿從A院校到E院校的順序逐個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文理科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投檔。單科順序排列:一類考試科目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自選模塊;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自選模塊。二類考試科目排序,剔除自選模塊,其他科目排列與一類相同。三類考試科目文科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技術。
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影視表演、時裝表演、播音主持類綜合分相同時,則按先專業分、后考生總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高低依次投檔;編導、攝制類總分(文化分加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先專業分、后文化分高低依次投檔。
體育類考生綜合分相同時,則按專業分高低進行排序。
高職單考單招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投檔。單科排列順序為專業理論、語文、數學(化學)、外語。
同一學校投檔名次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檔。
3.征求志愿投檔
平行志愿錄取后,省教育考試院對考生錄取狀態進行確認(含已錄取、預錄取和未錄取狀態),并通過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及網絡、聲訊臺等媒體,向考生提供錄取情況查詢。同時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以及少數省屬高校已向社會公布用于招收征求志愿高分考生的少量預留計劃。
凡該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平行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和未選報該類但上線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在網上填報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投檔原則及辦法與平行志愿相同。
4.降分征求志愿投檔
征求志愿錄取后仍未完成計劃的高?商岢鼋捣稚暾垼浭≌形浫」ぷ黝I導小組批準,按有關規定進行降分征求志愿。總分符合降分值范圍內的考生(包括未選報該類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在網上填報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投檔原則及方法與征求志愿相同。
三、特殊類生源投檔
高校自主招生(含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等合格考生,按考生單獨填報的院校志愿,于7月11日將符合教育部文件規定且符合公示降分幅度要求的考生予以投檔。放棄志愿的考生該批只能通過填報征求志愿參加錄取。
高水平運動隊考生按照招生高校確定并報送的入選名單,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確認后,對文化成績達到一批線的高水平運動隊,在文理科一批之前投檔,其他符合條件的考生在二批線劃定后與第一批征求志愿同時投檔。高校根據錄取政策及招生章程規定,完成上述特殊類考生的錄取工作。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在6月25日前完成錄取工作。其他三位一體招生在相應批次提前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將考生信息提供給各志愿高校,高校按本校錄取辦法確定擬錄取名單,省教育考試院按擬錄取名單投檔。
未納入統招的香港、臺灣高校的招生工作,在7月7日前完成。
地方專項計劃錄取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最后一天進行。
南方科技大學、上?萍即髮W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考生成績須達到第一批控制線。具體投檔錄取辦法參照我省三位一體招生錄取辦法執行。上海紐約大學錄取安排在我省第一批提前錄取最后一天,第一批開始之前,考生成績須達到第一批控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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