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大學生考證: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
土地登記代理人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并經登記備案的人員。 土地登記代理人英文名稱:Land Registration Agent 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是從事土地登記代理業務和發起設立土地登記代理機構的必備條件。
人事部,國土資源部共同負責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國土資源部負責編制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培訓等有關工作。培訓工作按照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會同國土資源部對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國土資源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報考條件
按照《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 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 1年。
(六)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兩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即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工作經歷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考試時間:土地登記代理人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統一定于2014年6月14、15日。
考試科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有: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
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含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各科目考試大綱的內容,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
考試組織實施
人事部、國土資源部共同負責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工作;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國土資源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大學生考證: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相關文章:
2014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備考經驗07-24
大學生考證:因為考證而考證08-26
大學生考證:網絡編輯考試09-04
大學生考證:雅思(IELTS)考試06-16
大學生考證:注冊計量師考試09-03
大學生考證:造價員考試10-06
大學生考證:社會工作師考試10-14
大學生考證:職業指導師考試05-23
大學生考證:考證亂象即將終結09-03